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涅天下-第2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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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希颜曾认为知县、知州的责权太重,行政、收税、刑狱三权揽于一手,不利于司法公正,虽说地方上还有朝廷派去的转运使主管税赋、有提点刑狱司督掌刑狱,但一路仅设一官,鞭长莫及,如何制衡州县长官的权力?
“监察御史!”名可秀道,“他们就是朝廷监督地方的耳目!”
卫希颜蹙眉,“监察御史常驻京师御史台,逢大事方出巡地方,小事多有不察;况且按府路设置,统共不过十来人,如何督得了天下一百九十州县?”
名可秀微叹口气,笑笑摇头,“你说得虽然在理,但御史多了,也未必能杜绝不法。何况,每州每县若都置得一员监察,将来又会成为朝廷冗官,徒耗资财。”
她沉吟了下,又道:“唐朝时除了设监察御史外,又设有巡按使出巡地方,将天下分为十道,每道设一巡使,不驻一地,长期流动巡察,以十道巡按使即可监察全国。此种做法或可借鉴……除了设监法御史督察刑部和大理寺外,可在地方设立巡法使,隶属御史台,不事常驻,长年巡回地方州县,遇大案奏裁、小案立断……”
卫希颜听她说完,双手一拍笑道:“这就相当于马上的巡回法官!”她想起希文提过的巡回法院,初始就是从马上法官而来。
名可秀微笑:“设立巡法使,一是有利于对地方执法随时监察;二来我朝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百姓如非居于州县所在地,要去衙门告案往往劳神费财,多无力前行,民间结束纠纷多是按宗族规矩或当地习俗……”
她说到这容色微转凝沉,“巡法使必须要往偏僻的地方去,一则方便百姓办案,二要记录当地解决纠纷的习惯,汇总到京城交流,好的习惯收入律法,坏的习惯要着力革除。宗法之弊虽然无法一时解决,但望有所改观。”
卫希颜不由暗赞名可秀的思路开阔,竟由地方司法督察推远到触动民间宗法之弊。
宋朝是一个宗法社会(直到民国都是),在同种血缘同一姓氏联结而成的宗族中,习惯和规矩的力量极其强悍,族长的威严甚至远远超过法律,对犯规的族人以宗法处置连州县长官也不能置喙。名可秀曾叹言,宗族杀人甚于官府秋决!
这是一个皇权社会,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人治高于法治;这也是一个宗族社会,宗族规矩如一柄利刃,悬在法律之上。在这里,所谓人命关天不过一句空话,更遑论人权?
但有宋一代,却是中原王朝史上最宽容的时代,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对文臣的尊重超过任何朝代。这种尊重不仅体现在“不杀士大夫及言事者”,更体现在对士大夫私有财产的尊重上,如文官犯案往往只论其罪不抄家产,虽然赵室皇帝绝无“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但皇帝对文官私财的尊重堪称历代典范。
就以蔡京抄家而论,卫希颜当年怂动赵桓抄了蔡家事实上担着被攻讦的风险,但最终未引起太大非议缘于三个原因:一是得益于金军兵临城下的危机;二是蔡贼祸国殃民,赵桓重用的臣子多对其深恶痛绝;然而这二者并非卫希颜免责的主要原因,她未遭言官弹劾的关键原因是赵桓的诏令非为“籍没家产”,而是“查收侵吞之朝廷钱物”!
同是抄家,赵桓却聪明地玩了把文字游戏——不是抄私产,而是收回国家钱财!当然,这个国财和私产的尺度完全由卫希颜在把握,然而无论如何,蔡府家眷在抄家后依然能够拥有足以度日的私产,而不是如《红楼梦》里贾府那般家产全充的凄凉。
这就是宋朝的宽仁!
卫希颜曾对此赞叹击节。她赞叹的不是赵宋皇帝的仁政,而是某种不为人意识到的思想萌芽,这就是人权——西方近代人权的起源,正是建立在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上。
在这样一个对文人最宽仁的朝代,如果它的历史不中断,很可能现代司法就是从中国宋朝开始,而不是英国。
卫希颜曾听妹妹希文提过,在世界司法史的进程中,十二世纪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国的宋朝和欧洲的英国同时处在了司法传统的发展和突破上,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向现代司法转型的机遇。然而,英国的司法体制进行了“向前跃进”的改革,而中国宋朝却因蒙古人的入侵中断了发展,与机遇失之交臂。
如果历史不中断,又会如何?
卫希颜对此浮想联翩,是被名可秀双眸灿耀的光采打动——天下事,皆在人为!
她不由扬唇一笑。可秀,你若向险峰,我自当为你辟路行前!
卫希颜想起程序的重要性,她记起希文的一句话:严守程序未必公正,但破坏程序定然滋生不公正!
后世的司法程序繁琐,西方的司法体制甚至重程序更胜于事实,卫希颜对此虽有些不以为然,却认可希文那句话。严谨的司法程序未必能保障执法公正,但失去程序就意味着打破规则,滋生更多的腐败和不公。尤为重要的是,现代司法程序虽然损害效率,甚至导致程序重于事实,其核心本质却源于对人权的尊重。
在司法公正和民权意识上,卫希颜更重后者!
因为,唯有意识习惯的根深蒂固,才能保障规则的长久;否则,再完善的规则也可能随着王朝的改朝换代而湮灭于尘土之中!
名可秀对此颇为赞同,由宗法力量的强悍就可看出习惯和传统的力量。传统,无法打破,只能以传统去取代传统。
两人几番商讨,决意暂不激起大动荡,先从审案程序入手,引入公诉人和辩护人。
宋代一些有识之人曾指出:士大夫少有精于法者,临时阅案,多为吏辈讼棍所欺——公诉人的引入将推动国家公诉制的建立,促进司法官员的专业化和专职化。
至于辩护人的引入,意义就更深远了,有利于推动民权意识的萌生。
这起贡院斗殴案是一盘棋,既是一步政棋,也是一步法棋。
贡院的案子如名、卫二人所预期般,由于举子的流血受伤从民事案上升为刑事案,又因为它的特殊背景和敏感性成为朝廷的重案,这样的案子自然要起用监法御史提案公诉。
这位严肃端坐于公堂上的监法御史名洪皓,字光弼,原是秀州的录事参军,卫希颜在秀州巡军时看中他的风骨和严谨求实,回京后便推荐进入御史台,成为闻名史上的首位“检察官”。
***
当堂下人群犹在暗中揣测这公诉官员时,大理寺卿谢如意的惊堂木又是一拍:“传被告讼师上堂!”
被告讼师?堂下百姓愣了片刻后,突然哗声四起。
“肃静、肃静!”谢如意连连拍了三下惊堂木,方将公堂外的喧声压了下去。
无怪乎众人这般惊诧,就连谢如意和范宗尹这两位副审官,在最初听得国师这个决意时都不由神情僵直。
说起讼师,宋人耳熟能详。与前朝相比,宋朝的商品经济发达,导致民间诉讼激增,宋人“好讼”之风兴起,与此相应,专门替人写诉状、打官司的讼师队伍也悄然壮大。北宋仁宗年间时,就有了专门的《讼学》,江西和浙江还兴起“业觜社”,专门训练人的诉讼技能,使之口齿伶俐。
讼师职业在大宋逐渐兴盛,但这个行当并不是从宋朝兴起,向上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代,郑国的邓析是讼师的鼻祖,可见其源远流长,但即使讼师的兴起由来已久,其地位却很低微,甚至是官府眼中的刁民和搅乱者,讼师的鼻祖邓析就是被郑国的当政者视为“扰乱民心的祸首”而惨遭杀害。
官府对讼师绝无好感。对地方官来讲,讼师介入会造成大量积案,讼师为取渔翁之利,往往刻意拖延案情,甚至涉案者想终讼时讼师却诱迫其不歇,贻害官民,可恨已极。为此,官府往往以律条严加规范,唐朝就时有地方官对讼师施以笞刑的,宋朝地方官更有过之而无不及,衙门结案之前,几乎必先办讼师。
不仅地方官对讼师憎恨,就连百姓也多对讼师不耻。实因部分讼师品行不端,狡诈多谋,为胜诉而不择手段,被百姓唾弃为“讼棍”。
由于这些种种的主观客观原因,造成讼师地位低下,不但没有合法性,还受人轻贱,形象大多负面,绝不同于后世的律师风光!
是以,大理寺卿“传被告讼师”上堂方会引来喧声四起。谁能想到,堂堂的贡士案子,官府竟会允可素来厌恶轻贱的讼师来为千百名准官人应讼!
卫希颜要的就是这种冲击!
作者有话要说:
青西对司法系统了解不精,文中或有BUG或不当之处,如有发现请指正:))
话说,讼师安排什么人呢?伤脑筋啊伤脑筋……
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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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4 02:05 | 只看该作者 一审惊心
“少阳兄?!”
堂下乍起一道惊呼,满满的不敢置信和惊疑。
众人立时向惊声处张望去。
孟铖握笔的手有些僵直。他是作为《西湖时报》的报记出现在大理寺,凭着礼部颁发的报记证享受了提前通行的特权,站在堂下视野最前的地方。这堂审果然如主编事前预测,未到开审就热点迭出。他手中的炭笔在硬板夹纸上刷刷挥动,断定此篇报道发出必将引起全城轰动。
孟铖兴奋跃跃,他万万没想到,下一刻竟会在公堂上见到出乎意外的人!
陈东陈少阳!
他、他怎么是被告讼师?
事前没有一点风声啊!
孟铖脑子一阵轰轰,他身边几名外州报记犹如猎狗嗅到猎物,“嗖”一声将头凑近,低声压不住兴奋:“太学陈少阳?”
孟铖一把掩嘴,回头一看,众目睽睽,任他面皮已被磨厚也不由微微发窘。
“元老兄,”明州报记一时情急声音扬高,“是那个陈少阳?”
孟铖刚刚张嘴,便听“啪!”大理寺卿猛敲惊堂木,“堂下安静!”
几名报记赶紧端身立好不敢再私问,目中跃起两簇火星,灼灼盯着正走上堂来的白衣男子。
那讼师年近不惑,仪容端整,一袭圆领大袖的细白遥烂髡扛删蝗绯跸那缈眨炙撤秸也怀霭敕竹尬啤C项岬哪巧羲坪醵运挥性斐扇魏斡跋欤教廊淮尤莶黄龋迨萋韵岳饨堑拿媾右赋龈涨啃男裕降佬毖锾羝鸬暮诿既从窒猿黾阜秩魍巡痪校嫔仙袂榈ǎ坪跣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