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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逻辑学 上卷作者_德黑格尔着杨一-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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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或者说,并非实在的宾围,这就是说,它并不是某个能够加于一件事
物的概念之上的东西的概念。①——康德在这里是想要说有并不是内容规定。
——他接着又说,所以现实的东西并不比可能的东西包含得更多;②一百块现
实的钱并不比一百块可能的钱多包含一丝一毫;——即前者并不比后者有不
同的内容规定。就后者之为被孤立起来看的内容而言,有或没有实际上是一
样的;在这个内容中,并不包含有与非有的区别,而那个区别也根本不会影
响到这个内容;没有一百块钱,一百块钱将不会少一点,有一百块钱,一百
块钱也将不会多一点。③区别必定是从别的什么地方来的。——康德提醒说:
“与此相反,就我的财产状况说,有一百块现实的钱,是比只有一百块钱的
单纯概念或可能性要多些。因为对象在现实里,便不单纯是分析地包含于我
的概念之中,而是综合地对我的概念(这概念是我的状况的一种规定)的添
加;上述的一百块钱,则并不因为在我的概念以外的存在而本身增加了一丝
一毫。”①

仍然用康德不无混乱笨拙的话来说,这里要以两种状况为前提、一是康
德所谓概念,这应当理解为表象,另一则是财产状况。无论是对于后一种或
前一种状况,即无论是对于财产或表象,一百块钱都是一个内容规定,或者
像康德的说法,“一百块钱是综合地对于这样一个状况的添加;”我是一百
块钱的持有者或非持有者,或者又说,我设想我有一百块钱或不设想,总之

① 《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第628 页以下。——黑格尔原注(商务印书馆中译本,第430—431 页。—
—译者)

② “现实的东西并不比可能的东西包含得更多”一语,黑格尔论引为“可能的东西并不比现实的东西包含得
更多”,兹据康德原书校正。参看《纯粹理性批判》中译本,第430 页。——译者

③ 意思是说无论实际上有没有一百块钱,但在抽象概念里,一百块钱仍是一百块钱,并无增减。——译者

① 参看《纯粹理性批判》中译本,第431 页。重点(改排黑体字)是黑格尔加的。——译者

是不同的内容。更一般地说来:有与无的抽象,它们在获得一个规定了的内
容时,就停止其为抽象了;于是:有就是实在,是一百块钱规定了的有;无
就是否定,是一百块钱规定了的非有。一百块钱这个内容规定本身,假如也
就它自身抽象地去看,那么,它在有中和在非有中,都同样是不变的东西。
但当那个有被当作财产状况之时,一百块钱便与一个状况发生了关系:就这
个状况而言,一百块钱之有这样的规定性,便不是都一样了;它们的有或非
有,便都是变化;它们已经转移到实有范围里去了。假如说这个、那个(譬
如一百块钱)之有或没有,毕竟不都一样,因此要反对有与无之统一,那却
是一种错觉,即,我们把我有或没有一百块钱的这一区别,单纯转移到有与
非有那里去了,——这一错觉,如已经指出的,是依靠片面的抽象,丢掉了
呈现于这样例子中规定了的实有,单纯坚持有与非有;反过来,应当理解作
抽象的有与无,这种错觉却又把它转化为一个规定了有与无,转化为一个实
有。耍到了实有,才会包含有与无的实在区别,即包含一个某物和一个他物。
——浮现于心目中的,不是抽象的有和纯粹的无及其仅仅是意想的区别,而
是这种实在的区别。

如康德所说的那样,“某物由于存在,便进入到全部经验的关联之中;”
“我们从那里便多获得了一个知觉的对象,但我们的对象的概念并不以此而
增加。”①——像以上所解释的那样,结果不过是说,某物既然在本质上是规
定了存在,那么,它由于存在,就与他物有了联系,也包括与一个知觉者的
联系。——康德说,一百块钱的概念,并不以知觉而有所增加。这里的概念,
是指以前考察过的一百块钱的孤立的表象。在这种孤立的方式中,这一百块
钱固然有经验的内容,但被截断了,并无对他物的联系和规定性;自身同一
的形式,使它们失去与他物的关系,使其无论被知觉与否,都是一样的。但
是这种一百块钱的所谓概念,乃是虚假的概念;单纯的自身关系的形式,本
不属于这样被界限的有限的内容,而是主观知性对内容所强加并借与的形
式;一百块钱不是自身关系的东西,而是可以变化消逝的东西。
这里浮现于思维或表象之前的,只是一个规定了的有,即实有;对于这
种思维或表象,必须追溯到前面已经说过的巴门尼德所作的科学开端,他将
他的表象活动,从而也将后世的表象活动,精炼并提高为纯粹的思想、即有
本身,于是便创造了科学的因素。——②那在科学上是最初的东西,必定会表
明在历史上也是最初的东西。我们必须把埃利亚派的一或有看作是关于思想
所知的最初的东西;水及类似的物质本原,固然应该是共相,但作为物质,
仍然不是纯粹思想。数既不是最初的、单纯的思想,也不是存留在自身之内
的思想,它乃是完全在自身之外的思想。

从特殊的、有限的有,追溯到完全抽象一般性的有本身,应该看作是最
最第一的理论要求,甚至也是实践要求。这就是,假如一百块钱弄到我有没
有它,使我的财产状况有了区别,或者,我存在不存在,他物存在不存在,
区别还更大,那么,这里可以提醒人们应该在他们的意旨里,把自己提高到
抽象的共相,在这种共相中,无论一百块钱可以和他们的财产状况有什么样
量的关系,而这一百块钱之存在不存在,的确对于他们都是一样的,正如他

① 黑格尔在这里对康德原文,只是撮举大意,并非逐字征引。参阅《纯粹理性批判》中译本,第429—433
页。——译者

② 参看第107 页。

们之存在不存在,即在有涯之生中存在不存在,对于他们也是一样的(因为
这里所指的,是一种状况,是规定了的有),如此等等,——至于有些财产
状况,对于一百块钱这样的占有,也是一样的,那就不须说了,——甚至一
个罗马人也说过,si fractus illabatur orbis, impa—vidum ferient
ruinae[纵苍穹轰然倾毁于四围,土崩瓦解中亦将夷然不动」①,而基督徒就
更应该像这样漠然不动了。

还必须注意到这一百块钱以及一般的有限事物之提高,和本体论的证明
以及上述康德对它所作的批判的直接关联。这个批判由于例子通俗而颇为动
听:谁不知道一百块现实的钱与仅仅一百块可能的钱不同呢?谁不知道它们
造成我的财产状况的区别呢?因为这种差异在一百块钱很突出;所以,概念,
即作为空洞可能性的内容规定性,与有也彼此不同;于是,上帝的概念也与
它的有不同,我之不能从一百块钱的可能性得出一百块钱的现实性,正如我
不能从上帝概念“推敲出”上帝的存在来,但本体论的证明,却又应该由上
帝的概念推出它的存在这样的推敲来构成。假如概念与有不同,是对的,那
末,上帝与一百块钱以及其他有限的事物不同,更是对的。在有限事物中,
概念与有不同,概念与实在、灵魂与肉体可以分离,因此它们可以消逝、可
以死亡,——这是有限事物的定义;抽象的上帝定义恰好相反,它的概念与
有是不分离和不可分离的。范畴和理性的批判,正是要问明关于这种区别的
认识,并防止将有限的规定和关系这类认识应用于上帝。


注释二

增添对有与无命题起反感的,还必须举出另一理由!这理由认为用“有
与无畏一个而且是同一个东西”这一命题,来表现观察有与无所得的结果,
并不完全。着重点偏于“是一个而且是同一个”,和一般判断一样,只有宾
词才在判断中说出主词是什么。因此,这意义似乎就在于区别将被否认,虽
然区别本是立即直接出现于命题之中的;因为这命题说出了有与无两个规
定,并把它们作为有区别者包括进来。——同时这也不能意谓着应该抽去有
区别者而只是保持统一。既然应该被抽去的东西,仍然在命题中呈现并且被
说出名字,那末,这种否认区别的意义,便只是暴露出自身是片面的罢了。
现在,因为“有与无是同一的”这一命题说出了两个规定的同一性,而实际
上又将它们当作有区别者包括进来,这命题便自相矛盾,自己消解。假如更
确切地把握住这一点,那末,这里所提出的命题,仔细观察起来,便具有通
过自身而自己消失的运动。于是,在这个命题本身,出现了那应当构成它的
真正内容的东西,那就是变。

于是这个命题便包含了结果,它本身就是结果。这里须要注意的情况,
是结果本身并未在命题中表现出来的这种缺憾;在命题中认识到结果的,只
是一种外在的反思。——关于这个问题,开头便必须提出这样一般的注意,
即命题用判断形式,并不适于表现思辨的真理;熟悉这种情况,可以消除许
多对思辨真理的误解。判断是主词与宾词间的同一关系,在那里,判断把主
词所具的有比宾词更多的规定性抽去,正像它也把宾词比主词更广的[外延」
抽去一样。但是,假如内容是思辨的,那末,主词与宾词的不同一,也是本
质的环节,不过这个环节并没有在命题中表现出来而已。近来的哲学有许多
地方,在不熟悉思辨的人看来,似乎很光怪陆离,这大多是由于用简单的判
断形式来表现思辨的结果。

① 引文出于罗马名诗人贺拉西(公元前64—8年)《抒情短诗集》Ⅲ,3。——译者

关于表现思辨真理的缺憾,首先就以加上“有与无不是同一的”这个相
反的命题来补救,这在上面也同样是说出了的。但这样又发生了另一缺憾,
因为这些命题①并不互相联系,只是在二律背反中去表述内容,而它们的内容
却又关系着一个并且是同一个东西,在两个命题中表现出来的规定,也应当
直捷了当地联合起来,——这一联合只能表现为两个互不相容的东西之间的
非静止,即运动。强加于思辨内涵的最常见的偏颇,就是使它成为片面的,
即它本来可以消解于两个命题之中,却只举出其中的一个。这个命题之可以
主张,是不容否认的!这种陈述是对的,同样又是错的,因为假如从思辨的
东西取得一个命题,那末,至少也必须同样注意并陈述另一个命题。——这
里还要特别提到这个姑且说是不幸的字眼:统一;统一比同一还更关系到主
观的反思;它主要被当作关系,是由比较、由外在的反思而发生的。因为比
较在两个不同的对象中发现了同一的东西,于是便有了统一,那里的前提是,
被比较的对象本身对这统一毫不相干,所以这种比较和统一丝毫不涉及对象
本身,只是涉及在它们以外的活动和规定。因此,统一表现了完全抽象的同
一,所说的对象越显出绝对有区别,说起来也就越加难听刺耳。因此,①说不
分离和不可分离,要比说统一好些;但这样又没有表现出全体关系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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