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教育出版电子书 > 李碧华作品集 >

第73章

李碧华作品集-第73章

小说: 李碧华作品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没有人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呢? 
  有没有人记得,在西湖发生的,一个虚幻的情局,四散的灵魂?尸真是太失望了。竟然连错误的报道也付诸阈如。即使在小圈子中是多么惊动的事儿,毕竟得不到文学家的眷念。——有什么大不了?他们提都不提。 
  太失望了。 
  巴不得跑出去请人给我作传,以免辜负了此番痛苦。——一个人寂寞地生活,就是诸般地蠢蠢欲动,耐不得受冷落。 
  山中方七日,如是者世上又过了数百年。 
  我很不耐烦,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是“西湖水平,江潮不起;雷峰塔倒,白蛇出世”? 
  每当夕阳西照,塔影横空,苍老而突兀,我便想:殊途永隔,囚在塔底的素贞,潜心静修之余,有些什么歌赋?或有:—一不要提携男人。 
  是的,不要提携他。最好到他差不多了,才去爱。男人不作兴“以身相许”,他一旦高升了,伺机突围,你就危险了。没有男人肯卖掉一生,他总有野心用他卖身的钱,去买另一生。 
  这样地把旧恨重翻,发觉所有民间传奇中,没一个比咱更当头棒喝。 
  幸好也有识货的好事之徒,用说书的形式把我们的故事流传下来。 
  宋、元之后,到了明朝,有一个家伙唤冯梦龙,把它收编到《警世通言》之中,还起了个标题,曰《白娘子永镇雷峰塔》。觅来一看,啃!都不是我心目中的传记。它隐瞒了荒唐的真相。酸风妒雨四角纠缠,全都没在书中交代。我不满意。 
  明朝只有二百七十七年寿命,便亡给清了。清朝有个书生陈遇乾,著了以妖传州卷五十三回,又续集二卷十六回。把我俩写成“义妖”,又过分地美化,内容显得贫血。我也不满意。 
  ——他日有机会,我要自己动手才是正经。谁都写不好别人的故事,这便是中国,中国流传下来的一切记载,都不是当事人的真相。 
  繁荣、气恼、为难。自己来便好,写得太真了,招来看不起,也就认了。猪八戒进屠场,自己贡献自己。——自传的唯一意义。 
  感情上不可能再奢侈了,必得做长期储存休养生息,只好寄情于写作成名。 
  “说什么聪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坦白骨,今宵红细帐底卧鸳鸯……”——在一本人尽皆知的名著上见过这样的诗句。算一算,我如今已干多岁了,与一般的老百姓又有什么不同?尽管发生了不可胜数的流血战争,答美众生还不是如常地繁衍生殖爱很老死,陈陈相因? 
  忽然有一天,这天,正当我在小岛深山理首写作的时候,遥见雷峰塔火光一片,木廓角檐,熊熊焚毁,攀附藤萝,霹雳乱响,砖瓦通赤,人声鼎沸。啊!我心念一动:莫不是素贞有救了? 
  我兴奋莫名,飞身赶至。 
  只见一群小娃儿,穿着绿得令人不安的制服,围上红得令人不安的臂章,高举红旗,在火海中叫喊:“先驱者,为革命,洒尽碧血;后继人,保江山,掏出红心!” 
  “许士林!”一个红卫兵向另一个红卫兵说,“你来号令主持把这封建帝王奴役百姓的铁证推倒!” 
  “不,从今天起,我不叫许土林!”这英姿勃发的男孩骄傲地向他的战友宣布,“我已给自己改了名字,我叫许向阳!” 
  唉,快继续动手把雷峰塔砸倒吧,还在喊什么呢?我一点都不知道,只希望他们万众一心,把我姊姊间接地放出来。 
  他们拼命破坏,一些挖砖,一些添柴薪,一些动家伙砸击。我也运用内力,舞剑如飞,结结实实地助一臂之力,砖崩石裂,终于,塔倒了! 
  塔倒了! 
  也许经了这些岁月,雷峰塔像个蛀空了的牙齿,稍加动摇,也就崩溃了。 
  ——白蛇终于出世了! 
  我一见她,急奔上前,她先是满目苍茫,不知人间何世。一个坐牢坐了一辈子的囚徒,往往有这种失措。——最焕发的日子都过去了。 
  “姊姊!” 
  “小青!” 
  我俩相拥,穷凶极恶地,恨不得把对方嵌在自己身体内。 
  “姊姊!我俩也有今天!” 
  大家都抢在对方前头洒泪,靠微的灰雨,砖木的余烬,全跑进眼睛里,化成涕泪酸楚,不可收拾。 
  我俩也有今天。 
  “小青,是谁把塔推倒的?” 
  “是那群小娃娃。” 
  素贞循我手指方向,望着那群高举红旗、鸣鼓收兵的小将,队伍还在唱歌。 
  明天他们又不知要去破坏哪座塔,哪座寺庙,哪座古迹了。反正这是他们的功课。 
  “谁?” 
  “赌,唤许什么……的。” 
  “是他?”素贞嘴唇微颤,“是他?……”“谁?” 
  “是我儿!小青,让我去会他!” 
  我拼命地阻拦。好不容易屏绝一切爱恨,又在翻尸倒骨干么? 
  “姊姊,他不是你儿子,你想想,八百多年了,隔了那么多次的轮回,他会记得?别自找麻烦啦。” 
  “对,八百多年了。他们父子也……”她喃喃。 
  “你多老!看,差不多二千岁。”我岔开话题。 
  “如今是什么朝代了?” 
  “不晓得呀。” 
  “啼,别管这些闲事了。我俩回家去吧。”我牵着她的手,回家去。 
  我们不喜欢这一“朝代”,索性隐居,待他江山移易再算。老实说,做蛇就有这自由了,人是修不到的,他们要面对不愿意面对的,连懒惰都不敢。……过了一阵子,大约有十年吧,喧闹的人闭嘴了,一场革命的游戏又完了。 
  风波稍靖。 
  素贞装作对过去不大关心,偶然伸个懒腰,问那间过一百七十三次的问题:“后来相公怎么样?” 
  “哦!”我哄她,“你被镇塔底之后,法海散去。相公懊悔,情愿出家,就在塔旁被剃为增,修行数年,一夕坐化去了。” 
  “真的呀?不要骗我呀。” 
  “他临去世时,还留诗四句呢。说什么‘祖师度我出红尘,铁树开花始见春;化化轮回重化化,生生转变再生生。——”素贞忙接:“下面是‘欲知有色还无色,须识无形却有形;色即是空空即色,空空色色要分明’,对么?” 
  “你既背得那么熟,怎的又要我从头说起?真是。”我讨好她。 
  “也许你每说一遍,都补上一点遗漏了的情节吧。” 
  ——不会遗漏。因为这根本不是实情。这是我在那冯梦龙的(警世通言),(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中抽出来的一段。别人为我们的故事穿凿附会,竟又流传至今。为了安慰素贞,怎能叫她得知我“暴行”?我大可不必把真相揭发。遂做结论:“婉姊,相公也算不错了。” 
  “是的——即使我见不着…” 
  我不搭话。也不迫究了。从今后我要她只有我! 
  那清悠轻忽的钟声又传来,如缘份,在呜咽。我又再把身子辗转。 
  “妹妹——” 
  “哈动 
  “很久很久之前,你们是否相爱?” 
  “是!”素贞肯定道。 
  我呢?奇怪,我已不再跟他了。曾经有一天,他在我身边,在我身上,曼妙的接触,他的手在来回扫荡,我几乎相信,我也是爱过他的。 
  当时只道是寻常。 
  但原来已是最后。幸好我把他杀了,放他没机会遇上另一个新欢。他一生便只得两个女人。此刻这两个女人又再绞缠在一起。——我们是彼此的新欢。直到地老天荒。 
  但我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秘密,即使喝醉了也坚决不肯透露的,那是一个名字,叫做“法海”。我甚至不敢记得。 
  没有男人的生活,不是一样过得好吗? 
  我俩再也不肯对人类用清了。 
  那么委屈,可耻!不若安分做蛇上算。 
  从此素贞不看一切的伞,一切的扇,一切的瓜皮小艇,一切的男人……感情一贫如洗。 
  我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一笔一笔地写,如一刀一刀地刻,企图把故事写死了,日后在民间重生。 
  仲春。 
  阳气日盛一日,桃花绽红,鸟鸣调嫩,天地阴阳之气接触频仍,激荡中闪电特多,雷声乍响,又届“惊蛰”。 
  夜间,下过一场江南春雨后,星星月月,雾气索维,白堤上间中高举莲花灯,凄迷倒影在湖上。天还有点料峭。 
  渐近西冷心社,夜半无人私语时。 
  只听: 
  “小错,你放心,我在存钱。过一阵就可以买缝衣机、电冰箱,要不可先买电风扇。而且下个月我大表哥二表哥来,他们会给我捎来一台录音机,双喇叭的,和刘德华跟黎明的盒带。在香港是最红的了,你一定要听他们的歌。小价你嫁给我好不好?……”西湖上的情侣,两个人两辆自行车,并驾齐驱的,选了一处柳荫深深,便在起誓。 
  “我一生一世,都待你好,请放心。” 
  良辰美景来何天。 
  忽地一阵凉风掠过,像一只手在发间轻扫。冷不提防,又下起雨来。 
  不大,但很密,轻飘而流曳,踏着碎步,款款过来。 
  “氨 
  小小的惊呼声,不情不愿地受打扰,情侣们还未及把心底的话争先说尽,便又要踩着自行车离去,好觅个清静安全地带。幽幽的路上,也有拌嘴声。女的骂:“叫你不要来啦,洗过澡,在弄口见面不好?又要踩来断桥。待会雨下大了,回去不又是一身湿透?” 
  “你弟弟偷听嘛!”男的委屈。 
  “‘明天不要上班,哦?死拉活批地来了,怪到我弟头上去。” 
  “你怎么这样蛮不讲理?” 
  “谁要讲理?你不是要谈情?谈个屁!” 
  二人僵持着,男的生气了,不肯上前议和。女的馨发一抖,自踩车回去。 
  素贞看不过: 
  “哎,浪费了这么美丽的晚上,诀别拌嘴了,快点和好吧/我笑:“与你何干呢?” 
  雨,无缘无故地大起来。 
  断桥附近的小亭,忽来了个避雨的男人。因雨实在太猛了,迷迷漆漆,隐隐约约,他只得暂进一阵才上路。 
  他拎着一把黑桑一般老百姓总是用那种黑伞的。 
  ——但他不是一般老百姓。 
  他是一个美少年。眉目清朗、纯朴、虔诚。穿着一件浅蓝色条子的上衣,捧着一大叠英语会话课本,和好些书刊杂志。为了维护他手中的文化,革命后嫩弱的文化,他才一心一德,静待雨过。 
  素贞不安定。嘿,一有男人在,她就木安定了! 
  “小青,”她说,“你看我这一身装扮多落伍,如今的女子已不作兴盘警扎辫子了。老土!” 
  “姊姊你又干什么来着?” 
  她赶忙地适应潮流。 
  一旅身,烫了发,额角起了几个美人钩。改穿一条宽脚牛仔裤。脚上换了丝袜,是那种三个骨肉色尼龙丝袜。高底凉鞋。上衣五彩缤纷,间有荧光色,在腰间以T恤衫下摆结了个蝴蝶结。手指上戴了指环,银的,粗的。耳环也是一般式样。脸上化好妆,涂上口红。虽然是雨天,上衣口袋中也带了个太阳眼镜——并没有把商标贴纸撕下来。 
  “你看我时髦吗?好看吗?” 
  还背了个冒充名牌的小皮包。 
  “姊姊,”我骇然,“你又要——” 
  “小青,生命太长了,无事可做,难道坐以待毙?” 
  “不,你忘了你受过的教训?” 
  “小青,我约他迪斯科跳舞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