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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逻辑学 上卷作者_德黑格尔着杨一-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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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同的排斥和吸引。这冲扬弃同样又表现出由于否定了 直接物和实有物的
外在关系而过渡到中介的无限关系,其结果是变,这种变由于它的环节不安
定而沉没到、或不如说是自身融合到单纯的直接性之中,这种有,根据它现
在所获得的规定,就是量。

①假如我们对这种从质到量的过渡的各环节作一简短的检察,那么,质的
基本规定是“有”和直接性,在那种直接性里,界限和规定性与其物的有是
这样的同一,以致某物随界限等的变化而消失。这样建立起来的某物就被规
定为有限物。区别由于这个统一体的直接性的缘故,便在其中消失了,尽管
区别在有与无的统一中是自在地呈现着的,却作为一般的他有而落在那种统
一之外了。这种对他物的关系,与直接性是矛盾的,在直接性中,质的规定
性是自身关系。这个他有在自为之有的无限性中揚弃了自己。在否定之否定
中,自为之有在它那里和在它本身中,有了区别,并且将区别实在化为一与
多及其关系,将质的东西提高到真的统一,即不再是直接的统一,而是与自
身一致的、建立起来的统一。

① 进行吸引的东西,就是排斥的“他物”。——译者

① 参看第118 页。

所以这种统一是:

(1),有,仅仅是肯定的有,即由于否定之否定而以
自身为中介的直接性;有被建立为通过“有”的规定性、界限等的统一,规
定性、界限等在“有”中都被建立为扬弃了的东西;——
(2),实有;依据这样的规定,它是否定,成就是作为肯定的有的环节那种
规定性,但是那种规定性已不再是直接的,而是自身反思的,不是对他物的,
而是对自身的关系;它是绝对地、自在地被规定的有,是一;这样的他有就
是自为之有本身:——
(3),自为之有,作为那种通过规定性而自身仍然继续的有;在那种有
中,一和自在地规定了的有本身,都作为揚弃了的东西而建立起来了一同时
被规定为对自身的超越和单位;因此,一被建上为相对确定了的界限:这个
界限,作为界限而论,并不是界限,它在“有”那里,而又与有漠不相关。

注释

大家知道排斥和吸引常被认为是力。它们的这仲规定和相速的关系,须
耍与为它们而自行发生的概念来比较。在那样的观念中①,它们被看作是肉立
的,所以它们不是山于本性而彼此相处,即是说它们每一个不应该是仅仅过
渡到它们的对立面的环节,而是僵化在与另一方的对立之中。然后它们又被
想像为在一个第三者之中,即在物质中会合了;所以这种变而为一并不被当
作是它们的真理,每一个倒都是第一性的、自在和自为之有的东西,而物质
或物质的规定,却是由它们建立并发生的。假如说物质自身具有力,那么,
力的这种统一便是意味着一种联系,同时这些力也在那里被假定为各自独立
而有的。

大家知道,康德用斥力和引力构造了物质,或如他自己所说,至少提出
了这种构造的形而上学的原素。——仔细考察一下这个构造,不会是没有趣
味的。一个对象,不仅自身,而且它的规定,好像都只是属于经验,对这个
对象作形而上学的表述之所以很可注意,一方面是因为这种表述作为概念的
一种尝试,至少推动了近代自然哲学,——哲学并不是把自然当作对知觉的
感性的所与材料来造成科学的基础,而是从绝对概念来认敲自然的规定,—
—另一方面也因为哲学还常常停留在康德的构造那里,认为那是哲学的开始
和物理的基础。

像感性物质这样的存在,固然不是逻辑的对象,空同和空间的规定也同
样不是逻辑的对象。但是,只要引力和斥力被看作是感性物质的力时,它们
也就是以这里所考察的一与多的纯粹馄定及其相互关系为基础,我称这些规
定为排斥和吸引,因为这两个名词最为贴切。

康德称他从这些力推演出物质的办法为一种构造。仔细考察一下,假如
① 那样的观念,指排斥和吸引通常被认为力的那种观念。——译者
不是每一种别的反思,甚至是分析的反思,都被叫做构造;以及近来的自然
哲学家把任意的想像和无头脑的反思所作的最平庸的推理和最无根据的捏造
——尤其是所谓引力、斥力因素之使用,到处风行——都称为构造;那么,
康德的这种办法,是不配叫这个名称的。

康德的办法根本是分析的,不是构造的。他先假定了物质观念,然后追
问为了维持其已诬作为前提的规定需要些什么力。一方面,他之所以要求引
力,是因为单有排斥而无吸引,物质就根本不能实有(《自然科学原理》第
53 页以下)。另一方面,他又把排斥从物质推演出来,并且说它是物质的根
据,因为我们想像物质是不可入的,这是由于物质就是在排斥这种规定之下,
呈现于触觉感官的,通过这种感官,物质就展示于我们之前了。

再者,我们之所以在物质概念中立刻想到排斥,是因为物质是由排斥直
接给与的;反之,吸引则是由推论附加给物质的。但是那些推论也是以方才
所说的为基础,因为一种只有排斥的物质,并不足以穷尽我们所说想为物质
的那种东西。——①这显然是对经验进行反思的认识办法,它先在现象中感知
某些规定,然后以这些规定为基础,并且为了这些规定的所谓说明而假定了
应当产生这些现象规定的相应的基本质料或力。

关于认识在物质中所发现的像上述斥力和引力的区别,康德又说,引力
尽管并不包括在物质概念之内,却仍然属于这一概念。康德特别着重上面这
种说法。我们看不出这里面究竟有什么区别;因为一个规定既然属于一件事
情的概念,也就一定真的包括在它之内。

造成困难和导致空洞遁词的东西,在于康德对物质概念一开始便片面地
只是估计了不可人性的规定,我们由触觉而感知不可人性,所以斥力,作为
自身对他物的排斥,是直接给与的。但是物质假如没有吸引便不能实有,所
以一种内知觉取得的物质观念就为这种主张作了基础;于是在知觉中,也同
样一定会遇到吸引的规定。很容易感知这一点,即:物质除了扬弃为他之有
(或说施行阻力)的自为之有而外,也还有自为之有物的相互关系,空间的
广延和内聚力,而且在僵硬、固定之中,有一种很强固的内聚力。从事说明
的物理学,为了打碎一个物体等等,要求有一种比这个物体各部分相互吸引
更强的力。反思同样可以从这样的知觉中直接推演出引力,或假定引力是已
抬与的,正如它对斥力所作的那样。假如仔绷考察一下康德演释吸力所用的
推论(物质的可能性,要求有引力作第二种基本的力:这一定理的证明见所
引前书),那么,这些推论无非是说,物质不会仅仅由于斥力就成为空间的
而已。由于假定物质是充填空间的,连续性也就归属于物质。而吸力又被假
定为连续性的基础。

假如说这样的所谓物质构造,至多只有分析的功效,而且不纯净的表述
又削弱了这种功效:尽管如此,对于这样的基本思想——即由物质的基本的
力,这两种相反的规定,来认识物质——总之也还须要很加重视。康德主要
关心的事,是耍驱逐那种庸俗的、机械的想法。这种想法停留在一种规定上,
即不可人性,日为之有的严密的点的性质,把相反的规定、即物质自身关系
或多种物质(这些物质又被当作备别的一)的相互关系,造成某种外在的东
西。——这种想法,如康德所说,仅仅只顾意容纳由于压力和碰撞,即由于
外来作用而运动的力。这种认敲仅仅涉及外在性,它假定了运动在物质外面

① 参看弟118 页。

已经呈现,并不想把运动当作某种内在的东西来把握,在物质中去理解运动,
于是物质也就被看作是自身不动的、呆滞的了。在这种观点的心目中,只有
普通机械力学,没有内在的、自由的运动。——当康德将吸引(即被当作彼
此分离的各种物质之相互关系,或一般物质超出自身的关系)造成是物质*
身的一种力之时,他固然揭弃了那种外在性,但是另一方面,他的两种力在
物质中却彼此仍然是外在的,各自独立的。

假如由这种认识的观点抬这两种力所附加的独立的区别,是虚无的,那
么,假如它们的内容规定被当做是某种应当固定的东西,这样作出来的任何
其他区别,也一定会表现出是同样虚无的:因为正如在前面就它们的真理来
观察它们那样,它们只是相互过渡的环节。——康德所指出的这些进一步的
区别规定,我也将加以观察。

他把引力规定为贯穿的力,一种物质可以由于这种力时另一种物质的各
部分直接起作用,甚至超出接触面直接起作用;反之,斥力则是一种表面的
力,物质由于这种力,只有在共同的接触面上才能互相起作用。对于后者只
应该是一种表面的力,所举的理由如下:“相互接触的部分互相限制了作用
范围,而斥力假如不借助处在中间的部分就不能使较远的部分运动:一种物
质由于张力(这里即是斥力)直截通过这些中间部分而对另一物质直接起作
用,是不可能的。”(参看前书第67 页的说明与附释。)

这里须要提一提,既然假定物质有了较近或较远的部分,就吸引看来,
也便产生了区别,即:一个原子固然对另一个原子起作用,但是第三个较远
的原子(在它与第一个吸引的原子之间,还有别的原子),也随即进入处在
中间的与它较近的原子的吸引范围里,于是第一个原子对第三个原子所起的
作用,不是直接的、简单的,无论就引力或就斥力说,从那里都发生了同接
的作用;其次,引力的真正贯穿,必定唯有在于物质的一切部分都自在而自
为地是吸引的,而不是某些原子被动,只有一个原子能动。——对前面所引
证的一段,须注意在接触的部分都直接地(或对斥力本身说),出现了现成
的物质的坚实性和连续性,不让排斥穿过。在物质的坚实性之中彼此接触的
部分,不再是由虚空隔开,而这种坚实性已痤是以斥力的揚弃为前提;依照
在此处占统治地位的斥力的咸性观念,就必须认为彼此接触的部分是不相排
斥的这样的部分。所似这种结论完全是同语反复,即:那里既然被假定是排
斥的非有,那里也就不能有排斥。对于斥力的规定,由此也得不到更多的桔
果。——但是假如思索一下,说接触部分只有在还是互相分开之时,才会彼
此接触,那么斥力也正因此不仅仅是在物质的表面上,也是在那个只应该是
吸引的范围之内了。

康德以后又假定了这种规定,即“物质由于引力只是占据空间,而不填
塞空间,”(同上书)“因为物质并不山于引力来填塞空间,由于插入其间
的物质并未为引力立下界限,所以引力能够通过虚空的空间而起作用。”—
—这种区别也和前面所说的那种区别,情况差不多,那里说一种规定属于一
伴事情的概念,但又不被包括在内;这里说物质只是占据空间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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