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哲学沉思集-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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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实际上,精神不仅有(甚至可以说它本身就是)领会从外在对象发出,通过感官而达到精神的那些外来的观念的能力,有把这些观念赤裸裸地、清清楚楚地领会为就是精神本身所接受它们的那个样子的能力;而且也有把这些观念各式各样地加以集合、分割,加以放大、缩小,并用其他若干方式加以对比、组合的能力。这样一来,至少你所建立的第三类观念和第二类观念毫无区别;因为,一个狮头羊身龙尾怪物的观念实际上和一个狮头的观念、一个羊身①的观念、一个蛇尾的观念并没有什么不同,精神把它们聚集起来,组成一个单一的观念;因为,把它们分割开来看,或对每一个加以个别的观察时,它们都是外来的,来自外界的。同样,一个巨人的观念,或者是人们领会为象一座山,或者是,假如你愿意的话,象世界那样大的人的观念,就象精神任意加以放大的一个普通高度的人的外来观念,而精神把这个观念越放大,领会得就越模糊。同样,从来没有见过的一个金字塔的观念,或者一个城市的观念,或者其他任何东西的观念,就是人们以前见过的一个金字塔或一个城市的外来的、多少改了样的、因而是模糊的观念,精神把这个观念加以某种方式的增添、划分和类比。
①原文是羊肚子。
至于你所称之为天然的,或者你所说的与我们俱生的那一类观念,我不相信有任何一种观念是属于这一类的,我甚至认为人们用这个名称称谓的一切观念似乎都是外来的。
你说:由于我的本性使然,我能够理解一般称之为一个东西的是什么。我想你不是指理解的功能本身说的,关于这个功能,并无可怀疑之处,在这里也不是问题之所在;我想你是指一个东西的观念说的。你也并不是指一个个别东西的观念说的;因为太阳、这块石头、以及一切个别的东西,都是属于你所说的其观念是外来的而不是天然的那一类东西。你指的是一种被一般地考虑、作为存在的同义语并有着和存在相等的广延的东西的观念。然而,请问你,假如不是同时在精神里有那么多的个别东西,精神把这些东西抽象出来,做成一个一般地适合于一切东西而不是特殊地适合于一个东西的一种概念或一种观念的话,那么这一般的观念怎么可能在精神里呢?
假如一个东西的观念是天然的,那么一个动物的观念,一个植物的观念,一块石头的观念,以及一切普通观念当然就都是天然的,而我们就用不着费那么大的事去把许多个别的东西加以辨识,以便在把所有不同点去掉之后,我们得到的只是对各个东西都有共同性的东西,或者是(这也一样),以便得以由之而做成一个类的观念。你还说你的本性使你能够理解什么是真理,或者,把这话诠释出来是,真理的观念天然地印到你的灵魂里。可是,假如真理只是判断和所判断的事物二者之间的一致性而不是别的,那么真理就只是一种关系,因而它就不能同事物本身和事物的观念二者之间的比较中分得开,或者(这也没有什么两样)就不能同事物的观念分得开,因为事物的观念不仅有表象它自己的性质,同时也有如实地表象事物的性质。既然观念同事物一致,或者,既然观念事实上如实地表象事物,那么真理的观念和事物的观念就是一回事;因此,假如事物的观念不是与我们俱生的,假如事物的观念是外来的,那么真理的观念也是外来的,而不是与我们俱生的。这一点既然适合于每个特殊的真理,也能适合于被一般考虑的真理,这种真理(象我们刚才谈到一般事物的观念时所说的那样)是从每个特殊的真理的概念或观念中抽出来的。你还说理解什么是思维,这对你来说是天性使然的,(换言之,象我一向诠释的那样)思维的观念是与你俱生的,并且对你来说是天性使然的。不过,精神能从一个城市的观念做成另外一个城市的观念,同样,它也能从一个行动的观念(比如说一个看的观念或一个类似的别的行动的观念)做成另外一个行动的观念(比如说做成一个思维本身的观念);因为在认识的各功能之间总有某种关系和类比,使得很容易从一个去认识另外一个。实在说来,多么不应该费很大力气去知道思维的观念是属于哪一类的。我们最好应该留着我们的精力去考虑精神本身的或灵魂的观念。假如我们一旦赞成这个观念是与我们俱生的,那么要说思维的观念也是与我们俱生的就没有什么不合适了。这就是为什么应该等待把精神的观念是天然地在我们之中这件事证明出来再说。
三、在这以后,你好象不仅怀疑某些观念是否来自存在于我们以外的一些东西,甚至怀疑在我们以外是否就根本没有什么东西存在。从这里你好象推论说,虽然你在你的心里具有人们称之为外在的东西的观念,可是这并不等于说这些东西存在于世界之上,因为你所具有的观念不是非从这些东西来的不可,而可能是或者来自你自己,或者由你所不知道的什么别的方式放进你的心里的。我想也就是由于这个原故在不久以前你不说你知觉到了地、天和星辰,而只说你知觉到了地、天和星辰的观念,你可能受了这些观念的骗。如果你还不相信有地,有天,有星辰,那么请问为什么你在地上走?为什么你抬起头来观察太阳?为什么你靠近火炉取暖?为什么你吃饭来解饿?为什么你转动舌头来说话?为什么你手里拿笔来给我们写你的思想?当然,这些事情很可能是说出来的,或者是巧妙地捏造出来的,不过人们费不了多少事就可以揭穿这种欺骗;既然你不可能真怀疑这些事物的存在,你不可能不是很清楚地知道它们存在于你之外,那么就让我们严肃地、老老实实地对待这些事物,让我们习惯于按照事物是什么样就把它们说成什么样吧。但是,假如你想,一旦假定了外在事物的存在,我们就不能充分地证明我们所具有的观念是从它们身上搬过来的,那么你就不仅要回答你自己所提出的疑难问题,而且还要回答人们可能给你提出的一切反对意见。
为了指出我们对这些事物所具有的观念是来自外面的,你说好象是大自然这样告诉我们的,好象是我们体会出来这些观念不是来自我们、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可是,不必光讲一些道理和解决办法,也应该在其他许多疑难问题之中讲讲和解决下面这个问题,即为什么在一个天生的瞎子的心里没有任何颜色的观念,或者在一个天生的聋子的心里没有任何声音的观念,是不是因为这些外在的东西本身没有能够把它们自己的影像送到这个残废人的心里,由于一生下来这些道路被障碍所堵塞住了而它们没有能够被打通。
在这以后,你又借用太阳为例,说对太阳,我们有两种很不相同的观念:一种是我们通过感官接受过来的,根据这个观念,我们觉得太阳非常小;另外一个是从天文学的道理中得来的,根据那个观念,我们觉得太阳非常大。不过,在这两个观念里边,那个不来自感官,而是从与我们俱生的某些概念中抽出来的,或者是由我们用另外的不拘什么方法制造出来的那个观念是最真实的,最和太阳本身相符的。可是人们可以这样回答:太阳这两个观念都象太阳,都真实,或者说都和太阳相符,只是在程度上一个较多一些,另一个较少一些罢了,正如对同一个人的不同的两个观念,其中一个是从十步以外给我们送来的,另一个是从一百步以外或一千步以外给我们送来的;两个都象那个人,都真实,都相符,只是在程度上前一个较多一些,后一个较少一些罢了;因为来自较近的那个观念比来自较远的那个观念缩小得较少一些。
你看我会是多么容易地用很少的几句话就能给你解释,假如在这里可以这样做,并且你同意我的原则的话。再说,虽然我们不是用别的办法,而只是用精神来知觉太阳这个巨大的观念,可是这并不等于说这个观念是从天然地在我们心里的什么概念中得出来的;而可能是由我们的感官所接受的这个观念(完全符合于依靠理性的经验告诉我们:同样的东西距离我们远的时候就比距离我们近的时候显得小)是随着太阳距离得如此远,它的直径等于地球的那么多的半径①,而被我们的精神加大了多少倍。你想要看看大自然怎么一点都没有把这个观念放在我们心里吗?你在一个生来就是瞎子的心里去找吧。
你将会看到,首先是这个观念在他的心里既没有颜色,也没有光;接着你将会看到,它并不是圆的,假如不是谁告诉他,假如他事先不是拿到什么圆的东西的话;你最后将会看到它并不是那么大,假如不是理性或权威使他扩大他所理会的这个观念的话。可是,让我们再多说一点而不是过甚其辞,我们这些人观察了那么多次太阳,考量了那么多次太阳的表面直径,推论了那么多次太阳的真实直径,我们对于太阳所有的观念或影像和一般人的不相同吗?不错,理性告诉我们太阳比地球大一百六十多倍,然而我们因此就具有一个这样巨大的物体的观念吗?我们尽我们所能地放大我们通过感观接受来的这个观念,我们的精神尽其所有的力量对它加以扩大,但是最后我们的精神自己就闹不清了,越弄越糊涂;如果我们要有一个太阳的清楚的思维,我们就必须借助于我们通过感官的媒介接受来的观念。如果我们相信太阳比我们看到的那个样子大得多,假如我们的眼睛距离它更近,就会接受一个更宽广得多、更巨大得多的观念,这也就足够了;但我们的精神必须满足于我们的感官给它提供的那个观念,那个观念是怎么样,我们的精神就必须把它看成是怎么样。
①原文如此。
四、在这以后,你承认了在观念和观念之间的不等性和分歧性,接着你说:的确,给我表象实体的那些观念无疑地比仅仅给我表象样态或偶然的那些观念更多一点什么,本身包含着(姑且这样说)更多的客观实在性;最后,我由之而领会到一个至高无上的、永恒的、无限的、全能的,除他自己以外的一切事物的普遍创造者的上帝的那个观念比给我们表象有限的实体的那些观念无疑地本身要有着更多的客观实在性。你的精神在这里带领你跑得真快,因此必须把它稍微停住一下。不过我并不想首先问你用客观实在性这几个字,你指的是什么意思;只要我们知道下面这一点就够了:普通说外在的东西是形式地和实在地在它们本身之中,但客观地或由于表象而在理智之中,这句话你好象只想说观念应该完全符合于它由之而成为观念的那个东西;因而它所含有的对象没有一点不是实际上在那个东西里边所有的,而被它所表象的东西本身所含有的实在性越多,它表象的实在性也就越多。
我知道你紧跟着就区分了客观的实在性和形式的实在性。形式的实在性,我想它就是观念本身,它被视为不是表象什么东西,而是一个单独的存在,本身有着某种实体(entité)。不过,不管怎么样,肯定的是,观念和它的客观实在性都不应该按照事物本身所有的全部的形式实在性来衡量,而只是按照精神所认识的那一部分,或换言之,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