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李敖:传统下的独白-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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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伟大是在有人们肯不计名利,埋头苦干,给未来的中国以无穷的希望。李先生,请先不要
写洋洋洒洒千万言的答辩,请你先多想一想,多看看“新”的东西;或者最好请你先脱掉你
引以为傲的长袍马褂,走出你自己所造的象牙之塔……李先生,请不要再鼓吹你的“现代
化”了,台湾的崇美程度早已超过了你的鼓吹;台湾来的女孩子的“扭扭舞”早已跳得比美
国女孩更好,再鼓吹则可能台湾的“美化”程度要超过美国了。
我借抄这位留学生的信在上面,同时决定听他的劝告,不写“洋洋洒洒千万言的答辩”
了。也许我能设想一下留居国外的一位爱国青年朋友的心理状态,也许我能大梦初醒地不再
“设想”“布满”在“周围”的“那么多老腐败的道学尸影”,我盼我真的发现这些“尸
影”“已经没有了”!我盼这位青年朋友的”打赌”真的赢了!
三、另一件很巧的事是,一位留在中国的美国人,似乎也对这个问题感到兴趣:美国大
使馆的专员、美国新闻处的副处长司马乐天(Jonh A。Bottorff)先生,居然在他家里的一
次聚会中,出示我这篇《从一丝不挂说起》的英译本给我看。我想到这位在中国的美国人和
那位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觉得真是一个好对照。
四、我这篇文章发表后八个月,台北出现了一家教育厅备案、教育局立案的”间栅美术
补习班”(一位师范大学的毕业生主持的),为了有“裸体摄影”的科目,闹得满城风雨。
谁说这卞是一个“观念”的考验关头呢?去年流行的脱衣舞风潮,据今年三月二日《民族晚
报》的一篇“脱衣舞内幕”所载,已形成“禁者自禁、脱者自脱”,“睁眼闭眼,皆大观
喜”的余波,不知道此番“人体画室风波”,又“波”到什么样子也!(一九六三年五月二
十二日)
五、一九三三年九月四日杭州《民国日报》有一条新闻标题是:“宁波公安局严禁女子
奇装异眼”,副标题是“为维持风化实有厉禁必要,倘敢公然过市立加逮捕”,内文如下:
(宁波快信)宁波公安局昨出示严禁女子奇装异服。特为抄录于下。
为严禁事。查得年来女子服装。每多竞尚新奇。风气已为之一变。近更变本加厉。裙则
长不过膝。足则赤然元袜。是种裸股露趾之怪象,一经踯躅通衢。万人注目。莫不引为奇
观。乃竟恬不为怪。尤复欣然自得。寡廉鲜耻。道德沦亡。考其作俑之始。又皆出于一般智
识女子。兴念至此。殊堪痛恨。似此提倡乖谬。有伤风化。一旦相互效尤。蔓延全境。行见
文物之邦。将为野蛮异族所同化。不独贻笑大雅。抑且腾笑友邦。轻侮贱视。岂非自召。其
谓区区小节。实属国体有关。本局长负维持风化之责。断难默尔姑容。合亟布告。从严禁
止。以维廉耻而敦风俗。嗣后务各自爱,慎勿再蹈前项恶习。借重人格。以全声誉。倘仍不
知悔改。公然过市。唯有立加逮捕。按照奇装异服。依法从重拘罚。不稍宽贷。除饬属遵
照。认真办理外。仰各凛遵毋违。是为至要。切切此布,(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六、参看Maurice Parmelee博士的Nudism in Modern Life。(Revised Edition)
1931,纽约Garden City版,这是一本最清楚的著作,有插图二十九幅。
八 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三十三则)
昔金圣叹有“不亦快哉”三十三则,顾而乐之,乃作“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三十二
则,以蔚今古奇观。
其一:不须跟人家丈夫比,不须为“出息”拼老命,没出过国,不怕埋怨,不怕丢脸,
岿然独于故国山水之上,受台北市警察局管辖,不亦炔哉!
其一:不须看孕妇大肚皮,不亦快哉!
其一:不拿“红色炸弹”(喜帖)炸人,不亦快哉!
其一:经常使人以为你将拿“红色炸弹”炸他,不亦快哉!
其一:可含泪大唱“王老五”,不亦快哉!
其一:不让“双方家长”有在报上登启事“敬告诸亲友”的机会,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挨耳光,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罚跪。不亦炔哉!
其一:不须顶灯,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顶夜壶,几夜壶做做然而去之,不亦快哉!
其一:打麻将不怕输,输了不会被拧耳杂,不亦快哉!
其一:不可能自己戴绿帽子,可能给别人戴绿帽子,不亦快哉!(或:帽子不绿,不亦
快哉!或:工八我不当,王八别人当,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鼓盆,不亦快哉!
其一:可公然喜欢女明星,不亦快哉!
其一:可到女中教书,不亦快哉!
其一,可以墙上贴大腿女人,不亦快哉!
其一:可请女理发师理发,不亦快哉!
其一:可吃百货店阿兰豆腐、不亦快哉!
其一:可向三房东三姨太太道晚安,不亦快哉!
其一,可公然读莎士比亚《驯悍记》,不亦快哉!
其一,可火焚《醒世姻缘》,不亦快哉!
其一,有账自己管,有银子自己花用,不每年一次送给女大衣店老板,不亦快哉!
其一:不必半夜三更送枕边人去割盲肠炎,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付赡养费,不亦快哉!
其一:不让叔本华等专美于前,且可脐身于古今中外“光棍传”,不亦快哉!
其一:可追求老情人的女儿使老情敌吹胡子瞪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亦快哉!
其一:可十天半月不洗脚,不亦炔哉!
其一:不须替母大虫烧洗脚水,不亦快哉!
其一,新来女秘书一听说本人未婚,即欣然色喜,面向本人作“预约”之态,本人做老
僧入定状,漠然拒之,不亦快哉!
其一:可使欲嫁我者失恋,不亦快哉!
其一,可使初恋情人误以我为痴情种子,后悔当年没嫁给我,不亦快哉!
其一:三更半夜,自由自在赶文章骂三十年代无聊文人,而设想彼等也正想中夜起床,
写文章,不期刚钻出被窝,即被彼宝眷察觉,河东狮吼,间怒难犯,乃重梦周公或周婆去
讫。不亦快哉!其一:可不必替丈母娘办丧事,不亦快哉!
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七日一改
一九六三年八月十六日再改。
附录 不交女朋友不亦快哉(酸葡萄)
不必巧言令色学哈巴狗样,对女友作讨欢状,不亦快哉!
可使他人以为我是个优良学生,不亦快哉!
不必三更半夜,爬起来对纸谈情写情书,不亦快哉!
不必绞尽脑汁,苦思财源,请女友上馆子,看电影,不亦快哉!
不必把衣服熨得硬如铁刷,而割破了“土壤肥沃”的颈子,不亦快哉!
不必时时刻刻手拿“照妖镜”“整饰仪容”,不亦快哉!
可不让思文君专美子前,不亦快哉!
可使少女以为我是个“理想丈夫”而穷追不会,不亦快哉!
不会被骂“呆头鹅”“大笨牛”,不亦快哉!
不必花钱买“情书宝鉴”,“恋爱必读”,闭门苦读,不亦快哉!
骑“铁马”上坡时,不必载着女朋友,上气接不了下气地喘叫:“没什么,不费力,不
费力”,不亦快哉!
不必担心别人横刀夺爱,但可“横刀夺他人之爱”,不亦快哉!
不必茶饭不思,想尽奇谋,与别人勾心斗角,出风头,争女友,不亦快哉!
不必给小流氓抽恋爱税,不亦快哉!
不必为“出息”和别人动刀子拼“小命”,不亦快哉!
考试时,不必受约会的“惠泽”,而导致“满江红”,不亦快哉!
出游时不必抱女友的小弟妹,而尝到“甘淋”,不亦快哉!
不必花钱买一大堆的“贺年片”,不亦快哉!
不怕尝香蕉皮的味道,不亦快哉!
可公然谈论“哪家有女初长成”不怕身边“狮吼”,不亦快哉!
不必在女友的父母前装孙子,不亦快哉!
不必朝背夕诵:“你是我冬天的太阳,夏天的冰淇淋……”,不亦快哉!
不必在公园里望眼欲穿的等候芳驾,不亦快哉!
不必昧着良心去抚摸女友癞头的小弟弟,不亦快哉!
可写“不交女朋友不亦快哉!”而不怕被罚写“悔过书”,不亦快哉!
(《新生报》副刊,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九 妈妈的梦幻
妈妈从小有一个梦幻,就是当她长大结婚以后,她要做一家之主,每个人都要服从她。
当妈妈刚到我们李家的时候,妈妈的妈妈也跟着来了。外祖母是一位严厉而干练的老
人,独裁而又坚强,永远是高高在上的大权独揽:上自妈妈,下至我们八个孩子(二元宝,
六千金);全都唯她老太太命是从,妈妈虽是少奶奶兼主妇,可是在这位“太上皇后”的眼
里,她只不过是一个“孩子王”;一个孩子们的小头目;一个能生八个孩子的大孩子。
由于外祖母的侵权行为,妈妈只好仍旧做着梦幻家。她经常流连在电影院里——那是使
她忘掉不得志的好地方。
在外祖母专政的第十九年年底,一辆黑色的灵车带走了这个令人敬畏的老人。五天以
后,爸爸从箱底掏出一张焦黄的纸卷,用像读诏书一般的口吻向妈妈朗诵道:
凡我子孙,
当法刘伶:
妇人之言,
切不可听!
带着冰冷的面孔,爸爸接着说:
这十六个字是我们李家的祖训。十九年来,为了使姥姥高兴,我始终没有拿出来实行,
现在好了,你们外戚的势力应该休息休息引从今天起,李家的领导权仍旧归我所有,一切大
事归我来管,你继续照做孩子头!
在一阵漫长的沉默中,妈妈的梦幻再度破灭了!于是,在电影院附近的几条街上,更多
了妈妈高跟鞋的足迹。
爸爸的治家方法比外祖母民主一些,他虽秉承祖训,不听“妇人之言”,可是他对妈妈
的言论自由却没有什么钳制的举动。换句话说,妈妈能以在野之身,任意发挥宪法上第十一
条所赋予的权利,批评爸爸。通常是在晚饭后,妈妈展开她一连串、一系列的攻击,历数爸
爸的“十大罪”:说他如何刚愎自用。如何治家无方……听久了,千篇一律总是那一套。而
爸爸呢,却安坐在大藤椅里,一面洗耳恭听;一面悠然喝茶;一面频频点首;一面笑而不
答。其心胸之浩瀚、态度之从容、古君子之风度,使人看起来以为妈妈在指摘别人一般。直
到妈妈发言累了,爸爸才转过头来,对弟弟说:
“‘唱片’放完啦!小少爷,赶紧给你亲爱的妈妈倒杯茶!”
旧历年到了,爸爸总是预备九个红包,妈妈在原则上是绝不肯收这份压岁钱,可是当弟
弟偷偷告诉她分给她的那包的厚度值得考虑的时候,妈妈开始动摇了,犹豫了一会儿以后,
她终于没有兴趣再坚持她的“原则”了!
堂堂主妇被人当做孩子,这是妈妈最不服气的事。可是令她气恼的事还多着哪!妈妈逐
渐发现,她的八个孩子也把她视为同列了。例如爸爸买水果回来,我们八个孩子却把水果分
为九份,爸爸照例很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