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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中国思想通史 第一卷-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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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言学注意了称为诗、书、礼、乐的文物制度;墨子反是,其所举以说明原
则的,恰当孔子所说的小人的小知(例如稼、圃),恰当子路所谓之民人社
稷(“何必读书然后为学”之“书”,指西周文明,即诗、书、礼、乐,不
是一般的书籍)。
墨子的知识对象,可以说客观上是国民领域的农、工、商生活。素材, 
在这儿不是想像的。如果战国的初年没有显族时代的农、工、商人成为现实
历史的新兴阶级,则墨子学儒者之业当限于孔子之学,孔、墨无“毕”起之
事,何能以“贱人之所为”而著书立说?明白了历史,我们便容易研究思想
史(本节所依据的史料是经考证的墨子诸篇,晚出的经说与大取小取篇以及
其他后人所伪托的各篇皆未取材)。
墨子三表中“有原之者,察众之耳目之请(情)”,“下原察百姓耳日
之实”,就是他的知识论的出发点。墨子书中的例子很多,今择要列举于下: 
“舍(吾)言而革思者,是犹舍获而攈粟也。”(贵义) 
“今也,农夫之所以蚤出暮入,强乎耕稼树艺,多聚叔粟而不敢怠倦者
何也?曰:彼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故不敢怠倦。今
也,妇人之所以夙兴夜寐,强乎纺绩织絍,多治麻统葛绪(紵)。。而不敢
怠倦者何也?曰:彼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暖,不强必寒,故不敢怠
倦。。。农夫怠乎耕稼树艺,妇人怠乎纺绩织絍,则我以为天下衣食之财, 
将必不足矣。”(非命下) 
“子墨子曰:‘籍设而天下不知耕,教人耕与不教人耕而独耕者,其功
孰多?’吴虑曰:‘教人耕者其功多。’子墨子曰:‘籍设而攻不义之国, 
鼓而使众进战,与不鼓而使众进战而独进战者,其功孰多?’吴虑曰:‘鼓
而进众者其功多。’”(鲁问) 
“今大国之攻小国也,攻者,农夫不得耕,妇人不得织,以守为事;攻
人者,亦农夫不得耕,妇女不得织,以攻为事。故大国之攻小国也,譬犹童
子之为马也。”(耕柱) 
“细(俞校为衍文)计厚葬,为多埋赋之财者也,计久丧,为久禁从事
者也。。。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富之说无可得焉。”(节葬下) 
以上是以男耕女织取辨的知识素材,下面再择举些取辨于百工的素材: 
“处丧之法将奈何哉?。。使百工行此,则必不能修舟车为器皿矣。” 
(同上)

“今我曰:‘何故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为男女之
别也。’则子告我为室之故矣。”(公孟) 
“子墨子谓公输子曰:‘子之为■也,不如匠(翟)之为车辖,须臾刘
(■)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
拙。’”(鲁问) 
“‘为义孰为大务?’子墨子曰:‘譬若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壤者
实壤,能欣者欣(睎,测也),然后墙成也;为义犹是也。
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然后义事成也。’”(耕
柱)
“公输子善其巧,以语子墨子曰,‘我舟战有钩强(即钩拒。退者钩之, 
进者拒之),不知子之义亦有钩强乎?’子墨子曰:‘我义之钩强贤于子舟
战之钩强。我钩强:我钩之以爱,揣(拒)之以恭。弗钩以爱则不亲,弗揣
以恭则速狎,狎而不亲则速离。故交相爱,交相恭,犹若相利也。今子钩而
止人,人亦钩而止子,子强而距人,人亦强而距子。交相钩,交相强,犹若
相害也。’”(鲁问) 
“子墨子曰:‘为义而不能,必无排(非)其道;譬若匠人之斫而不能, 
无排其绳。’”(贵义) 
此为墨子以百工知识的材料而说明兼爱的原则,以下再举其取辨于商贾
的素材: 
“抑越(王)不听吾言,不用吾道,则吾往焉,则是我以义粜也。钧之
粜,亦于中国耳,何必于越哉?”(鲁问) 
“子墨子曰:‘商人之四方市,贾信(倍)徙,虽有关梁之难,盗贼之
危,必为之。今士坐而言义,无关梁之难,盗贼之危,此为信(倍)徙不可
胜计。然而不为,则士之计利,不若商人之察也。’”(贵义) 
“子墨子曰:‘今士之用身,不若商人之用一布之慎也。商人用一布布
(巿),不敢继苟而雠(售)焉,必择良者;今士之用身则不然,意之所欲
则为之,厚者入刑罚,薄者被毁丑。’”(同上) 
据上面所引的例子看来,所谓“下原察众之耳目之情”以及“下原察百
姓之耳目之实”,众和百姓即当时的国民(农、工、商)。其耳目之实是可
感觉的世界现实,其“耳目之情”是感觉的实在。因此,他注意着感觉世界, 
也强调人类的感觉。这是唯物主义的知识论。
在墨子书中最特别的地方是首先在中国思想史上提出“非以其名,亦以
其取”的知识论。“取”即取材,他所取材的,多是人类社会的生活,如饥、
寒、温、饱、贫、富、贵、贱以及日常交通往来等。例如: 
“是故以(厚葬久丧)求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众人民,意者可
邪?。。百姓冬不仞(忍)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此其
为败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节葬下) 
非攻中篇有一段话,他所“取材”的物事正是现实生活中的丰富内容: 
“今师徒唯毋兴起(唯毋、语助词),冬行恐寒,夏行恐暑,此不可以
冬夏为者也。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此不可以春秋为者也)。
今唯毋废一时,则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今尝计军出,竹箭, 
羽旄,幄幕、甲、盾、拨、劫(■),往而靡弊腑(腐)冷(烂)不反者, 
不可胜数;又与(其)矛、戟、戈、剑、乘车,其列住(往则)碎折靡弊而
不反者,不可胜数;与其牛马,肥而往,瘠而反,往死亡而不反者,不可胜

数;与其途道之修远,粮食辍绝而不继,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也;与其居处
之不安,食饮之不时,饥饱之不节,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胜数。” 
这些生活中的丰富事物,乃是墨子知识论的素材,他藉此以说明非攻的
原则;若在孟子讲来,恐仅有一句“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这一“取材” 
的知识论,后期墨家发展而为“以类取,以类予”。取予即存在与思维的过
程,没有超感觉的“默识”,或与感觉划一鸿沟的“九思”。因此,墨子的
知识论是以存在为第一性的。
(二)墨子知识论中的取实予名论
上面讲的是墨子知识论的可感觉的世界,和孔子之“学”相异。明鬼下
篇说:
“天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亡(无)为仪
者也。请(诚)或闻之见之,则必以为有,莫闻莫见,则必以为无。” 
有即存在,闻见即感觉。墨子以可感觉的即存在的,这是唯物主义的认
识论,但他似有夸张感觉论的嫌疑。这一夸张感觉的思想,实质上是与国民
阶级的登台密切相关的。当战国初叶,国民阶级,作为创造历史的主人翁, 
对于残余的氏族遗制开始了伟大的清算;在胜利信心的激荡之下,目无全牛
地肯定了自己的感性认识,并不自觉地流于夸张,以感觉与否为测定存在与
否的尺度。这种“感觉即存在”说,不能离开具体的历史,单从理论的抽象
观点,作形而上学的评价,因为“思想无自己的历史”,如果将这一思想纳
入于当时的历史里,则“莫闻莫见,则必以为无”的命题,在实践上无疑地
是对于不为国民阶级的现实生活所感觉的氏族遗物的根本否定。在近代资本
主义社会的前夕,某些反中古加特力教与反封建制度统治的思想家,对于超
感觉的世界,多持怀疑或抹煞态度,并由于这一浪漫主义的怀疑与抹煞,使
过时的中古教条与权威丧失了神圣性,动摇了不可侵犯性。依此,墨子的抹
煞超感觉世界的感觉论,限于特定的历史阶段中,也正赋有了基于国民自觉
性的浪漫主义色彩的辉煌的命题。明白了这一层,我们再进而研究墨子知识
论的取实予名论。
墨子对于实在世界的道理,常说“何以知其然也?”他的知识论是取存
在的事物和行为为思维过程的第一步,就存在的事物和行为,取其所以然之
理,而予之以名,所谓“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这里,且举几个他的取
实予名的实例如下: 
一、“仁”之名必取“仁”之实: 
“公孟子曰:‘君子必古言服,然后仁。’子墨子曰:‘昔者之商王纣、
卿士费仲为天下之暴人,箕子、微子为天下之圣人,此同言而或仁不仁也。
周公旦为天下之圣人,关叔(即管叔)为天下之暴人,此同服或仁不仁,然
则不在古服古言矣。’”(公孟) 
这是说仁之名(概念),是由什么来予(判断)的呢?显然地,不能以
主观的观念来“予”之,必须从客观的事物来“取”(综合)其理才能“予” 
的。这也即是说,不能取古言古服为仁的真实,因为古言古服只是仁名的假
象。他以为知识要知“大物”,大物即事物行为中的“共德”。
“世俗之君子,皆知小物而不知大物。今有人于此,窃一犬一彘则谓之
不仁,窃一国一都则以为义,譬犹小视白,谓之白,大视白,则谓之黑。”

(鲁问) 
仁的“大物”究竟从哪里知道呢?他用这样的推原法: 
“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兼爱下) 
那么害之所自生,利之所自兴,其根据又在哪里呢?他说前者为“别”, 
后者为“兼”: 
“姑尝本原若众害之所自生,必曰:从恶人贼人生。。。分名乎天下之
恶人而贼人者,兼与别与?即必曰:‘别’也。然则之(此)交别者果生天
下之害与!故子墨子曰:‘别’非也。” 
“姑尝本原若众利之所自生,。。必曰:从爱人利人生,分名乎天下爱
人而利人者,别与兼与?即必曰:‘兼’也。然则之交兼者果生天下之大利
与!子墨子曰:‘兼’是也。”(同上) 
既然“别非而兼是”,墨子便说“取之,以兼为正”,他说这是“出乎
若方”,即根据基本的方法。
因此,他便得到结论,“兼即仁也、义也”,取“兼”之真实而予仁之
概念。但这一种方法是不是主观的范畴,合不合于“众之耳目之实”呢?墨
子在兼爱下篇设置了几个兼士别士、兼君别君的例子,让人们闻见了“兼” 
与“别”之分别,究竟是不是“择即取兼”,他的证明是“取兼”。他说: 
“今吾将正求与(兴)天下之利而取之,以兼为正,是以聪耳明目,相
为视听乎!是以股肱毕强,相为动宰(举)乎!而有道肆相教诲,是以老而
无妻子者有所恃养以终其寿,幼弱孤童之无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长其身(乎)!” 
(同上) 
二、义之名必取义之实: 
“吴虑谓子墨子曰:‘义耳义耳,焉用言之哉?’子墨子曰:‘子之所
谓义者,亦有力以劳人,有财以分人乎?’”(鲁问) 
这便是说,予义之名,不是主观上随意判断的,必取“有力以劳人、有
财以分人”为义之真实。换言之,义概念“何以知其然”?因为合于客观的
平等生活。
三、忠之名必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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