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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弗里德曼文萃-第39章

小说: 弗里德曼文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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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则是竞争性的。它隶属于某一“部门”,这种部门的定义是生产单一“产品”的企业集团。这里“产品”的定义是那些对于购买者来说具有完全的替代性的产品的集合。所以,某一企业的产品相对于同部门中另一企业的价格的需求弹性,对于某些价格和某些产量来说是无限的。囫如果某企业产品的需求曲线对其所有产品的某种价格皆不具有无限弹性,那么该企业则是垄断性的。对于垄断性的企业来说,企业就是部门。    
  同往常一样,作为一个整体该假说不仅包含了这一抽象模型及其理想的企业类别,而且还包含了一系列原则——这些原则大部分是含蓄的且通过例证来体现。这些原则系列是为使实际生活中的企业与这种或那种理想类型相一致,及为将企业划归部门而设立的。这些理想类型本来并不是描述性的;它们最初的使命是对那些对某一特定问题来说极为重要的特征加以区分。即使我们可以对某企业的产品需求曲线作出直接的、准确的估计,我们也不可能立即进行如下划分:按照需求曲线的无限弹性及非无限弹性来划分完全竞争企业与垄断企业。我们实际观察到的那些需求曲线没有哪一个是绝对水平的。所以,我们所能估算出的弹性永远也不会是无限的。所以,真正相关的永远是这样一个问题:某一弹性是否“足够”大,从而可以被看作是无限的。但是,对于这一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通过弹性数值本身来作出一劳永逸的回答。正如我们不能永久性地断言:对于公式S=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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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的应用来说,每平方吋15磅的气压是否是“足够地”趋近千零。同样,我们也无法计算出需求的交叉弹性,进而按照‘需求的交叉弹性之间的差异”来将企业划归部门。正如马歇尔所述:“不同产品(即不同部门)之间的区分应如何确定这一问题,必须从便于某种讨论的角度来加以解决。这决定了所有的问题;同一企业在一种问题中被当作完全竞争者来看待,而在另一种问题中又被当作垄断者来看待,在这当中并不存在任何不一致的地方。    
  正如同一个粉笔记号在一种问题中被看作是欧几里得直线,在另一种问题中被看作是欧几里得面,而在第三种问题中被看作是欧几里得体一样,这当中并不存在任何不一致的地方。需求的弹性与需求的交叉弹性的大小。生产物理性能相同的产品的企业的数量,等等,都与问题密切相关。这是因为,这些因素属于(或者说可以属于)下述变量的一部分。这些变量将被用来确定某一特定问题中理想实体与实际实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限定该理论得以充分成立的前提条件。但是,这些变量并不能一劳永逸地确定企业在完全竞争与垄断之间类型的划分,    
  下面这个例子可能会有助于说明这一点.假定现在有这样一个问题:要确定联邦香烟税的增加(被预期为永久性的增加)对香烟零售价格的影响。我冒昧地提出这样的预见:如果想得到大致正确的结果,就必须这样来看待香烟企业,即好象它们正在生产一种没有差别的产品且正处于完全竞争之中。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某些协议”,如对切斯特菲尔德香烟的数量加以限定。这里,“切斯特菲尔德香烟被看作是与马尔巴勒香烟等价的。”    
  另一方面,香烟企业将犹如完全竞争企业一般行动这一假说,对于二次世界大战中香烟企业对于价格控制的反应来说,应该是一个错误的指导,而且毫无疑问,在此之前人们一定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战争期间,香烟企业的成本一定会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完全竞争者一定会减少原有价格下的销售量。但是,战时公众收入的增加又会增加那一价格下的需求量。在完全竞争的情况下,严格固有法定价格将意味着“短缺”的出现及香烟生产数量的绝对下降。这里“短缺”的含义是需求数量超过了供给数量。事实否定了这一特定含义:人们将很好地、合理地坚持最大化香烟价格;而生产数量将大幅度地增加。成本上升这一共同性力量,大概不如每一企业对保住其市场份额及商标名望与价值这种愿望的破坏性力量来得强烈。特别是当超额所得税将这一类广告成本的很大份额转嫁到了政府头上时,则更为如此。对于这一问题来说,我们不能把香烟企业假设为完全的竞争者,并以此来对待它们。    
  小麦的种植常常被用来作为完全竞争的例证。然而,虽然对于某些问题来说,假设香烟企业组成了一个完全竞争的部门,并以此来对待它们是适当的;但是,对于某些问题来说,假设小麦的生产者是完全的竞争者并以此来对待他们则是不适当的。例如,如果现在所要考虑的问题是当地的谷物加工者所支付的麦价之间的差异,那么上述假说则是不适当的。    
  在那些某一企业集团受到共同因素的影响,及企业可以被假设为完全竞争者并以此来对待的问题中,马歇尔的理论分析被证明是最为有用的。从某种描述性的意义上说,这就是歇尔“假定”完全竞争这一误解的根源。如果能够创立一种比马歇尔的假说更为一般化的理论,即能同时对下述两种情况加以考虑的理论,那将是极为理想的。在一种情况中,产品的差别及企业数量的稀少会带来本质上的不同;而在另一种情况中,产品的差别及企业数量的稀少则不会带来本质上的不同。这样一种理论将使得我们能够解决那些目前尚不能解决的问题。此外还将使得我们能够更好地确定前一种较为简单的理论的适用范围,即在哪些情况下该理论才能被看作是现实世界的一个足够好的近似。为了能够起到这两方面的作用,这一更为一般化的理论必须具有要义与实质;它必须使其含义接受实践的考验,并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与重耍性。    
  由张伯伦、鲁宾逊二人所提出的不完全竞争或称垄断性竞争理论,就是为创立这样一种更为一般化的理论所作的尝试。不幸的是,他们所提出的这一理论不具备成为真正有价值的一般化理论所必须的特征。他们的理论贡献主要局限于如下几个方面:完善了人们对单个企业经济学所作的阐述,从而完善了人们对马歇尔模型含义的推导;完善了马歇尔的垄断分析,并丰富了可用来描绘部门情况的词汇构成。    
  这一理论的不完善之处特别明显地表现在它对涉及到企业集团(即马歇尔部门)的问题的处理上,或者说它在这类问题上无能为力。只要坚持认为产品之间的差异是实质性的,并坚持认为该理论对这一点的坚持正是该理论的卓越之所在,那么,通过生产同一产品的企业而对部门所下的定义则不再适于应用。按照这个定义,每一企业都是一个独立的部门。而通过“紧密的”替代品或交叉弹性之间“较大的”差异这些词语所下的定义,则避开了这一问题。同时,这种定义将一些含糊不清、无法限定的东西引入抽象模型,而在其中找不到可与之相对应的类型。这种定义的唯一作用就是使得该理论在分析上毫无意义——这是因为“紧密的”与“较大的”这种表述与“较小的”气压同属一类。在某一情况下,张伯伦不明确地将部门定义为具有相同的成本曲线与需求曲线的企业集团。但是,同样,只要产品之间的差异是(如他们所主张的那样)实质性的且不能置之不理,那么这种定义在逻辑上也是毫无意义的。“生产推土机的企业的成本与需求曲线,同生产发夹的企业的成本与需求曲线相一致”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呢。而且,如果它对于推土机与发夹来说是毫无意义的,那么,只要人们仍坚持认为两种牌子的牙膏之间的差异是非常重要的。则它对于这两种牌子的牙膏来说同样也是毫无意义的。    
  垄断性竞争这一理论,对干部门分析来说没有提供任何帮助,而且没有提出任何中间情况以介于企业(在一个极端上)与总均衡(在另一个极端上)之间。所以。它没能推进对许多重要问题所进行的分析。第一种极端情况面太窄从而无法具有较大的实用性;第二种极端情况面太宽从而无法确保有意义的概括性。    
  6.结论    
  经济学作为一门实证科学,是一种暂时被接受的、关于经济现象的概括体系。这一概括体系可以被用来对情况变动的影响作出预测。人类在扩展这一概括体系,增强我们对其合理性的信赖,及改进其预测的精确程度等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受到了下述两种因素的阻碍:一是所有知识探索的人类能力方面的有限性,二是社会科学中所存在的种种桎梏。这些桎梏对于一般性的社会科学来说影响极大,而且对于作为社会科学的一种的经济学来说也特别重要。上述说法中绝无过分挑剔的成分。人们对经济学课题的熟悉,促成了人们对关于这一方面的专门知识的轻视。经济学的中心议题对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及对公共政策中大部分问题的重要性,妨碍了经济学的客观性,并造成了科学分析与规范判断之间的混淆。依据未经控制的实践而不是依据受到控制的实践的必要性,使得为证明试验性假说的可接受性而创造大量的、准确的证据成为困难。虽然对未经控制的实践的依赖并不影响这一基本的方法论原则:一假说唯有通过它的含义或预测与可观测的现象之间的一致性才能够得到检验;但是,这种依赖确实使得检验假说的任务更为艰巨,且使得在所涉及的方法论原则方面出现了更大程度的混乱。与其他科学家相比,社会科学家在其方法论方面需要具有更强烈的自我意识。    
  一种业已流行甚广且危害甚大的混淆现象就是人们在关于“假设”在经济分析中的作用问题上的混淆。任何一种有意义的科学假说或理论都将一无例外地作出这样的声明:某些力量在理解某一特定种类的现象中是重要的,而另外一些力量则是不重要的。通过下述方法来表述这样一种假说通常是非常便利的:声言该假说旨在预测的这种现象在进行实际观测的世界中的行为方式,就犹如它们在一假设的、高度简化了的世界中的行为方式一般。这一高度简化了的世界只包含该假说认为是重要的那些力量。一般说来,进行这样一种描述的方法不止一种——即对这种理论进行表述所忧助的“假设”体系不止一种。对这样一些假设所作的选择,通常是出于下述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它们在表述该假说方面的简便性、清晰性及准确性;二是它们带来间接证据的能力。假设可以为假说的合理性带来间接证据这一说法,是出于下面几种考虑:假设可以使人们联想到该假说的某些含义已经可以为观察所检验;假设可以导出该假说与其它一些解决相关问题的假说之间的相互联系,等等。    
  这样一种理论不能通过直接地将其“假设”与“现实”加以比较来进行检验。的确,不存在任何一种进行该种检验的有效方法。完全的“真实性”是明显地无法达到的;而某一理论是否“足够”真实这一问题,只有通过考察该理论所取得的预测,对于我们所要解决的问题来说,是否是足够令人满意的,或者是否是比来自于其它假说的预测更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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