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基础科学电子书 > 罗素-哲学问题 >

第12章

罗素-哲学问题-第12章

小说: 罗素-哲学问题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本质的知识,而且也必定适用于宇宙所包罗的一切,不论是心灵的、或者是非心灵的东
西。
    事实似乎是:我们一切先验的知识都是和各种实体有关的,但确切地说,不论在心
灵的世界里或在物质的世界里,这些实体都是不存在的。这些实体可以名之为非实物名
词;我们有着性质和关系这样的实体。譬如说,假定我在我的房间里。我存在着,我的
房间也存在着;但是:“在……里”(in)也存在着吗?然而,“在……里”这个词显
然是有意义的,它指出我和我的房间之间具有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是某种东西,虽然我
们不能以我和我的房间是存在着的那种意义来说它存在着。“在……里”这种关系是我
们都能够思考和了解的东西,因为倘使我们不了解它,我们就不能了解“我在我的房间
里”这句话的意义了。许多追随康德的哲学家都认为,关系乃是心灵的行为,事物本身
并不具有关系,各种关系之所以产生是由于。动灵在一次思考行为中把各种事物带到了
一起,并判断这些关系就是事物所具有的。
    然而,这种见解和我们已往所竭力反对康德的那些见解类似。看来这是很明白易晓
的:“我在我的房间里”这个命题的真理并不是由思想所产生出来的。一个蠼螋在我房
间里,这也可能是真确的,即使我、或者这个蠼螋、或者任何别人,都未察觉这个真理;
因为这个真理只涉及到蠼螋和房间,而并不依赖于任何别的东西。因此,各种关系都应
当放在一个既非心灵又非物质的世界里,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一章 里便会更加充分
地明了。这个世界对于哲学是极其重要的,尤其对于一些有关先验的知识的问题。关于
它的性质和我们已经讨论过的那些与之有关的问题,我们将在下一章 里继续加以发挥。
    
   baidu




 


哲学问题 
第九章 共相的世界



    在上一章 结束的时候,我们已经明了“关系”之类的实体似乎是存在的,只是它
们存在的方式和物理的客体是不同的,也和心灵和感觉材料不同。在本章里,我们必须
考虑这种存在的性质是什么,也要考虑哪种客体具有这类存在。我们先从后一个问题开
始。
    我们现在所谈的是一个很古老的问题,因为那还是柏拉图把它带到哲学里来的。柏
拉图的“理念说”就是解答这个问题的一个尝试,就我的意见看来,他所作的至今还是
一个最成功的尝试。以下所要提出的,大部分是柏拉图的理论。只是由于时代的进步而
作了一些必要的修正罢了。
    对于柏拉图来说,这个问题发生的方式大概是这样的。让我们来考虑一下像“公道”
这个概念。倘使我们e付什么是公道,很自然地我们便会从这种、那种或者别种公道的行
为来进行考虑,目的是要发现它们究竟有什么共同之处。它们必然会在某种意义上都有
在一切公道的事物里存在着而别种事物中所没有的一种共同的性质,这种共同的性质
(公道的行为就是由于它而成其为公道的)便是公道的本身、是纯粹的本质,它和日常
生活中的一些事实混合起来就产生无数的公道行为。任何别的词,譬如说“白”,也同
样可以适用在共同的事实上。这个词所以能够适用于许多特殊的事物,是因为这些事物
都具有一种共同的性质或者本质,这种纯粹的本质就是柏拉图所称的“理念”战者“形
式”。(切不可认为柏拉图所谓的“理念”是存在于心灵之内的,虽然它们可以被心灵
所理解。)公道这个“理念”并不等于任何公道的事物:它是一种不属于特殊事物的东
西,但却为特殊的事物所共有。因为它不是特殊的,所以它本身便不能存在于感觉世界
之中。并且它也不像感觉的事物那样变化无常;它本身是永恒不变的、不朽的。
    于是,柏拉图就达到了比普通的感觉世界格外真实的一个超感觉的世界,也就是不
变的理念世界,唯有它才提供给感觉世界一切属于它的实在之一副淡淡的映像。对于柏
拉图来说,真正实在的世界就是理念的世界。因为不论我们想要谈论感觉世界中的什么
事物,我们只能说它们分享有这样那样的理念才行,那理念才构成为它们的特点。因此,
这就很容易流于神秘主义。我们可以期望在一种神秘的启示中能够像看见感觉的客体那
样也看见理念;我们也可以想象理念存在于天上。以上这些神秘的发挥原是很自然的,
但是这种学说的基础却是合于逻辑的。正因它在基础上是合于逻辑的,我们才必须对它
加以考虑。
    年深日久,“理念”这个名词已经获得了许许多多不相干的联系,所以把它用于柏
拉图的“理念”上的时候,很容易造成误解。因此,我们便不用“理念”而用“共相”
这个词来阐述柏拉图的意见。柏拉图所说的这种东西,其本质就在于它是和那些在感觉
中所给定的特殊的东西对立的。凡是在感觉中所给定的东西,或和感觉中所给定的东西
同性质的东西,我们就说它是一个特殊的东西;与此相反,一个共相则是那种能为许多
特殊的东西所分享的、并且是具有这样一些特性的东西,这些特性,我们上面看到,就
把公道和种种公道的行为、白和种种白的东西区别开来。
    我们研究普通的词就会发现:大体上特殊名称代表殊相,而其他名词、形容词、前
置词、动词则代表共相。代名词代表殊相,但是意义并不明确:唯有从上下文或者从语
言环境中我们才能知道它们所代表的是哪个殊相。“现在”这个词代表一个殊相,亦即
代表目前这一时刻;但是它也像代名词一样是一个模棱两可的殊相,因为“目前”是永
远在变化的。
    因此可以看出,一个句子至少也要有一个表示共相的词才能组成。像“我喜欢这个”
这样的陈述,最近似于上述的说法。但是,就在这里,“喜欢”一词也表示一个共相,
因为我还可以喜欢别的东西,别的人也可以喜欢一些东西。因此,所有的真理都涉及到
共相,而所有有关真理的知识也都涉及到对于共相的认识。
    因为字典中的词几乎都是代表共相的,所以这就很奇怪了:为什么除了学哲学的人
之外,竟没有人理解像共相这种实体的存在呢?我们自然不大琢磨句子里那些不代表殊
相的词;倘使我们不得不琢磨一个代表共相的词,我们就很自然地把它想成为代表某个
以共相出现的殊相。譬如说,当我们听说“查理一世的头被砍下来了”的时候,我们会
极自然地只想到查理一世、查理一世的头和砍他的头的动作,这些都是殊相;我们自然
不会琢磨“头”这个词或“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这两个词都是共相。我们觉得这类
词都是不完全的、不具体的。仿佛它们需要有个范围才好办。因此,我们就未免完全忽
略了这类共相的词,直到研究哲学时,我们才不得不注意它们。
    大体上我们可以说,即使在哲学家们中间,往往也只是那些称为形容词或名词的共
相才被人认识到,而那些称为动词和前置词的共相往往都为人忽略了。这种疏忽对于哲
学起过很大的影响;从斯宾诺莎以来,大部分形而上学都被这种疏忽所决定,这样说是
并不过分的。情形大致是这样:一般地说,形容词和名词所表达的是单个事物的品质或
性质,而前置词和动词却倾向于表达两件或两件以上事物的关系。因此,对于前置词和
动词的疏忽就造成了这种信念:前置词可以看作是归因于一件单个事物的性质,而不是
表达两件或两件以上事物的关系。因此,过去曾以为:归根结底,不可能有事物之间的
关系这种实体的存在。所以,宇宙中只有一个东西也好,有许多东西也好,它们总归不
可能以任何方式相互发生作用,因为任何种相互作用都会是一种关系,而关系是不可能
存在的。
    上述第一种见解是斯宾诺莎所首倡的,而今天也还是布莱德雷先生和许多别位哲学
家们所坚持的,叫做一元论。第二种见解是莱布尼兹所首倡的(如今已经不很流行),
叫做单子论,因为每一件隔绝的东西都叫做一个单子。这两种相对立的哲学尽管是有趣
的,但是照我的意见看来,它们都过分注意了某一类共相,也就是说,过分注意形容词
和名词所表现的共相,而不曾适当注意动词和前置词所表现的共相。
    就事实而论,倘使有人很想完全否认有共相这种东西存在的话,我们就会发觉,我
们并不能严格证明有诸如性质之类的实体存在,也就是说,不能证明有形容词和名词所
表现的共相存在;但是我们却能够证明关系必然存在,也就是说,能够证明一般由动词
和前置词所表现的共相存在。让我们举共相白为例来说明。倘使我们相信有“白”这样
一个共相,我们就说东西所以是白的,是因为它们具有白的性质。然而这种见解曾被贝
克莱和休漠所竭力否认,后来的经验主义者在这方面都步他们后尘。他们否认这种见解
时所采取的形式是不承认有“抽象观念”存在。他们说,当我们要思考“白”的时候,
我们就在心灵中形成了一个殊相,一个白东西的形象,并且对于这个殊相加以推敲,同
时注意不要演绎出任何在它身上是真确的而在其他白东西上却又非同样真确的东西。如
果把这作为说明我们实际的思考过程,毫无问题,这大致是正确的。例如,在几何学中,
当我们希望证明一切三角形所具有的某种东西时,我们就画一个特殊的三角形来推敲,
同时又注意不要利用它和任何别的三角形所并不分享的特点。初学者为了避免错误起见,
往往觉得画上几个三角形才能有所帮助,而且尽量画得彼此不同,以便肯定他的推理可
以同样适用于所有的三角形。然而,一旦我们自问怎样可以知道一件东西是白的、或者
是一个三角形时,困难就立刻出现了。倘使我们希望避免用共相白和三角形,我们就得
选择一块特殊的白或者一个特殊的三角形,而且要说,任何东西只要和我们所选择出来
的这个特殊品正好相似,那它就是白的,或者就是一个三角形。但是这时所需要的相似,
也还必须是一个共相。因为白的东西有许许多多,所以这种相似就必须在许多成对的白
色东西之间成立;而这正是一个共相的特点。说每对之间有不同的相似,这毫无用处;
因为,如果这样,我们就必须说这些相似之处都是彼此相似的,因此最后我们还是不得
不承认相似是一个共相。所以相似的关系就必须是一个真实的共相。既然已经不得不承
认这种共相,我们觉得就不值得再去创造一些困难的和讲不通的学说来避免承认像是
“白”和“三角形”这样的共相了。
    贝克莱和休漠之所以未能觉察到对于他们否认“抽象观念”所提出来的这种反驳,
是因为他们像他们的对手一样,只是想到了性质问题,而完全忽略了关系也是共相。因
此,理性主义者反对经验主义者似乎在另一点上又正确了,虽说由于忽略了或者否认了
关系的存在,他们所演绎出来的(只能这样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