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 下卷作者_德黑格尔着杨一-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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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强之物所把握和渗透。正如在物质界中,较弱之物对着无比强的东西反而
有安全那样(譬如一块浮系在空中的棉布不会被枪弹射穿,一个有机体微弱
的吸收性对强烈的刺激物不象对微弱的刺激物那佯会受激动),完全微弱的
精神与强烈的精神相对,也比近于强烈的精神较为安全;假如设想一个完全
愚蠢的、卑贱的东两,那未,较高的知性,高员的东西也就不能对它产生印
象;反对理性唯一彻底的手段就是干脆不和理性打交道。——在非独立物不
能与独立物销融,#且在它们之间又无传达的情况下,甚至独立物也无法提
供抵抗力,即是说,得到传达的普遍的东西也无法自为地特殊化。——假如
它们不是在一个领域之内,那么,它们的相互关系就是一个无限的判断,它
们之间也不可能有过程。
抵抗力既然是得到传达的普遍的东西之分配和自身相关的否定性或有待
于恢复的个别性之建立这一开始的环节,更进一步说,它就是一个客体被另
一客体克服的环节。得到传达的普遍的东西应该为客体所容纳并在客体中使
自身个别化,在抵抗力的规定性不适合得到传达的普遍的东西情况下,抵抗
力就将会被克服。客体的相对独立性表现于它的个别性并不具有对得到传达
的东西的容量,从而被这个得到传达的东西炸开了,因为它在这个普遍的东
西中不能构成主词,也不能使这个普遍的东西成为它的宾词。——只有就这
第二方面说,对一个客体的强力才对于客体是外来的东西。威力之所以变成
强力,是因为它这一个客观普遍性,与客体的本性是同一的,但它的规定性
或否定性并不是客体自己特有的否穹的自身反思;客体之是一个别的东西就
是依据这种反思。当客体的否定性不在威力中反思自身,或威力不是客体自
己特有的自身关系时,否定性对威力就只是抽象的否定性,其表现就是消逝。
成力作为客观普遍性和对客体的强力,就是所谓命运;当命运被称为盲
目的,即它的客观普遍性不曾以它的特殊的特性为主体所认识时,——这一
概念就归人机械性之内。——假如对这点简短考察一下,那么,一般生物的
命运就是类,类通过有生命的个体可消逝性而表现,个体以其现实的个别性,
不是作为类而具有可悄逝性。作为单纯的客体,那仅仅有生命的自然物,也
和其余较低级的事物一样,并没有命运,它们所遇到的,只是偶然;但它们
作为自身外在的客体是在它们的概念之中的,因此命运的外来威力完全只是
它们自己特有的直接的本性、外在性和偶然本身。只是自我意识才具有自己
特殊的命运;因为它在其自我的个别性中是自由的,从而是自在自为的,并
且可以和它客观普逼性对立,而使自身在与客观普遍性对立之下异化。但它
由子这种分离本身,便引起一种命运的机械关系与自身对立。于是为了这种
命运对自我意识具有强力,自我意识就必须供给自己以某种与本质的普逼性
相对立的规定性,必须有所作为。这样一来,自我意识就把自己造成是一个
特殊的东西,而且这个实有作为抽象的普通性,又是对它的与自己异化了的
本质的传达敞开的方面;在这个方面里,它就被卷人过程之中。无所作为的
民族是无可非难的;它被包藏于客观的、习俗的普遍性之中,并消解干其中,
没有使不动的东西动起来的那种个性,给自己以一种向外的规定性和一种与
客观普遍性相隔离的普遍性,但主体也以此而变为一个使其本质外化的东
两,变为个客体,并且进入与其本性对立的外在性和机械性的状况之中。
3。机械过程的产物
形式的机械性产物是一般的客体,是一个漠不相关的总体,规定性在这
总体中是作为建立起来的规定性,由于客体作为有了规定的东西由此而进入
过程,所以,一方面,在过程的悄逝中,静止作为客体原始的形式性,作为
其自力规定之有之否定性,就是结果。但另一方面,规定之有的扬弃,作为
它的肯定的自身反思,就是进入自身的规定性或建立起来的概念总体,就灶
客体的真正个别性。客体,最初在它的不曾规定的普通性中,尔后作为特殊
的东西,现在则被规定为客观的个别的东西,以致仅仅是一个与实体的普遍
性相对立的独立性那样的个别性映现就在其中被扬弃了。
现在这种自身反思,正如它所得的结果那样,是诸客体在客观上合而为
一,这个合而为一就是个体的独立性——中心。其次,否定性的反思是这样
的普遍性,即它不是一个与规定性对立的命运,而是一个自身规定的,合理
的命运,——这一普遍性在它本身中自己特殊化了,它是静上的、在诸客体
非独立的特殊性中及其过程中固定的区别,是规律。这个结果是机械过程的
真理,从而也是其基础。
丙、绝对的机械性
1。中心
第一,客体的空洞多样性现在聚集到客观的个别性中,到单纯的、本身
进行规定的中心点中。第二,客体作为直接的总体,仍旧对规定性漠不相关,
在这种情况下,客体中的规定性也就呈现为非本质的,或许多客体的相互外
在。反之,第一种本质的规定性则在许多机械地起相互作川的客体之间,构
成实在的中项,并且是它们的客观普遍性,它们山于这个中项便自在自为地
搏聚起来。普遍性在传达关系中,最初表现为一个仅仅由建立而呈现的普通
性;但作为客观的普遍性,它却是诸客体的渗透的、内在固有的本质。
在物质世界中,那是类、但又是个别客体的个体的普遍性及其机械过程
的,就是中心物体。非本质的、个别的客体彼此互相排挤,这样的状况并不
见于中心物体和客体之问,中心物体是那些客体的本质,因为它们的外在性
不再构成它们的基本规定。所以它们与中心物体的同一,倒不如说是静止,
即它们的中心里的有;这个统一是它们的自在自为之有的概念。可是这个统
一仍然只是。一个应当,因为那同时还是客体的建立起来的外在性并不与这
个统一符合。因此,客体所具有的向中心的趋向,是客体的绝对的、不通过
传达而建立起来的普遍性;这个普遍性构成员的、本身具体的、不是从外面
建立起来的静止,非独立性的过程必须沤回到这种静止中去。——所以,如
果说在力学中假定了一个在运动中的物体,假如它不因外在的阻力而丧失其
运动,就会直线式地无限地向前运动:这只是空洞的抽象。磨擦,或阻力所
具有的无论什么形式,都只是中心性的现象;那使阻力绝对地回到自身的,
就是这种中心性;因为运动物体与之磨擦的那个东西,唯有由于它与中心合
而为一,才具有抵抗力。——在精神界中,中心及它与精神界的合而为一,
采取了较高的形式;但概念的统一及其实在也必须在精神界里构成基本规
定,这里的实在灯光是机械的中心性。
既然在一个单纯客体中的规定性是一个非本质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
中心物体就停止其为单纯的客体,因为它不再只是客观总体的自在之有, 而
且也是其自为之有。所以它可以看作是一个个体。它的规定性在本质上不同
于各部分的次序或安排和外在连系;这个规定性,作为自在自为之有的规定
性,是一个内在固有的形式,是本身进行规定的原则,客体隶属于这原则,
并通过此原则而连结成真正的一。
但这样的中心个体才只是还没有正两端的中项;而作为总体的概念否定
的统一,它才分裂为两端。换句话说:以前非独立的,各自外在的客体将由
于概念的回溯而同样被规定为个体:中心物体与自身的同一,还是一种趋向,
它沾染了外在性,既然这种外在性被吸收到中心物体的客观个别性之内,个
别性也就传达给外在性了。在那第一个中心以外的个体,通过这种特有的中
心性,它们本身对于非独立的客体说来,也是中心。这些第二次的中心和非
独立的客体义通过那个绝对的中项而结合。
但这些相对的中心个体本身又构成一个推论第二式的中项,它一方面被
蕴舍在较高的一端、即绝对中心的客观普遍性和威力之下,另一方面又把非
独立的客体蕴舍在自身之下,支持其外表的或形式的分散孤立。——这些非
独立的东西也是一个第三种形式推论的中项,因为在它们中的相对中心个体
性具有它们的外在性,自身关系通过这种外在性同时又是向着一个绝对中心
点的趋向,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就是绝对和相对的中心个体性之间的纽带。
形式的客体以它们的直接中心物体的同一重心为它们的本质,它们隶属于这
个本质,——即它们的主词和个别性那一端;通过它们所构成的外在性,这
个直接的中心物体被蕴含于绝对的中心物体之下;所以它们是特殊性的形式
的中项。——但绝对的个体是客观普遍的中项,它结合并固执相对的个体的
内在之有及其外在性。——所以政府、市民个人和个别人的需要或外在的生
活,是三项,每一项都是其他两项的中项。政府是绝对的中心,个别人那一
端在其中与个别人的外在长在结合了;个别人也同样是中项,他们使那个普
遍的个人活动起来成为外在的存在,把他们的习俗的本质迁移到现实性那一
端里去。第三种推论是形式的、貌似的推论,即:个别人通过他们的需要和
外在的存在而与这个普遍的绝对个性相连结;这一推论,作为单纯主观的推
论,过渡到其他推论中去,并且在那些推论中具有它的真理。
这个总体的环节,本身就是概念的完全关系,即推论;在这些推论中,
三个相区别的客体,每一个都遍历了中项和两端的规定,——这个总体构成
了自由的机械性。在这种机械性中,相区别的客体以客观普遍性,即以渗透
的、在特殊化中保持自身同一的重心为它们的基本规定。压力、排斥、吸引
之类的关系以及积累或混合都属于外在性的关系,这种关系是那些并列的推
论第三式的基础。次序是客体的单纯外在的规定性,它过渡到内在固有的客
观规定里去;这种客观规定就是规律。
2。①规律
在规律中,出现了客观性的观念的实在对外在的实在的较确定的区别。
客体作为概念的直接总体,还不具有区别于概念那样的外在性,概念还不是
自为地建立起来的。当客体通过过程而进入自身时,就出现了单纯中心性与
一个外在性的对立,这一外在性现在被规定为外在性,即被建立为非内在自
为的东西。个性的那种同一的或观念的东西,由于与外在性的关系之故,是
一个应当;它是概念白在自为地规定了的而又本身进行规定的统一,概念与
那个外在的实在不符合,因此只达到一种趋向。但个性自在自为地是否定的
统一的具体原则,作为这样的原则,本身就是总体;——这个统一,它自身
分裂为规定了的概念区别,并且仍然在它的自身等同的普遍性之中,从而是
在概念的纯观念性之中由区别而扩张的中心点。——这种与概念符合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