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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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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中分二:一於其渐次令发定解,二如次正修。 初中分二:一开示大乘道之根本即是大悲,二诸余因果是此因果道理。
  初中有三。初重要者,若由大悲发动心意,为欲拔除一切有情出生死故起決定誓,若悲下劣不能如是。故荷尽度众生重担,赖此悲故,不荷此担便不能入大乘数故。悲初重要,如《无尽慧经》云:「大德舍利弗,又诸菩萨,大悲无尽,所以者何,是前导故。大德舍利弗,如息出入是人命根之所前导,如是诸菩萨所有大悲,亦是成办大乘前导。」《伽耶经》云:「曼殊室利,诸菩萨行,云何发起何为依处。曼殊室利告曰,天子,诸菩萨行,大悲发起,有情为依。」若不修学至极广大二种资粮,终不能满如是誓愿,观见是已转趣难行广大资粮,故为转入诸行所依。
  中重要者。如是一次发如是心趣入正行,然因有情数量众多行为恶暴,学处难行,①多无边际②经劫无量,见已怯畏退堕小乘,非唯一次发起大悲,应恆修习渐令增长。於自苦乐全不顾虑,於利他事毫无厌舍,故易圆满一切资粮。如《修次初篇》云:「如是菩萨大悲所动,全不自顾,极欲希求利益他故,而能趣入至极难行,长夜疲劳集聚资粮,如《圣发生信力经》说。其大悲者,为欲成熟一切有情,③全无苦生是所不受,④全无乐生是所不舍,若趣如是极大难行,不久即能圆满资粮,決定当得一切智位,是故一切佛法根本唯是大悲。」


①多无边际:指数量。
②经劫无量:指时间。
③全无苦生是所不受:一切苦皆愿受。
④全无乐生是所不舍:一切乐皆舍於有情。


  后重要者。诸佛获得果位之时,不如小乘而住寂灭,尽虚空住义利众生,亦是由於大悲威力,此若无者同声闻故。如《修次第中篇》云:「由大悲心所摄持故,诸佛世尊虽得圆满一切自利,尽有情界究竟边际而善安住。」又云:「佛薄伽梵无住大涅槃,因即大悲。」譬如稼禾初以种子,中以雨泽,后以成熟而为最要。佛之稼禾,初中后三,悲为最要。①吉祥月称云:「以许悲为佛胜苗,初如种子增如水,长时受用如成熟,是故我先讚大悲。」由见此义,《正摄法经》云:「世尊,菩萨不须学习多法。世尊,菩萨若能善受善达一法,一切佛法皆在其手。一法云何,所谓大悲。世尊,由大悲故,一切佛法皆能自来菩萨手中。世尊,譬如转轮圣王轮宝所至,一切军众皆至其处。世尊,如是菩萨大悲所至,一切佛法咸至其所。世尊,譬如命根若在,余根亦在。世尊,如是大悲若在,菩提余法亦当生起。」若於如是胜道扼要,无边教理之所成立,获得定解,於菩萨心根本大悲所有法类,何故不执为胜教授。故如响那穷敦巴说:「於觉所虽请教授,终唯教云,②舍世间心,修菩提心。」善知识敦巴讥笑告曰:「此是掘出觉所有教授中心。」③知法扼要,获決定解,唯此最难。故应数数④集聚淨治,阅《华严》等诸大经论,求坚定解。如⑤吉祥敬母云:「⑥尊心宝即是,正等菩提种,唯尊知坚实,余凡莫能晓。」


①吉祥月稱云:『以許悲爲佛勝苗,初如種子增如水,長時受用如成熟,是故我先讚大悲』:
《入中論》皈敬頌:“悲性於佛廣大果,初猶種子長如水,常時受用若成熟,故我先讚大悲心。”
《入中论讲记》:“(此颂)顯大悲心重要,分三段:初謂菩薩初發心時,喻如種子。菩提心爲菩薩因,大悲爲菩提心因。若無大悲唯求自了,終不發心趣佛果故。中謂修菩薩行時,要經三大阿僧祇劫,眨鼰o數剛強難眨娚y忍能忍,難捨能捨,長時苦行,方成佛果。若非大悲心之任持,則菩提心有時退失。喻如種子在田中,若無日光水土,必霉爛腐壞,不能成長。後謂成佛果時,三身四智,圓滿具足,斷智二德,究竟成就,而不入涅槃,應機說教,任叨壬M未來際,亦由大悲。若無大悲,應入涅槃,不須辛勤作利生事。喻如禾稼長成,忽遇冰雹,不能成熟,或不得受用。故大悲心初、中、後三時,皆最重要,爲大乘佛法之中心。讚者,以語業敬禮也。”
②舍世间心:谓出离心。
③知法扼要:是法之命茫
④集聚淨治:集聚资粮,淨治罪障。
⑤吉祥敬母:马鸣菩萨。
⑥尊心宝即是,正等菩提种,唯尊知坚实,余凡莫能晓:《略论》中译作:“佛之心宝贵,能圆菩提种,唯佛知斯要,余人莫能及。”坚实:心要。


  第二诸余因果是此因果之理。初从知母乃至於慈,为因之理者。①总欲离苦,数数思惟其有情苦即能生起,然令此心易生猛利及坚固者,则彼有情先须悦意爱惜之相。如亲有苦不能安忍,怨敌有苦心生欢喜,亲怨中庸若有痛苦多生舍置。其中初者,因有可爱,此复随其几许亲爱,便生尔许不忍其苦,中下品爱下品不忍,若极亲爱,虽於微苦亦能生起广大不忍。见敌有苦,非但不生欲拔之心,反愿更大,愿不离苦,是不悦意相之所致。此亦由其不悦大小,於苦欢喜而成大小。亲怨中庸所有痛苦,既无不忍亦无欢喜,是由俱无悦非悦意相之所致。如是应知,修诸有情为亲属者,是为令起悦意之相。亲之究竟是为慈母,故修知母,忆念母恩,及报恩三,是为引发悦意可爱。爱执有情犹如一子,此悦意慈是前三果。由此即能引发悲心。②欲与乐慈及拔苦悲,因果无定。故知母等三种所缘,即是与乐慈及拔苦悲二者根本,故於此中当勤修学。又发心因,修诸有情皆为亲者,是③月称论师及大德月、莲花戒论师等之所宣说。


①总欲离苦:欲一切有情离苦。
②欲与乐慈及拔苦悲,因果无定:《略论》译作:“若与乐之慈与悲,则不显现因果之決定。”
《略论释》(六二八页):“或谓悲与慈互为因果,则七因果数目次第即不決定。不知慈悲互为因果者,指拔苦悲与予乐慈而言。然此处慈心,指悦意之慈,即无此过。」
③月称论师及大德月、莲花戒论师等之所宣说:《略论释》(六二八页):“月称论师《四百颂释》、大德月《弟子书》、莲花戒论师《修次中篇》均开显之。《现观庄严》四品亦作此说。”


  增上意乐及以发心,为果之理者。由其如是渐修其心,悲心若起,便能引发为利有情,希得成佛即此便足,何故於此添增上心。欲令有情得乐离苦,慈悲无量声闻独觉亦皆有之,若自荷负一切有情与乐拔苦,则除大乘決定非有,故须发此心力强胜增上意乐。是故仅念一切有情,云何得乐云何离苦,非为满足,须自至诚,荷此重担,故当分辨此等差别。《海慧问经》云:「海慧,如有商主或有长者,唯有一子,可悦、可爱、可惜、可意,①见无违逆,然此童子因其幼稚而作舞娱,堕不淨坑。次其童子若母若亲,见彼童子堕不淨坑,见已虽发号哭忧叹,然终不能入不淨坑拔出其子。次童子父来至其所,彼见一子堕不淨坑,见已急急举止慌措,欲出其子心甚爱顾,全无呕吐,跳不淨坑取出其子。」此说三界为不淨坑,独爱一子谓诸有情,若母若亲者谓声闻独觉,见诸有情堕生死中,忧慼叹嗟,然不能出,商主长者谓诸菩萨,法譬合说。又说独一爱子落不淨坑,如母之悲,声闻独觉亦皆共有,故依悲愍,当发荷负度众生担增上意乐。如是若发度有情心,然我现时不能圆满利一有情。又非止此,即使证得二罗汉位亦仅利益少数有情,利亦唯能引发解脱,不能立於一切种智。故当思惟无边有情,谁能圆满此诸有情现前究竟一切利义,则知唯佛方有此能,故能引发为利有情,欲得成佛。


①见无违逆:善顺亲意。拉卜楞寺格西云:“菩萨视一切众生犹如独子,没有薄此厚彼,度此不度彼之分别。”违逆,藏文原意不和睦、分歧。《广论译释》:“当看他的时候,简直找不到一点缺点。”


 第二如次正修分三:一修习希求利他之心,二修习希求菩提之心,三明所修果即为发心。初中分二:一引发生起此心所依,二正发此心。初中分二:一於诸有情令心平等,二修此一切成悦意相。 
 今初
  ①如前下中士中,所说诸前行等所有次第,於此亦应取来修习。又若此中不从最初遮止分党,令心平等,於诸有情一类起贪,一类起瞋,所生慈悲皆有党类,缘无党类则不能生,故当修舍。又舍有三,行舍、受舍及无量舍,此是最后。此复有二,谓②修有情无贪瞋等烦恼之相,及於有情自离贪瞋令心平等,此是后者。修此③渐次为易生故,先以中庸无利无害为所缘事,次除贪瞋令心平等。若能於此心平等已,④次缘亲友修平等心。若於亲友心未平等,或由贪瞋分别党类,或贪轻重令不平等。此亦平已,次於怨敌修平等心,此若未平,专见违逆而起瞋恚。若此亦平,次当徧缘一切有情,修平等心。


①如前下中士中,所说诸前行等所有次第,於此亦应取来修习:《略论释》(六三二页):“即是修习六加行”。
②修有情无贪瞋等烦恼之相:《略论》译作“愿诸有情,修无贪瞋等烦恼之想。”
③渐次:次第。
④次缘亲友修平等心:《略论释》(六三四页):“有谓怨中二类观平等固可,如何於亲亦应观舍。当知未修平等舍前,所有悦意慈心,是以贪为自性。修平等舍以后,所生悦意之慈心,是以无贪为性。”


  若尔於彼由修何事能断贪瞋,谓修二事。就有情者,谓念一切欣乐厌苦,皆悉同故,缘於一类执为亲近而兴饶益,於他一类计为疏远,或作损恼或不饶益,不应道理。就自己者,当作是思,从无始来於生死中,未经百返为我亲属,虽一有情亦不可得,於谁应贪,於谁当瞋,此是《修次中篇》所说。又於亲属起贪爱时,如《月上童女请问经》云:「我昔曾杀汝一切,我昔亦被汝杀害,一切互相为怨杀,汝等如何起贪心。」及如前说无定过时,一切亲怨速疾变改所有道理,当善思惟,由此俱遣贪瞋二心。此取①怨亲差别事修,故不须遣亲怨之心,是灭由执怨亲为因,所起贪瞋分党之心。


①怨亲差别:对亲起贪,对怨起瞋。


  引发一切成悦意相者。《修次中篇》云:「慈水润泽内心相续,如湿润田,次下悲种易於增广,故心相续以慈薰习,次应修悲。」所说慈者,谓於诸有情,见如爱子悦意之相。又此所说由修等舍,息灭贪瞋不平恶涩,如调善田。次以见为悦意慈水而润泽已,下以悲种,则大悲心速疾当生,应当了知极为切要。此中有三,初修母者。生死无始,故自受生亦无始际,若生若死辗转传来,於生死中①未受此身,未生此处決定非有,亦无未作母等亲者。如②《本地分》引经说云:「我观大地,难得汝等,长夜於此未曾经受无量生死,我观有情,不易可得,长夜流转未为汝等若父若母兄弟姊妹轨范亲教,若余尊重,若等尊重。」此复非仅昔曾为母,於未来世亦当为母,无有边际。如是思惟,於为自母,应求坚固決定了解。此解若生,次念恩等亦易发生,此若未生,则念恩等无所依故。


①未受此身:未受三界五趣种种身。
②《本地分》:《瑜伽师地论》卷九及卷四十二。


  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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