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行为与反避税技巧-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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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存在虚报无形资产价值的行为。属企业从外购人的无形资产,应查阅有关文件,如专利证书或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印件,注意其有关状况及技术特性、实用价值、作价依据,验明其技术上的可行性和购人价值的合理性。然后,审核无形资产是否按规定期限分期摊销,并正确计人各期的费用成本中。审查时,主要应查明摊销期限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摊销额的计算是否正确,有关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在审查过程中要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由于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是无实物形态,不可能像存货、固定资产那样可进行实物盘点,因此,在审查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对其真实存在的验证,对每项无形资产都应验证有关凭证或文件。其验证方法包括:
①无形资产分类账上的每笔借项与有关的原始凭证和文件如付款凭证、专利权证书、著作权证书等进行核对,并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查。
②向专利权、著作权等代理人索取有关无形资产确实存在及其合法所有权企业所有的声明书等。
(2)在验证无形资产计价问题时,如果存在商誉,应列为验证的重点。因为对于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人账价值比较容易验证,而商誉只有在企业兼并或购买另一企业时才能确认,其人账价值为买者付给卖者价款总额与买进企业净资产总额之间的差额。因此,审查时要验证企业付款总额在取得有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和商誉之间的分配情况。对于确定的商誉价值,要验证其合理性,并查验有关的批准文件。
(3)在审计无形资产摊销时,除查核其摊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摊销金额是否正确等外,尤其要注意其与固定资产折旧的不同。无形资产摊销只能采用分期平均摊销法,其摊销额直接冲减无形资产账户等。
(4)在审计无形资产转让业务时,应注意转让所有权与转让使用权的不同,转让所有权会导致企业无形资产的减少,而转让使用权只能增加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并不减少企业原有的无形资产。
四、新产品避税法的反避税查处技巧案例解析
'案例五十一'
税务人员在审查兴益丰电子公司年度损益时,发现管理费用略高,进一步审查了解是由于无形资产大量摊销造成的。该企业年初购人一项无形资产价值50万元,企业会计账面上反映如下:
借:无形资产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借:管理费用 250,000
贷:无形资产 250,000
'案例解析'
按照有关规定,无形资产摊销若没有规定年限,则应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平均分摊,因此,该项无形资产当年最多摊销5万元,而实际上分摊了25万元。该企业的会计处理,一方面造成无形资产虚减,另一方面又使管理费用虚增,减少了当年会计利润,逃漏了所得税。若是当年度审查出来,应作如下调整:
借:无形资产 200,000
管理费用 200,000
同时补交企业所得税(假设企业所得税率为33%):
借:所得税 66,000
贷:本年利润 66,000
若是以后年度发现的,则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 2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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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综合利用避税法的反避税查处技巧
综合利用避税法是企业通过综合利用“三废”开发产品从而享受减免税待遇。综合利用减免税的范围:一是企业在产品设计规定之外,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种产品;二是废渣的综合利用,利用工矿企业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碎屑、粉尘、粉末、污泥和各种废渣生产的产品;三是废液的利用,利用工矿企业生产排放的废水、废酸液、废碱液、废油和其他废液生产的产品;四是废气的综合利用,利用工矿企业加工过程中排放的烟气、转炉铁合金炉回收的可燃气、焦炉气、高炉放散气等生产的产品;五是利用矿企业余热、余压和低热值燃料生产的产品;七是利用林木采伐,造林截头和加工剩余物生产的产品。
企业采用综合利用避税法,应具备两个前提:一是使自己的产品属于减免税范围,并且得到有关方面认可;二是避税成本不是太大。否则,如果一个企业本不是综合利用型企业,为了获得减免税好处,不惜改变生产形式和生产内容,将会导致更大的损失。
为鼓励企业综合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以在5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具体是指:
1.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
2.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
3.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兴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1年。
一、综合利用避税法的免税原理
综合利用避税是指企业通过综合利用“三废”开发产品,从而享受减免税待遇。
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的产品,在原国家经委、财政部制定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范围内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查批准,给予定期减免产品税、增值税照顾。
综合利用减免税范围:
一是企业在产品设计规定以外,利用废弃资源回收的各种产品;
二是废渣的综合利用,利用工矿企业的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碎屑、粉尘、粉末、污泥和各种废渣生产的产品:
三是废液的综合利用,利用工矿企业排放的废水、废酸液、废碱液、废油和其他废液生产的产品;
四是废气的综合利用,利用工矿企业加工过程中排放的烟气、转炉、铁合金炉回收的可燃气、高炉散放气等生产的产品。
五是利用工矿企业余热、余压或低热值燃料生产的热力与电力;
六是利用盐田水或电厂热水发展养殖业所生产的产品;
七是利用林木采伐、造林截头和加工剩余物生产的产品。
国有企业以自筹资金建设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生产的产品,属于原国家经委、财政部、国家物资局制定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目录》范围以内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查批准,给予定期减免产品税、增值税照顾。
减免税范围:
一是废金属,指用轻薄料、钢铁屑进行加工生产的炼钢、铸造原料,利用有色金属的灰渣、溶液和无器件提纯金属和生产的其他产品,利用废胶片、废牙膏皮、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白炽灯泡提炼的有色金属和生产的化工产品。
二是废旧造纸料,指以破旧布、麻、鞋、棉、纸类物品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纸;以废化纤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
三是废化工原料,指以废胶鞋、废轮胎等废橡胶制品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废胶粉,再生胶;以废塑料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工业原料或制品;利用碎玻璃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
四是其它。
上述范围可谓是很宽松,给企业带来避税良机。企业为达到避税目的,需努力做到两个事:一是使自己的产品挂上减免税范围;二是争取得到官方认可。此二者乃避税成功的充分必要条件。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企业放弃避税的努力才是合理的,那就是以上两项努力的成本大于减免税的好处。如某企业不是综合利用型企业,为了获取减免税的好处,不惜改变生产形式和生产内容,导致更大损失;又比如,为了使产品得到官方认可,花去太多的成本,也得不偿失。
二、综合利用避税法的案例分析
'案例五十二'
浙江金华前进砖瓦厂,从1983年开始,在掌握国家制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目录》中有关利用碎屑、粉末、粉尘生产产品的信息,自行开发研究运用发电厂的废煤屑生产建筑用空心砖,其用料比例为泥土、水泥和煤屑(6:1:3),抗压能力增强,质量更好,虽然生产成本为每块砖由原来0.128元升为0.141元,但由于受到减免税政策的优惠,实际每块砖的收益比原来提高了近二倍,年收益款提高了近600万元,获得了更大成功。
当然,该产品也经过了浙江省有关部门的查测认可,并报税务机关审批。
三、综合利用避税法的反避税查处突破口
税务工作者在对综合利用避税法进行反避税时的突破点就在于该企业所利用“三废”生产的产品,是否真正是利用“三废”生产出来的,是否产品中含有“三废”经过处理后的有效成份,同时对利用“三废”生产产品的生产过程和生产工艺必须查实。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只是在实施过程中动用了对“三废”加工利用工艺,但最后生产时,时用时不用,其产品只是有其名无其实,这是税务工作者值得注意的一个重要环节。
'案例五十二'中,如果金华前进砖瓦厂将不含煤屑的砖瓦和已含煤屑砖瓦一并经营与销售,那么税务部门就要查实并要求分开核算,正确免税和正确应税。这种“搭车”情况在实际工作中也是非常普遍的。
四、综合利用避税法的反避税查处技巧案例解析
'案例五十三'
1995年10月,四川重庆市国税局稽查分局检查人员在对本辖区纳税户进行检查时发现,重庆香万里酿造公司下属独立核算的凯香白酒厂自该年1月以来,月应纳税额明显下降,尤其消费税应纳税额下降更大。
'案例介绍'
税务人员进驻企业后,首先审查了企业的财务报表,注意到企业1994年销售成本无多大变化。通过核查“产品销售收入”账户,发现在包装、质量、数量都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企业粮食酒类产品销售额1994年8月比1994年7月平均下降30%多。检查人员从企业采购原材料开始,对企业生产环节、销售环节逐部门进行检查,在对销售部检查时发现客户在购货时要到两个窗口交完款后,才能办好提货单。对此,财务人员解释:一个窗口是收酒款的,另一个窗口是收运杂费的。当检查人员提出白酒厂账面未记载运杂费收入时,财务人员解释说本厂在销售过程中一切装卸和运输业务均由市某运输队承包,客户买酒由该运输队运送。检查人员对这个窗口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运输队在收取运费时通过有意加大运输里程等手段,超额收取运杂费。针对这一不合理现象,检查人员采取到运输队取证的办法进行调查。原来该运输队也是市酿酒公司下属的独立核算单位,自1994年8月通过多收运杂费的方式,将市白酒厂的部分销售收入转移出来,多收的部分,交完营业税后以上交管理费的形式交给市酿酒公司,市酿酒公司再以借款的方式拨给白酒厂。这样白酒厂通过外部配合,以只缴3%营业税的极少代价,偷逃了17%的增值税和25%的消费税。
'案例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