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缘(特别)-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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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场面远比她想象的盛大,她根本挤不过去,只能隔着满堂衣冠楚楚的宾客,远远看着他们。英少今天穿了绣金的礼服,越发的光芒四射,熠熠生辉。左震倒还是照旧,隔着人潮,他一眼就看见踮着脚尖往这边张望的锦绣,向她微微一笑。
他身边那一袭灰色长衫、修长磊落的,就是英少的大哥向寒川吧。
今天还是第一次看见向先生,曾经无数次听过他的名字,今天见到了,才知道什么才叫气度雍容。他略有点黝黑,轮廓跟英少有七分相像,自然也是英俊的;跟沈金荣一样都是富甲一方的大亨,但是向寒川主子的气势十分内敛,锦绣忽然明白,为什么向寒川被称为“向先生”,沈金荣却是“沈老板”。
若是论外表,向先生不如英少抢眼,可是就算明艳照人的殷明珠站在他身边,都不能把他的光芒压下去。难怪连左震,都心甘情愿叫他一声大哥。
离晚宴开始还有一段时间,左震和英少都忙着应酬宾客,被无数人的寒暄包围;锦绣唯恐再跟沈金荣碰面,想想还是暂时走开的好。
悄悄离开大堂,穿过侧门的丝绒帷幕,外面是一间露天的花厅,那边有一圈供休息用的法式长沙发,一群女眷正珠光宝气地围坐在一起,叽叽喳喳地比较谁的裘皮成色好,谁的戒指镶工最精细。
“汪太太,你这只戒指,是不是霞飞路上那家宝麟堂买的?”一个细瘦的女人捉着另一个的手不放,“我上个月好像在那边看到过,好贵哦。”
那位汪太太矜持地笑着,“可不是,买了回来,戴两天又没那么喜欢了。这种东西,也就图个一时新鲜。”看样子也的确是,她两只手上至少戴了五六个戒指。
旁边一个插嘴:“你们有没有看见今天晚上,殷明珠戴的那条钻石项链?我认得出来,是上次英伦拍卖行拍出去的极品,价钱抵得上法租界一栋花园洋房了。”
“啊?!”一阵此起彼落的惊叹声,“真的吗,这世道真是……女人长得漂亮就是吃香。”
“就是,这种女人,这种出身,哪还有什么廉耻,跟着那么有钱的靠山,不过就为了揩人家的油水。”
“有时候越是这种女人越懂得怎么刮男人的钱,她有什么好忌讳的,只要豁出脸去,下了床就伸手收钱。你看看,穿的戴的,倒比人家那些正牌的太太还光鲜排场。”
正七嘴八舌地议论,那位汪太太站起来下了结论:“再怎么说,卖过身的女人是上不了台面的。你们听过吧,当初这位殷明珠在大富豪出道的时候,在台上还跳过脱衣舞来的。漂亮?妖媚?那又怎样,还不是被人家养在外边,谁听说有人敢娶她回家了?就跟这戒指一样,贪新鲜而已,过两年玩厌了,还不是扔过一边。”
锦绣听得呆住了。
夜风那么冷,吹在身上,浑身都忽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说不出的心寒。但是一阵一阵的热血却只顾着往脸上涌,忍不住紧紧握住了手里的杯子。
今天听见太多的是非,左震的,明珠的,如果不是亲耳听见,真不敢相信人的舌头可以恶毒到这种地步。这些人当中,有谁真的认识殷明珠?有谁明白她跟向先生之间是不是真心?又有谁知道她经历过什么,一路上有多少伤痕血泪?如果有选择,谁都希望活得高贵。
她们说的虽然是明珠,又不是她荣锦绣,可是,那种被侮辱的感觉,比听见别人说她自己还要来得强烈!
今天这种地方,或许她应该保持沉默,置身事外,就算听见什么也最好装作没听到。可是锦绣一时之间,意气上涌,再也管不住自己的双脚,径直朝那位汪太太走了过去。
“这位太太,你说话好像有点不公道。谁都知道今天晚上,殷明珠是向先生的女伴,连向先生都正式带她一起参加舞会,可见还是尊重她的。至于这位殷明珠什么时候出嫁,应该都算是她的私事吧,你不觉得自己太过操心了?”
“你——你是谁?”汪太太没想到还有人出来当面回击她,恼火地回过头来,却迎面看见一个陌生女子,身上那袭衣裳料子倒是极好的,柔滑软沉,碧如幽水,衬着精致的湘绣,星光下只觉得她明艳温婉,神色间却又带着丝说不出的清冷。
不知怎么的,一时之间,本来的气势汹汹顿时好像矮了几分。
锦绣淡淡道:“我谁也不是,比不得汪太太有身份有地位,我只是看不惯有人在人家背后泼脏水——其实说穿了,只因为一条你戴不起的项链而已。”
“你胡说什么!”汪太太沉不住气了,“你说我眼红殷明珠?凭她也配!?”
“就是,汪太太行得正坐得直,出身名门高贵大方,殷明珠算什么,给人家当小的都还进不了人家的大门,到底谁眼红谁啊。”旁边那群女人也回过神来,纷纷帮腔。
锦绣笑了,“问题是,你们说的这个‘人家’到底是哪一位?在我看来,全上海有多少人想给这个‘人家’提鞋子都还不配呢。”
“你这么替殷明珠打抱不平,应该不会是跟她一路货色吧?”
“你说对了,我不过就是百乐门的舞女。我们这样的货色,出身也不够高贵,态度又不够端庄,可是你手上的戒指,跟我们手上戴的那个,只怕都是同一个男人买回来的。明着送给你,暗着送给我,我们的区别也不过就是这样。”
锦绣微笑,真想不到,这些整日里高贵端庄的所谓名流夫人,骂起人来也一样这么难听。
从花厅回大堂,要穿过一扇拱门,锦绣刚刚掀开那厚重的丝绒帘子,就赫然呆住了。
明珠就在她面前,拿着杯酒,带着一种若有若无的微笑,似乎听见了一切,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
第七章 在河之洲
左震低下头,刚想把她的手放到一边,却见晕黄的灯影底下,她的袖口松松褪了上去,露出那截玲珑的手臂,温软而细腻,仿佛带着一丝桂花的淡淡香气。
“你也在……”锦绣有点担心,刚才那些话,不知道她听见多少。
明珠含蓄地一笑,“听英东说,你进了百乐门。还做得惯吗?”
锦绣脸红,“有什么惯不惯,还不是一天一天这样混日子,能有碗饭吃已经不错了。我这样的人,哪有资格挑三拣四?”
明珠点点头,“说得对。当年我也一样这么熬过来的。”
“既然都已经熬过来了,以前的事,不如就忘了吧!”锦绣忍不住冲口而出。
“忘了?”明珠凉凉地一挑眉,“我也想忘掉。可惜总有人不断地提醒我,过去有多么凄凉寒伧……刚才那种话,我不是第一次听,如果要认真计较,一早把自己气死累死了。那些男人,做梦也会想着我的身体流口水,可是他们骨子里又瞧不起我。而那些女人呢,当面恭维我的首饰贵重、衣裳又漂亮,可是只要一转身,还不是恨得牙根痒。不管我拥有什么东西,都会听见有人说,那是她出卖身子换来的。”
锦绣沉默,她明白明珠的感觉。哪一个女人,不希望自己一帆风顺地长大,离开父母温暖的怀抱,就被自己的丈夫宠爱怜惜,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最后庄严地老去?谁会想堕落在这样的乱世里,出卖自尊和感情,成为别人的笑柄。但是……
“在外人眼里,那并没有什么不同。”明珠看着她,“我现在有的,不过是那点钱而已。”
“你有向先生。”锦绣提醒她。
“我遇见他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如果早一点遇见他,一切都会不一样。”明珠轻轻一叹,“所以锦绣,你比我幸运。”
锦绣不明白,“什么……意思?”
明珠道:“我知道外面的传言未必都是真的,但无风不起浪,至少左震肯为你撑腰。”
“你误会了!”锦绣急忙分辩,“其实我跟二爷根本不是外面传的那样,那天,他不过是看不过去帮我一把而已。再说我跟英少的事,他一开始就都知道,让我进百乐门,也是为了……”
说到这里忽然顿住,这才发现自己太急着解释,失口说错了话,不禁顿时涨红了脸。
明珠一怔,“你跟英少的事?你跟英东怎么了?”她诧异地看着锦绣的脸色,渐渐明白过来,可是又不能置信,“不会吧,原来——你是英东的人?我还真是看走了眼。左震的性子我知道,不关他的事,他一向很少插手,绝不会给自己惹麻烦。但是你的事,他管得未免也太多了一点……我还以为,你会跟他有什么。”
“怎么会?!”锦绣尴尬地失笑,“二爷……跟我?那是绝对没可能的事。这阵子他根本不来百乐门,就算偶尔来一回,也正眼都没瞧过我。说真的,二爷心里在想些什么,我从来都猜不透。”
“是吗?”明珠轻轻叹口气,锦绣这傻瓜。
抬起头,隔着满堂的宾客,远远看着大堂另一头左震的背影,他在人群里应付得游刃有余,不知道刚刚说了什么笑话,身边的人都禁不住哈哈大笑。
左震还是左震,看上去跟往常没有什么不一样,但明珠却清楚地记得,那天左震跟她提起锦绣时,脸上不经意流露出一丝异样温柔的神色。纵然只有一刹那,只有那么隐约的一丝,到底还是泄露了他的心事;在左震脸上,这样的神情,明珠还从来没有见到过。
他会像锦绣说的那样,连正眼都不瞧她一下?这事情还真的是越发不寻常了。
“左震曾经找过我,跟我提起你。他说,到底是姐妹,有什么放不下的恩怨,非要一辈子做陌路人?”明珠道,“我知道他是好意,但我发过誓,这辈子都不再跟荣家有关系。”
锦绣怔了怔,为了她的事,二爷找过明珠?为什么她从来都没有听他提起过?
明珠接着说了下去:“当年,我跟妈被赶出来,千辛万苦从镇江找到上海,才知道表舅一家早已经搬去广东做生意,断了音讯。为了讨口饭吃,我当过乞丐、偷过东西,为了争桥洞睡觉,跟一群叫花子打架,为了赚钱给妈看病,去洗衣房给老板帮工,结果差一点被他强暴。妈天天吐血,死的时候已经瘦成了一把骨头,身上的疮疤都烂了,苍蝇嗡嗡地围着她飞……”
说到这里,她忽然停住了,半晌才抬起头,“从那一天开始,我对自己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今天的一切,都是自己的血汗换来的,不能跟荣家的人一起分享。”
她斩钉截铁地说完,放下了手里的酒杯,头也不回地走向大厅另一头的向寒川。
锦绣沉默地站在原地,一阵一阵地心酸。明珠的遭遇其实比她凄惨十倍,眼睁睁看着母亲病死在街边,自己却一点办法都没有,那是什么样的滋味?就算换成她荣锦绣,也不见得会轻易放下心里的怨恨。
现在才发觉,原来自己也不是不幸运。当初沦落在街头的时候,如果没有遇见英少,她现在都不知道是死是活,更不敢想象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处境……
锦绣还没回头,已经闻到那股刺鼻的桂花油味道,心里就是一沉,又是那位冯四少!
“荣小姐假如给在下面子,不如一起喝杯酒。”冯四少笑吟吟地拎着一瓶洋酒,手上一枚硕大的赤金戒指,分外触目。
锦绣想要推搪:“真是对不住,我本来就不会喝酒,刚才又喝过了两杯,所以……”
冯四少拉起她的手,硬把酒杯塞进她手里,“今天第一次碰面,荣小姐不会连这点面子都不给吧?以后有机会,我少不了经常来捧你的场。”
“不、不是……”锦绣手忙脚乱地刚要推开他,忽然又顿住,这个冯四少,可无论如何不能得罪。他是警察署署长的公子,要是得罪了他,只怕连百乐门都要跟着遭殃。
冯四少已经不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