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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中国百科全书-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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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日逐王降汉,使郑吉发兵迎之,“北道”亦通,遂以郑吉为骑都尉,兼护车师以西“北道”诸国。因总领南北两道,故号都护。都护之置始于此。西汉时,都护治乌垒城(今新疆轮台东北),与渠犁田官相近,屯田都尉属都护。都护开幕府。属官有副校尉,秩比二千石;丞一人;司马、侯、千人各两人。都护职在统领大宛(今苏联费尔干纳盆地)及其以东城郭诸国兼督察乌孙(伊犁河流域)、康居(今锡尔河中游地带)等行国,颁行朝廷号令;诸国有乱,得发兵征讨。乌孙与汉结姻,故尤亲倚都护。自郑吉至王莽时,连置都护不绝,前后凡十八人,姓名见于史册的有十人。宣帝时有郑吉,元帝时有韩宣、甘延寿,成帝时有段会宗、韩立、廉褒、郭舜,平帝时有孙建、但钦,新莽时有李崇。至新莽末(公元23年左右),西域乱,李崇没于龟兹,遂罢都护。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一(公元45),西域十八国请复置都护,光武帝不许。明帝永平十七年(公元74),始以陈睦为都护。次年,焉耆、龟兹叛,共攻杀陈睦,遂罢都护。和帝永元三年(公元91),将兵长史班超平定西域,遂以班超为都护,驻龟兹境它乾城(今新疆库车附近,其址未详)。十四年,班超还洛阳,继任者有任尚、段禧。安帝永初元年(107),西域乱,征禧还,自此不复置都护。至延光二年(123),以班勇为西域长史,复平西域,遂以长史行都护之职。

  (马雍) 
 


    
《西域图志》
    《西域图志》

  清代官修地方志之一。全称《钦定皇舆西域图志》。五十二卷。乾隆二十年(1755),清廷平定准噶尔,天山南北尽入版图。次年二月,清高宗弘历下令编纂《西域图志》,以大学士刘统勋主办其事,派都御史何国宗等率西洋人分别由西、北两路深入吐鲁番、焉耆、开都河等地及天山以北进行测绘。资料工作在二十六年结束后,令交军机处方略馆进行编纂,于二十七年十一月完稿。四十二年,高宗下令增纂《西域图志》,历时四年,于四十七年五月告成。高宗亲自审定,即今本《钦定皇舆西域图志》。首四卷为天章,汇录有关论述西域全局的御制诗文;自此以下四十八卷,分为图考、列表、晷度、疆域、山、水、官制、兵防、屯政、贡赋、钱法、学校、封爵、风俗、音乐、服物、土产、藩属、杂录十九门。自疆域、山、水至藩属,计有总图、分图二十一幅,历代西域图十二幅。由于收集了所有正史、有关书籍和清代西域军营奏章、地方大吏的文告等资料,并且进行了实地测量和调查,故《西域图志》内容周详,文章质实,是研究中国汉代至清代前期新疆地区的一部很重要的历史地理文献。

  (陈可畏) 
 


    
《西域行程记》
    《西域行程记》

  明人记述出行西域的历程和所经各地情况的著作。原名《使西域记》,陈诚、李暹著。明永乐十二年(1414),中亚哈烈(Herat,今属阿富汗)等处遣使来贡,明成祖朱棣命中官李达、吏部员外郎陈诚、户部主事李暹等护送使臣回国,同时报聘。明朝使团于次年正月出发,历经十七地,同年十月还。十七地除部分在中国新疆境内外,其余均在今阿富汗与苏联中亚地区,当时大都属帖木儿帝国。回国后,陈诚、李暹将此行经过,及所历地区的山川、物产、风俗等,编成《使西域记》进献。此书对了解明初西域地区自然和社会状况,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长期只有抄本流传。《学海类编》有《使西域记》一卷,内容简略,并非原文。1934年,原北平图书馆得到陈诚、李暹所作《西域行程记》和《西域番国志》两书抄本,刊于该馆善本丛书第一集。前者记使团行程及道里,后者记所历山川风土人情,均与原名《使西域记》不符,疑或后人据《使西域记》分为两书。《明太宗实录》记述的内容,与《西域番国志》同,但文字有出入。此外,陈诚的《竹山文集》(清嘉庆己卯刻本)内篇卷一有《进呈御览西域山川风物纪录》,内容与《西域番国志》同,文字略有出入。该书卷二有《进呈御览奉使西域往回纪行诗》,可与《西域行程记》相印证。

  (陈高华) 
 


    
西域长史
    西域长史

  东汉后期统领西域诸国长官。秩禄未详。章帝建初八年(公元83),以军司马班超为西域将兵长史,假鼓吹幢麾,西域长史始于此,时未置西域都护。和帝永元三年(公元91),又以班超为都护,以徐斡为长史,长史之职略如副都护。安帝永初元年(107),都护、长史皆罢。延光二年(123),复以班勇为西域长史,不更置都护,自此遂以长史行都护职,至灵帝时连任不绝。其姓名见于史册的,章帝时有班超,和帝时有徐斡、赵博,安帝时有索班、班勇,桓帝时有赵评、王敬,灵帝时有张晏。长史驻地不一,班超、徐斡驻疏勒,索班驻伊吾,班勇驻柳中,赵评、王敬驻于阗,余不详。其后魏、晋时皆沿东汉之制置西域长史。

  (马雍)X 
 


    
《西园闻见录》
    《西园闻见录》

  辑录明朝洪武至万历时期史事的史书。明张萱辑。张萱字孟奇,别号西园,广东博罗人。万历十年(1582)举乡试,授殿阁中书,历官户部郎中,平越知府。万历三十九年罢归后,积二十余年辑成该书,凡一百零七卷。上起洪武,下迄万历。分为三编:内编以表德行,专重行谊;外编记载政事,依官为次,自内阁、宰相、六部、台谏以至外官内臣,分众事而归隶之;方伎、鬼神、灾祥等无所归属者,则为杂编。书中节录的大量奏疏多出邸报,史料价值较高,有助于研究明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职官制度之演变。其中兵事部分多达三十二卷,对建州女真记载尤详。该书据崇祯五年间曾选刻内编、外编、杂编各二卷,但今未见传本。1940年哈佛燕京学社据陈氏居敬堂明抄本及顺德李氏光绪传抄本校勘后,铅印出版。1984年,杭州古旧书店又据以影印重版。

  (范金民) 
 


    
西藏
    西藏

  中国行政区域名。位于中国西南部。北界新疆,东北界青海,东界四川,东南界云南,并有一段与缅甸相连;其南与印度、不丹、锡金、尼泊尔为界;西界印度、克什米尔。面积约为一百二十万平方公里。

  古为羌、戎地。唐、宋称吐蕃。蕃,藏文作Bod,为藏族的自称。有人认为,“蕃”是古代藏族普遍崇信的巫教——“本”(Bon)的音转。吐蕃一说为吐蕃自称“大蕃”,唐人改“大”为“吐”。松赞干布(?~650)曾划分其地为五如(如,意为部或翼):乌如,以今拉萨为中心;腰如,以今山南地区乃东县为中心;叶如,以今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为中心;拉如,以今日喀则地区谢通门县为中心;孙波如,其范围大致为今那曲地区与青海省连接地带,即古羌人苏毗(被吐蕃征服后称孙波)聚居的地区。

  元代仍称此地为吐蕃或西蕃(西,意为中原地区以西),分称其地为乌思、藏、纳里。乌思(Dbus),原意为中心,即今拉萨及其附近地区;藏(Gtsang),原意为洁净,即今日喀则及其附近地区;纳里(Mngav ris),原意为领地,即今阿里地区(见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明代称西蕃、乌思(斯)藏。清初称图伯特、土伯特,皆为“吐蕃”的别译;称唐古特(忒),为袭用元代对西夏的称法。因元人对西夏、吐蕃的称法有时混同,自康熙二年(1663)始称西藏,分称为卫(即元、明两代“乌思”的别译,又称前藏)、藏(又称后藏)、阿里。

  在今西藏自治区的辖区内,历史上除分称卫、藏、阿里的地区外,还有康地区的一部分。康(Khams),原意为境域,即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及西藏昌都地区的统称。原为土司及藏传佛教各教派活佛封地。雍正六年(1728)清朝将康区东部(今康定、理塘、巴塘等地)划入四川,将康区南部(今中甸、维西、德钦等地)划入云南。清末曾在康区全境厉行改土归流政策。民国元年(1912)设川边经略使,积极筹划西康建省。1914至1918年达赖十三世受英人怂恿派军攻入康区西部,西康建省一事遂告停顿。

  今西藏自治区内,尚有以下几个比较重要的传统性地区名称。

  绛塘,一作羌塘,意为北部草原,即今那曲地区。

  三十九族,全称霍尔三十九族,今昌都地区西北部、那曲地区东部的丁青、索县一带。清初为蒙古的和硕特部牧地,后归清朝驻藏大臣直辖。

  达木八旗,今拉萨市以北当雄县一带,原为蒙古和硕特部驻防要地,后归颇罗鼐父子管辖。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墨特那木札勒乱事平定后,由清朝驻藏大臣直辖。

  工布,今拉萨市以东、尼洋河流域的工布江达、林芝一带。传说中的“上丁二王”时期(松赞干布前二十三、二十四代),即有关于此地区的记载。

  塔布,一作达波,在工布西南,今山南地区东部的加查、朗县一带。吐蕃王朝时是以塔氏家族为主的一个部落的辖地。藏传佛教噶举派塔布噶举系在此地区建立。

  波布,一作波窝,今昌都地区波密县和拉萨市辖林芝县东久区一带,分上、下波布。关于此地区的最早记载,亦在“上丁二王”时期。

  门隅,今山南地区南部错那县和非法的“麦克马洪线”以南的达旺一带,为门巴族聚居区。

  珞谕,在门隅以东,雅鲁藏布江向南大转弯处附近。分上、下珞谕。大部分在“麦克马洪线”以南,为珞巴族聚居区。

  察隅,今昌都地区察隅县一带。也有一部分在“麦克马洪线”以南,为珞族人聚居地区。

  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区,首府在拉萨市。现全区共辖五地区(那曲、昌都、山南、日喀则、阿里)、一市(拉萨)、七十一县。

  (王辅仁)

  Xizang 
 


    
西藏八王
    西藏八王

  明朝在西藏分封的三大法王(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和五大地方之王(阐化王、护教王、赞善王、辅教王、阐教王)的合称。

  明朝自洪武二年(1369)多次派员至西藏地方,广行招谕,设置都司卫所,委官封职,并承元制,在西藏地方实行政教合一,管理地方军政事务。对各教派的僧侣代表人物,授以国师、大国师等封号。六年,封原乌斯藏摄帝师喃加巴藏卜为炽盛佛宝国师,授以玉印。永乐时进一步完善了僧官制度,设有法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都纲等不同等级,先后封授过西天佛子二、灌顶大国师九、灌顶国师十八和禅师、都纲等僧官。永乐初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西藏地方的管理,派遣太监侯显(后又续派太监杨英、袁琦、杜通、李宁等多人)和僧人智光等持节入藏,与各地方、各教派领袖人物多方接触,广泛交往,开始了明朝中央直接从藏区遴选领袖人物的新时期。先后封授了三个法王和五个地方之王。

  永乐四年(1406),封授乌斯藏帕木竹巴的吉剌思巴监藏(1374~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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