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三村-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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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礼完毕发胙肉,有礼生肉、主祭肉、敬老肉、科甲肉、仕宦肉等等,分别发给各种不同的人。
从老祖屋起,所有围龙屋的祖堂太师壁都做成上下两层神橱,上层很华丽,精雕细刻,供祖宗神牌,下层低于香案,比较简单,供土地神或社神。神橱左右柱子上挂大红楹联。品一公祠的联文是:
“祠依甑顶萃秀气于长庚想当年作宾重望名奖百洲时禀寅清留法训;
案照星峰吐光芒拱太乙愿今朝藻生华花香满县祥开甲第继芳辉。”
上联指潘任,百洲即三洲,指长洲,是潘任的故地;下联指潘岳,“花开满县”指他任广东地方官时政绩出色,且提倡种桃花,以致其地易名为花县,亦即门扇上所写的“花县家声”的来历;甑顶指项山甑,星峰即三星山。
提醒子孙永记祖先的来历和光荣,是宗族加强凝聚力的重要措施。
加强宗族凝聚力的另一项措施是举办公益事业。首先是办教育,早期有笃才学塾和毅成公家塾,后来有安仁学校。其次是组织娱乐活动,以过年时候的舞狮、台阁游行等为主。龙灯和狮子从老祖屋出发到各房祖屋,然后要走遍每一幢围龙屋,在屋前的禾坪上大耍一番。各家置备酒肉款待,并送红包。禾坪的面积,一般要求可舞四支龙灯,所以都很宽大。此外,公益事业还有养老、济贫、助残、救灾等等,穷人的婚丧、造房也有资助。
为了祭祀和公益事业,宗族拥有很可观的公产,称为“公尝”。公尝的主要来源之一是兄弟分家析产时,一定要提留一部分给宗族。客家传统,盛行小家庭制,代代都分家,以致公尝越来越多,这是宗族内部的平均主义思想的一种表现。公尝是小家庭与宗族间的经济纽带。公尝的内容很多,有田地、山林、池塘、水圳、店面等等,以出息支付各种费用。公尝有大公尝、小公尝之分,大公尝为全宗族所有,小公尝是各房派的。三村潘氏的大小公尝约为全村各种收入总数的四成到六成。公尝由叔公头管理,有一定的制度。例如,山林一年开放一次供人采薪,其余时间封山育林;池塘由各房轮流养鱼挖肥泥,轮值的一房要负责承担当年的祭祖分胙费用,还要缴纳税金;水圳灌溉农田,凡用水的要缴“陂圳谷”,用来整修水利工程。其他如建桥造路、植树护林,也都是宗族管理的事。
围龙屋内部也有公产,小家庭只有堂屋间和横屋、围屋的居住房间,厅、天井、楼梯、水井、禾坪、门、廊、外墙、水塘等都是公有的。这种公产成为小家庭与大家族间的脐带。
宗族也管理房屋的兴建。这种管理往往借保护风水的名义。风水是一种迷信,有时也可以起加强宗族凝聚力的作用:村落的形局好,宗祠在龙脉上,祖坟是个吉穴,都能使宗族成员对血缘村落的前景抱有信心,从而不致轻易离去。因此,几乎每个村落都要标榜自己风水之好并约束村民不得破坏。例如,寺前排的老祖屋旁边,20世纪30年代造了一座两层的始光庐,上下层都低矮,夏天里二楼又闷又热。原因是建造的时候,叔公头为保护老祖屋的风水“不受阻挡”,给屋主人一根竹竿,指令“大栋”(即脊檩)的高度不得超过竹竿的长度,因此就使始光庐造得不尴不尬。
旧时地方政府对农村的管理力量很薄弱,宗族之间因争水、争地、争风水或者发生其他摩擦时,往往要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这就很容易酿成械斗。客家地区械斗很多。宗族的族长们担当起械斗的组织和指挥者的角色。光绪末年起到上世纪20年代,南口三村潘氏和南口东面、围龙冈北的圩冈下村(今名益昌村)的陈姓不知起于什么原因发生了几十年的械斗,甚至互相掳掠妇女。当地谚语说“陈横、黄精、潘哦哆”,即指陈姓人凶蛮,黄姓人精明,而潘姓人则多游手好闲的纨绔子。纨绔子打不过凶的,但有钱,于是雇佣兴宁刘姓的人来充打手,每杀一个人赏2000大洋。传说每打一仗,“花边(即银元)一筐一筐地倒”。“战费”太高,宗族支付不起,不得不请潘立斋支付,而将三星山后坡鹿湖山抵押给立斋,为期40年。立斋就在山上设群茂公司,植树造林,经营现代养殖业。后来由陈炯明来调解,械斗才终止。两姓不和,乡政府只好由黄姓的人来管理,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所以说姓黄的精明。这场旷日持久的械斗在寺前排村和高田村的建筑中留下了烙印,凡这时期造的华侨屋,在对着禾坪的大门门斗两侧、墙角、横屋天井等处,都有铳眼。有一些华侨屋造了铳楼,如东华又庐、南华又庐、锦和庐杂横等。高田村谢姓的绳贻楼也因环境不靖,跟着造了一座铳楼。
(南口潘氏的宗族活动至今还有,也还有人张罗。活动除祭祀、娱乐之外,以联络华侨、募集各种捐款为重要内容。1996年农历正月初六,在老祖屋前摆了106桌酒席,除了回来探家的华侨外,还有三村60岁以上的老人和梅州市各地潘姓60岁以上族人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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