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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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动后电刷不短接:不应小于转子额定电流。当电动机为断续工作时,应采用导线在断续负载下的载流量。
——起动后电刷短接:当机械的起动静阻转矩不超过电动机额定转矩的35%时,不宜小于转子额定电流的35%;当机械的起动静阻转矩为电动机额转矩的35%~65%时,不宜小于转子额定电流的50%;当机械的起动静阻转矩超过电动机额定转矩的65%时,不宜小于转子额定电流的65%;当导线小于16mm2时,宜选大一级。
9。2。5 低压交流电动机的控制回路
1 电动机的控制回路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器,但由电动机主回路供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另装设:
1)主回路短路保护电器的额定电流不超过20A时;
2)控制回路接线简单、线路很短且有可靠的机械防护时;
3)控制回路断电会造成严重后果时。
2 控制回路的电源和接线应安全、可靠,并在符合机械要求的条件下做到简单适用。
1)TN和TT系统中的控制回路发生接地故障时,控制回路的接线方式应能防止电动机意外起动和不能停车,必要时可在控制回路中装设隔离变压器。
2)对可靠性要求高的复杂控制回路,可采用直流电源。直流控制回路宜采用不接地系统,并装设绝缘监视。
3)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50V或直流120V的控制回路的接线和布线,应能防止引入较高的电位。
3 电动机控制按钮或控制开关,宜装设在电动机附近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在控制点不能观察到电动机或所拖动的机械时,应在控制点装设指示电动机工作状态的信号和仪表。
4 自动控制、联锁或远方控制的电动机,宜有就地控制和解除远方控制的措施,当突然起动可能危及周围人员时,应在机旁装设起动预告信号和应急断电开关或自锁式按钮。
自动控制或联锁控制的电动机,还应有手动控制和解除自动控制或联锁控制的措施。
5 在操作频繁的可逆线路中,正转接触器和反转接触器之间除应有电气联锁外,还应有机械联锁。
9。2。6 其他
1 电动机主回路宜采用组合式保护电器。
1)组合式保护电器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CPS),CPS将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以及隔离电器的功能融为一体;第二类为集隔离电器、短路保护电器、过载保护电器于一体;第三类为隔离电器、短路保护电器的组合。
2)组合式保护电器应按其功能要求,符合本节相关规定。
2 民用建筑中,大功率的水泵、风机宜采用软起动装置,软起动装置可按下列要求设置:
1)电动机起动时,由软起动装置起动电动机。当电动机起动后,宜将软起动装置短接,由旁路接触器接通电动机主回路。
2)每台电动机宜单独装设软起动装置,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数台电动机可共用一套软起动装置:
——共用一套短路保护电器和控制电器的一组电动机。
——当一组具有“使用/备用”的电动机,软起动装置仅用于起动电动机时,可以共用一台软起动装置。
3)软起动装置应为低谐波产品,其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3 电动机主回路中可采用电动机综合保护器。电动机综合保护器应包含过载保护、断相保护、缺相保护、温度保护、三相不平衡保护等功能。
9。3 传动运输系统
9。3。1 本节适用于民用建筑中电气传动、运输系统的配电、控制和接地设计,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传动运输系统一般采用电气联锁,联锁线应满足使用和安全的要求,并应可靠、简单、经济。
2 传动运输系统起动和停止的程序,应按工艺要求确定。运行中任何一台连锁机械故障停车时,应使传来方向的联锁机械立即停车。
3 传动运输系统电动机起动时,配电母线上的电压应符合第9。2。2条1款的规定,当多台同时起动不能满足母线电压要求时,应错开起动。
9。3。2 系统的控制要求
1 传动运输系统联锁线控制方式的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
1)当联锁机械少、独立性强时,宜在机旁分散控制。
2)当联锁机械较少或联锁机械虽多但功能上允许分段控制时,宜按系统或按流程分段就地集中控制。
3)当联锁机械多、传输系统复杂时,宜在控制室内集中控制。
4)当经济条件允许或工程比较重要时本款第2)、3)项宜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
2 传动运输系统控制箱(屏、台)面板上的电气元件,应按控制顺序布置,其位置、颜色要求应符合《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颜色和按钮的颜色》的要求。
3 一般控制系统宜设置显示机组工作状态的光信号;较复杂的控制系统,宜设置模拟图;复杂的控制系统宜设置电子显示器。
4 传动运输系统应装设联系信号,并满足下列安全要求:
1)沿线设置起动预告信号;
2)在值班控制室(点)设置允许起动信号、运行信号、事故信号;
3)在控制箱(屏、台)面上设置事故断电开关或自锁式按钮;
4)传动运输系统的巡视通道每隔20~30m或在联锁机械旁设置事故断电开关或自锁式按钮。
两个及以上平行的联锁线宜合用起动音响信号,但值班控制室内应设有能区分不同联锁线起动的灯光显示信号。
5 控制室或控制点与有关场所的联系,宜采用声光信号。当联系频繁时,宜设置通讯设备。
9。3。3 系统的供电要求
1 系统的负荷等级应按工艺要求和建筑物等级确定。
2 同一传动运输系统的电气设备,宜由同一电源供电,若传动运输系统很长,可按工艺分成多段由同一电源的多个回路供电。
当主回路和控制回路由不同线路或不同电源供电时,应设有联锁装置。
9。3。4 控制室
控制室和控制点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便于观察、操作和调度。
2 通风、采光良好。
3 振动小、灰尘少。
4 线路短、进出线方便。
5 其上方及贴邻应无厕所、浴室等潮湿场所。
6 便于设备运输、安装。
9。3。5 其他
1 移动式传输设备宜采用悬挂式软电缆供电。
2 传动运输系统的安全接地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有关规定。
9。4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9。4。1 本节所规定的内容适用于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中设置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配电设计。
9。4。2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3。2节的规定。高层建筑中的消防电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电梯电源应由专用回路供电,并应由建筑物配电间直接送至机房。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一般为三级负荷,重要场所为二级负荷。
9。4。3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供电容量,应按它的全部用电负荷确定,即为拖动电动机的电源容量与其他附属用电容量之和。
9。4。4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主电源开关和导线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台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装设单独的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
2 主电源开关宜采用低压断路器,并应能够切断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
3 低压断路器的过负荷保护特性曲线应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的负荷特性曲线相配合。
4 选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供电导线时,应由其铭牌电流及其相应的工作制确定,导线的连续工作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并应对导线电压损失进行校验。
5 对有机房电梯其主电源开关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接近;
6 对无机房电梯其主电源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员方便接近的地方,并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
7 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轿厢、机房和滑轮间的照明和通风;
2)轿顶、底坑的电源插座;
3)机房的电源插座;
4)井道照明;
5)报警装置。
9。4。5 机房配电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向电梯供电的电源线路,不应敷设在电梯井道内。除电梯的专用线路外,其他线路不得沿电梯井道敷设。
2 机房内应设有固定的照明,地表面上的照度为不应低于200lx,机房照明电源与电梯电源分开,照明开关设置在机房靠近入口处。
3 机房内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
4 在气温较高地区,当机房的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空调或机械通风散热措施。
5 电力线和控制线应隔离敷设。
6 机房内配线应使用电线管或电线槽保护,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电线管或电线槽。
9。4。6 井道配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梯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
2 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小于50lx,具体做法为:
1)距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各装一盏灯,中间每隔一定距离(不超过7m)装设一盏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控制开关;
2)轿顶及井道照明电源宜为36V;
3)对于井道周围有足够照明条件的非封闭式井道,可不设照明装置。
3 在底坑应装有电源插座。
4 井道内敷设的电缆和电线应是阻燃和耐潮湿的,并应使用阻燃型电线管或电线槽保护,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电线管或电线槽。
5 附设在建筑物外侧的电梯,其布线材料和方法及所用电器器件均应考虑气候条件的影响,并应采取防水措施。
9。4。7 在轿顶、机房、底坑应装设有单相带接地插孔的电源插座,且不同电压的电源插座,应有明显的区别,不得存在互换的可能性和弄错的危险。
9。4。8 高层建筑物内的乘客电梯轿厢内应有应急照明,连续供电不小于20min。轿厢内的工作照明灯数不应少于两个,轿厢地面的照度不应低于5lx。
9。4。9 高层建筑内的乘客电梯,应符合防灾设置标准,采用相应的应急操作措施:
1 正常电源和防灾系统电源转换时,消防电梯能及时投入。
2 发现灾情后电梯能迅速依次停落在指定层,轿箱内乘客能迅速疏散。
3 当消防电梯平时兼作普通客梯使用时,应具有火灾时工作程序的转换装置。
4 对于大型公共建筑,在防灾中心宜设置显示各部电梯运行状态的模拟盘及电梯自身故障或出现异常状态时的操纵盘,其内容包括:
1)异常的指示器;
2)轿厢位置的指示器;
3)轿厢起动和停止的指示器和远距离操纵装置;
4)停电时运行的指示器和操纵装置;
5)地震时运行的指示器和操纵装置;
6)火灾时运行的指示器和操纵装置。
9。4。10 电梯的控制方式应根据电梯的不同类别、不同的使用场所条件及配置电梯数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做到操作方便、安全可靠、节约电能、经济技术指标先进。
9。4。11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高层建筑中,乘客电梯的轿厢内宜设有与保安控制室及机房值班室直通的通讯电话。根据需要亦可设置监视摄像机。
9。4。12 具有消防功能的电梯,必须在基站或撤离层设置消防开关。
9。4。13 在机房和滑轮间,必须采用防护罩以防止直接触电。所用外壳防护等级最低为IP2X。
9。4。14 电梯机房、井道和轿厢中电气装置的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