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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国际政治秩序与世界霸权-第1章

小说: 国际政治秩序与世界霸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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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泳鑫 文章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6期 
  【内容提要】建立国际政治的民主秩序和对国际强权、世界霸权的有效制约是当今绝大多数国家的普遍渴求;这一理想的实现有赖于现实三种秩序的发展。它们是以主权原则为基础的国家关系秩序、以区域合作为基础的一体化或准一体化地区秩序、以国际组织和世界性机构的治理机制为基础的全球秩序。正是由于这三个层面的发展均不完善甚至存在着严重缺陷;才形成当今国家主权秩序与世界(国际)秩序重叠、现实主义秩序与理想主义秩序重叠、平等主义(民主)秩序与霸权主义秩序重叠(因而国际合作与单边主义并存)的局面。这也预示着世界未来多极化;不但是力量的多极化;而且是文化和价值观的平等多元化;但国际社会在利益点和价值判断上的认同将不断增多;并将创造更具效能的国际规范体系、更加成熟的主权国家秩序和更有内聚力的合作性地区秩序;它们共同支撑并保障一个民主的、反对并制约霸权的文明国际政治秩序。中国反对霸权主义和在和平、合作、发展基础上建立民主的国际政治新秩序的对外战略;顺应了这一历史潮流;在国际关系实践中应积极参与并推动上述三个层面的秩序构建。
  【关键词】国际政治;国家秩序;地区秩序;全球秩序;霸权
  世纪转换前后;国际风云也变幻万端;透过苏东剧变、欧洲一体化进程、北约东扩、东南亚金融风暴、科索沃战争、“9·11”事件、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朝鲜半岛核危机等一连串重大现象;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不安定的世界;冷战结束后的国际秩序既没有大局落定的稳定局面出现;似乎也没有清晰可辨的未来走势;相反;国际社会却在增添新的不安全因素。后冷战时期的现实与人们的期望值之间的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越来越大。对于国际政治的现实和未来发展;西方的实用主义与理想主义理论都在做各自的阐释(主要有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建构主义等学派);但要做出全面深刻的解释已经很难;因为我们所处的不仅仅是一个格局剧变的时代;而且是个走向秩序转型的时代;“过渡”则是其隐蔽性特征;因为各种秩序交织重叠;对于一系列似是而非的新变化;单一的传统理论阐释不可能对现实变化与未来发展做完整注解。建立在平等主义基础上的民主秩序以及对于国际强权和世界霸权的有效制约是当今多数主权国家的一种渴求;但是;笔者认为;这一愿望的实现有赖于现实世界三重秩序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它们是以主权原则为基础的国家(关系)秩序、以区域合作为基础的一体化或准一体化地区秩序、以国际组织和世界性机构的治理机制为基础的全球秩序。现实局面则是国家主权秩序与世界(超国家)秩序重叠、现实主义秩序与理想主义秩序重叠、平等主义(民主)秩序与霸权主义秩序重叠。
  一 国家主权秩序与世界(超国家)秩序的重叠
  我们知道;现代主权国家体系源于西欧;西欧主权国家体系以资本主义为经济基础;以基督教文明为价值承载;以战争为主要扩张手段。其全球扩展首先表现为殖民扩张;形成全球殖民体系。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和世界范围的民族解放运动最终结束了殖民体系;主权国家得以全球林立;全球性的主权国家新体系得以形成;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上造成深刻的世界性变化:不同类型的主权国家共同支撑着当今国际体系;世界市场的扩展力量推动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多元文明及其价值观在交流中共处的局面形成;战争作为解决国际问题的合法性开始遭到普遍质疑。这些变化密切了民族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增强了国际社会和平与发展的愿望;彰显了世界向着人类共同体发展的观念变化。所有这些变化成就了国际秩序在三个层面上的发展势头:在国家(关系)层面;国际关系中的民族国家不仅作为民族权力机构;而且作为文化共同体存在;主权独立、平等、国家忠诚等理念被普遍接受;建立在主权原则基础上的国家秩序成为国际社会秩序稳定的主要支柱;在全球关系层面;世界性组织在发展壮大;以联合国等机构为标志的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制约战争以及促进共同发展的全球机制的作用越来越不可替代;与国家法并存的国际法成为国际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因素;几乎与此同时;在地区范围的关系层面;区域合作组织角色突出;依靠文化认同、地缘优势、经济互补、安全共享为依托的区域一体化或准一体化合作已经备受欢迎并成为发展趋势。本来;全球主权国家体系形成之后;国际政治秩序建立在国家秩序基础上并依赖于国家秩序的稳定似乎已不成问题;但一些重要因素的变化对国家秩序的基础性地位构成挑战。人类交往的增加、交往工具的发达、相互依赖的发展等;使得世界一体化的主张和强调世界秩序高于国家秩序的声音越来越不可小视。对此;我们有必要审视国际政治秩序在上述三个层面上同时面对的一些基本问题。
  (一) 
  历史上;政治秩序的建立往往以基本政治单位的形成为基础;凡是为人类提供了最有力的保护和安全的单位毫无例外地成为基本的政治单位;而提供保护力的正是权力。民族国家作为一种政治单位;它的首要国际功能是保护本国居民和保证本国领土不容践踏;同时;国家还作为文化共同体存在。近200年来;民族主义的发展;向着实现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一致化的方向前进;一方面使得民族国家由君主主权向政府主权再到人民主权的演变;另一方面使得国民对国家的忠诚不仅仅意味着意识形态上的一致;而且包括实际利益上的目标统一。公民遵守国家法律;而国家则以提供无数有形的服务作为报偿。因此;公民的效忠和政府的效益在实现国家功能的过程中是相辅相成的。国家主权与公民权益走向统一是民族国家存在及保存地位的合法性基础。这说明;国家地位是否稳定也取决于能否保持这种统一;或在原有统一被打破后能否走向新的统一。
  有可能构成对国家的保护功能和共同体功能挑战从而冲击国家秩序的方面是:新技术的发展(包括军事技术)、全球化浪潮、超国家组织的兴起、超民族意识、宗教意识、自治运动等等。从新技术发展史看;一方面;技术能力和武器装备的发展往往是国际体系中政治组织类型演变的直接原因;比如有研究证明;欧洲封建国家体系和城邦国家作为自治的政治单位之所以消亡;与黑色火药的发明有关。①另一方面;科技革命与军事打击工具的升级;造成国家在跨地区安全上的脆弱性和非地缘上的敏感性增加;也就是说国家安全上的领土、地理屏障变得越来越不重要。在超国家层面上;全球化的冲击越来越明显;全球化在为超国家组织和国际机制提供合理性基础的同时;也为超级大国提供领导世界和霸权主义的借口和机遇。不少人都在说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但这未免有点程式化;因为在一定时段内;全球化不是对任何一个国家都利弊相等;而是对有些国家更为有利;对有些国家则更为不利;每一个国家面对的机遇和挑战不会均等。全球化经济一方面可能削弱政府机构;另一方面则实际增强了政府能力;尤其是像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政府;因成为世界“领袖”而提高了国民对政府的支持率。②另外;全球化对民族主义所产生的最大影响在于;民族主义可以成为国家团结的力量;也可以成为国家分裂的原因;国际社会满足民族主义者的要求;既可能产生稳定的影响;也可能导致不稳定的后果。
  (二) 
  如何看待全球化中的一体化空间?经济全球主义与文化民族主义、经济一体化与文化、民族之间距离加大是同时发生的现象。既存在一体化空间;又同时存在多元文化;全球的一体化的可能性因此而变得难以想像;但地区或区域的一体化则可以充满幻想。其实正是一体化空间与多元化张力才使得地区一体化有了可能;这种可能已经在部分地化为现实。比如;导致欧洲统一运动的两个直接原因虽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破坏和战后欧洲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衰落;但深层的因素则是欧洲人有了这样一种认识和价值趋同:至少在西欧;过去几百年形成的民族国家是有点过时的政治组织;它已不能保证其成员的安全和权力。当今;全球化经济竞争加重了民族的不安全心理;过去的不安凝聚了个人对国家的认同感;当今的不安则分化着人们的忠诚归属;因为如果作为文化共同体的国家能够借助于比它更庞大的区域共同体来增进安全;那么;客观上会造成人们对于新共同体的忠诚;尤其是那些具有更多文化同质性或相似性的地区;经济全球化的压力和异质文明的距离共同强化着地区内的一体化功能。同时;一体化造成了外部整合力量对内部一国的影响更加容易;产生和平干涉的效果;强调区域合作;甚至可以使参与国在政治和文化上逐渐标准化;这里就有个潜在的超国家秩序问题。地区一体化抵御霸权的功能在于;参与地区一体化进程的民族国家可以从政治上和经济上联合或组织国际规模的活动;把超级大国的干扰降低到最小程度。当然我们现在还不能过于夸大这一作用;因为地区一体化的不发达与世界多极化的不成型;整个世界还处于阻止强权的弱势阶段。但这应预示着未来的发展趋向。地区一体化的现实状况是:(1)在地区一体化进程上;经济层面明显大于政治层面。(2)多数地区一体化进展缓慢;原因在于分歧大于团结。(3)因徘徊于冲突与合作、战争与和平、权力与影响、实力与法律等两端之间;地区一体化会不时产生逆转现象。(4)某些大国尽管口头上赞成地区主义;但却不愿仅限于地区;而是在不断维护和增进其影响世界事务的权利。(5)许多国家对大国搞全球一体化还是地区一体化心存疑虑;等等。
  (三) 
  正像人们的忠诚可以转向比国家大的地区共同体一样;这种忠诚也同样可以转到像联合国一样的世界机构或全球性组织。因为全球化已经产生出单个国家或地区难以解决而又事关人们切身利益的许多问题;社会发展已使人类面临新的威胁;正如哈贝马斯指出:长期以来各种危险的全球化客观上将世界连接起来;使之变成了一个建立在所有人都面临之危险基础上的非本意所愿的共同体。①这就应运而生出具有全球规范效应的法律和道德体系。各类型国家自愿地遵守国际法等规范常常出于这样一些强有力的动机:(1)国际交往与有秩序的合作对于参与各方都有利(由此而产生规范渴望)。(2)客观存在着互惠的需要。(3)公共利益分享机制的驱使。(4)国家声望的考虑。(5)免遭国际制裁等。②
  由于全球规范内含一定的价值标准;不会与所有现存文化同质;所以必然出现难以克服的不和谐;从而制约了规范的发展。我们不能将全球法律等规范产生和发展的障碍归咎于文化多元性;而是应主要归因于不同国家利益之间的不相容性;起码目前如此。更为有效和更具接受力的法律将取决于贫富两类国家之间差距的弥合程度。然而;由于现实贫富之间的差距日益悬殊;国际规范更易于偏向发达或权重的国家;这些国家更愿意维持一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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