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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罗素-哲学问题-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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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到由它们的关系所体现的普遍规律。说婴儿生下来便具有成人所知道的、并且不能从
经验中所推论出来的对于种种事物的知识,而且在这种意义上假定有内在原则,那必然
是荒谬可笑的。因为这个理由,现在我们便不用“内在的”这个词来描述我们对于逻
辑原则的知识。“先验的”一语则较少受到反对而普遍地被近代著作家们所使用。所以,
我们不但承认一切知识都是由经验中得出来的、被经验所形成的,同时还应该承认有些
知识是先验的,那意思是说,要我们去考虑它的那种经验并不足以证明它,仅仅是使我
们注意到我们可以无须任何经验上的证明就能明了它的真理。
    还有一个重要之点,在这一点上经验主义者之反对理性主义者也是正确的。除了依
靠经验的帮助而外,我们无法知道有什么东西是存在的。这也就是说,倘使我们想要证
明有我们所未曾直接经验过的某种事物是存在的,那么在我们的前提之中就必须有一件
或一件以上的事物,其存在是我们曾直接经验过的。例如,我们相信俄国皇帝存在,这
个信念是以见证为基础的,但分析到最后,见证只不过包括我们所看到的,或者是我们
阅读时或别人告诉我们时,我们所得到的一些感觉材料而已。理性主义者相信,从对于
必然如此这方面的普遍考查里,就能够演绎出实际世界中的这种或那种存在。他们的这
种信仰似乎是错误的。我们所能先验地获得的关于存在的一切知识似乎都只是假设的:
它告诉我们,如果一件事物存在,则另一件事物便必然存在,或者更一般地说,如果一
个命题是真的,则另一个便必然是真的。我们所已经讨论过的下列原则已经指证出这一
点:例如“如果这是真的,而这又蕴涵着那,则那也便是真的。”或者“如果这和那屡
屡不断被发现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下一次例子里发现其一时,它们大概也会是联系在一
起的。”因此,先验原则的范围和权限乃是严格有限的。一切有关某事物是存在着的知
识,都必然要部分地有赖于经验。任何事物只要是直接被我们所认知,它的存在就是单
凭经验而被认知的;任何事物只要不是直接被认知而能被证明其存在,那末在证明中就
必然既需要有经验又需要有先验的原则。全部或部分以经验为基础的知识,就叫做经验
的知识。因此,一切肯定存在的知识就都是经验的,而关于存在的唯一先验的知识就是
假设的,它可以告诉我们存在的事物之间的、或可能存在的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但是
并不能告诉我们实际上的存在。
    先验的知识并不全属于我们迄今为止所考虑的逻辑的那一类。在非逻辑的先验知识
中,最重要的例子也许要算是有关伦理价值的知识了。现在我所谈的判断并不是什么是
有用的、或者什么是善良的等等,因为这类判断确乎都需要有经验方面的前提;我现在
所谈的判断是事物内在的可取性的问题。如果某种东西是有用的,那么它之所以有用,
必然是因为它可以达到一种目的。如果我们不断地推究下去,那么目的就必定是以其自
身的缘故而有价值的,绝不单单是因为某种其他的目的而有用的。因此,我们对于什么
是有用的这个问题所下的一切判断,就取决于我们对于什么是以其自身的缘故而有价值
的这个问题所下的判断。
    比如说,我们断定幸福比悲惨更可取,知识比愚昧更可取,善意比仇恨更可取,等
等。这样的判断,至少有一部分是直接的并且是先验的。它们和我们已往所谈的先验的
判断一样是可以从经验之中得出来的,而且它们也确乎必须是如此;因为一件事物是否
有内在的价值,我们是不可能加以判断的,除非我们已经经验过了同样的事物。但是,
十分明显,它们是不能被经验所证明的;因为一件事物存在或者不存在,并不能证明它
是好的,应该存在,或者它是坏的,不应该存在。探索这个问题是属于伦理学的范围,
伦理学必须确认从实然演绎出来当然的木可能性。就目前而论,最重要的是应当认识:
一切关于什么是具有内在价值的知识都是先验的,其意义正如逻辑之为先验的一样,也
就是,这类知识的真理既不能被经验所证明,也不能被经验所反对。
    一切纯粹的数学都像逻辑一样是先验的。经验主义哲学家曾竭力否认这一点,他们
坚持经验乃是我们算术知识的来源,正像经验是我们地理知识的来源一样。他们认为,
由于反复经验到两件事物加上另两件事物,并发现它们总是四件事物,所以我们便由于
归纳法而结论说:两件事物加上另两件事物永远是四件事物。然而,倘使这就是我们的
二加二等于四这个知识的来源,那么我们就应该采用别种方法来使我们自己信服它的真
理,而不用我们实际上所采取的方法了。事实上,必需要有相当数量的事例才能使我们
抽象地去思想二,而不是想两块钱、两本书、两个人,或者任何其他两个特定的品种。
但是一旦我们能够使自己的思想从那些不相干的特殊性里摆脱出来,我们就会看出二加
二等于四这个普遍的原则;我们可以看出任何一次事例都是典型的,因而研究别的事例
就是不必要的了。
    同样情形在几何学中也得到了证明。如果我们想要证明所有的三角形的某种性质,
我们就画出某一个三角形而加以推论;但是,我们可以避免利用任何不属于它与其他一
切三角形所共有的性质,这样,从特殊的例子里我们就可以获得一个普遍的结果。事实
上,我们并不觉得我们对于二加二等于四的把握,会因为有新的事例而增加,原因是,
我们一旦看出了这个命题的真理性,我们的信心就已经大得木能再大了。再有,我们感
到二加二等于四这个命题的必然性有着某种性质,但是这种性质哪怕是在最确凿的经验
的概括里也是不会出现的。经验的概括永远停留于纯粹的事实之上:虽然它们在实际的
世界里是真实的,但是我们觉得还是可以另有一个世界,它们会在那里成为虚妄的。反
之,我们觉得,在任何可能有的世界里,二加二总会等于四。所以它便不只是一件纯粹
的事实,而且成为了一种必然,一切实际的和可能的事物都必须遵从这种必然。
    如果我们考虑一种真正的经验概括,例如:“人总是要死的”,这个问题就可以格
外明白了。显然,我们都是相信这个命题的;首先,因为已知的事例里还没有人活过了
一个一定的年龄,其次,人体的有机组织迟早必然要衰亡,这种想法似乎有着生理上的
根据。如果忽视了第二种根据,而只考虑我们的关于人不免于一死的经验,那我们显然
是不会感到满足的。但是在“二加二等于四”这种情况中就不然了,只要仔细加以考虑
过后,那么只有一次事例就足以使我们相信,在任何其他事例中也必然会发生同样的情
况。所有的人都不免一死,这个问题我们经过一番思索之后也可能不得不承认,其中还
是可以有某些可疑之点的,不管这种可疑之点是多么微小。只要我们设想一下:有两个
不同的世界,一个世界里的人是不死的,另一个世界里则二加二等于五;上述之点便可
以得到说明了。当斯威夫特引导我们去想象长生不死的司楚柏克族的时候,我们可以姑
妄听之。但是,一个2+2=5的世界,在我们看来却完全是另一个层次了。我们觉得,如
果有这样一个世界的话,那就会颠倒我们整个知识结构,弄得我们彻底怀疑起来。
    事实上,以2+2=4这样简单的算术判断以及逻辑方面的许多判断而论,都是我们可
以不根据事例来进行推论便能够认识的普遍命题,虽然为了明确普遍命题的意义起见,
通常说来,某种事例对我们是必不可少的。为此,从普遍推论到普遍的、或者从普遍推
论到特殊的演绎过程,正像从特殊推论到特殊的、或者从特殊推论到普遍的归纳过程一
样,有它实际的效用。是否演绎法可以提供给我们新的知识呢?在哲学家们中间,这是
一个争讼不休的老题目了。现在我们可以看出,至少以某些情形而论,它确乎给人们提
供了新的知识。如果我们已经知道2加2永远等于4,又知道布朗和琼斯是两个人,罗宾森
和史密斯也是两个人,我们就可以把布朗、琼斯、罗宾森和史密斯加以演绎,说他们一
共是4个人。这是新知识,不包括在我们的前提之内,因为2+2=4这个普遍命题,永远不
会告诉我们有布朗、琼斯、罗宾森和史密斯这些人,而且我们的特殊前提也没有告诉我
们它们一共是四个人,但是所演绎出来的这个特称命题却把这两件事都一起告诉我们了。
    但是,倘使我们举出逻辑书中所常举的一个现成的演绎例子,譬如说,“凡人皆有
死;苏格拉底是人,因此他是会死的”,那么,这种知识是否新,就很不确定了。以这
个事例而论,其实我们毫不怀疑地知道:甲、乙、丙几个人本来都是不免一死的,因为
事实上,他们都已经死了。倘使苏格拉底是其中一个,那么迂回通过“凡人皆有死”而
得出苏格拉底大概(或然)也是会死的这个结论来,就太愚蠢了。如果苏格拉底不属于
我们的归纳法所根据的这几个人之一,那么,从甲。乙、丙来直接论证到苏格拉底,总
比迂回通过“凡人皆有死”这个命题要好得多。因为根据我们的材料,苏格拉底会死的
或然性,比凡人皆有死要大些。(这是显然易见的,因为要是凡人皆有死,苏格拉底也
是会死的;但是,倘使苏格拉底是会死的,其结果并不一定就是所有的人都不免一死)。
因此,倘使我们不采取先通过“凡人皆有死”再用演绎的办法,而只进行纯粹归纳性的
论证,那么我们就会更加确切地得出苏格拉底会死的结论。
    这就说明了我们公认为先验的普遍命题(如2+2=4)和经验的概括(如“凡人皆有
死”)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演绎法对于前者是论证的正确方式;而在理论上,归纳法对
于后者永远是更为可取的,而且它保证了我们结论的真理更为可信,因为一切的经验概
括都不如它们的事例那样确切可信。
    我们现在已经明了,是有所谓先验的命题的,其中有一些是伦理上的基本命题,也
有些是逻辑命题和纯数学命题。下一个必须研究的问题就是:如何可能有上述这类的知
识呢?尤其是,我们还没有研究过所有的事例,又因为它们的数目是无限的;不用说,
永远也不可能—一加以研究。在这样情况下,怎么可能有对普遍命题的知识呢?这些问
题都是极其困难的,但在历史上却又是极其重要的,德国哲学家康德(1724-1804)首
先突出地提出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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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问题 
第八章 先验的知识如何可能



    康德是大家公认的近代最伟大的哲学家。他经历了七年战争和法国大革命,但是他
在东普鲁士哥尼斯堡讲授哲学的事业却一直没有间断过。他最出色的贡献就是创造了他
所自称为“批判的”哲学,这种哲学首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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