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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蓝色大门-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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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官关上灯走了出去,我终于不必和她贴得那么近。    
    “现在是怎样?你不讲你朋友是谁,我怎么知道有没有意思?”我把浴巾围上,然后脱下泳裤换上长裤。现在想想,她那时居然没有显出一般女生尖叫或假装讨厌的神情。    
    “她叫做林月珍……”鹦鹉女鬼若无其事地说:“她是双眼皮的,长头发,眼睛很大,皮肤很白很漂亮……”    
    然后呢?这是明星偶像择友的标准条件,听起来不错,但是这些条件拼凑起来的会是什么怪物呢?世界上还是残留着很多长头发、双眼皮的白子基因恐龙。    
    “你对她会不会有意思?”    
    “你先叫她出来啊……”    
    她又咚咚咚地走到栏杆边呼喊:林月珍!    
    我跟了过去,那里什么人都没有,只有几条野狗呆呆地看着我们。    
    “林月珍,你出来啊!”她继续装腔作势对着黑暗的校园角落喊着。    
    “林月珍,你出来啊!”我觉得很好笑招魂似地跟着喊,那鹦鹉女鬼的演技倒是不错,到处东喊喊西喊喊,好象有个叫做林月珍的人真的躲在某个角落。    
    喊得太久连野狗都认识林月珍了,所以且膊辉倏穹汀£    
    “林月珍!”她喊着,越来越有怒气。    
    “林月珍……”我跟着喊,越喊越好笑。    
    半天,就是没有人应。    
    “根本就没有林月珍这个人吧!”我实在喜欢拆穿女孩子们的诡计。“是你自己想要认识我对不对?”    
    因为被我拆穿了,女鬼气急败坏地骑车走了。    
    我一路骑着车跟着她,有时看见她的侧面,有时看见她的正面,可能是恼羞成怒,她自始至终都不曾看我一眼,但我可以很确定我从来没有在哪个地方看过她。    
    因为没有办法摆脱我的跟随,所以她忽然一个紧急刹车,用单眼皮的正面怒视着我,叫我不要再跟了。    
    “你就是林月珍吧!就算你不是林月珍也没关系……”路灯下,我终于看清楚她的脸,其实不是那么地像鹦鹉,眼睛里面有种亮亮的光芒,也不像少女漫画的水汪汪。我庆幸还好出现的不是小甜甜。    
    没等我把话说完,用力地踩走脚踏车了,她在转角丢给我一个瘦瘦长长的背影,天雨路滑,我希望她不要骑太快。    
    “……我叫张士豪,天蝎座O型,游泳队、吉他社!”    
    我的自我介绍应该追上了她,所以,没有过多久我就知道了,原来,这个林月珍,不叫做林月珍。    
    她叫做孟克柔。之后久一点,我叫她阿孟。    
    接连着好几天的奇怪平静,夜半游泳的时候,女鬼也没有再出现。我后来终于知道一种刻意的巧合,当我穿上我的夏威夷衫时,女鬼便会出现。    
    第一眼看到那件夏威夷衫时,我只是走进店里面,直接把它买下来,连试穿看价钱都没有。并没有龟龟毛毛杀价也没有用塑料袋包起来,我就一路披着它骑脚踏车回宿舍。那天就只是突然想要去海里泡水而已。    
    当我穿上那件海滩图样的衬衫,飘飘的感觉就把正夏的风穿在身上了。她想必也喜欢夏天。    
    再度看到她的时候是白天,感觉好很多,不过一样没有笑容,没有表情,像无脸鬼。放学的时候,因为吉他社练唱所以晚走了,我的脚踏车才刚骑出车棚就有被跟踪的感觉,那是动物的本能,可能我常常被恐龙追捕的缘故,所以对那种感觉特别的敏感。    
    果然,我放慢速度,偷偷回头就看见那个女生。虽然没有其它同校的同学,她还是小心地跟在我后面,当我骑快一点,她也就跟着骑快一点,当我放慢速度,她也没有超越,就只是保持着一种不远不近的距离,差不多可以看得清楚花衬衫的远近。    
    我想戏耍她,所以一路忽快忽慢,现在想想真是一种折磨,在台北市的街道上面,骑着那种前面有菜篮的淑女车跟踪一个人的速度还得要忽快忽慢。    
    只能说她的骑车技术不错,比起一般的男生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我转进某个小巷子里面的时候,她超过我,挡住我的车子。    
    跟着我骑了好一大段路,她擦擦脸上的汗,确定四下无人。    
    “林月珍叫我拿给你的……”她从书包里面掏出一封信扔到我的手上,一溜烟地骑走。


第一部分第2章 谢谢大家,就酱子(3)

    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丫嬛帮小姐传信的情节。而且她实在没有丫嬛的气质。    
    因为这样古典的情节,所以我在打开信的时候不免有点担心,里面写的是文言文。    
    信里面的字写得很小,信纸的花也很小,写满了整张信纸,什么“注意你很久了……”“下课的时候在人群中凝望着你的侧脸……”的句子,最终只有一个意思,就是:    
    我可以认识你吗?    
    我们不是已经认识了吗?    
    我反反复复把信看了好几遍,希望从里面找出一点点线索:    
    为什么,为什么信末署名的人却叫做孟克柔?不是那个林月珍?    
    几个男生把信在宿舍里面传来传去,揉成一团纸球投篮,没有人帮我想出答案,大家完全不在意谁是孟克柔还是林月珍,只有戏谑、尖叫以及低级的呻吟,然后多了一大堆问题,诸如:辣不辣?胸部大不大?是不是很淫荡?骑脚踏车有没有看见内裤?……    
    我们几个男生一起公家租下这个顶楼加盖的违章建筑,夏天像火炉,冬天是冰箱的地方。漏水了、电灯坏了都是我们自己DIY,或者忍耐一下过去。因为便宜,所以房东不负任何的责任。    
    这样的地方,跟家里比起来实在差太多了。要不是因为阿勉极力怂恿,大肆吹嘘这个房子的好处,我才不愿意住在这里。    
    但现在这个房子到处都是我们的味道,亲手布置之后是我们自己的私人别墅:客厅的纯牛皮大沙发是阿勉有一回在垃圾堆发现的,刚被迁去新居的屋主丢在外面,阿勉说:好可怜,看起来很孤单,所以我们几个大男生轮流抬着沙发一路扛回来。    
    还有水塔上面的篮球架,也是阿勉说我们应该好好利用屋外的空间,所以在夜半的时候大家一起从学校的篮球架上偷回来的,现在我们有了自己的篮球场,天天练习投篮希望自己变成乔丹。    
    据说楼下的房子想要卖,却一直卖不掉就是因为顶楼是篮球场的缘故。希望没有造成夫妻失和或者不孕之类的事情。    
    这一切都是阿勉造成的,阿勉这人什么事都干,上次他在操场上打手枪,就为了跟我赌一千块班费。我输了,帮他缴了一千块。    
    他很喜欢发表评论,尤其是自己不懂、又没经历过的事情。    
    不过他对于我的情书事件并没有表现很大的兴趣。只是冷冷地坐在一旁吃泡面。    
    我知道他在嫉妒。上一回有个女的在西门町红茶店用眼睛海电我,阿勉硬说那女的对他有意思。    
    无所谓,让给他,我才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跟朋友决斗。    
    “泡面吃太多会没有女人缘……”我故意压他的头,他灵巧闪过。被我欺负习惯了,训练有素。    
    “那你喜欢她吗?”他安安稳稳把汤喝完,这种天气吃泡面满头满脸汗,电视两性节目看太多。“淫不淫荡不是重点,重点是:你会喜欢她吗?”    
    这个问题却让我辗转难眠一整夜:我喜不喜欢她?    
    我不知道,不能回答。但有一种虚荣,一种骄傲。    
    我不骄傲,我不能骄傲,可是躺在床上面对天花板,就是飘飘然的长满了小花小草、满天星星。不知道怎么了,睡不着。我翻出了所有的CD,过份甜腻的恋爱歌,甚至连过度悲伤的分手曲,唉这里痛那里痛的,听了一整晚,想要参考别人的感觉,却没什么结论。    
    我希望那天最好是没有笑着睡着。    
    到头来,那封信变成了悲剧,不过也让我确定了林月珍是不存在的,她的确叫孟克柔。    
    因为听了一夜情歌,耗费太多脑力,下了课就赶紧趴在桌上补眠,半梦半醒中听到了教官室传来的广播声:968班孟克柔、975班张士豪马上到教官室……    
    不知道是谁把她给我的“情书”,贴在穿堂上,而且是穿堂的地上……    
    我们两个人提着水桶和刷子呆呆地看着那封信:小花小草的信纸上踩满了过往人的脚印,她的名字“孟克柔”三个字还被圈了起来,有人用红笔在上面画了猪头、写上不要脸之类的眉批……    
    楼上满满是看热闹的同学,他们开始起哄、喧闹,甚至有人开始洒纸花,我们像是被抓奸的奸夫淫妇,众目睽睽,光天化日。    
    最好,最好他们都不要写情书,不要谈恋爱。


第一部分第2章 谢谢大家,就酱子(4)

    我带着微笑像新郎一样接受嘘声当祝福,挥挥手,越红越要冷静。    
    “信不是我写的,是林月珍……”她先动手用指头抠去了信末署名“孟克柔”三个字。    
    “信不是我贴的,可能,可能是阿勉他们……”我也动手撕掉我的名字。但他们可能是用三秒胶还是什么低级的黏滑液体贴的,怎么撕也撕不掉……    
    “我叫张士豪,O型天蝎座,游泳队、吉他社……”就酱子,我又自我介绍了一次。    
    她好象根本没在听我说话,只是忿忿然地把水泼在地上,想要溶解那些黏液,指甲抠断了也没有办法抠起来那死硬的纸张。    
    “你这样算是认识我了。”算是给她辛苦写满一整张信纸的响应。“你已经认识我了,我叫张士豪。”我再次补充。    
    她好象真的很羞愧,又愤怒。头也不抬地干脆用脚去踹,我也开始用脚去踹。    
    穿堂里,只剩我们两个人,半天没人说话,只有球鞋踢地上发出单调吱吱的声音。我们热烈的跳起了双人踢踏舞。    
    “你这样算认识我了,我叫张士豪。”我希望她记住我的名字,这样重复不知道会不会很白烂?    
    “……根本就没有林月珍,是你自己想认识我吧?……”    
    我真的只是想搞清楚一些事情而已,但后面那句话真的有点白烂。    
    她提起水桶奋力冲走那些糊烂一团的纸屑,一笔勾销。    
    “信不是我写的,是林月珍。”    
    真是固执的杀人凶手,证据都已经在这里了,却死也不肯认罪。毁尸灭迹之后,头也不回就走开了。    
    我像英雄一样地回到班上接受大家的揶揄,但那嘘声淫笑,在我听起来是欢呼。因为在这个年纪就能够变成公众的奸夫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我不知道我哪里不一样了,但我就是忍不住飘起来,然后不由自主地微笑。    
    笑了整个早上,什么都听不见。我只是不断看向窗外她们班的那个位置:她被罚站了,和另外一个女的排排站在教室走廊上。手里拿着课本。我可能漏看了什么情节。    
    “嘿!我在这里……”拿起镜子,用反光照她,跟她打招呼……    
    镜子的反光对不太准,她一直低着头。不理我的召唤。    
    “这里,这里……”她终于看过来了。    
    实在太屌了,我没有看过这种女生:她瞪了我一眼,甩了课本,直接走出教室。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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