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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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漫无限制的。因此,问题不在于了解民主时代是不是有智力权威,而只在于知道这个权威的所在处和它有多大力量。
我在上一章说过,身分平等使人们对超自然的东西开始采取一种出自本能的不相信态度,而对人的理性却作出非常高的而且往往是过分的评价。
因此,生活在这个平等时代的人,不会把他们所信服的智力权威置于超人的位置,或到人类以外的地方去寻找这个权威。他们通常是从自己身上或从自己的同类那里汲取真理的源泉。这便足以证明,在这样的时代,不可能建立新的宗教,而建立新宗教的一切企图,不但要被人视为是邪恶的,而且要被人视为是荒谬的和不合理的。我们可以预言,民主国家的人民不会轻易相信神的使者,敢于嘲笑新冒出来的先知,并要从人类本身当中而不是到人类之外去寻找自己信仰的主宰。
当身分不平等和人们之间有差别时,就会出现一些非常有见识、非常有学问和因智力高超而非常有能力的个人,而同时也会出现一大批非常无知和能力极其有限的人。因此,生活在贵族制度时代的人,自然要以某一个人或某一阶级的高超理性作为自己的思想指南,同时会不太愿意承认群众是永远正确的。
在平等的时代,情形就与此相反。
随着公民们日益平等和日益无差别,使人人都盲目相信某一特定的人或特定的阶级的倾向,将会减弱。于是,相信群众的趋势将会增强,并逐渐变成支配社会的观点。
在民主国家,公众的意见不仅是个人理性的唯一向导,而且拥有比在任何其他国家都大的无限权力。在民主时代,由于彼此都相同,所以谁也不必信赖他人。但是,这种相同性却能使人人对于公众的判断怀有几乎无限的信任,因为在他们看来,如果公众的判断不与他们大家拥有的相同认识接近,绝大多数人是不会承认它是真理的。
当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以个人与周围的所有人比较时,他会自负地觉得自己与每个人都一样平等;而当他环顾周围的同胞全体,拿自己与这个大整体比较时,他又会立即惭愧地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了不起,而是力量微不足道。
这种原来使他觉得自己在每一个同胞面前都能自主的同一平等,现在把他孤立起来,不能反抗绝大多数人的行动。
因此,在民主国家,公众拥有贵族制国家的人民无法想象的强大力量。公众不是用说服办法,而是以全体精神大力压服个人智力的办法,将公众的意见强加于和渗入于人们的头脑的。
在美国,多数拥有向个人提供大量的现成见解和减轻个人构思己见的负担的义务。在哲学、道德和政治方面,还有一大套关于每个人应不加论证而接受公众的信念的理论。如果再仔细观察一下,还会发现宗教本身在美国主要是作为一种共同的见解,而不是作为一种神启的教条发生统治作用的。
我知道,美国人认为政治法令就是能让多数对社会实行绝对统治的法律。这就使多数对智力活动自然发生的支配力量大为增加,因为人们总是惯于认为压其他们的人在智慧上高于自己。
多数在美国的这种无限政治权威,确实在加强舆论原来就对每个人的精神发生的影响,但它并非这种影响的基础。应当到平等当中,而不是到平等的人们可能建立的或多或少得到人们拥护的制度当中去寻找这种影响的根源。一般可以认为,在由一个国王统治的民主国家里,绝大多数对智力的控制作用,也许不如在一个纯粹的民主国家里那样绝对,但毕竟是非常绝对的;而在平等时代,不管是什么政治法令统治人民,都可以预言人民对舆论的信赖将成为一种以多数为先知的宗教。
因此,智力的权威虽然可能有所不同,但它决不会式微。
我决不以为它会消失,反而预计它会容易强大起来,能把个人的理性限制在与人类的伟大和幸福很不相称的极小范围内。我清楚地看到平等有两个趋势:一个是使每个人的精神趋向新的思想;另一个是使人容易不去思想。我也看得出来,在某些法制的治理下,民主的社会情况促成的智力活动自由,也会被民主制度所取消,所以智力活动自由在打碎某个阶级或某些人以前加于它的羁绊之后,又将被大多数人的普遍意志紧紧地束缚起来。
假如民主国家把曾经过分妨碍或推迟个人理性飞速发展的各种强权推翻,而只受一个多数的专制权力的统治,那末,这只是换上了一个性质不同的邪恶而已。人们仍然没有找到独立自由生活的办法,而只会发现自己在做一桩蠢事,即又沦入新的奴役状态。因此,我不免要在这里再次强调,凡是认为智力活动自由为神圣事业的人,凡是不仅憎恨专制君主而且憎恨专制制度的人,都应当三思而行。至于我,当我感到权力的手在我面前挥舞的时候,我不必管这是谁要压迫我,而是最好去欣然听命,将自己的脑袋伸进枷锁,因为有千万只手在我面前举着枷锁。
《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著 董果良译
第三章 为什么美国人比其祖先英国人更倾向和更喜好一般观念
上帝决不一般地观察人类。它一瞥人类,就能分清人性中包括的一切东西,从每个人身上看到使人人互相接近的相似点和使人人互相疏远的差异处。
因此,上帝并不需要一般观念。这就是说,上帝从来没有感到有必要将大量的类似东西置于同一形式之下,以便于对它们进行更为细致的思考。
人就与上帝不同了。人的头脑如欲对映入脑际的一切个别的东西独自进行考察和判断,马上就会陷入五里雾中,对这些东西的一切细节茫无所知。在这样的窘迫处境下,他只有求助于一种不够完善但又必要的办法。这种办法既暴露了人的缺点,又补救了人的缺点。
人对一些事物进行表面的观察,并看出它们的相似处后,就给它们冠上一个共同的名称,然后把它们放置一边而去考察其余事物。
一般观念的建立并不证明人智强大,反而证明其软弱无力,因为自然界中决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东西,决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事实,决没有可以不加区别地运用的规章,也决没有可以同时用于许多事物的同一方法。
一般观念也有其值得称赞之处,即它可以使人同时对大量的事物作出迅速的判断。但是另一方面,它所提供的向来只是不完整的概念,它使人理解到的东西经常不够准确。
社会一方面在老化,另一方面又在产生新的事物,几乎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之中获得某些个别的真理。
人知道的这种真理越多,他得到的一般观念自然也越多。
人要是不从无数的个别事实中找出它们的共同纽带,就无法分别地观察它们。几个个体可以形成“种概念”,而几个“种概念”则可以引出“类概念”。因此,一个民族的文化越是悠久和广博,它对一般观念的习惯和爱好也越大。
但是,还有另外一些原因使人们能把或不能把他们的观念一般化。
美国人比英国人更经常使用一般观念,并且喜欢更持久地使用。如果注意到这两个民族是同文同种,在同样的法则下生活了好多个世纪,至今还在思想和民情方面没有中断往来,那末,乍一看到这种情况,就会感到非常奇怪。如果我们把视线转向欧洲,并对比居住在这里的两个最开化民族,其鲜明的对照更会使人感到吃惊。
我们可以看到,英国人的思想只能极其勉强和极其惋惜地放弃对于别个事实的沉思,因为他们要从这种沉思中去找因果关系;另外,英国人之接受一般观念,也非出于自愿。
我们法国人与此相反。我们对于一般观念的爱好,达到了凡事都要满足这种热爱的地步。我每天一早起来,总是听到人们又发现了我以前闻所未闻的某个一般的、永久的规律。
即使是一个平庸的小作家,他也跃跃欲试,企图发明一些可以治理大国的经纶;他要是不在一篇文章中把全人类都写进去,他是决不会心满意足的。
这两个最开化民族之间的这种差异,实在令我吃惊。如果我再把注意力转向英国,并考察它50年来发生的一切,我认为自己可以证明,英国人对于一般观念的爱好,也正随着该国的古老制度的式微而加强。
因此,只根据文明的进步的大小,还不足以解释人为什么喜欢或回避一般观念。
当人们的身分极不平等,而且不平等现象永久存在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将越来越不同,以致有多少种不同的人,就会有多少个阶级。但是,人们从来只是同时注意其中的一个阶级,而忽略了把这些阶级集聚于广大人群中的一般联系,即只看到了个别的人,而忽略了一般的人。
因此,生活在贵族制社会里的人,从来不会产生有关本身的一般观念,而这又足以使他们在习惯上不相信一般观念,在本能上厌恶一般观念。
反之,居住在民主国家的人,他们发现彼此都接近,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以他们不会专注于人类的某一部分,他们的视野开阔,一直扩大到全人类。在他们看来,凡是可以用于本身的真理,都可以同样地或以同样方式用于其每个同胞或同类。他们一旦在自己苦心从事的和最感兴趣的研究工作中染上喜欢一般观念的习惯,就会把这种习惯移用于其他工作中去。于是,找出所有事物的共同准则、把大量的事物总括在同一的形式之下、只用一个原因来解释无数事实的需要,就变成人们思想的一种热烈的而且往往是盲目的激情。
古代人对于奴隶的看法,最能证明我上述的一切是真理。
人是相似的,生下来就对自由拥有同等的权利,这本是一个极其一般而且同时又是极其简单的道理。但是,罗马和希腊的最精明最博学的天才,从未达到这样的思想境界。他们试图以种种办法证明,奴隶制度是合乎自然的,并且将永远存在下去。然而,所有的史料又在证明,古代有些名人在未获解放以前曾是奴隶,其中还有许多人有名著传世。他们虽然也曾目睹今天这样的奴役现象,但他们当时依然认为奴隶制度是合乎自然的。
古代的所有大作家,不是身为奴隶主贵族的一分子,就是至少认为当时建立的贵族制度是无可非议的。他们的思想向四面八方扩展以后,仍一直没有超出贵族的思想范畴。只是耶稣基督降世以后,他才教导人们说:人类的所有成员生下来都是一样的,都是平等的。
在平等的时代,人人都是各自独立的,但处于孤立和软弱的状态。他们认为,不应当有上级的意志来不断指导大家的行动。因此,在这样的时代,人类好象是在自行前进的。为了解释世界上发生的一切现象,人们不得不去寻找某些对我们人类的每个成员都发生同样作用并使我们自愿地走上同一道路的重大原因。这样的寻找工作,又自然而然地促使人的头脑想出一般观念,并导致人们喜爱使用一般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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