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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说扬州--1550-1850年-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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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区的财富如此之巨,原因之一在于淮南盐场的出产能力。两淮盐区沿着淮南和淮北(江苏中部和北部)的海岸展开;盐场多位于淮南,这里的产盐量超过了两淮总产量的五分之四。另一个原因是官方划定的盐业市场区域的规模。明清时期,这个区域包括七个省的全部或者部分地区,从北方的河南直到西南的贵州边陲地带。各个不同省份的数百万消费者的财富,因而源源不断地流向扬州并在那里聚积起来,何炳棣曾经估算过,其数量超过了清代中期其他任何一座中国城市的财富。     食盐贸易对扬州社会的结构和城市文化的特征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这种影响通过盐商的存在和行为得到了非常明显的体现。这些富人及其行为决定了18世纪扬州城的形象。本章追溯他们在明代的起源,揭示一种城市文化———对此人们往往根据18世纪的特定社会变迁来进行描述———的基础有多么深厚。     一、两淮盐政与明代扬州     明初的扬州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城市。一名朝鲜游客在1488年沿着大运河北上,他对南方的苏州、杭州以及北方的临清都留下了深刻印象,却只字未提扬州,虽然他沿途经过了这座城市。南京作为明朝一开始的都城,此时得到了蓬勃发展,同样,苏州也越来越发达,它位于大运河南段,居于繁荣富饶的江南之心脏位置。扬州在繁荣的邻居面前显得黯然失色。它的军事意义已经削弱,相比于苏州的活力而言,其腹地根本不足以称道。 
 《说扬州》 第二部分 从明到清《说扬州》 商人之城(2)    然而,政权从蒙古人向汉族的转移,意味着一系列新的国家战略考虑:夺回来的北部边境现在需要加以保护。辽阔的边境地区并不适合居住,军需供应成本很高。朝廷建立了军屯制度以使军队能够自给自足,但贫瘠的土壤和战斗任务使该计划落空。在这种情况下兴起了一种制度,即给商人颁发从事盐业贸易的许可证,作为回报,他们要为边境地区的卫所提供军粮。1370年,山西巡抚最早提出这一制度,希望能够在大同和太原地区实施。于是,在关于明代中国盐业贸易控制权的竞争当中,这两个地区的商人迈出了较早的一步。     该制度被模糊地称为“开中法”,即“开边”、“中盐”之意,但这个术语也许源于1395年户部一份关于“开中纳米”的奏疏。在这种制度下,商人将粮食解运至边境地区的官仓以备时需。作为回报,他将获得一份许可证,可以从盐场认购食盐进行零售。认购的食盐数量取决于他所供应粮食的数量和来源。     商人们很快改进了这种方法,发展出一种由无地流民承担的“商屯”。这样就不需要长途运输粮食。该制度还有一些变通,允许商人提供马匹、铁器或者衣服来换取食盐。1438年,一名来自扬州的陕西商人能够以一匹上等好马获得100份盐引,或者以一匹次等马获得80份盐引,每份盐引以200斤计算。由此,西北地区的养马者和东南地区的制盐者之间形成了某种松散的奇怪关系。     该制度对于政府而言运行得很好,可对于商人来说却非常不方便。从边境地区到两淮盐区有很远的路程,其他海盐产区甚至距离更远。尽管该制度不乏参与者,但商人们总体上还是跟淮盐打交道,后者的利润较大,不像其他地区出产的食盐往往卖不出去:     何也?两淮为江河之冲,四通八达,水运甚易。浙江则稍僻远,而山东、长芦又深入东偏,陆路数百余里,水路千里之远。故商人报中只于两淮,而浙江差少,长芦全无。     为解决一些盐产区无人参与的问题,初期的努力是限制商人认购淮盐,迫使他们将剩余的份额用在其他地区。     只要能用比食盐更便宜的价格买到或者生产粮食,这种长途贸易对于商人而言就有利可图,他们以政府的损失为代价变得富裕。相应地,在成化年间(1465—1487),政府开始将以盐换粮的交易折换为货币交易。其最简单的形式是折色,意味着商人直接向盐运使支付银两,换取从盐场购买若干食盐的资格。这些银两被运到北京,然后其中一部分被拨给边境地区去购买粮食。     纳粮制度与折色制度并存了一段时间,16世纪中叶,甚至还有过将两淮和两浙食盐贸易恢复至以纳粮为主的尝试。然而15世纪晚期以后,淮盐商人逐渐分为三种类型:边商,他们通过为边境地区提供粮食或银两而获得食盐贸易资格;内商,他们独立于边商之外,向盐运使纳税以获得若干盐引,然后在盐场认购食盐;水商,他们将批量食盐运往广阔的两淮盐区以外。边商是经营粮食的“沿边土著”,而内商则“多徽歙及山陕之寓籍淮扬者”。至于水商,他们大多来自江西和湖南,熟悉中南地区的交通线路。从16世纪中叶起,边商开始退出直接的食盐贸易,主要向内商出售盐引。由此扬州与西北边境地区的联系变得微弱。 
 《说扬州》 第二部分 从明到清《说扬州》 西商(1)    二、西商     扬州盐商虽然在明初就很活跃,但其数量的稳定增长应该归功于折色。从15世纪末开始,在弘治年间(1488—1505),“山陕富民多为中盐,徙居淮浙,边塞空虚”。泾阳、三原是陕西商人的重要来源(见地图3)。明初泾阳“颇近古,人尚朴素,城市衣履鲜有纯绮,乡落父老或靸履不袜,器惟瓦瓷,屋宇质陋”。但该地科场之风颇盛,人才辈出,胥吏谙熟法律。人们很快就从开中制的开创中获益,富人数量倍增。婚丧嫁娶变得奢华。邻近的三原“科目甲于诸邑,农勤力作,工不事淫巧,惟商贾远出,每数年不归,劝令买地耕种,多以为累”。     事实上,这些地区的土壤没有多大出产能力。儒家学者朱轼(1665—1736)曾于18世纪初担任陕西学政,他这样写道:     查山、陕二省地瘠民稠,即丰年亦不足本省食用,全凭东南各省米艘,由江淮溯河而北,聚集豫省之河南、怀庆二府,由怀庆之青化镇太行山口运入山西,由河南府之三门砥柱运入潼关。晋省民人,藉以糊口,由来已久。     陕西在唐代和更早以前曾经是一个大都市之区,但随着经济和政治权力的东移而变得孤立。该省居民在地区间贸易方面显示出来的主动精神,也许可以部分归结为这种边缘化进程之故。他们是一种核心文化的继承者,并指望该地能在明朝时期回归为一个核心经济区域。但他们其实面临着一些不利条件。在东边,黄河———陕西有渭河与它相连———可以通航,但却很曲折;而在北边,山陕之间有一系列瀑布和急流,水运变得不可能。出省的主要交通线路是陆路,一条沿着东北方向,穿过陕西,通往首都北京;另一条沿着东南方向,通往以前的首都南京。     晋商的来源地甚至更加偏远,黄土坡和石头山将其与周边各省隔离开来。贝尔(ColonelMarkBell)曾在19世纪晚期经过山西,他认为大同充满了潜力:“在一个有魄力的政府之下,拥有大量燃料的大同府周边地区,注定将成为一个重要的制造中心,因为蒙古是骆驼毛、羊毛、兽皮等原材料的生产大户。”他展望中的大同的繁荣,有赖于南口山道通上马车,这样北京和雁北地区的交通才更加便利。     被视为中华帝国晚期最强大的商人群体的晋商,是一种边境的产物,正如贝尔暗示的,边境把经济和政治制度分割开来,因而有利于贸易的活跃。明初以牛马、兽皮换取粮食和布匹的边境贸易,是晋商资本发展的重要因素。盐商的一个主要来源地大同,就位于山西省的北部边远地区,靠近长城。太原和襄陵(临汾)也是盐商家族的故乡,它们位于山西省中部和南部,就在从大同到西安的路上。交通情况决定着扬州各个流寓社群的本籍构成。     晋商与作为邻居的陕商紧密混合在一起。明清时期,全国至少有二十个联合性的山陕会馆。在盐法志中,这两个商人群体被集体称为“西商”,并且扬州和其他许多地方逐渐成立了单一性的会馆来服务于这两个群体。调查名单显示,陕商在两淮盐业贸易中比晋商更有优势。这不是因为他们的资源更多,而是由于他们的商业兴趣范围更加有限。晋商卷入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商业活动范围,包括纺织品、粮食、盐业贸易,以及最重要的活动———票号经营。明朝后期,他们支配着北方的商业,而徽商则支配着南方的商业,但根据谢肇淛的说法,“其财富胜于徽商”。     西北地区的人来到扬州以后,发现自己所在之处与故乡省份很不一样。唐朝时期,长江三角洲正在快速发展,从长安前往东南地区的官员们一度惊叹过那里如何不一样,偶尔还有一些抱怨:     淮海多夏雨,晓来天始晴。     萧条长风至,千里孤云生。     卑湿久喧浊,搴开偶虚清。     干旱多山的西北各省与低缓多雨的长江下游各地几乎没有多少共同之处。商人们从土路和山路之地来到一片运河与湖泊之区,在这里,船比马要多得多,洪灾比旱灾更常见。主食是大米,而不是小麦、小米和玉米。当地方言虽然属于官话系统,但听在耳中却几乎难以明白。确实,在这里他们远离故乡。1556年,当他们听到西北各省发生地震的消息之时,肯定已经是在事情发生数周或者数月之后了。     地震发生那年,盐商之子、陕北榆林人何城正在扬州处理问题。他在1532年中了进士,一度在陕西为官,退休后在扬州生活。当时该城已经超出了修筑于1367年的城墙范围:可能在15世纪后半期盐政体制改变之后,城市就随着商人的流入而开始扩展。商人们在城东建起了自己的宅邸,避开了官员们的活动范围。流寓苏州的客商也展开了同样的行动,产生了同样的后果。16世纪中叶,这两座城市都在城墙之外发展起了一个颇具实力的富裕郊区。在扬州,城墙以外的郊区范围包括盐运使的衍生机构,以及税关驻地。沿海各省倭患期间,盐税、关税,以及盐商群体的私人财富,都使扬州郊区成为海盗们眼中的诱人目标。其中一个海盗首领就是徽州歙县人,他的同乡们就在扬州做盐商。     1556年,海盗突破了扬州地区。他们攻击扬州正南面的长江口岸瓜州,放火烧毁了漕运船队。次年,他们进犯如皋、海门和通州,然后抢劫了扬州和高邮郊区,进而在更北的宝应安营扎寨。六年里他们一直对这个地区构成了威胁,1662年洗劫了扬州东北部的兴化城。 
 《说扬州》 第二部分 从明到清《说扬州》 西商(2)    何城敏锐地注意到了同乡们所面临的危险,早就敦促知府在这片居住着大多数盐商而又毫无防卫的居民区修筑一道城墙。这片郊区紧靠大运河左岸,如果不拆除部分居民区的话,就没有地方来修筑城墙。受到影响的居民提出了强烈抗议,但1557年的遭袭推动了这个问题的解决。新的城墙耗资46000余两白银,其中3万两来自商人们的腰包。     1558年,另一名陕西商人阎金参与了该城的防卫:     '嘉靖'三十七年,倭犯扬州。知府石茂华发民乘城,众皆恇怯。金率西北诸贾人登陴,以强弩射之。有郜姓者善射,连殪数酋,贼惊溃。且闻陴间人语多秦声,疑为三边劲旅至,乃宵遁。     因为这些海盗,我们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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