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情涅磐-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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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会被视为爱美的典范,美丽的化身,女性的偶象,青春不老的象征,走到哪里都招惹来女人和男人共同惊羡的目光。
这个世界,对男人和对女人,竟是如此地不公平!
为什么上面那些“如果”就一定专为女人准备,为什么男人一旦涉足其间便会受到轻蔑?如果上面那些“如果”是美的,是对美的追寻,是爱美之心的体现,那么,为什么只许女人爱美,而不许男人爱美?如果对女人有一种美的标准,对男人有另一种美的标准,那么,这美还算是真正的美吗?
然而,这便是我们生存于其间的这个世界奉行的标准:美的准则有两套,一套给女人,另一套给男人。划分与决定的标准不是其它,又是社会性别角色的要求。如果男人用女人那套美的方式打扮自己,便违背男性社会性别角色,而具有了女性社会性别角色,而这种性别的“偏差”,是我们的文化与社会最不愿意看到的。
那么,如果我们不考虑上面那众多的“如果”,仍然让男人们只按社会性别角色允许的男人美的方式来爱美,男人们便真的可以自由地爱美了吗?绝不。
我们奉行的社会性别角色中还有一条重要的两性差异:女人无论如何追求美,都是正常的,都是符合她的社会性别角色的;而男人却不可以自由地追求美,他应该更关心事业的成功,而不应该关心自己的外表是否美丽。如果男人像女人一样追求外在美,他便又要被人看不起了。这一差别的出现仅仅因为:社会认为女人是凭美貌获取男人的爱恋进而获得生活保障,而男人却需要靠自己事业的成功而不是外貌的美丽安身立命。这一标准本身对女性的伤害、对男性的束缚我们估且不谈,显尔易见的是,它建立在这样一个毫无根基的假设上:如果男人像女人一样爱美,他便不可能取得事业的成功。
女人以谈美为荣,男人以谈美为耻。夸一个女人美丽是对她最大的奖赏,如果不住嘴地称赞一个男人如何美丽,而闭口不谈他的事业成功、聪明才智,便会让人越听越不是滋味的。绣花枕头用来比喻外表好看,里面全是糟糠,便是专指男人。女人作锈花枕头是文化允许的。
男人,真的如此悲惨,竟然不能像女人一样爱美、追求美了吗?
我们要问,如果男人到美容院把自己的脸皮拉得同大理石一样光滑,割四五层眼皮,如果他们要改变自己的下巴、鼻子、双腮或其它人体器官,如果他们把二十个指甲涂成二十种色彩,如果他们将嘴唇抹得腥红,如果他们描柳叶眉、画熊猫眼、涂红脸蛋儿,如果他们把全身的毛发都去掉,如果他们做了所有这一切,他们又对这个世界有什么伤害呢?除了说明他们对自己的外貌有着自己的欣赏标准,还能说明什么呢?身体是他们自己的,他们愿意怎么弄就怎么弄,别人管得着吗?
我们上面假设的种种“如果”,其实许多都是曾经在男人身上存在过的,而且那男人绝对是“正面角色”,是主流社会的成员,其举止也完全符合当时主流社会的社会性别角色对男人的要求。
爱基斯摩男人不仅在耳朵上扎眼儿,还在鼻子上扎眼儿呢;留长辫子之传统远的不说,清朝的中国男人想不留都不行;至于身上的各种饰物,原本都是由男人最早佩带的,是他们纪念和炫耀狩猎中打了几件猎物的一种标识。男人们并没有因为这些附加的物件而成了女人,或远离自食其力的人生。相反,他们照样人才辈出,照样推动着人类历史走到今天。看来,倒是我们这些子孙后代有忘本之嫌了。
可见,至少在对人体的修饰上,从来便没有某种自然赐予的美的标准,美是人对事物理解的结果。男人们被判决远离那些被划给女人的美的方式,完全是社会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我们因此便有理由问:社会每天都在发展,文化亦处于不断更新中,关于美的社会性别角色定位,便是一成不变的吗?如果是可以变化的,那么,便也不存在绝对的标准,人便也可以进行自由的选择了。
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太多这种变更的例子。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许多对于中国男人来讲绝对不可想像的事情,在西方一些国家被认为是最自然不过的,而到了二十世纪末,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们对之也早已经习以为常了。比如,男人烫发,男人洒香水,男人化妆,各种专门为男人准备的护肤品。甚至于,男人扎耳朵眼儿在中国也已屡见不鲜了,虽然仍远未被主流社会完全接受。
人们对男人爱美本身,也多有宽容,但这宽容仍远远不够。
如果我们略有一些动物常识的话,便会发现,几乎所有的动物中,雄性都远比雌性要美丽得多。开屏的孔雀便是雄的,而雌孔雀灰不溜秋没人理睬。人类欣赏赞美雄孔雀,但如果一个男人像雄孔雀那样炫耀美色,便会面临危险。
爱美与是否仍能肩负生活的责任毫无冲突,虽然作为一个男性解放主义的倡导者,我对那些责任本身便颇多质疑。一个爱美的男人,更有可能热爱这个世界。
不仅男人一些平常的爱美表现无可厚非,即使一个男人爱得昏天黑地,沉浸到自我迷恋当中,又能怎样呢?自恋的男人将别有一种魅力,如果一个男人连自己都无法欣赏,他又怎么能够去欣赏别人呢?
如果一个男人自恋到了不思茶饭,什么也不想做,整天照镜子,变着法儿地化妆的地步,那又如何呢?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愿意以这种方式度过自己的生命,他伤害了谁呢?除了为这个世界增加一点雄性的光亮外,他对这个世界会有什么恶浊的影响吗?人的生命自决权,是至高无尚的。
美是什么?古今中外的智者们各抒己见。或曰美为实用,或曰美为和谐,或以丰满为美,或以纤弱为美,或从瞬间中发现美,或面对永恒赞誉美,汉字的“美”字,更是简便了--羊大,则为美。却从来没听哪个人说过:美是恶心,美是变态,美是雌性的专利,美是丑。
对美的追求是健康,是智慧,是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力量。对其妄加指责,才是偏失与过错,是无知与残暴。
男人,掀开你的面纱,大胆地爱美吧。
“三十而立”的阴影
比起外国男人来,中国男人又多了一重文化压迫。中国人的人生概念中格外看重“成家立业”,成家好说,立业便难了。孔丘老先生一句“三十而立”,又以圣人之尊规定出一个立业的时间表,弄得有些事业心的临近三十岁的中国男人都神经兮兮的。精神病学家的统计显示,男性在三十岁左右患神经症的比例最高,这个数字只对中国男人有效,显然因为“三十而立”在作崇。
如果早于三十岁建功立业,我们的文化颂之为“年轻有为”;如果到了四十岁还无事业根基,我们便称其为庸庸碌碌;如果五十岁终于搞出点名堂,我们便会冠之以“大器晚成”。我们对生命的这种追迫,倒底是进取精神的表现,还是病态的症状呢?
对尽早成才的追逐,使我们早在幼年时期便主动或被动地投身其中,从而放弃了许多自然赋予的生命快乐。面对那些放弃游戏而整天埋头书本的少年,我们无法不悲叹人类的自我迷失。我们不断地奔向建功立业的目标,随手抛下生命在不同阶段为我们准备的种种快乐与美丽,而这些快乐与美丽是一去不复返的。
每个男人都需要格外认真地再想一想:男人何必一定要“三十而立”?男人是否真的一定要“立”?怎样才算真正的“立”?
孔子生活的时代,人类还没有积累太多的知识,用二十几年的时间确实能够学到不少了;而在知识爆炸的今天,学到老也只能接触些皮毛,对人才的要求亦远非公元前的社会可比,真正的“立”便更难了。
中国大陆的高等教育完成较早。在西方,包括台湾,人们一般在30岁左右完成学业,事业在35岁以后明显见成效。国际人才学的研究显示,除演唱等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领域外,最出成果的时候均在40岁以后。退一万步说,孔老先生是何等人才三十而立,如果我们真想和他争个高低,那便是自找苦吃了。你和他争完了三十而立,是不是还要争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顺、七十而随心所欲呢?
对“三十而立”的苛责,还有一层其早期出现时的背景。两千多年前,人类的平均寿命不到四十岁,也就是说,如果三十岁还没做成什么事情的话,这辈子就干不成什么了。今天,人的平均寿命已经接近80岁,人生七十不稀奇,重视体验生命过程的人,不必太着急了。联合国近年决议将青年的年龄上限设到45岁,我们更有充足的时间悠着来了。
三十不一定要立,那么,男人是否真的一定要“立”呢?对男人成功的要求,是蔑视女人的男权社会的产物,社会把女人当作不能自食其力的人,才格外需要男人成功。只有成功的男人才能养家糊口,正如原始社会,只有在狩猎上成功的男人才能喂饱家里的老婆一样。几千年的历史,使男人成功接近于一种集体无意识。而在男女平等的社会,提倡自己养活自己。
男人对“而立”的追逐,根归到底是为了提高自己在两性市场的价值。女人对男人事业的高要求,本质上是被圈养的历史造成,今天一些口口声声宣称自尊自立的新知识女性,仍非成功男人不嫁,便令人菲夷所思了。
那么,什么是“立”呢?孔子说的“三十而立”,按朱熹的批注,仅指自立。如此说来,今天的男人只要不再向老爸老妈手心朝上了,便算得“立”。
所谓“立”,如果说的是三十岁时有自己稳定的工作,充足的收入,良好的精神状态,则无可厚非。而且绝大多数的男人和女人都能够做到这一点。但问题是,当我们谈论“三十而立”的时候,总是对“立”有过高的期望值,经济富袷甚至富有,名声显赫至少是小有名气,经商则产业殷实,治学则著作刊行,从政则至少要混个科长、处长当当。对“立”的攀比,早已脱离孔圣人的本意,而使人更迅捷地接近病态。
当时间、空间、质量对我们形成三重压迫的时候,男人便完了。
“三十而立”作为一种进取精神来宏扬,无可厚非,但弄到成了男人的枷锁,孔老先生在天有灵,准会忙着亲自改写《论语》:“吾十五而有志于学,三十而知男人解放……”
至少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中国男人仍将害怕三十岁的临近,更不敢在那天点起生日蜡烛。
第一编 男女“二尾子”与兼性理想
和一些朋友谈讨两性问题的时候,对方时常会发出这样的惊诧:你的思维方式有些地方像是女人的!当女性朋友做如此惊诧的时候,我便知道,我的思维真的是接近于自己心目中的兼性理想了。
这个世界上原本不应该有一些东西是只属于女人的,另一些是只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