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注-宋-苏辙-第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以圣人被褐怀玉。圣人外与人同,而中独异耳。
知不知章第七十一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
道非思虑之所及,故不可加。然方其未知,则非知无以入也,及其既知而存知,知则病矣。故知而不知者上,不知而知者病。
夫惟病病,是以不病。
既不可不知,又不可知。唯知知之为病者,久而病自去矣。
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夫性自有威,高明光大,赫然物莫能加,此所谓大威也。人常息溺于众,妄畏生死,而惮得丧。万物之威,维然乘之,终身惴栗之不暇,虽有大威而不自知也。苟诚知之,一生死,齐得丧,坦然无所怖畏,则大威烨然见于前矣。
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惟不厌,是以不厌。
性之大,可以包络天地。彼不知者,以四肢九窍为己也,守之而不厌。是以见不出视,闻不出听,蕞然其甚陋也。故教之曰无狭其所居。彼知之者,知性之大而吾生之狭也,则愀然厌之,欲脱而不得,不知有厌有慕之方囿于物也,故教之曰无厌其所生。夫惟圣人不狭不厌,与人同生,而与道同居,无广狭净秽之辨,既不厌生,而后知生之无可厌也。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圣人虽自知之而不自见以示人,虽自爱之而不自贵以眩人,恐人之有厌有慕也。厌慕之心未忘,则犹有畏也。畏去,而后大威至矣。
勇于敢章第七十三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
勇于敢则死,勇于不敢则生,此物理之大常也。然而敢者或以得生,不敢者或以得死,世遂以侥幸其或然,而忽其常理。夫天道之远,其有一或然者,孰知其好恶之所从来哉?故虽圣人犹以常为正,其于勇敢未尝不难之。列子曰:迎天意,揣利害,不如其已。患天道之难知,是以历陈之也。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
不与物争于一时,要于终胜之而已。
不言而善应,
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未有求而不应者也。
不召而自来,
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数思,夫又谁召之哉?
禅然而善谋。
谭然舒缓,若无所营,而其谋度非人所及也。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世以耳目观天,见其一曲而不睹其大全。有以善而得祸,恶而得福者,未有不疑天网之疏而多失也。惟能要其终始,而尽其变化,然后知其恢恢广大,虽疏而不失也。
民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政烦刑重,民无所措手足,则常不畏死,虽以死惧之,无益也。
若使人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民安于政,常乐生畏死,然后执其诡异乱群者而杀之,孰敢不服哉?
常有司杀者杀。
司杀者,天也。方世之治,而有诡异乱群之人恣行于其间,则天之所弃也。天之所弃而吾杀之,则是天杀之,而非我也。
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断。夫代大匠断,希有不伤其手矣。
非天之所杀,而吾自杀之,是代司杀者杀也。代大匠断,则伤其手;代司杀者杀,则及其身矣。
民之饥章第七十五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上以有为导民,民亦以有为应之,故事多而难治。
人之轻死,以其生生之厚,是以轻死。
上以利欲先民,民亦争厚其生,故虽死而求利不厌。
夫惟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贵生之极,铃至于轻死。惟无以生为,而生自全矣。
民之生章第七十六
民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生也柔弱,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冲气在焉,则体无坚强之病;至理在焉,则事无坚强之累。
是以兵强则不胜,
兵以义胜者非强也,强而不义,其败必速。
木强则共。
木自拱把以上,必伐矣。
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物之常理,精者在上,粗者在下。其精必柔弱,其粗必强大。
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天之道,其犹张弓乎?
张弓上筋,弛弓上角,故以况天之抑高举下。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天无私,故均;人多私,故不均。
孰能以有余奉天下?唯有道者。
有道者澹足万物而不辞,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予人己愈多。非有道者,无以堪此。
是以圣人为而不侍,功成不处,其不欲见贤邪。
为而恃,成而处,则贤见于世。贤见于世,则是以有余自奉也。
天下柔弱章第七十八
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故柔胜刚,弱胜强,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圣人言: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正言若反。
正言合道而反俗,俗以受垢为辱,受不祥为殃故也。
和大怨章第七十九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夫怨生于妄,而妄出于性,知性者不见诸妄,而又何怨乎?今不知除其本,而欲和其末,故外虽和,而内未忘也。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契之有左右,所以为信而息争也。圣人与人均有是性,人方以妄为常,驰骛于争夺之场,而不知性之未始少亡也。是以圣人以其性示人,使之除妄以复性。待其妄尽而性复,未有不廓然自得,如右契之合左,不待责之而官服也。然则虽有大怨恋,将涣然冰解,知其本非有矣,而安用和之?彼无德者,乃欲人人而通之,则亦劳而无功矣。彻,通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无私,惟善人则与之。契之无私,亦犹是也,惟合者则得之矣。
小国寡民章第八十
小国寡民,
老子生于衰周,文胜俗弊,将以无为救之。故于其书之终,言其所志,愿得小国寡民以试焉,而不可得尔。
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民各安其分,则小有村者,不求用于世。什伯之器,则财堪什夫伯夫之长者也。
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
事少民朴,虽结绳足矣。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内足而外无所慕,故以其所有为美,以其所处为乐,而不复求也。
邻国相望,鸡犬之音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民物繁伙而不相求,则彼此皆足故也。
信盲不美章第八十-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信则为实而已,故不必美。美则为观而已,故不必信。
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以善为主,则不求办。以辫为主,则未必善。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有一以贯之,则无所用博。学而日益者,未必知道也。
圣人无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3。
圣人抱一而已,他无所积也。然施其所能以为人,推其所有以与人,人有尽而一无尽,然后知一之为贵也。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势可以利人,则可以害人矣。力足以为之,则足以争之矣。能利能害而未尝害,能为能争而未尝争,此天与圣人所以大过人,而为万物宗者也。凡此皆老子之所以为书,与其所以为道之大略也,故于终篇复言之。
道德真经注卷之四竟
#1与福争赘:『争』原作『生』,据宝颜本改。
#2以勇决:『以』原作『之』,据宝颜本改。
#3愈多:原本作『与多』,据宝颜本改。
予年四十有二,谪居筠州。筠虽小州,而多古禅剎,四方游僧聚焉。有道全者住黄蘗山,南公之孙也,行高而心通,喜从予游,尝与予谈道。予告之曰:子所谈者,予于儒书已得之矣。全曰:此佛法也,儒者何自得之?予曰:不然,予忝闻道,儒者之所无,何苦#1强以诬之。顾诚有之,而世莫知耳。全曰:#2儒佛之不相通,如胡汉之不相谙也,子亦何由知之?试为我言其略。予曰:孔子之孙子思,子思之书曰《中庸》,《中庸》之言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此非佛法而何?顾所从言之异耳。全曰:何以言之?予曰:六祖有言:不思善,不思恶,方是时也,孰是汝本来面目?自六祖以来,人以此言悟入者太半矣。所谓不思善,不思恶,则喜怒哀乐之未发也。盖中者,佛性之异名;而和者,六度万行之总目也。致中极和而天地万物生于其间,此非佛法,何以当之?全惊喜曰:吾初不知也,今而后始知儒佛一法也。予笑曰:不然,天下固无二道,而所以治人则异。君臣父子之间,非礼法则乱,知礼法而不知道,则世之俗儒,不足贵也。居山林,木食涧饮,而心存至道,虽为人天师可也,而以之治世则乱。古之圣人,中心行道,而不毁世法,然后可耳。全作礼曰:此至论也。是时予方解老子,每出一章,辄以示全,全辄叹曰:皆佛说也。予居筠五年而北归,全不久亦化去,逮今二十余年矣。凡《老子解》亦时有所刊定,未有不与佛法合者。时人无可与语,思复见全而示之,故书之《老子》之末。
大观二年十二月十日子向题。
#1何苦:原本作『何若』,据宝颜本改。
#2全曰:此二字原在『子亦何由知之』后,据宝颜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