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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三卷-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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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医生假使从小就学医,对各色各样的病人都有接触,对各种疾病还有过切身的体验(如果他们自己体质并不太好的话),那么这样的医生确实可能成为极有本领的医生。因为我想,他们并不是以身体医治身体,如果是以身体治身体,我们就不应该让他们的身体有病或者继续有病。他们是用心灵医治身体,如果心灵原来坏的或者变坏了的,他们就不可能很好地医病了。 

  格:你说得对。 

  苏:至于法官,我的朋友,那是以心治心。心灵决不可以从小就与坏的心灵厮混在一起,更不可犯罪作恶去获得第一手经验以便判案时可以很快地推测犯罪的过程,好象医生诊断病人一样。相反,如果要做法官的人心灵确实美好公正,判决正确,那么他们的心灵年轻时起就应该对于坏人坏事毫不沾边,毫无往还。不过这样一来,好人在年轻时便显得比较天真,容易受骗,因为他们心里没有坏人心里的那种原型。 

  格:他们的确有此体验。 

  苏:正因为这样,所以一个好的法官一定不是年轻人,而是年纪大的人。他们是多年后年龄大了学习了才知道不正义是怎么回事的。他们懂得不正义,并不是把它作为自己心灵里的东西来认识的,而是经过长久的观察,学会把它当作别人心灵里的别人的东西来认识的,是仅仅通过知识,而不是通过本人的体验认识清楚不正义是多么大的一个邪恶的。 

  格:这样的法官将被认为是一个最高贵的法官。 

  苏:并且是一个好的法官。你的问题的要旨就在“好的”这两个字上,因为有好心灵的人是“好的”。而那种敏于怀疑的狡诈之徒,以及那种自己干过许多坏事的人和认为自己手段高明瞒得过人的人,当他和自己同类人打交道时,他注视着自己心灵里的原型,便显得聪明能干,但是当他和好人或老一辈的人相处时,他便显得很蠢笨了,因为,不当怀疑的他也怀疑。见了好人,他也不认识,因为他自己心里没有好的原型。可是,因为他碰到的坏人比好人多得多,所以无论他自己还是别人就都觉得他似乎是一个聪明人而不是一个笨蛋了。 

  格:的确是这样。 

  苏:因此,好而明察的理想法官决不是这后一种人,而是前一种人。因为邪恶决不能理解德性和邪恶本身,但天赋的德性通过教育最后终能理解邪恶和德性本身。因此据我看来,不是那种坏人而是这种好人,才能做一个明察的法官。 

  格:我同意。 

  苏:那么,你要不要在城邦里把我们所说过的医疗之术以及司法之术制订为法律呢?这两种法律都对那些天赋健全的公民的身体和心灵抱有好意;而对那些身体不健全的,城邦就让其死去;那些心灵天赋邪恶且又不可救药的人,城邦就毫不姑息处之以死。 

  格:这样做已被证明对被处理者个人和城邦都是最好的事情。 

  苏:这样,年轻人接受了我们说过的那种简单的音乐文艺教育的陶冶,养成了节制的良好习惯,他们显然就能自己监督自己,不需要打官司了。 

  格:是的。 

  苏:这种受过音乐教育的青年,运用体育锻炼(如果他愿意的话),通过同样苦练的过程,他会变得根本不需要什么医术,除非万不得已。 

  格:我也这样想。 

  苏:再说,在不畏艰辛苦练身体的过程中,他的目的主要在锻炼他心灵的激情部分,不是仅仅为了增加体力,他同一般运动员不一样,一般运动员只注意进规定的饮食,使他们力气大臂膀粗而已。 

  格:你说得对极了。 

  苏:因此,把我们的教育建立在音乐和体育上的那些立法家,其目的并不象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在于用音乐照顾心灵,用体育照顾身体。格劳孔,我可以这样说吗? 

  格:为什么不可以? 

  苏:他们规定要教音乐和体育主要是为了心灵。 

  格:怎么会的? 

  苏:你有没有注意到一生专搞体育运动而忽略音乐文艺教育对于心灵的影响是怎样的?反之,专搞音乐文艺而忽略体育运动的影响又是怎样的? 

  格:你指的是什么? 

  苏:我指的一是野蛮与残暴,另一是软弱与柔顺。 

  格:啊,很对。我注意到那些专搞体育锻炼的人往往变得过度粗暴,那些专搞音乐文艺的人又不免变得过度软弱。 

  苏:天性中的激情部分的确会产生野蛮;如果加以适当训练就可能成为勇敢,如果搞得过了头,就会变成严酷粗暴。 

  格:我也这样看法。 

  苏:再说,温文是不是人性中爱智部分的一种性质?是不是这种性质过度发展便会变为过分软弱,如培养适当就能变得温文而秩序井然?是不是这样? 

  格:确是这样。 

  苏:但是我们说我们的护卫者需要两种品质兼而有之。 

  格:他们应该这样。 

  苏:那么这两种品质要彼此和谐吗? 

  格:当然要。 

  苏:有这种品质和谐存在的人,他的心灵便既温文而又勇敢。 

  格:诚然。 

  苏:没有这种和谐存在的人便既怯懦而又粗野。 

  格:的确这样。 

  苏:好;假定一个人纵情乐曲,让各种曲调唱腔,甜的、软的、哭哭啼啼的(象我们刚才所讲过的那些),醍糊灌顶似地,把耳朵当作漏斗,注入心灵深处,假使他全部时间都沉溺于丝弦杂奏歌声宛转之间,初则激情部分(如果有的话),象铁似的由粗硬变得柔软,可以制成有用的器具。倘若他这样继续下去,象着了魔似的,不能适可而止,他就开始融化了,液化了,分解了。结果就会激情烟消云散,使他萎靡不振,成为一个“软弱的战士”。① 

   

  ①《伊利亚特》ⅩⅦ588。 

  格:极是。 

  苏:如果①他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天性刚强的人,这种萎靡不振的恶果很快就会出现。如果①原来是一个刚强的人,经过刺激情绪就会变得不稳定,容易生气,也容易平静。结果便成了一个爱同人吵架爱发脾气的喜怒无常性情乖张的人。 

   

  ①都包括一个大前提:即,全部时间只搞音乐文艺,不搞体育锻炼。 

  格:确实如此。 

  苏:再说,如果一个人全副精神致力于身体的锻炼,胃口好食量大,又从来不学文艺和哲学,起初他会变得身强力壮,心灵充满自信,整个人变得比原来更勇敢。你看他会这样吗? 

  格:他真会这个样子的。 

  苏:不过,要是他除了搞体操训练外,别无用心,怕见文艺之神,结果会怎么样呢?对于学习科研从来没有尝过一点滋味,对于辩证推理更是一窍不通,他心灵深处可能存在的爱智之火光难道不会变得暗淡微弱吗?由于心灵没有得到启发和培育,感觉接受能力没有得到磨练,他会变得耳不聪目不明。不是吗? 

  格:诚然。 

  苏:结果,我以为这种人会成为一个厌恶理论不知文艺的人,他不用论证说服别人,而是象一只野兽般地用暴力与蛮干达到自己的一切目的。在粗野无知中过一种不和谐的无礼貌的生活。 

  格:完全是这样。 

  苏:为这两者,似乎有两种技术——音乐和体育(我要说这是某一位神赐给我们人类的)——服务于人的两个部分——爱智部分和激情部分。这不是为了心灵和身体(虽然顺便附带也为了心灵和身体),而是为了使爱智和激情这两部分张弛得宜配合适当,达到和谐。 

  格:看来如此。 

  苏:因此,那种能把音乐和体育配合得最好,能最为比例适当地把两者应用到心灵上的人,我们称他们为最完美最和谐的音乐家应该是最适当的,远比称一般仅知和弦弹琴的人为音乐家更适当。 

  格:讲得有理,苏格拉底。 

  苏:那么,格劳孔,在这方面,是不是我们也需要一个常设的监护人呢,如果城邦的宪法要加以监护的话? 

  格:当然非常需要。 

  苏:关于教育和培养公民的原则纲要就是这些。一一细述他们的跳舞、打猎、跑狗、竞技、赛马,试问有什么必要呢? 

  细节必须符合纲要,大纲定了,细节就不难发现,这是一清二楚的事情。 

  格:也许就不困难了。 

  苏:那么好,下面我们要确定什么呢?是不是要决定,公民里面哪些人是统治者,哪些人是被统治者呢? 

  格:显然是的。 

  苏:统治者必须是年纪大一点的,被统治者必须是年纪小一点的。这是显然的吗? 

  格:是显然的。 

  苏:统治者必须是他们中间最好的人。这也是明显的吗? 

  格:也是明显的。 

  苏:最好的农民是最善于种田的人,是不是? 

  格:是的。 

  苏:那么,现在既然要选择的是护卫者中最好的,我们不是要选择最善于护卫国家的人吗? 

  格:是的。 

  苏:那么,他们除了首先应当是有护卫国家的智慧和能力的人而外,难道不还应当是一些真正关心国家利益的人吗? 

  格:当然应当是。 

  苏:一个人总最关心他所爱的东西。 

  格:必然如此。 

  苏:又,一个人总是最爱那些他认为和自己有一致利益,和自己得失祸福与共的东西的。 

  格:确是这样。 

  苏:那么,我们必须从所有护卫者里选择那些在我们观察中显得最愿毕生鞠躬尽瘁,为国家利益效劳,而绝不愿做任何不利于国家的事情的人。 

  格:选择这些人是最妥当的了。 

  苏:其次,我觉得,我们还得随时考察他们,看他们是否能终身保持这种护卫国家的信念,是否既非魔术又非武力所能于不知不觉之间使他们放弃为国尽力的信念①的? 

   

  ①δK′ξα“决定”、“意见”。这里译“信念”,比较明达些。 

  格:你所说的“放弃”是指的什么? 

  苏:让我来告诉你。我觉得,一个意见①之离开心灵,或为自愿的,或为不自愿的。一个错误意见离开学好了的人是自愿的离开,一切正确意见的离开是不自愿的离开。 

   

  ①“意见”,和前注“信念”是一个词,在希腊文同为δK′ξα。 

  格:我理解自愿的那个,但是我希望听你讲讲不自愿的那个。 

  苏:啊,可以。人们总是不愿意失掉好的东西,而愿意丢掉坏的东西,你同意我这个想法吗?难道在真理上的受骗不是坏事,得到真理不是好事吗?你难道不认为取得反映真实的意见是得到真理吗? 

  格:你说得很对。我也认为,人们的正确意见总是不愿被剥夺的。 

  苏:不自愿的放弃总是发生在人们被巧取豪夺——或被欺骗诱惑或被强力压迫的情况下。 

  格:此刻你讲的巧取豪夺的两种情况是什么意思我都不懂。 

  苏:我一定是象悲剧角色在讲话,有点晦涩了。所谓“被欺骗诱惑”,我的意思是指人们经过辩论,被人说服了,或者经过一段时间忘掉了,于不知不觉间放弃了原来的意见。现在你也许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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