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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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欧洲的传统,并了解欧洲人的礼仪是因等级而有很大不同的。这些昔日的作风使他困惑不解,而且他更害怕自己得不到应有的尊敬,但他并不清楚什么是尊敬。因此,他的一举一动十分呆板,完全象一个套中人。对他来说,交际已非愉快的活动,而是一项吃力的工作。他琢磨你的一举一动,观察你的神色,仔细分析你的话语,唯恐里面含有侮辱他的隐语。我不知道是不是有过比他还拘泥于处世之道的乡绅。他力求一丝不苟地遵守繁文缛节,也不容忍别人对他稍有失礼。他既谨小慎微,又妄自尊大。他希望做得恰当,但又怕做得过分,而且由于他分不清两者的界限,所以他总是保持一种高傲而忸怩的神态。
这还不是全部。请看人心的另一种乔装。
一个美国人总要称赞美国实行的平等,为自己的国家而无限自豪。但是,他自己又有内疚,总想向人表示他做得不够,说他是他所吹嘘的那种正常情况的例外。
没有一个美国人不想把自己的家世同早期移到殖民地来的人拉上点关系。我觉得,所有的美国人都可以算做英国大家庭的后裔。
一个美国富翁到了欧洲之后,他所关心的第一件事,就是以奢侈来炫耀他的财富,唯恐别人把他视为一个民主国家的普通公民,因而千方百计摆阔,叫你每天都看到他挥金的新花样。他照例要住在全城的最豪华的地区,总有许多仆人前拥后簇。
我曾听到一个美国人抱怨说,巴黎的一些大沙龙也不过是中流的交际场所。在他看来,人们在这些沙龙所行的雅兴并不高尚。他说服你相信,根据他的意见,人们在沙龙里的仪表也不够优雅。其实,他还没有习惯于我们的风气,看不到这种通俗的外表内藏的精华。
对这种截然相反的看法,我们不要觉得奇怪。
要不是旧的贵族等级区分已在美国荡然无存,美国人就不会在国内表现得那样淳朴和那样宽容,也不会在我们欧洲表现得那样妄自尊大和那样矫揉造作。
《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著 董果良译
第四章 前三章的总结
当人们对彼此的不幸自然怀有恻隐之心,随便而频繁的交往使他们每天接触,任何冲动都不会使他们分离的时候,则不难理解他们在必要的时候会立即互助;当一个美国人请他的同胞协助的时候,很少有人拒绝。我就屡次见到他们满怀热情地自发助人的义举。
如果公路上突然发生车祸事故,人们将从四面八方前来救护罹难的人。要是某个家庭横遭大难,素昧平生的人也会慷慨解囊;每个人的捐助虽少,但集腋成裘,便可使这一家人摆脱困难。
在世界上的一些文明国家里,一个不幸的人往往在人群中孤立无援,就象一个野人在森林里的遭遇一样。而在美国,就几乎没有这种现象。美国人的态度虽然一向冷淡,而且往往粗野,但他们却几乎没有冷酷无情的表现。如果他们没有立即去帮助人,那也不表明他们拒绝助人。
这一切同我在前面论述个人主义时所讲的话并不抵触。
我甚至认为它们互相协调,而决不对立。
身分的平等在使人们觉得自己独立的同时,也使他们感到自己软弱。他们的确是自由了,但却面临着无数的意外威胁。经验很快使他们懂得,他们虽然不是经常需要别人的帮助,但一定有时候非要他人帮助不可。我们在欧洲经常看到,职业相同的人都随时互助。他们所遇到的苦难相同,这就足以使他们互相寻求支持,而不管他们在其他方面如何铁石心肠和如何自私。因此,在他们当中有人遇到困难,而别人只要暂时牺牲一下或格外努力一番就可以挽救时,他们便会奋力支援,而不会袖手旁观。这并不表明他们对那个人的命运十分关心,因为他们的努力一旦证明无效,他们马上就会把支援置于脑后,而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但是,他们之间似乎有一种几乎是不由自主的默契。
根据这个默契,每个人都有暂时支援他人的义务,而在他自己有困难的时候,也有权要求他人支援。
如果把我就一个阶级所述的一切推而广之,用于一个民族,大家就会更加了解我的思想。
其实,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所有公民之间,也有一种与我方才所说的默契类似的契约。他们觉得大家有共同的弱点和危险。他们的利益和他们的同情心,使他们产生了在必要的时候进行互相援助的信念。
身分越是平等,人们也就越是明白这种互相支援的义务。
在民主国家里,没有人会广为施舍,但可以经常帮助别人。每个人很少有效忠精神,但大家都乐于助人。
《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著 董果良译
第五章 民主怎样改变着主仆关系
一位曾在欧洲旅游很长时间的美国人,有一次对我说:“英国人对待仆人时表现的高傲和专横态度,使我们感到惊讶;但是,法国人对待仆人有时又过于亲昵,或者说他们在仆人面前表现得十分客气,使我们无法理解。这使人感到法国人好象害怕支使仆人似的,上级和下级之分有欠明确。”他的观察是正确的,我也曾多次这样说过。
我一向认为,在我们这个时代,英国是世界上主仆关系最严谨的国家,而法国则是地球上主仆关系最松弛的国家。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国家的主人地位象这两个国家那样悬殊。
美国的情况处于这两种极端之间。
以上所述,只是表面的和外在的事实。为了探明这个事实的产生原因,还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从古至今,还没有出现过身分平等得没有贫富之分,从而也没有主仆之分的社会。
民主制度并不妨碍主仆这两个阶级的存在;但是,它在改变两者的思想意识,并在调整两者之间的关系。
在贵族制国家,仆人形成为一个单独的阶级,这个阶级也跟主人阶级一样,向来没有变化。一种固定的秩序,不久便在这样的国家里建立起来。在仆人阶级那里,也象在主人阶级那里一样,很快便出现了等级、集团和显赫人物,而且世世代代相传下去,地位一直不变。主人和仆人是一个在上一个在下的两个社会,永远保持着差别,但却遵守着相同的原则。
这样的贵族制度对于仆人的思想和习尚的影响决不亚于对于主人的这种影响。虽然在各方产生的结果不同,但不难看出原因是相同的。
主人和仆人在一个大的国家中各自形成一个小的国家,从而对公正和不公各有其一定的固定看法。他们对人生的各种行为,亦各有其不变的独特观点。在仆人的社会里,也同在主人的社会里一样,人们彼此之间亦发生很大影响。他们承认固定的规范;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律,但是却有指导他们行为的舆论。长期形成的习惯,就象警察规定的制度在支配着他们。
命中注定受人支使的这些人,毫无疑问不会对名誉、美德、正直和光荣有与主人相同的理解。但是,他们却有一种仆人的名誉观、美德观和正直观;如果允许我用一句话来表现的话,可以说他们有一种身为仆人而自觉光荣的心理。
虽然这个阶级的地位是低卑的,但不要以为这个阶级的所有成员都是心无大志的。如果这样以为,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尽管这个阶级是低下的,但它的一些出类拔萃而且无意放弃高高在上地位的人物,却处于类似贵族的地位。这个地位使他们趾高气扬,自以为了不起,妄自尊大,觉得自己也有大德,也能做出不亚于他人的作为。
在贵族制国家里,常有一些心地高尚和精明强干的小人物为大人物服务。他们身为仆人,但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服从主人的意志,但也不怕惹怒主人。
然而,在仆人阶级中的下层,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可想而知,处于仆从阶层的最下层者,其地位是最低的。
法国人专门创造了一个词来称呼为贵族服务的仆人,即称这些人为奴才(Lelaquis)。
奴才一词是一个很不好听的词,当人们想骂一个最下贱的人,而又找不到其他词的时候,就用这个词来称呼他。在旧君主制度时代,人们要想骂一个最卑鄙无耻的人时,常说他有·奴·才·的·根·性。只说这一句就足够了,人们可以完全理解它的含义。
身分的永远不平等不仅使仆人养成了独特的德行和恶习,而且使他们在主人面前处于一种独特的地位。
在贵族制国家,穷人从小就驯服于受人指挥的思想。无论他们把目光投向哪里,他们所见到的只是等级森严的社会组织和下级服从上级的景象。
结果,在身分永远不平等的国家里,主人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仆人的百依百顺和毕恭毕敬的服从,因为仆人之尊重主人不仅出于服从主人,而且出于服从整个主人阶级。主人阶级把贵族制度的全部压力都置于仆人的头上。
主人支配仆人的行动,并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他们的思想。
在贵族制度下,主人对于服从于自己的人的思想、习惯和情绪,往往在不知不觉之中起着巨大的影响,而且影响的广度还远远大于他们的权威的影响。
在贵族制社会,不仅有世袭的仆人家族和世袭的主人家族,而且同一仆人家族往往一连数代为同一主人家族服务(这就象两条既不相交,但又不分开的平行线)。这种情况使这两类人的相互关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在这样的贵族体制下,虽然主仆之间毫无天生的共同性,而且财产、教育、观点和权利又使他们的处境有天壤之别,但是日久天长,岁月终于使他们结为一体。对于往事的一连串共同回忆,使他们彼此眷恋。尽管他们在许多方面有所不同,但他们能够相互融合。民主社会与此相反,那里的主仆虽然天生几乎没有差别,但总是互以陌生人相待。
因此,在贵族制国家里,主人总把自己的仆人视为自家人和下属,并在利己主义的推动下关心仆人的命运。
至于仆人,他们自己也有这种想法,有时认为自己属于主人的集团,因而他们自己也象主人那样认为自己是主人的附属物。
在贵族制度下,仆人处于他们自己无法摆脱的从属地位;而在他们之上,则是一些不会失去高高在上地位的人。一方面是愚昧、贫穷和终生听人支使;另一方面是荣华、富贵和一辈子支使他人。这两个阶级尽管永远迥异,但却经常接近,而把它们结合起来的联系,只要它们存在就将继续下去。
在这种处境悬殊的条件下,做仆人的终于不关心自己。他们逐渐忘却自己,也可以说放弃自己,或者勿宁说把自己的一切全都交给了主人,并自以为由此确立了自己的人格。他们以支使他们的人的财富来炫耀自己,以主人的荣誉来为自己增辉,以主人的高贵来抬高自己,并一直陶醉于这些仰仗他人而来的光荣。他们把这种光荣看得往往比其全权的实有者看得还重要。
两种不同的生活情景一旦奇妙地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