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百科全书-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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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存五十九篇中,属于或基本属于西周作品者大概有:《世俘》、《商誓》、《皇门》、《祭公》、《芮良夫》等篇。这些篇记事当较可靠,此外,《度邑》所记之事在周初铜器何尊亦有反映,《克段》所记,朱右曾以为“非亲见者不能”,也当有较可靠的根据,此二篇皆为《史记·周本纪》所采用。即使时代较晚各篇,也有研究价值,如《度训》等篇对于研究孟子、荀子等人的思想渊源,《程典》等篇对于研究古代伦理思想,类兵家言的几篇对研究先秦兵家,《王会》对于研究古代少数民族的分布及民族关系,均有特殊意义。
由于《逸周书》部分内容及思想与儒家道德理论相违背,其书迄清代一直不甚为人所重,故乏精校,版本文字脱误严重。今传世本十有余种,以元至正十四年(1354)嘉兴路学宫刊本为最古,但不易得。《四部丛刊初编》所收为明嘉靖间四明章檗刊本。清乾隆间卢文弨合众本校刊,是为抱经堂本,世推“最善”。清人著者数家,以朱右曾《周书集训校释》流传最广,然其注较简,且说多本丁宗洛《逸周书管笺》。另有潘振《周书解义》、陈逢衡《周书补注》、唐大沛《逸周书分编句释》,及王念孙《读逸周书杂志》、俞樾《周书平议》、孙诒让《周书斠补》、刘师培《周书补正》和陈汉章《周书后案》,均可参考。
(黄怀信)
殷
殷 商代晚期都邑,位于今河南安阳西北洹河两岸。据古本《竹书纪年》等书载,商汤始居于亳,至第十一王仲丁迁于嚣(即隞,今河南荥阳东北),第十三王河亶甲迁于相(今河南内黄东南),第十四王祖乙迁于邢(今河南温县
东),第十八王南庚迁于奄(今山东曲阜)。到第二十王盘庚,又从奄迁到北蒙,即殷。由于自汤以来,都邑已有五迁,民众忧怨,不愿再行迁徙,盘庚遂告谕诸侯大臣,即今《尚书》的《盘庚》三篇。有些古书说盘庚以后的商王仍有迁都之事,但古本《竹书纪年》说,从盘庚到第三十一王帝辛(纣)灭亡的二百七十三年间,未再迁都。从现代考古研究看,后说更合于事实。因此,商代后期国号也称为殷,或称殷商。商灭亡以后,殷渐归荒废,被称为殷虚(墟)。
北宋时期,殷墟已有商代青铜器出土,并见于当时著录。1899年,商代甲骨文得到王懿荣的鉴定,后罗振玉查清其出土地就在殷墟,王国维对殷墟的历史性质也作了论证。1928年考古工作者始在殷墟进行发掘,迄今这一工作仍在继续。
殷墟遗址东西长约六公里,南北宽约四公里,即东至郭家湾,西至北辛庄,北到三家庄,南到苗圃北地,面积共约二十四平方公里。其间洹河以南小屯村东北为宫室、宗庙基址,周围分布有作坊遗址、一般居住遗址、墓葬群等;洹河以北侯家庄、武官村一带,则为陵墓区。遗址分为相连续的四期,下限到商末,个别遗存可能更晚。
(李学勤)
殷浩
殷浩
(?~356)东晋大臣。字渊源。陈郡长平(今河南西华东北)人。好《老子》与《周易》,善谈玄理,颇负盛名,屡辞征召。曾为庾亮记室参军,累迁司徙左长史,后辞官隐居近十载。永和二年(346)因褚裒推荐,始受命为建武将军、扬州刺史。次年,桓温灭成汉,威震朝廷。会稽王司马昱(简文帝)执政,以殷浩声名影响朝野,引为心腹,参预朝政,统率扬州之众以抗衡荆州的桓温。五年后赵石虎死,冉闵展开反羯斗争,北方混乱,晋朝乘机北伐。殷浩以恢复中原为己任,于永和六年就任都督扬、豫、徐、兖、青五州军事,并广开屯田,以为军储。他无军事经验,又为桓温掣肘,八年进军至许昌(今河南许昌东),处置失当,败于前秦。次年又大举进军,派羌族酋长姚襄为前锋,十月至山桑(今安徽蒙城北),姚襄反叛,伏击浩军,辎重尽弃,死伤万余,溃退谯城(今安徽亳州)。桓温上疏加罪,十年二月废为庶人,徙东阳信安县(今浙江衢州),十二年卒。
(杨廷福)
殷墟发掘
殷墟发掘
殷墟为殷商王朝后期都城遗址,发现于20世纪初,1928年开始发掘。位于河南省安阳市西北郊洹河两岸,面积约二十四平方公里。自盘庚迁都于此至纣王(帝辛)亡国,商以此为都(约公元前14世纪末至前11世纪),共经八代十二王、二百七十三年。
1899年,王懿荣在中药“龙骨”上发现契刻文字,后经罗振玉、王国维等考证、调查,确认为商代甲骨,出土于安阳小屯村。1928年10月,董作宾主持了试掘。同年12月,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成立考古组,负责殷墟的发掘工作,先后主持工作的有董作宾、李济、梁思永、郭宝钧等。自1928年10月至1937年6月,共发掘十五次。发掘大墓十一座、方坑一个、小型墓和祭祀坑一千二百多座,以及大量建筑基址,出土刻字甲骨近两万片和大量陶器、铜器、玉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迅速恢复殷墟的发掘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主要有:发掘武官村大墓、后冈祭祀坑,1973年在小屯南地发掘出土刻字甲骨四千多片;发现规模较大的商代铸铜遗址、妇好墓,等等。殷墟发掘,是中国考古事业中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考古发掘。该处丰富的出土文物为商史研究中的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实证资料,引起国内外的重视。1961年经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汪朝光)
银锭
银锭
中国古代货币。即熔铸成锭的白银。始自汉代,其后各代皆有铸造,但流通不广。至明代盛行,但不是国家法定货币。至清,始作为主要货币流通。重量不等,因以“两”为主要重量单位,故又称银两。
明太祖朱元璋即位前后,民间交易多用金银。洪武八年(1375)发行宝钞(即钞)后,朝廷多次下令禁止民间以金银为货币进行交易,违者冶罪。但政府发钞铸钱(见制钱)仍以银价为标准。银钞之间、银钱之间都有一定比价,同年定价,银一两当钱一千文,当钞一贯。明英宗即位后,放松用银的禁令,收赋有米麦折银之令,并减少各种纳钞项目,以米银钱当钞。
正德十年(1515)铸银锭
《明史》记载,此时“朝野率皆用银,其小者乃用钱,惟折官俸用钞”。成化以后,田赋、商税、盐钞、匠役以及言俸等项收支中,折银的范围日趋广泛。银两逐渐成为主要的支付手段。此时,形式上银两与铜钱并用,但铜钱的价值太小,发行量又不大,不能适应大宗交易的需要,在交易中银两使用的比重逐渐增大。有人估计,隆庆四年(1570)的市场交易中,十分之九以上用银支付,用钱不过十分之一,银在政府的财政收支中所占的比例更大,万历九年(1581),太仓银库岁入银三百七十万四千二百八十一两,钱二千一百七十六万五千四百文,按钱一千文折银一两换算,此项钱仅合银二万一千七百六十五两,不及银数百分之一。
自明初开银禁后,物价多以银两计算。从以银表示的金价、米价、绢价看,明代白银的购买力大大高于宋、元时期。宋、元时,金一两约合银十两三钱左右,明时为六两四钱七分;宋、元时江南米一石约值银一两八钱四分,明时仅九钱四分多,宋、元时,绢一匹约值银一两五钱七分,明时仅六钱。按此价综合计算,明代白银的购买力约比宋、元时期提高一倍左右。但明代仍无银币。作为通货用的白银,主要是铸成两端翘起的船形银锭(银元宝),银条和码形的银锭都少见,小额交易则使用碎银。元宝银锭大小不等,大元宝一锭有重至五十两者,也有重二十两的。其上有铸造地点、重量和银匠姓名等文字。小锭上的文字多少不一。银锭和碎银的重量不划一,成色也各有差异,每次支付时都需秤称分量和鉴定成色,多有不便。
(从翰香)
清代实行银钱平行本位制度,规定制钱一千文准银一两。银两是法定通货,不仅民间交易收藏使用,官府收纳地丁捐税也使用。由此形成银两制度。
清朝的银两多以马蹄形的元宝出现,故亦称为宝银。经过熔铸,又可分为大锭、中锭、小锭,通称银块或银锭此外还有碎银。由于各地均可自行熔铸宝银,以致宝银的种类和名称虽然全国大体一致,但成色与重量并不一律。各地使用不同成色名目的银两,相互兑换均有一定的折算比率。
银两有实银和虚银之分。虚银是指它作为价值符号或计帐单位。清初法定的纹银、咸丰年间出现的上海规元银、汉口的洋例银以及天津的行化银,都是作为通行的计算单位的虚银,但它们可以随时折合兑取实在的银两。此外,还有作为特定用途从而具有特定衡量标准的虚银,主要有用作官库收捐纳税标准的库平银、用作征收进出口货物关税标准的关平银和用作征收漕粮折色的漕平银。
鸦片战争后,外国洋银(见银元)大量流入和自铸银元流行,并没有根本改变或取代银两制度的地位。混杂的货币制度,在对外贸易的金融调度上和在与英镑比价的变化上,都符合外国资本的需要。1933年宣布废两改元后,银两不再使用。
(洪葭管)
银两
银两
见银锭。
银元
银元
清末中国自铸银币的通称。清代,把外国流入的银铸币称为洋钱,把中国自铸的银币称为银圆(元)。
广东省银币(光绪十三年 1887)
四川省银币(光绪二十四年 1898)
乾隆时曾开铸镌有班禅头像的纪念性银币,道光元年(1821)鼓铸了赏赐用的银币,但用机器自铸新式银元则始于光绪八年(1882)吉林机器局铸造的厂平(吉林通用银两)一两币,因铸造数量甚少,后世罕见,时市面流通的银币主要是洋钱。张之洞督■,于十三年奏准由广东造币厂试铸,每枚重库平七钱二分,币面镌有龙形,越二三年铸成,在市面流通,是为龙洋的起源。以后光绪、宣统年间各省所铸银元均统称为龙洋。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又在武昌设立银元局铸造一两银元。以后各省仿效,相继奏准铸造,但因质劣及成色、重量不符标准,不受民间欢迎,甚至在流通中不能按枚计值,只能按重量计值。二十九年,清政府曾下令划一银元,但未贯彻。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将铸币权统一于中央,规定以圆(元)为单位,每元重七钱二分,定名为“大清银币”,由湖北、南京两个造币厂铸造,预定于十月发行。辛亥革命爆发后,所有已铸成的银币均充作军饷,故终清一代,只有各省自铸的银元,而无成色、重量都符合标准的全国统一铸造的银币。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铸造的镌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和国民政府铸造的镌有孙中山头像的银元,是自铸银元中流通最广的两种。进入民国后,仍维持着银两、银元并行的货币制度,直到1933年实行废两改元,银元才成为单一的主币。1935年实行纸币政策,不准行使银元,并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