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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中国社会史-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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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农民保持直接关系。无论表面情况如何,西汉诸君主事实上仍然是秦制的承继者、发扬者。传统史书喜欢将秦皇朝写得一片黑暗。暴君嬴政曾虐杀儒者,而到汉代,儒者的影响却占压倒优势。不过,汉朝政权的基础开始时与秦国及秦皇朝无异。在哲学与宗教领域方面亦盛行同样的观念:推行繁琐的对应系统,为世界及社会变化提出总体解释;山东及河北沿岸的卜者与巫师阶层信奉道教。两个朝代的对外情况亦大致相同:秦始皇南征北讨之后大约停顿了一个世纪,汉武帝(公元前141—前87年)复又实行大规模的对外扩张,推向蒙古、朝鲜、中亚、中国南部与越南。

    由于各种因素(经济增长,华夏地区与草原地区关系变化,宫廷巩固,官僚阶层削弱,国家对农民的控制减弱,富裕贵族家庭地位上升,等等),经过长期而复杂的演变,汉皇朝才逐渐脱离原来的状态。

    虽然第一个帝国极端严酷的刑法被汉朝的缔造者大大放宽,但刘邦建立的政治行政组织基本上无异于秦皇朝的制度。秦始皇时期通行的一切法律规章在汉朝初期依然如故。领土同样以郡县划分。京都与各省的官吏照样分三类:民职、军职、巡察与行政监督。总而言之,仍是“法治”的帝国,不但在直属于中央政权的领地如此,就是在赐给开国近臣(后来则赐予皇族亲戚)的封地(封国)亦一样。皇朝强盛之本在于由国家直接控制居民乃至个人。这就需要有精确的人口普查(汉朝的人口普查,据说是历史上最精确的普查之一)。每一臣民都要缴纳个人税项(人头税连儿童也要征收),每年要服劳役,还有服兵役的义务。此外,据奖惩法制(司法判决、授爵、晋升、赦免等)可将全体居民划分为24个等级(爵位)。有军功者,向国家缴粮者,获得晋升,但爵位亦可出钱购得。受罚者同时被贬,享有爵位者犯罪时可减轻刑罚。运用赦免以纠正法律的过严,有时可以连带取消债务并随之而晋升。在行赦之时,行政机构向农民社区(“里”)赐赠酒与牲牛以作祭土地神的年宴之用(“社”)。农村的里,因其社会凝聚力与在当地形成的道德约束,使国家对居民的控制愈益加强,里长从年长的显要人物中选出,其所奉行的道德规矩建立在顺老敬尊的基础之上。

第三部分 3。秦亡汉立:法制的持续(2)

    这法治帝国的基础是将人群划分为小单位。的确,大社区的存在,地方重大祭祀的存在,以及私人拥有大量客卿已构成国家活动的大障碍。因此在新居民点地区,中央政权的控制愈加严密;在旧居民点地区,皇朝行政机构仍须与大家族妥协。山西的情况即如此,当地各宗族对立导致仇杀不息,中央政权代表却对此无能为力。因此迁移居民的其中一个重要作用显然易见:迁走有影响的家族,令其离开本土从而消除其势力,此举对国家大有好处。同时也增加开垦地与移民地,国家亦由此而获益,因为新迁去的居民(囚犯、自由民、士兵、受灾农民等)较易控制。

    移民既有政治意图,也有经济目的。既减轻人烟稠密地区的人口负荷,亦有助于开发北方各省旱地及蒙古边境地区,从而大大有利于供应用以防止草原民族入侵的军队。公元前198年开始,有十余万人被迁至京都附近地区,他们属于旧齐楚二国的富豪家族,原住山东北部、长江中游地区、汉水下游流域。这次移民是一系列措施的第一项,类似措施一直实行到公元前1世纪末。这类措施相当重要,足以改变华北尤其是西北的人口分布。在边远地区实行屯田制,士兵携家眷住下,这种军事移民地在汉武帝(公元前141—前87年)治下大量增加。

    西汉亦如秦时一样,实行兴修大工程的政策,其中大部分工程带有战略性质或经济性质。公元前192—前190年间,渭河流域的农夫农妇应征修筑长安新都城墙。此期间每年应征人数约达15万。但后来使用士兵与囚犯愈来愈多。公元前132年,征调十万士兵修复黄河决堤。公元前102年间,自兰州东北部至甘肃西端玉门关的长城段续修工程亦由士兵与犯人从事。他们还在蒙古居延地区至酒泉与张掖北部及东北部修筑防御工事。公元前76年,新流放的“少年无赖之徒与犯罪官吏”修建满洲南端另一条防线。除大小堡垒之外,亦修筑运河与大路。这类工程,既有助于加强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控制,亦符合经济需要。公元前129年,在河南与山西之间开凿了150公里长的运河,将渭河流域与黄河连接起来。公元前95年,开通了一条百余公里长的水道,使渭河与其北面的泾河连接。而在汉武帝及其以后几朝,整个华北的灌溉工程更是不可胜数。汉初修筑的大道中,应予一提的有两条:一条经褒斜河谷穿越终南山而将京都与成都联系起来,另一条自公元前130年起兴建,从四川直抵富饶的广东平原。技术上困难不少,因为不得不在悬崖峭壁上修筑栈道,而尤为严重的是,从西南地区当地部族征集而来的民工哗变。

第三部分 4。秦亡汉立:法制的持续(3)

    缩减“封国”与抑制皇朝贵族

    虽然汉帝国采纳秦朝所有体制,而且表现出一个“法治”之国的全部特征,但由于初期虚弱,因而不得不作出某些妥协。

    汉朝政权是在混乱与全面暴动的背景下诞生的。经过公元前230—前210年间秦国与秦皇朝强行统一的短暂期间之后,自战国时代承袭下来的地方主义倾向依然十分活跃。因此汉皇朝的行政机构最初只能直接控制部分华夏地区。公元前2世纪初,汉帝国共有54个郡,其中39个,亦即2/3左右均属于“封国”,即已于公元前201年分封给开国君主的旧臣。大部分封国位于皇朝的东部地区以及长江流域地带,其行政机构与帝国领土上的机构无异,受皇帝使臣监督。认为创立这些封国是古代列国复活,这显然是不确切的。古代“封建制”已经彻底消亡。但封王所享有的相对独立地位对于中央政权却构成威胁。公元前2世纪期间,中央政权便大力减少封国。

    开国君主所封的旧功臣对中央政权表现出过分的独立倾向。汉高后在位时期(公元前188—前180年)便已开始排斥这些功臣而赐封皇帝的亲属。高祖之后文帝时期(公元前179—前157年),谋士贾谊(公元前200—前168年)、晁错(?—前154年)均提出要削弱封国膨胀的势力。最后,景帝时期(公元前157—前141年)一场危机酝酿盛熟,终于导致由吴王、楚王领导的“七国之乱”。吴、楚封国位于现今江苏省。皇朝的军队镇压了公元前154年发生的叛乱,从而保证了武帝(公元前141—前87年)强盛时期前13年间中央政权对远离京都地区的统治。公元前124年,其封国在今安徽的淮南王刘安曾试图摆脱皇帝控制,未果,两年之后被处决①。自公元前127年起,采纳了一项法律:取消将爵号及领地传与单一的合法继承人,规定要在众子中平分。这一法律导致封国与皇朝贵族彻底垮台。武帝之后,诸王便失去领地之权。他们依然享有的利益无非是有权向若干农户收取谷物税。故汉武帝年代不仅是史无前例的军事扩张时期,而且也是内部巩固时期。

    因此,整个公元前2世纪时期的总趋势是强化中央集权。儒家谋士在朝廷的影响,以及对承袭而来的秦律的降温均不足以改变此基本方向。的确,在公元前191—前167年间,严酷的秦法被取消了。公元前191年,秦始皇宣布过的禁书已经开禁。公元前167年,法律上已取消肢解刑罚。此外,汉初虽然保留法家一大原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主张奉行儒家传统的谋士影响下,要求有贵贱尊卑之分、亲疏之别的趋向已经显露出来。由此,自公元前176年起,贾谊关于执法不宜过于划一的文章便引起重视:皇上的荣光惠及因爵位或血统而与之亲近的人,因而应该令大人物免于普通刑罚的耻辱。当时被判处极刑的显贵可获恩准以自杀代受刑。这种习惯何以终于盛行,从上述观念便可得到解释。不过,按亲疏关系(亲疏程度反映在每种关系的服丧性质与时间上)以及按受害人与罪犯的身份而定的等级刑罚制度只是经过长期演变之后才得以发展起来。按罪犯类别是属于贵族或属于官吏而定的特殊诉讼程序(“八议”,即有些案情应将案卷上达皇上)也是这样。最后,终于形成公元7世纪唐律所表达的精湛形式。唐律是我们所知的第一部完整的刑法。汉、隋两个朝代之间的法律家是这套出色的系统法律的创制者。

第三部分 5。汉朝在亚洲的大扩张:蒙古与中亚(1)

    可以认为,草原地区问题支配与左右着汉初整个政策。来自大草原的弓箭骑手之入侵大概不是新鲜事,因为过去这种入侵在公元前4世纪末也曾威胁秦、赵、燕等国(自甘肃至满洲)并导致兴建第一批防卫长城。但是公元前3世纪末,危险却大为增加。秦末起义时期各派为夺取最高权力而大打内战,在此期间,草原地区一个由匈奴统领的游牧民族大联盟已经形成。

    “匈奴”与西文的Hun是否同出一源,众人争议很多。名称上的相似很可能靠不住。但这个问题对于历史来说并无多大意义,因为两个时代相隔太远。匈奴帝国的幅员,从贝加尔湖至巴尔喀什湖,往南则至纬线40°附近区域。匈奴帝国,亦如草原地区其他国家,由本籍不同的诸部族组成。其语言属“阿尔泰”族,有蒙古语、突厥语、通古斯语,我们很晚才了解。最强的部族居于联盟之首,其称谓便用以指全体居民。后来的茹茹人、突厥人、蒙古人也是这样。匈奴帝国为冒顿(公元前209—前174年)所创,从公元前204年持续至公元前43年。这年,草原部族开始分化,分为居住在今内蒙古的南匈奴(他们后来归顺中国),以及生活在相当于现今外蒙古土地的北匈奴。冒顿时期,匈奴势力直达塔里木盆地,在冒顿之子老上(公元前174—前160年)治下,匈奴对操伊朗方言的大月氏人横施压力并进入绿洲地带与甘肃地区。这批操印欧语的居民后来慢慢被赶向西边,最后在印度西北边境区域定居下来。根据以上情况,便可以理解为什么说汉代中国的扩张并不限于蒙古而是向整个中亚推进。

    蒙古与中亚

    公元前100年左右汉朝之扩张

    公元前136年

    开始探索自四川取道云南通往缅甸以及自四川通过贵州走向广东的道路。135初攻福建越国。133拥有战车与骑兵的30万大军远征蒙古的匈奴。130再次致力取道从四川至缅甸、从四川到广东。128进攻匈奴。首战于满洲与北朝鲜。124第一次大举进攻匈奴。123在蒙古发起新进攻。121第二次大举进攻匈奴。120远征云南西部昆明的部族。119第三次在蒙古向匈奴大举进攻并赢得重大胜利。117在甘肃西部与中部分别建立敦煌与张掖两郡。115在上述地区设立酒泉郡与武威郡。112—111远征南越王国(广东与越南北部)并将南越土地分为九个郡。110远征福建越国并消灭之。109远征朝鲜北部与中部。灭云南西部的滇国。108在朝鲜北部与中部建立四个郡。第一次远征中亚。105汉使团至底格里斯河畔的塞琉西亚。104—101中亚战役与帕米尔战役。102长城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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