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刚-晚清七十年-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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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面临死亡了。「中国不亡、实无天理」(胡适语)。与其天要其死,不如人促其亡。「中国文化」这个病老头既然非死下可,那就把他病榻上的氧气管抽掉,让他早日死去。老头死了,孔家店打烂了,然后子孙们脱胎换骨——「全盘西化」!
这就是胡适青年期,那个「五四」前后的时代的时代精神;它也是中国近代「转型期」中,一阶段按一阶段,循序而来的「西化运勤」的最后阶段。说「疯话」时青年胡适,便是这一阶段的发言人。他在他本阶段所起的「启蒙」作用,和魏源、张之洞、康有为及(早期的)孙中山在其各自的阶段中所发生的作用并无两样。
科技现代化只有一个,政治现代化花样繁多
「西化」这个东西,在魏源时代叫做「通夷务」;李鸿章时代叫做「办洋务」。张之洞叫「习西学」;胡著叫「西化」。二次大战后改名「现代化」。在现在大陆上叫做「向先进国家学习」或「向国际水平看齐」等等,其实都是一样的货色,只是时间有先后,学习分量有多寡而已。
魏源的通「夷务」(正如邓小平的搞「四化」)指的是单纯科技。张之洞所倡导的只是「半个西化」。上述魏、康、孙三公所坚持的则是「政治西化」。至于二〇年代进入中国的□□主义,和三〇年代进入中国的法西斯,也都是「西化」,或可名之日:「偏激的西化」。搞「人权」、搞「民权」原都是西化的一部分。毛□□否定「人权」这个概念说,没有「天赋人权」,只有「人赋人权」,或可叫做「欠通的西化」。
所以搞「西化」(现名「现代化」)也是分门别类、花样繁多的。当然我们如专搞「科技现代化」或「四个现代化」,那么「四化」或「现代化」就只有一个。但是我们进化到政治、经济、社会、伦理各部门来,那么花色就谈不完了。盖「西化」者始自「西方」也,而「西方」并不是个整体。笔者即尝为「西方」学生授「西方文化史」。在其各民族文化传统之间,别其异同。如希伯来之异于亚利安也,盎格鲁?萨克逊之异于日耳曼也;拉丁之异于条顿也……如此,再回看我国近百年来的「西化运动」又何择何从哉?
孙中山权「变」,胡适不「变」
就以孙中山先生来说吧。孙公在辛亥之前,搞的全是美国模式。二次革命之后乃渐次主张独裁,最后干脆「以俄为师」。粗浅的看来,中山先生是因为搞革命受了挫折和刺激,为求速效乃舍弃温和的美国方式,改采激烈的俄国办法。但是更深刻的看法,则是中山所采取的办法,实在是从盎格鲁?萨克逊的民族文化传统,跳到斯拉夫和日耳曼的民族传统里去。
须知文艺复舆以后四百年来的欧洲和南北美的历史,原是一部白种民族的春秋战国史,时历数百年,民族数十种,大小百余战(包括两次世界大战),强凌弱、众暴寡,五霸七雄兼并的结果,最后最大的胜利者不是「虎狼之秦」,而是比较温和有礼的盎格鲁?萨克逊。邱吉尔扩大之为「英语民族」。
英语民族为什么能建立一个「日不没」的帝国主义大帝国,和一个「超发展」的民主合众国呢?卑之无甚高论,实在是因为他们善于解决自己内部的问题。他们搞「等富贵,均贫贱」,用不著「阶级斗争」。他们搞「攘外安内」也不需要「西安事变」。他们要把讨厌的最高领袖赶出唐宁街或白宫也用不著「三大决战」和「苦挞打」。爱国青年也毋需打什么「红旗」或穿什么「褐衫」或「蓝衣」。他们的政治领袖也大半都是些混沌水、和稀泥的庸才。但是搞搞混沌水、和和稀泥,不但能解决自己内部的问题,还能向外扩张,克敌致胜,建立空前未有的殖民地大帝国。——他们这套本事,不但我们自高自大的黄帝子孙学不到,连和他们同文同种的拉丁、日耳曼、斯拉夫诸大民族也望尘莫及。
英语民族的国度里的富强康乐,和灿烂的文化,当初不但降服了胡适,也降服了孙中山。所以五四时代胡适所倡导的「全盘西化」(后又修正为「充分西化」),更正确的说,应该是「全盘英美化」或「充分英美化」。哲学家约翰?杜戚的「实验主义」原是「英美传统」经验的概念化。所以胡适之就做了杜学东传的一世祖而终身不渝。
「二次革命」(一九一三)前的孙中山原来也是服膺全盘英美化的。可是孙先生是个搞行动的革命家。他要和袁世凯争政权、抢总统。为追求政治上立竿见影的效果,「孙文主义」就发生修正从权之变了。——他从一个比较高级耐久而缺少特效的英美传统,转变到有特效不能持久的德义俄的偏激传统里去。——孙中山栽培了□□□。
可是在过去四百年的「春秋战国」里,英美传统却是最后的战胜者。二次大战后,德义日三个战败国,均以政从「英美化」而复兴。君不见在九〇年代的世界里,东欧各国乃至□□主义的「祖国」苏联,不也都英美化了哉!
臭烘烘和香扑扑
胡适思想最大的特点便是它永远不变。适之老师言必称美国,也一辈子未改过口。
他四十岁以前是一位最有影响力的青年「启蒙大师」,他启蒙的实效便是介绍美国——介绍美国的哲学思想、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
他终身治学是「围绕著方法二字打转」。他整理「国故」和「再造文明」的「方法」,也只是美国大学研究院里写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的「方法」。
四十以后的胡适是咱们中华民族的「自由男神」。他这个男神和站在美国纽约港口的「自由女神」,虽然性别不同、肤色有异,二者的形象和功能却完全相同。
可是近百年来的中国却是摇摆不定,甚至十年一变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因而「美国」这个百年不变的抽象名词,在中国也就时香时臭;因而代表「美国」这个抽象名词的另一个抽象名词「胡适」也就香臭随之。
五四时代的胡适是芬芳扑鼻,三〇年代的胡适则「臭名昭彰」(这是他最得意的□□门生,现在有心做和尚的千家驹先生对老师的评语)。的确,这时他的殖民地都全部独立了。文学界、思想界为「左联」所篡夺;政治界为蒋廷黻、蒋中正、张学良所遗弃。胡适变成了孤家寡人,「阳春教授」。四〇年代他又时香时臭。五〇年代也就是笔者做他的小道僮的时代,他真是一灰到底——右边骂他思想有「毒素」;左边骂他是「买办学者」。——永远笑嘻嘻的白面书生胡适之,却永不认错,死而后已。
国民党容忍「异党」,□□□「一分为二」
胡适死后,「胡适的幽灵」(胡老师生前的自挽辞)时隐时现,其遭遇和生前还是一样的——一个思想家,升华到「胡适」的阶层,也就无所谓「生死」了。——国民党为着「异党」问题,竟然把胡老师的第一号大信徒雷震逼死了。又谁知现时现报,目前却被个不讲理的异党逼得走投无路,连老夫人携点细软出国,也要被异党奚落得尴尬无比呢?——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
最可笑可叹的却是□□□。「我的学生毛□□」背叛了老师之后,把老师和老少同学们「脱裤子、割尾巴」割了敦十年。谁知毛死之后,尸骨末寒,胡适的幽灵便把他的贵党一分为二。胡老师当年要把可教的国民党一分为二,我曾当面笑他是「子之迂也」。谁知他剖国未成,如今却把个不可教的□□□一劈为二,劈得如此干净利落!
胡适的幽灵,不但把□□一分为二,它竟然把邓小平也砍他个「三七分」——邓公小平今日是「七分胡适,三分列宁」。「三分列宁」为的是政权也,面子也,饭碗也,愚下也。「七分胡适」者,时势也,真理也,现代化也,前途也。
邓公如此,该党亦然。
吾人但见许家屯、千家驹、严家其、苏晓康……流落海外,走投无路。但诸公只冰山之一角也。三分僵死派,要融化这七分冰山,我知其骆驼钻针眼也。——这就是日耳曼、拉丁、斯拉夫诸民族,在政治上斗不过盎格鲁?萨克逊的关键所在了——他们不能以和平的方法解决内部的问题。
「党外有党,党内有派」,毛公早言之。而□□党内乃至中国国内,以胡适、列宁为界,一分为二,分得如此干净利落,实出我辈台下看戏人意料之外也。
至于他们双方如何继续纠缠下去,那就骑驴子看话本,走著瞧吧。好戏多著呢!
大方向和水的方向
列宁之余威,吾知之矣。但是胡适的幽灵,竟有如此力量,则非始料所及也。
其实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原为现时代的时代精神而已,何可归功于一人。只是胡适之是这项外来思想,最有力的启蒙大师。五四以后,大师小师之间也只有他一人,不计毁誉、不论成败而坚持到底。时至今日「胡适」与「自由民主」,已一而二、二而一的分不开了。「胡适」这个具体的人名,已足以代替「自由民主」这个「抽象」的概念,所以他才有足与列宁相抗衡的力量,足以左右中国的将来。
胡先生告诉我,中国传统思想中他最信服的是老子。老子比孔子更「老」。他是孔子的老师。孔子的思想是受老子影响的——我的朋友成中英教授,运用西方逻辑推理治中国思想史,也是如此说的。胡先生说,他的思想成熟期,是在康乃尔大学时代。某天早晨他在校园内的铁索桥上,俯视绮色佳大峡谷,见到山岩被水冲刷成溪的迹象,而对老子以「至柔克至刚」的哲理顿有所悟。
事实上胡适的思想也就是山峡中的流水。它迂回、它漩绕、它停滞、它钻隙……不论经过何种阻扰,它是永远地流下去。溪流冲石,千年万年,岩石总会消蚀成一个大峡谷来。——这便是胡适的大方向;一个潮流的方向;中国前途的方向。
胡先生最喜读的一首宋诗,大体是:千岩不许一泉奔,拦得溪声处处喧,等到后头山脚尽,悠然流水出前村。这实是有自信心的夫子自况,也是胡适思想终能风靡全国的道理。
疮痍满目的小框框
当然天下原无十全的圣人。我们尾随适之老师顺流而下,但并不是说适之先生所有的教条都是金科玉律。胡适和孙中山先生一样,他跻身圣贤的条件,是他的宗师形象和学术思想的大方向。大宗师如谈起具体的小问题来,他往往也和其他的学者一样是疮痍满目的。
胡适以二十来岁的青年,一日自海外归国,便大讲其五千年文明的优劣而要以一厢情愿的思想改造之,如禁读文言、毁灭方块宇等等,未免是瞻大妄为。至于他的什么「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治学方法」也只是拾乾嘉之余慧,为社会科学前期的辅助技术而已,谈不到是什么真正的「治学方法」。不过这些都是若干无关宏旨的小框框,瑕不掩瑜。笔者对这些小框框所论已多,不想重复。烘云托月,还希望后来的注疏家去继续发挥吧!尚感读者贤达,不吝教之。
* 为纪念适之先生百龄冥诞而作
一九九一年十月六日脱稿于台北中研院招待所
【壹】中国社会文化转型综论
十、中国近现代史的拓荒者郭廷以先生
教我做research的启蒙师
在海内外大中学里教授文史学科,简直就教了一辈子。行有余力则以撰文;以中英两文著书写稿,至今也在千万言以上。不知老之已至,还在不断涂鸦。引句时髦话,说我自己是个「职业史学工作者」(pro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