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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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还是很严肃。我晃了晃那铁碗。我微笑了,可碗里的神情还是那么严肃,忧愁。天黑了,这是我不愿意谈到的时刻,无以名之的时刻,监狱各层的牢房里响起了夜晚的嘈杂声,随之而来的是一片寂静。我走近小窗口,借着最后的光亮,我又端详了一番我的样子。还是那么严肃。这有什么奇怪的呢?那会儿,我就是那么严肃嘛。但就在那时,几个月来,我第一次清楚地听见了我自己说话的声音。我认出来了,这就是很久以来一直在我耳边回响的声音啊,我这才明白,这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一个人说话。于是,我想起了母亲下葬那天女护士说过的话。不,出路是没有的,没有人能想象监狱里的晚上是怎样的。
第三章
我可以说,一个夏天接着一个夏天,其实也快得很。我知道天气刚刚转热,我的事就要有新的动向。我的案子定于重罪法庭最后一次开庭时审理,这次开庭将于六月底结束。辩论的时候,外面太阳火辣辣的。我的律师告诉我辩论不会超过两天或三天。他还说:“再说,法庭忙着呢,您的案子并不是这次最重要的一件。在您之后,立刻就要办一件弑父案。”
早晨七点半,有人来提我,囚车把我送到法院。两名法警把我送进一间小里屋里。我们坐在门旁等着,隔着门,听见一片说话声、叫人的声音和挪动椅子的声音,吵吵嚷嚷地让我想到那些群众性的节日,音乐会之后,大家收抬场地准备跳舞。法警告诉我得等一会儿才开庭,其中一个还递给我一支烟,我拒绝了。过了一会儿,他问我“是不是感到害怕”,我说不害怕。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说,看一场官司,我觉得有趣,我有生以来还从没有机会看过呢。“的确,”第二个法警说,“不过看多了也累得慌。”
不一会儿,房子里一个小电铃响了。他们给我摘下手铐,打开门,让我走到被告席上去。大厅里人坐得满满的。尽管挂着窗帘,有些地方还是有阳光射进来,空气已经闷得不行。窗户都关上了。我坐下,两名法警一边一个。这时,我看见我面前有一排面孔,都在望着我,我明白了,这是陪审员。但我说不出来这些面孔彼此间有什么区别。我只有一个印象,仿佛我在电车上,对面一排座位上的旅客盯着新上来的人,想发现有什么可笑的地方。我知道这种想法很荒唐,因为这里他们要找的不是可笑之处,而是罪恶。不过,区别并不大,反正我是这样想的。
还有,门窗紧闭的大厅里这么多人也使我头昏脑涨。我又看了看法庭上,还是一张脸也看不清。我认为,首先是我没料到大家都急着想看看我。平时,谁也不注意我这个人。今天,我得费一番力气才明白我是这一片骚动的起因。我对法警说:“这么多人!”他回答我说这是因为报纸,他指给我坐在陪审员座位下面桌子旁边的一群人,说:“他们在那儿。”我问:“谁?”他说:“报馆的人呀。”他认识其中的一个记者,那人这时也看见了他,并朝我们走过来。这人年纪已经不小了,样子倒也和善,只是脸长得有点滑稽。他很亲热地握了握法警的手。我这时注意到大家都在握手,打招呼,谈话,好像在俱乐部里碰到同一个圈子里的人那样高兴。我明白了为什么我刚才会有那么奇怪的感觉,仿佛我是个多余的人,是个擅自闯入的家伙。但是,那个记者微笑着跟我说话了,希望我一切顺利。我谢了他,他又说:“您知道,我们有点儿夸大了您的案子。夏天,对报纸来说是个淡季。只有您的事和那宗弑父案还有点儿什么。”他接着指给我看他刚离开的那群人中的一个矮个子,那人像只肥胖的鼬,带着一副黑边大眼镜。他说那是巴黎一家报纸的特派记者:“不过,他不是为您来的。因为他来报道那宗弑父案,人家也就要他同时把您的案子一道发回去。”说到这儿,我又差点儿要感谢他。但我想这将是很可笑的。他举手向我亲切地摆了摆,离开了我们。我们又等了几分钟。
我的律师到了。他穿着法衣,周围还有许多同行。他朝记者们走去,跟他们握了握手。他们打趣,大笑,显得非常自如,直到法庭上铃响为止。大家各就各位。我的律师朝我走来,跟我握手,嘱咐我回答问题要简短,不要主动说话,剩下的就由他办了。
左边,我听见有挪椅子的声音,我看见一个身材细高的人,穿着红色法衣,戴着夹鼻眼镜,仔细地折起长袍坐下了。这是检察官。执达吏宣布开庭。同时,两个大电扇一齐嗡嗡地响起来。三个推事,两个着黑衣,一个着红衣,夹着卷宗进来,很快地朝俯视着大厅的高台走去。着红衣的那个人坐在中间的椅子上,把帽子放在身前,用手帕擦了擦小小的秃顶,宣布审讯开始。
记者们已经拿起了钢笔。他们都漠不关心,有点傻乎乎的样子。然而,其中有一个,年纪轻得多,穿一身灰法兰绒衣服,系着蓝色的领带。他把笔放在前面,望着我。在那张不大匀称的脸上,我只看见两只淡淡的眼睛,专心地端详着我,表情不可捉摸。而我有一种奇怪的印象,好像是我自己看着我自己。也许是因为这一点,当然也因为我不知道这种场合的规矩,我对后来发生的事都没怎么搞清楚,例如陪审员抽签,庭长向律师,向检察官和向陪审团提问(每一次,所有的陪审员的脑袋都同时转向法官),很快地念起诉书(我听出了一些地名和人名),然后再向我的律师提问。
庭长说应该传讯证人了。执达吏念了一些姓名,引起了我的注意。在这群我刚才没看清楚的人当中,我看见几个人一个个站起来,从旁门走出去,他们是养老院的院长和门房,老多玛·贝莱兹,莱蒙,马松,萨拉玛诺,玛丽。玛丽还焦虑不安地看了看我。我还在奇怪怎么没有早些看见他们,赛莱斯特最后听到他的名字,站了起来。在他身边,我认出了在饭馆见过的那个小女人,她还穿着那件短外套,一副坚定不移,一丝不苟的神气。她紧紧地盯着我。但是我没有时间多考虑,因为庭长讲话了。他说真正的辩论就要开始了,他相信无须再要求听众保持安静。据他说,他的职责是不偏不倚地引导有关一宗他要客观对待的案子的辩论。陪审团提出的判决将根据公正的精神作出,在任何情况下,如有哪怕最微不足道的捣乱的情况,他都要把听众逐出法庭。
大厅里越来越热,我看见推事们都拿报纸扇了起来,立刻响起一阵持续的哗啦哗啦的纸声。庭长示意,执达吏送来三把草蒲扇,三位推事马上使用起来。
审讯立刻开始。庭长心平气和地,我觉得甚至是带着一些亲切感地向我发问。不管我多么厌烦,他还是先让我自报家门,我想这也的确是相当自然的,万一把一个人当成另一个人,那可就太严重了。然后,庭长又开始叙述我做过的事情,每读三句话就问我一声:“是这样吗?”每一次,我都根据律师的指示回答道:“是,庭长先生。”这持续了很久,因为庭长叙述得很细。这时候,记者们一直在写。我感到了他们当中最年轻的那个和那个小自动机器的目光。电车板凳上的那一排人都面向着庭长。庭长咳嗽一声,翻翻材料,一边扇着扇子,一边转向我。
他说他现在要提出几个与我的案子表面上没有关系而实际上可能大有关系的问题。我知道他又要谈妈妈了,我感到我是多么厌烦。他问我为什么把妈妈送进养老院。我回答说我没有钱请人照看她,给她看病。他问我,就个人而言,这是否使我很难受,我回答说无论是妈妈,还是我,都不需要从对方得到什么,再说也不需要从任何人那里得到什么,我们俩都习惯了新的生活。于是,庭长说他并不想强调这一点,他问检察官是否有别的问题向我提出。
这一位半转过脊背对着我,并不看我,说如果庭长允许,他想知道我是不是怀着杀死阿拉伯人的意图独自回到水泉那里。“不是,”我说。“那么,您为什么带着武器,又单单回到这个地方去呢?”我说这是偶然的。检察官以一种阴险的口吻说:“暂时就是这些。”接下来的事就有点不清楚了,至少对我来说是如此。但是,经过一番秘密磋商之后,庭长宣布休庭,听取证词改在下午进行。
我没有时间思考。他们把我带走,装进囚车,送回监狱吃饭。很快,在我刚感到累时,就有人来提我了。一切又重来一遍,我被送到同一个大厅里,我面前还是那些面孔。只是大厅里更热了,仿佛奇迹一般,陪审员、检察官、我的律师和几个记者,人人手中都拿了一把蒲扇。那个年轻的记者和那个小女人还在那儿。但他们不扇扇子,默默地望着我。
我擦了擦脸上的汗,直到我听见传养老院院长,这才略微意识到了我所在的地方和我自己。他们问他妈妈是不是埋怨我,他说是的,不过院里的老人埋怨亲人差不多是一种通病。庭长让他明确妈妈是否怪我把她送进养老院,他又说是的。但这一次,他没有补充什么。对另一个问题,他回答说他对我在下葬那天所表现出的冷静感到惊讶。这时,院长看了看他的鞋尖儿,说我不想看看妈妈,没哭过一次,下葬后立刻就走,没有在她坟前默哀。还有一件使他惊讶的事,就是殡仪馆的一个人跟他说我不知道妈妈的年龄。大厅里一片寂静,庭长问他说的是否的确是我。院长没有听懂这个问题,说道:“这是法律。”然后,庭长问检察官有没有问题向证人提出,检察官大声说道:“噢!没有了,已经足够了。”他的声音这样响亮,他带着这样一种得意洋洋的目光望着我,使我多年来第一次产生了愚蠢的想哭的愿望,因为我感到这些人是多么地憎恨我。
问过陪审团和我的律师有没有问题之后,庭长听了门房的证词。门房和其他人一样,也重复了同样的仪式。他走到我跟前看了我一眼,就转过脸去了。他回答了他们提出的问题。他说我不想看看妈妈,却抽烟,睡觉,还喝了牛奶咖啡。这时,我感到有什么东西激怒了整个大厅里的人,我第一次认识到我是有罪的。他们又让门房把喝牛奶咖啡和抽烟的事情重复一遍。检察官看了看我,眼睛里闪着一种嘲讽的光亮。这时,我的律师问门房是否和我一道抽烟了。可是检察官猛地站起来,反对这个问题:“这里究竟谁是罪犯?这种为了减弱证词的力量而反诬证人的作法究竟是什么作法?但是,证词并不因此而减少其不可抵抗的力量!”尽管如此,庭长还是让门房回答这个问题。老头子很难为情地说:“我知道我也不对,但是我当时没敢拒绝先生给我的香烟。”最后,他们问我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我说:“没有,只是证人说得对。我的确给了他一支香烟。”这时,门房既有点儿惊奇又怀着某种感激的心情看了看我。他迟疑了一下,说牛奶咖啡是他请我喝的。我的律师得意地叫了起来,说陪审员们一定会重视这一点的。但是检察官在我们头上发出雷鸣般的声音,说道:“对,陪审员先生们会重视的。而他们的结论将是,一个外人可以请喝咖啡,而一个儿子,面对着生了他的那个人的尸体,就应该拒绝。”门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