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通义作者章学诚-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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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隋志》。不得统部之说,至以《禹贡》九州,画分郡县,其弊然也。唐人分
道,宋人分路,虽官制统辖不常,而道路之名不改;故修地志者,但举道路而分
部明也。元制虽亦分路,而诸路俱以行省平章为主,故又称行省。而明改行省为
十三布政使司,其守土之官,则曰布政使司布政使。布政使司者,分部之名,而
布政使者,统部之官,不可混也。然布政使司,连四字为言,而行省则又可单称
为省,人情乐趋简便,故制度虽改,而当时流俗,止称为省。沿习既久,往往见
於章奏文移,积渐非一日矣。我朝布政使司,仍明旧制;而沿习称省,亦仍明旧。
此如汉制子弟封国,颁爵为王,而诏诰章奏,乃称为诸侯王;当时本非诸侯,则
亦徇古而沿其名也。但初制尽如明旧,故正名自当为布政使司。百馀年来,因时
制宜,名称虽沿明故,而体制与明渐殊。
今洪君书以乾隆为名,则循名责实,必当称部院而不当称布政使司矣。盖初
制巡抚无专地,前明两京无布政使司,而顺天、应天间设巡抚;顺天之外,又有
正定,应天之外,又有凤阳诸抚。不似今之统辖全部,自有专地。此当称部院者
一也。初制巡抚无专官。故康熙以前,巡抚有二品三品四品之不同,其兼侍郎则
二品,副都御史则三品,佥都御史则四品;今则皆兼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矣。
其画一制度,不复如钦差无定之例。此当称部院者二也。学差关部,皆有京职,
去其京职,即无其官矣。今巡抚新除,吏部必请应否兼兵部都察院衔。虽故事相
沿,未有不兼衔者;但既有应否之请,则亦有可不兼衔之理矣。按《会典》、
《品级考》诸书,已列巡抚为从二品,注云:“加侍郎衔正二。”则巡抚虽不兼
京衔,已有一定阶级,正如宋之京朝官,知州军知县事,虽有京衔,不得谓州县
非职方也。此当称部院者三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今戎政为总督专司,而巡
抚亦有标兵,固无论矣。坛庙祭祀,向由布政使主祭者,而今用巡抚主祭。则当
称部院者四也。宾兴大典,向用布政使印钤榜者,而今用巡抚关防。此当称部院
者五也。初制布政使司有左右,使分理吏户礼工之事。都司掌兵,按察使司提刑。
是布政二使,内比六部;而按察一使,内比都察院也。今裁二使归一,而分驿传
之责於按察使,裁都司而兵权归於督抚,其职任与前异。故上自诏旨,下及章奏
文移,皆指督抚为封疆,而不曰轺使;皆谓布政之司为钱谷总汇,按察之司为刑
名总汇,而不以布政使为封疆。此尤准时立制,必当称部院者六也。督抚虽同曰
封疆,而总督头衔则称部堂;盖兵部堂官,虽兼右都御史,而仍以戎政为主者也。
巡抚头衔则称部院;盖都察院堂官,虽兼兵部侍郎,而仍以察吏为主者也。故今
制陪京以外,有不隶总督之府州县,而断无不隶巡抚之府州县也。如河南、山东、
山西,有巡抚而无总督。巡抚不必兼总督衔。直隶、四川、甘肃,有总督而无巡
抚,则总督必兼巡抚衔。督抚事权相等,何以有督无抚,督必兼抚衔哉?正以巡
抚部院,画一职方制度,并非无端多此兼衔。此尤生今之时,宜达今之体制,其
必当称部院者七也。今天下有十九布政使司,而《会典》则例,六部文移,若吏
部大计,户部奏销,礼部会试,刑部秋勘,皆止知有十八直省,而不知有十九布
政使司;盖巡抚止有十八部院故也。(巡抚实止十五,总督兼缺有三。)故江苏
部院,相沿称江苏省久矣。苏松布政使司,与江淮布政使司,分治八府三州,不
闻公私文告,有苏松直省、江淮直省之分。此尤见分部制度,今日万万不当称使
司,必当称部院者八也。洪君以巡抚印用关防,不如布政使司正印,不得为地方
正主,可谓知一十而忘其为二五矣。如洪君说,则其所为府厅州县之称,亦不当
也。府州县固自有印,厅乃直隶同知,止有关防而无印也。同知发知府印,而关
防可领职方;巡抚分都察院印,而关防不可以领职方,何明於小而暗於大也?此
当称部院者九也。洪君又谓今制督抚,当如汉用丞相长史出刺州事,州虽领郡,
而《汉志》仍以郡国为主,不以刺史列於其间。此比不甚亲切。今制惟江苏一部
院,有两布政使司;此外使司所治,即部院所治,不比汉制之一州必领若干郡也。
然即洪君所言,则阚氏《十三州志》,自有专书,何尝不以州刺史著职方哉。此
当称部院者十也。
夫制度更改,必有明文。前明初遣巡抚与三使司官,宾主间耳。其稍尊者,
不过王臣列於诸侯之上例耳。自后台权渐重,三司奉行台旨。然制度未改,一切
计典奏销,宾兴祭祀,皆布政使专主,故为统部长官,不得以权轻而改其称也。
我朝百馀年来,职掌制度,逐渐更易。至今日而布政使官与按察使官,分治钱谷
刑名,同为部院属吏,略如元制行省之有参政参议耳。一切大政大典,夺布政使
职而归部院者,历有明文,此朝野所共知也。而统部之当称使司,与改称部院,
乃转无明文,何哉?以官私文告,皆沿习便而称直省,不特部院无更新之名,即
使司亦并未沿旧之名耳。律令典例,诏旨文移,皆有直省之称;惟《一统志》尚
沿旧例,称布政使司,偶未改正。洪君既以乾隆名志,岂可不知乾隆六十年中时
事乎?
或曰:《统志》乃馆阁书,洪君遵制度而立例,何可非之?余谓统志初例已
定,其后相沿未及改耳。(初例本当以司为主。)其制度之改使司而为部院者,
以渐而更,非有一旦创新之举,故馆阁不及改也。私门自著,例以义起,正为制
度云然。且余所辨,不尽为洪君书也。今之为古文辞者,於统部称谓,亦曰诸省,
或曰某省。弃现行之制度,而借元人之名称,於古盖未之闻也。雍正、康熙以前,
古文亦无使司之称;(彼时理必当称使司。)则明人便省文,而因仍元制,为古
文之病也久矣。故余於古文辞,有当称统部者,流俗或云某省,余必曰某部院,
或节文称某部;流俗或云诸省及某某等省,余必曰诸部院或某某等部院,节文则
曰诸部某某等部;庶几名正为言顺耳。使非今日制度,则必曰使司,或节文称司,
未为不可,其称省则不可行也。或云:诏旨章奏文移,何以皆仍用之?答曰:此
用为辞语故无伤,非古文书事例也。且如诏旨章奏文移,称布政为藩,按察为臬,
府州县长为守牧令,辞语故无害也,史文无此例矣。
○和州志皇言纪序例
《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又“以书使於四方,则书其令。”郑氏注
四方之志,“若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梼杌》”是也。书其令,谓
“书王命以授使者”是也。乡大夫於“正月之吉,受教法於司徒,退而颁之乡吏。”
孔氏疏“谓若大司徒职十二教以下”是也。夫畿内六乡,天子自治,则受法於司
徒,而畿外侯封,各治其国,以其国制自为《春秋》。(列国之史,总名《春秋》。)
然而四方之书,必隶外史;书令所出,奉为典章。则古者国别为书,而简策所昭,
首重王命,信可徵也。是以《春秋》岁首必书王正,而韩宣子聘鲁,得见《易象》、
《春秋》,以谓周礼在是。盖书在四方,则入而正於外史;而命行王国,亦自外
史颁而出之。故事有专官,而书有定制,天下所以协於同文之治也。
窃意《周官》之治,列国史记,必有成法,受於王朝,如乡大夫之受教法,
考察文字,罔有奇讶。至晋楚之史,自以《乘》与《梼杌》名书,乃周衰官失,
列国自擅之制欤?司马迁侯国世家,亦存国别为书之义,而孝武《三王》之篇,
详书诏策,冠於篇首。王言丝纶,史家所重,有由来矣。后代方州之书,编次失
伦,体要无当,而朝廷诏诰,或入艺文,篇首标纪,或载沿革。又或以州县偏隅,
未有特布德音,遂使中朝掌故,散见四方之志者,阙然无所考见。是固编摩之业,
世久失传;然亦外史专官,秦汉以来,未有识职故也。夫封建之世,国别为史,
然篇首尚重王正之书。郡县受治,守令承奉诏条,一如古者畿内乡党州闾之法,
而外史掌故,未尝特立专条。宋、元、明州县志书,今可见者,迄用一律,亦甚
矣其不讲於《春秋》之义也!今裒录州中所有,恭编为《皇言纪》一,以时代相
次,蔚光篇首,以志祇承所自云尔。
○和州志官师表序例
《周官》,御史“掌赞书,数从政”。郑氏注谓“凡数及其见在空阙者。”
盖赞太宰建六典而掌邦治之故事也。夫官有先后,政有得失;太宰存其纲纪,而
御史指数其人以赞之,则百工叙而庶绩熙也。后代官仪之篇,考选之格,(《汉
官仪》、《唐六典》、《梁选簿》、《隋官序录》。)代有成书,而官职姓名,
浩繁莫纪,则是有太宰之纲纪,而无御史之数从政者也。班固《百官公卿表》,
犹存古意,其篇首叙官,则太宰六典之遗也,其后表职官姓氏,则御史数从政之
遗也。范、陈而后,斯风渺矣。至於《唐书》、《宋史》,乃有《宰相年表》,
然亦无暇旁及卿尹诸官;非惟史臣思虑有所未周,抑史籍猥繁,其势亦难概举也。
至於嗜古之士,掇辑品令,联缀姓名,职官故事之书,六朝以还,於斯为盛。
然而中朝掌故,不及方州,猥琐之编,难登史志;则记载无法,而编次失伦,前
史不得不职其咎也。夫百职卿尹,中朝叙官;方州守令,外史纪载。《周官》御
史数从政之士,则外史所掌四方之志,不徒山川土俗,凡所谓分职受事,必有其
书,以归柱下之掌,可知也。唐人文集,往往有厅壁题名之记,盖亦叙官之意也。
然文存而名不可考,自非蒐罗金石,详定碑碣,莫得而知,则未尝勒为专书之故
也。宋、元以来,至於近代方州之书,颇记任人名氏;然猥琐无文,如阅县令署
役卯簿,则亦非班史年经月纬之遗也。或编次为表者,序录不详,品秩无次;或
限於尺幅,其有官阶稍多,沿革异制,即文武分编,或府州别记,以趋苟简。是
不知班史三十四官,分一十四级之遗法也。又前人姓氏,不可周知,然遗编具存,
他说互见,不为博采旁搜,徒讬阙文之义,是又不可语於稽古之功者也。
今折衷诸家,考次前后,上始汉代,迄於今兹,勒为一表,疑者阙之。后之
览者,得以详焉。
○和州志选举表序例
《周官》,乡大夫“三年大比,兴一乡之贤能,献书於王。王再拜受之,登
於天府”,甚盛典也。汉制,孝廉茂才力田贤良之举,盖以古者乡党州闾之遗,
当时贤书典籍,辟举掌故,未有专书;则以科条为繁,兴替人文,散见纪传;潜
心之士,自可考而知也。江左六朝,州郡侨迁,士不土著,学不专业,乡举里选,
势渐难行。至於隋氏,一以文学词章,创为进士之举,有唐以来,於斯为盛。选
举既专,资格愈重,科条繁委,故事相传。於是文学之士,蒐罗典章,采摭闻见,
识大识小,并有成书。传记故事,杂以俳谐,而选举之书,盖裒然与柱下所藏等
矣。
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