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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中国百科全书-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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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官、民田产,强者田多税少,弱者产去税存,赋役不均,严重影响政府的财政收入。延祐元年(1314),为检括漏隐田产,追征税赋,增加财源,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采纳中书平章政事章闾(一作张驴)的建议,分别派章闾、你咱马丁、陈士英等往江浙、江西、河南三省经理,命行御史台分台镇遏,枢密院以军防护。其法:出榜示民,限四十日内赴官府申报本户所有田土亩数,重新登记,作为征收租税的依据;如有欺隐,许知情者告发,依法论罪。由于各级官吏贪刻,且与地方富豪互相勾结,延祐经理成了流毒三省的一项暴政,至有逼死人命及拆毁民屋、发掘民墓以虚张顷亩之事。江西经理田粮,赣州一路受害最深。延祐二年四月,宁都州民蔡五九聚众起兵,七月间两次包围州城。八月初元军破围,蔡五九退入山中称王。不久,元军袭破其所据守的山洞。蔡五九移兵攻汀州路宁化县,福建震动。九月,江浙、江西两省元军合力剿捕,擒杀蔡五九于石城(今属江西),起义失败。同年,仁宗被迫下诏,凡在三省经理中查出的漏隐田土,免征租税三年。五年,又下诏罢河南新括民田,依旧例输税;江西部分地区,因民众反抗,亦曾诏免新税。但实际上,许多地方都以这次经理确定的田土亩积登入籍册,作为征收赋税的依据。后来所谓“尽革虚增之数”,只是封建史家的溢美之辞。

  (姚大力) 
 


    
严复
    严复

  (1854~1921) 中国近代著名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翻译家。初名传初,后易名宗光,字又陵,又字幾道,晚号瘉壄老人,别号尊疑、尺盦等。福建侯官(今福建福州)人。父亲是医生。严复童年曾从师当地宿儒黄宗彝读四书五经,十四岁时,父卒,家计困难,乃投考沈葆桢所办福州船厂附设的船政学堂,以首名被录取,次年入学。这是严复接受西方科学知识的开始,为他以后钻研西学奠定了基础。1871年(同治十年),以最优成绩毕业,派至军舰实习五年,先后随舰巡历新加坡、槟榔屿、黄海及日本各地。1874年,又曾随船政大臣沈葆桢到台湾测量海口、筹备海防。1877年(光绪三年),严复被选送英国学习海军驾驶,先肄业于朴次茅斯,后又入格林尼治海军学院。留学期间,“考课屡列优等”。他留心英国社会政治状况,潜心研究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学术文化,曾到英国法庭实际观察,作中西异同比较。当时清政府驻英公使郭嵩焘对他极为赏识,引为忘年交。

  1879年,严复卒业归国,任教于福州船政学堂。次年,李鸿章新建北洋水师学堂成立,又奉调北上,任该学堂总教习,后升任会办、总办。在此任事达二十年,直到1900年才离职他去。在此期间,严复感于仕宦不达,言不见重,曾先后四次应科举考试,欲博一第,但都未能如愿。

  1895年,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失败,举国震动,严复深受刺激,开始致力译著,主张变法图强以挽救民族危亡。同年,在天津《直报》连续发表了《论世变之亟》、《原强》、《辟韩》、《救亡决论》等著名政论,以“尊民叛君”、“尊今叛古”的精神,公开申斥历代帝王是窃国于民的“大盗窃国者”,尖锐揭露八股取士“锢智慧”、“坏心术”、“滋游手”,主张废除八股,取消科举制。他还指出欲求中国富强,必须变法,提出了“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的改革主张。1897年,严复与王修植、夏曾佑等在天津创办《国闻报》,以“通上下之情”、“通中外之情”为宗旨,著文立说,介绍西学,批评时政,积极倡导变法维新,使《国闻报》成为与上海《时务报》南北齐名的当时影响最大的报纸。

  严复最重要的活动,也是他毕生最大的贡献,是对西方资产阶级学术名著的翻译介绍。其第一部,也是影响最大的译作,是翻译赫胥黎的《天演论》 (Evolution andEthics,今译《进化论与伦理学》)。该书始译于1895年,正式出版于1898年。西方进化论在中国广泛传播,可以说是从严复开始的。《天演论》出版后,给当时中国思想界以巨大震动,它使进化论的新思想在中国传播开来,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尤其是书中“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给面临民族危亡的中国先进分子以爱国救亡、维新变法的理论武器,启迪人们奋发图强寻求振兴国家的出路,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成为当时在知识界流传最广的新格言。辛亥革命时资产阶级革命派曾评论说,《天演论》出版,“物竞天择之理,厘然当于人心,中国民气为之一变”。戊戌变法失败后,严复继续奋力于译事,到1909年(宣统元年),先后又译出亚当·斯密的《原富》(AnInquiryinto Nature and Causesof the Wealth of Nations);斯宾塞的《群学肄言》(TheStudy of Sociology);穆勒的《群己权界论》(On Liberty)和《名学》(A System of Logic);甄克思的《社会通诠》(A History of Politics);孟德斯鸠的《法意》(L’espritdes Lois)以及耶芳斯的《名学浅说》(Logic the Primer)等书,共一百六十多万字之巨,而且几乎都是具有代表性的名著,足见其功力之深,笔耕之勤。在这些译作中,所加按语多达数百条,十七八万字,除少数为诠释名物外,其余大都为他本人的见解和主张。他还提出“信、达、雅”三条翻译准则,至今仍为致力译事者所尊崇,引为楷模。严复学贯中西,被誉为“于西学中学皆为我国第一流人物”。他是近代中国系统地翻译介绍西方资产阶级学术思想的第一人。

  严复离开北洋水师学堂后,1900年曾开名学会于上海,讲演名学。又参加唐才常创立的“国会”,被推为副会长。1902年,他受聘为京师大学堂译局总办。1905年,参与创办复旦公学,并在次年一度任校长。1912年,任京师大学堂总监督,兼文科学长。同年,京师大学堂改名北京大学校,复被荐为首任校长。

  辛亥革命后,严复趋于保守。1913年,他参与发起孔教会,极力主张尊孔读经;1915年,又列名于拥护袁世凯复辟帝制的筹安会。此后,他还支持宣扬迷信的灵学会。1919 年五四运动中,还对青年学生的爱国行动加以诋毁,保守思想日趋严重。晚年衰病, 1921年10月27日卒于故里。

  参考书目

  王栻:《严复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编:《论严复与严译名著》,商务印书馆,北京,1982。

  (王汝丰) 
 


    
严耕望
    严耕望

  (1916~  )  中国历史学家。号归田。安徽桐城人。以研究中国中古史、地方行政制度及历史地理而知名。武汉大学历史系毕业后,转到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任职,并随钱穆、顾颉刚等研习历史。1945年向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傅斯年自荐,得入该所工作,专心撰述《两汉太守刺史表》(1947)、《唐仆尚丞郎表》(1956)、《秦汉地方行政制度》(1961)、《魏晋南北朝地方行政制度》 (1963)等书。后两者为地方行政制度史的研究开拓门路,《唐仆尚丞郎表》考辨精细入微,是其中年以前的代表作。

  严耕望于1963年应聘到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任教,其间曾以访问学者的身分赴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作学术交流。1970年当选为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自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退休后,继续任该校中国文化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及香港新亚研究所教授。在香港教学之余,又出版《唐史研究丛稿》(1969)、《治史经验谈》(1981)、《治史答问》(1985)及《唐代交通图考》等书。“治史”两书是他毕生治史经验的总汇,内容平实,最便初学。从两书中,可知其治学功夫扎实,对基本史料能进行精细研读,更能持之以恒,故能有所成就。《交通图考》是他中年以后的力作,从1946年起,便致力于此项研究,共用了四十多年的时间,至今仍未完成。该书从文献史料入手,兼参考考古发现,辨析入微,是近代考史的杰出著作,也是全面研究中国交通史的作品。

  (刘健明) 
 


    
严嵩
    严嵩

  (1480~1567)  明朝权臣。字惟中,一字介溪。江西分宜人。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旋病休归里,在分宜城南之钤山,读书八载,诗文峻洁,声名始著。正德十年(1515),奉旨还朝。久之,进侍讲,署南京翰林院事,召为国子祭酒。嘉靖七年(1528),迁南京礼部右侍郎,奉命祭告显陵,归而极言祥瑞,明世宗朱厚熜喜,迁其为吏部左侍郎,进南京礼部尚书,寻改吏部尚书。十二年,以贺“万寿节”至京师。时值廷议重修《宋吏》,遂留京以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街主持其事。他善伺帝意,以醮祀青词,取得宠信,加为太子太保。二十一年八月,拜武英殿大学士,入直文渊阁,仍掌礼部事。后解部事,专直西苑,累进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傅兼太子太师、少师、华盖殿大学士。

  严嵩无他才略,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专国政近二十年,同其子世蕃、义子赵文华等广结党羽,操纵国事。士大夫侧目屏息;不肖者奔走其门,行贿者络绎不绝。他利用世宗“果刑戮,颇护己短”的弱点,以事激怒世宗,戕害他人以成己私。大力排除异己,先后杀害首辅夏言、总督陕西三边军务曾铣,以及揭露其罪行的杨继盛等。他还吞没军饷,废弛边防,加剧了“北虏南倭”之患;招权纳贿,肆行贪污,进一步败坏吏治;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晚年,渐为世宗所疏远。御史邹应龙、林润等先后弹劾严氏父子罪行。四十一年五月罢职;四十四年三月,被削籍抄家,子世著及其党羽罗龙文等伏诛。两年后老病,寄食墓舍以死。著有《钤山堂集》四十卷。

  关于严嵩的评价,近年来有人提出严嵩不仅是颇有名气的诗人,而且能引用贤才,奖掖后进,对北虏南倭的政策正确,也无诬捏他人至死之事。因此称其为奸臣值得商榷。

  (彭云鹤) 
 


    
沿海贸易权
    沿海贸易权

  独立国家所固有的一项主权。鸦片战争后,中国的沿海贸易权逐步为列强所攫取。

  中英《南京条约》及《通商章程》并无允许外籍船舶参与沿海贸易的条款。中美《望厦条约》及中法《黄埔条约》规定,美、法船只装载洋货来华,可以进入根据条约对外开放的五个口岸的任何一口,如货物并未销售完毕,可以转运其他的开口岸销售,亦未允许外国商人和船只享有经营中国土货沿海贸易的权利。但是,外国商人和外国船只并不遵守条约的规定,经常任意闯进中国沿海未经条约开放的口岸;外国海盗商人又在中国沿海放肆抢劫中国商船,迫使中国商船雇请外国武装船只护航,或雇佣外国船只载运土货,进行沿海贸易,遂造成外国船只经营土货沿海贸易的既成事实。

  1847年春,厦门地方当局警告中国商人不得用英船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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