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港版)-第4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诱业搅四歉龆雷粤⒃诼晕⒏叩母诘厣系募寤А�
一进屋,灶坑前有人仰脸问我找谁?屋里全是烟,听说找王惕,灶前的人指西屋。我弟弟生于一九五六年,父母所在的公安系统刚传达过裴多菲俱乐部甚么的,他们特别意识到,革命政权要时时提高警惕,所以给弟弟起名「惕」。
西屋,炕上靠着几个男生,全留着长头发,穿破大衣,身上随处棉絮暴露。在大衣的腰间扎一根麻绳,这是当时知青身上必不可少的冬季饰物,显示着骨子里的潇洒不羁。我闻到集体户男生宿舍专有的汗味。
弟弟没在。他们说,惕,磨谷子去了。
我能感觉到裹着破大衣的几个男生有点冷漠。我知道,在那个时候,除非你是传递回城的消息,世上再没有任何事情能让他们表现出热情。
弟弟出现在门口的时候,也裹着一件破大衣,也扎一根草绳。我看他比任何一个男生都颓丧,头发太长,脸又冻得通红。早晨,从家里动身的时候,我只是父母的一个使者。但是我看见弟弟出现在门口,突然在心里想:这是我的弟弟啊。
这种感觉一瞬间里特别强烈。我已经离开了这种生活,而他还深陷着。我一句也没提上大学的事,不想刺伤他。弟弟是和一匹黑灰的瘦毛驴并排挤进西屋门的,他的手通红地搭在驴屁股上。他从小就喜欢动物。他明明看见了我,却对炕上的人说话。他说谷子没磨上,人多,排号呢。
他故意站得离我远一点,可能为了证明他是男生我是女生。他长大了以后一贯是这样。他摘下帽子,把帽子扣在毛驴头上,他还是不太看我,站在原地搓两只耳朵,好像根本不准备和我打招呼。他的帽子和别人不一样,不是长毛狗皮那种,是硬的黑色亮皮,可以打油的,帽子里面是短毛。他就是戴这种不抗寒的帽过了三个乡下的冬天。
趁没人看见,我把书包里的包裹严密的复习材料给他,说了专门带给他的,里面还有妈妈的一封信。我说,你一定要看。他大咧咧地把它们塞到行李卷儿下面。
他说:给我带瓶酒就好了,咱家还有西凤酒,都给爸爸藏起来了,怕我偷着拿走是不是?
跟我说话的时候,他不断地拽那毛驴的尾巴,毛驴终于不想忍受,逃窜到外屋去了,他的黑皮帽子滚掉在地上。他们集体户好像用红砖铺的地面,但是早看不见砖了,坑坑洼洼的,都是泥。
我问:你还喝酒啊?
他说:喝,找个「由子」就喝,这么冷的房子不喝酒能挺过冬天?
有一个男生过来说,每年冬天,后墙都给冻得呜呜响。弟弟的两只手紫红肿胀,我问他有没有冻疮膏?他说:贼皮子,不用那个。他把手背到后面去说,没事儿,到伏天准好。
后来,有人进进出出地说,又要下雪了。满院子人撵得鷄狗猪鹅都在叫。女生们去高粱秸扎的围墙上捡衣裳。弟弟打了一声口哨,可能是叫那只毛驴。他说:你上女生屋里呆着吧,女生炕上干净,我还得磨谷子去。我马上说:要下雪了,我也走。
我们一起出了门。灶前有一两个人抬头打招呼:姐,再来。好像我是他们大伙的姐。集体户的院子里光秃秃的。整个冬天倒的泔水冻成一个将近一米高的冰坨,正堵在门口,正在溶化。弟弟让我看门口的一只破缸茬。他说,夏天,男生在炕上喝完酒就往外甩瓶子,看谁扔得准摔得碎。
出了门,我再把父母关于高考很重要的嘱咐告诉他。我特地说:这是一辈子的事儿。
但是,他不大理我,抓着毛驴身上的毛皮骑上去,高高地晃,专心逗那毛驴。我告诉他,报纸包里是书,还有练习本。他高兴了,说正好这几天没卷菸纸。我觉得他这么说是故意的,故意逞「英雄」。
我们都不说话,默默地走。他骑着毛驴陪我走到一个岔路口,已经能看见两个多小时前我穿过的那片林带了。他说,另一条路通向屯子里的碾房。我说,我上你们碾房看看去。他马上制止我:都是男劳力,你去干甚么?
不知道几点钟有回城的火车,但是我准备去小火车站等。
很明确地记得,当时就在我的脚下有一墩马莲,向阳的一面有嫩芽正要钻出土。我对他说,好好复习,时间很紧,别再喝酒等等,全是废话。我还把母亲带来的钱给他,可能是二十块。他一直骑在那匹毛驴身上,无所谓地晃着,很耐心地捋着毛驴
透明的薄耳朵。最后,他问:你去报到了?我极短促地答应了一声,然后向着林带走。一下也没回头。我和弟弟都在长春市天津路小学上的学,学校由日本人出资建
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初,曾经叫大和通小学,一直是名校,我们在这个小学分别读到了三年级和四年级,那时候他成绩很好,从来不和坏孩子在一起。下乡的三年,他不仅学成了菸酒,还越来越内向,小时候甚幺都对我说,后来,他变得话很少,仅限于日常小事,他的性格改变直到今天。
那一年,他考上了大学,但是分数刚够本科线。
一九七六:初恋败絮
发布: 2009…3…13 08:13 | 作者: 唐晓渡
一九五四年一月生。多年来主要致力于中国当代诗歌,尤其是先锋诗歌的研究、评论和编纂,兼及诗歌创作和翻译。着有诗论集《不断重临的起点》、《唐晓渡诗歌评论自选集》、《中外现代诗名篇细读》、《唐晓渡诗学论集》等;散文随笔集《今天是每一天》;译有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文论集《小说的艺术》等。主编「二十世纪外国大诗人丛书」多卷本、「当代诗歌潮流回顾丛书」多卷本等;另编选有十数种诗选。
要被「炒鱿鱼」的消息,是一九七六年元旦刚过由厂长兼总支书记老段在全厂职工大会上正式宣布的,根据是红头中央文件,甚么《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清退国营企业合同工、临时工的通知》之类。这噩耗早有风闻,可真等到棺材抬上门,大伙儿还是全傻了眼。有多憋气就不必说了,更冤的是还没地方撒气,因为厂方和我们一样灰头土脸。
我们这个厂是从南京迁下来的,虽说当初也过来了些老工人,但一直心思浮动,四年下来,已回去了大半;作为补偿,新招收的数百青工已逐步成长为各工种的骨干力量,撑起了大半边天,问题是其中大多数恰恰就是文件所针对的合同工,如全部清退,这个厂就会立地垮掉。
全厂笼罩在一派凄惨麻木的氛围中,连周恩来去世这样的大事都没激起甚么反响。两天后公布了第一批清退名单,走人的多原本就家在农村;又过了一个星期,第二批名单也下来了,基本是当年从应届毕业生中招收的城镇青年。两批加起来近一百人,约占该清退合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剩下的维持厂子的运转,照那帮正式工的说法,相当于「死缓」。
那年春节过得特没劲,全家人都对我陪着小心,好像我是易碎的薄胎花瓶。更让我郁闷的是,年前和小S约好初三下午来家里一起做酒酿,结果糯米饭煮好了,药引子备下了,却苦等到天黑也不见人影。那年头小县城连公用电话都没有,只能干等,一边等一边胡思乱想:病了?有急事走不开?相隔没多远,怎么也不过来打个招呼?第二天又白等了一天。本来我也可以去找她,一怕冒失,二是该死的自尊心不答应。三年了,这在我们之间还是头一次,挨过初五,到了上班的日子。我和小S 上下班同道,平常默契,差不多总能碰上。那天下雨没骑车,我在路上忽快忽慢,迟迟不见人影,心里更加忐忑。到了班上,立刻去小S的金工车间,她却到了,正低头坐在工具柜前,似乎在想心事。我有点懵,想想还是自尊心占了上风,只在她左近晃了晃,确定她看到了马上走开。
我和小S同是县中六八届初中毕业生,她在丁班,我在乙班。她父亲曾是我们班数学老师,还代理过班主任。在校时我对她印象模糊,后来插队三年,相隔甚远,连面也没见过。彼此产生好感是进厂一年后的事。她因滚齿机一时未到货,被配属到我所在的机修组当「小工」。其时我年方十九,血气正旺,再加上脑子快,肯钻研,早早就在同辈中拔了尖。拔了尖意味着有更大的话语权,随之而来的是迅速膨胀的支配欲,于是干起活来不免无意识地效仿师傅,颐指气使,吆五喝六,用不了多久,「怎么这么笨」就成了我的口头禅。也许正是我的霸道吸引了她;;而她之所以让我属意,不是因为她在跟随我的一帮女工中最漂亮(当然足够漂亮),而是因为她最清澈,最文静,从不叽叽喳喳;更重要的,是一说话就脸红。恋情的小火苗一旦从心底呼呼升起,甚么同学之谊啦,师生之缘啦,也都统统化作了助燃剂。几个月下来,谁都知道我俩「对上了」。但由于进厂时约法规定三年内不许谈恋爱,还由于性格中都不缺少在别人看来是「假模假式」的矜持,我俩竟不约而同地采取了「驼鸟政策」,以保守这公开的秘密。
说来可笑,三年来我们尽管一分开就彼此想得慌,却连手都没有拉过,很可点「相敬如宾」的意思。下了班倒是常在一起推车「轧马路」,但多由我胡侃——我自幼一直随父母住校园,守着图书馆,再加上常和几个「书虫」切磋,这方面的功夫自是了得——229她则安静地听着,有时也提个把简单的问题,与其说质疑,不如说是鼓励。在这种情形下自然也不会正面触及我俩的事,只有一次例外,那天我侃了一大通,她却毫无反应,只顾低头走神。我急问怎么了,她一怔,满脸羞得通红,却不答。最终实在被逼紧了,才没头没脑闷声甩出一句:「你真的没听说过吗?」「听说甚么?」「女大一,苦滴滴呗。」
下班后照老规矩,我先到一条属于我们的小马路,放慢脚步,仄起耳朵。没多久,身后传来比平时略显滞重的雨靴拖地声。她轻轻一咳,我没回头,仍保持原来的速度,两眼直视前方。她与我仅一肩之隔,步率几乎一致,但就是不赶上来,显然也不想先开口。
新铺的沥青路面散发着刺鼻的柏油味儿,由于做工粗劣,踩上去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天宁寺巨大的阴影压下来。回家该往右拐了,我转身往回走,她也跟上来,但仍差那么一步。气氛越来越僵硬,我有点慌,不知该怎么打破这从未有过的局面。天黑下来,隐在法国梧桐中的路灯洒下惨白的水银光。又飘起了牛毛细雨,且淅淅沥沥越来越密。身后嗒地一声,一柄打开的黄油布伞递过来,伴随着一声轻轻的叹息。
我接过伞,放慢脚步。伞足够大,能罩得住两个人,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第一次这么近地傍着走。虽然隔着厚厚的冬衣,但间或两肩相碰,仍能感到一种陌生的温软。我有点晕眩,克制住突如其来的想搂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