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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苏轼集-纯文本无空格版-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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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乏。若坐仓钱益乏,米益陈,奈何?”惠卿曰:“坐仓得米百万斛,则省东南百万之漕,以其钱供京师,何患无钱?”公曰:“东南钱荒而米狼戾,今不籴米而漕钱,弃其有余,取其所无,农末皆病矣。”侍讲吴申起曰:“光言至论也。”公曰:“此皆细事,不足烦人主,但当择人而任之。有功则赏,有罪则罚,此则陛下职也。”上曰:“然。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公趋出。上曰:“卿得无以惠卿之言不乐乎?”公曰:“不敢。”韩琦上疏论青苗之害,上感悟,欲罢其法。安石称疾求去。

会拜公枢密副使,公上章力辞,至六七。曰:“上诚能罢制置条例司,追还提举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虽不用臣,臣受赐多矣。不然,终不敢受命。”上遣人谓公:“枢密,兵事也,官各有职,不当以他事为词。”公言:“臣未受命,则犹侍从也,于事无不可言者。”安石起视事,青苗法卒不罢,公亦卒不受命。

则以书喻安石,三往反,开喻苦至,犹幸安石之听而改也。且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彼忠信之士,于公当路时,虽龃龉可赠,后必徐得其力。谄谀之人,于今诚有顺适之快,一旦失势,必有卖公以自售者。”意谓吕惠卿。对宾客,辄指言之曰:“覆王氏者,必惠卿也。小人本以利合,势倾利移,何所不至?其后六年,而惠卿叛安石,上书告其罪,苟可以覆王氏者,靡不为也。由是天下服公先知。

公求补外,上犹欲用公,公不可。以端明殿学士出知永兴军。朝辞进对,犹乞免本路青苗、助役。

宣抚使下令,分义勇四番,欲以更戍边。选诸军骁勇,募闾里恶少为奇兵,调民为乾粮炒饭,虽内郡不被边,皆修城池楼橹如边郡;且遣兵就粮长安、河中、,三辅骚然。公上疏,极言:“方凶岁,公私困弊,不可举事。而永兴一路城池楼橹皆不急,乾粮炒饭昔尝造,后无用腐弃之。宣抚司令,臣皆未敢从。若乏,军兴,臣坐之。”于是一路独得免。

顷之,诏移知许州,不赴,遂乞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以归。自是绝口不论事。以祀明堂恩,加上柱国。

至熙宁七年,上以天下旱、蝗,诏求直言。公读诏泣下,欲默不忍,乃复陈六事。一青苗,二免役,三市易,四边事,五保甲,六水利,此尤病民者,宜先罢。又以书责宰相吴充:“天子仁圣如此,而公不言,何也?”

元丰五年,公忽得语涩疾,自疑当中风,乃豫作遗表,大略如六事加详尽,感慨亲书,缄封置卧内。且死,当以授所善范纯仁、范祖禹使上之。

凡居洛十五年,再任留司御史台,四任提举崇福宫。官制行,改太中大夫加资政殿学士。

神宗崩,公赴阙临。卫士见公入,皆以手加额,曰:“此司马相公也。”民遮道呼曰:“公无归洛,留相天子,活百姓。”所在数千人聚观之。公惧,会放辞谢,遂径归洛。

太皇太后闻之,诘问主者,遣使劳公,问所当先者。公言:“近岁士大夫以言为讳,闾阎愁苦于下,而上不知;明主忧勤于上,而下无所诉,此罪在群臣,而愚民无知,归怨先帝。宜下诏首开言路。”从之。下诏榜朝堂,而当时有不欲者,于诏语中设六事以禁切言者曰:“若阴有所怀,犯非其分,或扇摇机事之重,或迎合已行之令,上以观望朝廷之意以侥幸希进,下以眩惑流俗之情以干取虚誉,若此者,必罚无赦。”太皇太后封诏草以问公。公曰:“此非求谏,乃拒谏也。人臣惟不言,言则入六事矣。”时太府少卿宋彭年、水部员外郎王谔皆应诏言事,有欲借此二人以惩天下言者皆以非职而言,赎铜三十斤。公具论其情,且请改赐诏书,行之天下。从之。于是四方吏民,言新法不便者数千人。

公方草具所当行者,而太皇太后已有旨,散遣修京城役夫,罢减皇城内觇者,止御前工作,出近侍之无状者三十余人,戒敕中外无敢苛刻暴敛,废导洛司物货场,及民所养户马宽保马限,皆从中出,大臣不与。公上疏谢:“当今急务,陛下略已行之矣。小臣稽慢,罪当万死。”诏除公知陈州,且过阙入见,使者劳问,相望于道。至则拜门下侍郎。公力辞,不许。数赐手诏:“先帝新弃天下,天子冲幼,此何时,而君辞位耶?”公不敢复辞,以覃恩迁通议大夫。

初,神宗皇帝以英伟绝人之资,励精求治,凛凛乎汉宣帝、唐太宗之上矣。而宰相王安石用心过当,急于功利,小人得乘间而入,吕惠卿之流以此得志,后者慕之,争先相高,而天下病矣。先帝明圣,独觉其非,出安石金陵,天下欣然,意法必变,虽安石亦自悔恨。其去而复用也,欲稍自改,而惠卿之流,恐法变身危,持之不肯改。然先帝终疑之,遂退安石,八年不复召,而惠卿亦再逐不用。元丰之末,天下多故。及二圣嗣位,民日夜引领以观新政,而进说者以为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欲稍损其甚者,毛举数事以塞人言。公慨然争之曰:“先帝之法,其善者,虽百世不可变也。若安石、惠卿等所建,为天下害非先帝本意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犹恐不及。昔汉文帝除肉刑,斩右趾者弃市,笞五百者多死。景帝元年即改之。武帝作盐铁、榷酤、均输等法。昭帝罢之。唐代宗纵宦官,公求赂遗,置客省拘滞四方之人。德宗立未三月,罢之。德宗晚年为宫市,五坊小儿暴横,盐铁使月进羡余。顺宗即位,罢之。当时悦服,后世称颂,未有或非之者也,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众议乃定。

公以为:“治乱之机,在于用人。邪正一分,则消长之势自定。每论事,必以人物为先。凡所进退,皆天下所谓当然者,然后朝廷清明,人主始得闻天下利害之实。”遂罢保甲团教,依义勇法,岁一阅。保马不复买,见在者还监牧给诸军。废市易法,所储物皆鬻之,不取息,而民所欠钱皆除其息。京东铸铁钱,河北、江西、福建、湖南盐及福建茶法,皆复其旧。独川、陕茶,以边用,未即罢,遣使相视,去其甚者。户部左右曹钱谷,皆领之尚书。凡昔之三司使事,有散隶五曹及寺监者,皆归户部,使尚书周知其数,量入以为出。于是天下释然,曰:“此先帝本意也,非吾君之子,不能行吾君之意。”时独免役、青苗、将官之法犹在,而西戎之议未决也。

山陵毕,迁公正议大夫。公自以不与顾命,不敢当,诏不许。

元元年正月,公始得疾。诏公与尚书左丞吕公著朝会,与执政异班再拜而已,免舞蹈。公疾益甚,叹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乃力疾上疏论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罢之,率用熙宁以前法。有未便,州县监司节级以闻,为一路一州一县法。诏即日行之。又论西戎大略,以和戎为便,用兵为非。时异议者甚众,公持之益坚。其后太师文彦博议与公合,众不能夺。又论将官之害,诏诸将兵皆隶州县,军政委守令通决之。又乞废提举常平司,以其事归之转运使及提点刑狱。公谓监司多新进少年,务为刻急,天下病之,乞自太中大夫待制以上,于郡守中举转运使、提点刑狱,于通判中举转运判官。又以文学、德行、吏事、武略等为十科,以求天下遗才,命文臣升朝以上,岁举经明行修一人,以为进士高选。皆从之。

拜左仆射。疾稍间,将起视事,诏免朝觐,许以肩舆,三日一入都堂或门下尚书省。公不敢当,曰:“不见君,不可以视事。”诏公肩舆至内东门,子康扶入对小殿,且曰毋拜。公惶恐入对延和殿,再拜。遂罢青苗钱,专行常平粜籴法,以岁上中下熟为三等,谷贱及下等则增价籴,贵及上等则减价粜,惟中等则否,及下等而不籴,及上等而不粜皆坐之。时二圣恭俭慈孝,视民如伤,虚己以听公。公知无不为,以身任天下之责。

数月复病,以九月丙辰朔,薨于西府,享年六十八。太皇太后闻之恸,上亦感涕不已。时方躬祀明堂,礼成不贺,二圣皆临其丧,哭之哀甚,辍视朝三日。赠太师、温国公,衤遂以一品礼服,赙银三千两,绢四千匹,赐龙脑水银以敛。命户部侍郎赵瞻入内,内侍省押班冯宗道护其丧,归葬夏县,官其亲族十人。

公忠信孝友,恭俭正直,出于天性。自少及老,语未尝妄,其好学如饥渴之嗜饮食,于财利纷华,如恶恶臭,诚心自然,天下信之。退居于洛,往来陕郊,陕洛间皆化其德,师其学,法其俭,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之乎!”博学无所不通,音乐、律历、天文、书数,皆极其妙。晚节尤好礼,为冠婚丧祭法,适古今之宜。不喜释、老,曰:“其微言不能出吾书,其诞吾不信。”

不事生产,买第洛中,仅庇风雨。有田三顷,丧其夫人,质田以葬。恶衣菲食,以终其身。

自以遭遇圣明,言听计从,欲以身徇天下,躬亲庶务,不舍昼夜。宾客见其体羸,曰:“诸葛孔明二十罚以上皆亲之,以此致疾,公不可以不戒。”公曰:“死生命也。”为之益力。病革,谆谆不复自觉,如梦中语,然皆朝廷天下事也。既没,其家得遗奏八纸,上之,皆手札论当世要务。京师民画其像,刻印鬻之,家置一本,饮食必祝焉。四方皆遣人购之京师,时画工有致富者。

有《文集》八十卷,《资治通鉴》三百二十四卷,《考异》三十卷,《历年图》七卷,《通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翰林词草》三卷,《注古文孝经》一卷,《易说》三卷,《注系辞》二卷,《注老子道德论》二卷,《集注太元经》八卷,《大学中庸义》一卷,《集注扬子》十三卷,《文中子传》一卷,《河外谘目》三卷,《书仪》八卷,《家范》四卷,《续诗话》一卷,《游山行记》十二卷,《医问》七篇。

其文如金玉谷帛药石也,必有适于用。无益之文,未尝一语及之。初,公患历代史繁重,学者不能综,况于人主,遂约战国至秦二世,如左氏体,为《通志》八卷以进。英宗悦之,命公续其书,置局秘阁,以其素所贤者刘、刘恕、范祖禹为属官。凡十九年而成,起周威烈王讫五代,上下一千三百六十二载。其是非疑似之间,皆有辩论。一事而数说者,必考合异同而归之一,作《考异》以志之。神宗尤重其书,以为贤于荀悦,亲为制叙,赐名《资治通鉴》,诏迩英读其书,赐颍邸旧书二千四百二卷。书成,拜资政殿学士,赐金帛甚厚。

娶张氏,礼部尚书存之女,封清河郡君,先公卒,追封温国夫人。子三人,童、唐皆早亡,康今为秘书省校书郎。孙二人,植、桓皆承务郎。

公历事四朝,皆为人主所敬。然神宗知公最深。公思有以报之,常摘孟子之言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敬,谓吾君不能谓之贼。”故虽议论违忤,而神宗识其意,待之愈厚。及拜资政殿学士,盖有意复用公也。夫复用公者,岂徒然哉?将必行其所言。公亦识其意,故为政之日,自信而不疑。呜呼!若先帝可谓知人矣,其知之也深。公可谓不负所知矣,其报之也大。

轼从公游二十年,知公平生为详,故录其大者为行状。其余,非天下所以治乱安危者,皆不载。谨状。

《苏廷评行状》

公讳序,字仲先,眉州眉山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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