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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经穴汇解-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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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甲乙)气户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 
按冈本。作一寸。非也。取诸骨间。不必拘。说既见。 
屋翳(甲乙)库房下。一寸六分(甲乙)陷者中。仰而取之(千金) 
按次注曰。气户下。三寸二分。聚英曰。巨骨下四寸八分隔穴而说分寸者。不能无误。 
膺窗(甲乙)屋翳下。一寸六分。(甲乙)陷中。(圣济) 
按资生。窗作 。同字。次注。作胸两旁。挟中行。各相去四寸。巨骨下四寸八分。误 
。 
乳中(甲乙)当乳(资生)即乳头上。(入门)禁刺灸(甲乙)微刺。(资生又宝鉴。引入门曰 
。针宜浅。刺二分。今本不见。) 
按甲乙。千金。千金翼。外台。无注。古书之所妙。次注曰。膺窗之下。即乳中也。资 
生注 
云。亦相去寸六分非是相去二字。不成义。类经曰。一传胎衣不下。以乳头向下尽处。俱灸 
之即下。 
乳根(甲乙)一名薛息(千金)乳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乳下。第一肋间宛 
宛中(千金) 
按千金方曰。薛息。在乳下第一肋间宛宛中是也。今移入一名。宝鉴。作一寸四分。非 
矣。医学正传曰妇人在乳房下起肉处陷中。只陷中二字。可取。 
x胸第四行自云门挟气户。两旁各二寸。下行至食窦。凡十二穴。x 
云门(素问)巨骨下。气户两旁各二寸。陷者中。动脉应手。举臂取之。(甲乙)刺太深 
令人逆息。(甲乙)禁针(入门) 
按气穴论云。膺俞十二穴。次注曰。谓云门中府。周荣。胸乡。天溪。食窦。左右则十 
二穴 
也。资生。 作云。通用。次注有每穴横去任脉六寸之解。类经。聚英。从之。说见下。 
中府(脉经)一名膺中俞。(甲乙)一名肺募。(千金)一名府中俞。(大全)云门下。一寸。 
乳上三肋间。陷者中。动脉应手。仰而取之。(甲乙)禁灸(入门) 
按凡胸博诸穴。各在骨间。不待折量。而言分寸者。言大概也。千金。外台。一云。一 
寸六 
分。明堂。大成。冈本。从之非也。胸骨状如偃月。故第二行折量稍长第三行与中行平。学 
者察诸。膺中俞。聚英。医统。作膺俞。素问曰。膺俞。次注曰。中府穴。 
周荣(甲乙)中府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禁灸(入门宝鉴) 
按荣。甲乙作营误。今订之。 
胸乡(甲乙)周荣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 
天溪(甲乙)胸乡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 
食窦(甲乙)天溪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举臂取之。(千金) 
按金鉴作腹哀上行三寸。或从乳上。三肋间。动脉应手处。往下六寸四分。迂甚矣。次 
注曰。云门。食窦。举臂取之。余并仰取之。 

卷之三
腹部第六
属性:腹部折量。诸说众多。不知所适从。按除中行法。内经云。冲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挟 
鸠尾 
外各半寸。至脐寸一。挟脐下旁各五分。至横骨寸一。腹脉法也。甲乙经云。自幽门。挟巨 
阙两旁。各半寸。循冲脉下行至横骨。又至肓俞云。直脐旁五分。甲乙铜人等皆云冲脉足少 
阴之会。盖以骨空论为主也。独难经云。并足阳明之经挟脐上行。恐非也。鸠尾。内经所称。 
指蔽骨。不可以为穴名也。其名本以蔽骨状似鸠尾。古书。指蔽骨者十之八九。不可不知也。鸠 
尾外无穴。而言挟鸠尾外。即除蔽骨。而取之也。又至脐言挟脐则除脐可见也。鸠尾与脐上 
下相照。其中间明于言外。是古文辞法也。又内经云足阳明脉气所发者膺中骨间各一。挟鸠 
尾之 
外。当乳下三寸。挟胃脘。各五。挟脐广三寸。各三。下脐二寸。挟之各三。甲乙经云。自不 
容 
挟幽门。两旁各一寸五分。至气冲。又自期门。上直两乳。挟不容两旁各一寸五分。下行至 
冲门因此考之。脐旁五分。足少阴经也。其旁一寸五分足阳明经也。其旁一寸五分。上直两乳。 
足太阴经也。共计三寸五分。取一绳自脐旁。横量至直乳下。断去之。又去二分半。折为三 
寸五分。以定三经。此不问除任脉几寸。始得其法矣。去二分半。说见下。 
世人皆云。胸博每行至腹内屈五分。两乳间八寸。腹脾经。相去七寸。不知何据。骨度 
篇曰。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腰减于胸三寸。虽今人皆然。两乳相去九寸半。是古法也。胸 
部 
。各相去凡三寸半。而为七寸。合任脉之分一寸半。凡八寸半。胸去中行。四寸七分强至乳中 
。腹去中行四寸二分强至直乳中。此腰减于胸三寸。则腹居于其中可知减于胸。自脐至横骨六 
寸半。又横骨长六寸半。腹部四行。共不出其两端。然则自胸至腹渐渐狭。而腹至横骨更狭 
故二行三行。四行根据分量目巧取之。何有内屈之理。诸书一据两乳八寸说。故如其所载去中行 
几寸去任脉几寸。皆无稽之言。故不取也。而今不言任脉广几寸者。无明文也。甲乙经。不容注曰。 
去 
曰。去任脉二寸。所余五分。两旁合。为一寸。不知孰是。故今以脐与鸠尾。定除任脉之分 
量。不言几寸者。内经之意也。世人以两乳八寸之度。除任脉果如何耶。其说至中府云门去乳 
中二寸。而穷矣。故其言曰。以同身寸奚一胸之际。而乳间用长尺。乳后用短尺。岂有此理 
乎。极知两乳间八寸。无稽之言也。 
x腹中行自鸠尾。下行至会阴。凡十五穴。x 
鸠尾(素问)一名尾翳(灵枢)一名 HT 。(甲乙)一名神府(千金)一名HT 。(聚英大成)臆 
前。 
蔽骨下五分。(甲乙)其骨垂下如鸠尾形。故以为名。人无蔽骨者。从岐骨下行一寸。(圣济)禁 
刺灸(甲乙)宜针(外台。引甄权)此穴大难针。大好手。方可针。(资生) 
按古书中。称 者。有三义。或岐骨。或蔽骨。或谓穴名又称鸠尾者。亦同。后人不之 
知也 
。素问曰。鸠尾下三寸。胃脘。胃脘上脘也。又足阳明脉气所发之章云。挟鸠尾之外。当乳 
下三寸。挟胃脘。言阳明经。至直乳挟蔽骨下行。岐骨下三寸。至上脘旁。复下行也。又云 
。 至脐八寸太仓居其中。太仓中脘也。言自岐骨际。至脐八寸。中脘。在其中央也。此 
指岐骨际。挟鸠尾之外。之鸠尾指蔽骨。何则蔽骨有长短。故皆据岐骨为度。蔽骨长为五 
分 
。乃称鸠尾穴者。皆在岐骨下一寸。千金伤寒篇曰。灸心下三处。第一处。去心下一寸名巨 
阙。第二处。去心下二寸。名上脘。第三处。去心下三寸。名胃脘。各灸五十壮。然人形。大 
小不同恐寸数有异。可绳度随其长短寸数。最佳。取绳。从心头骨。名鸠尾头。度取脐孔中 
屈绳取半。当绳头名胃脘。又中屈半绳更分为二分。从胃脘向上。度一分即是上脘。又上度取 
一分。即是巨阙。此说不是。俗多以从鸠尾穴至脐为八寸。或自蔽骨为八寸而以腹部脐上七寸五 
分折量。诸穴置其间。故不合。遂以中脘为鸠尾下三寸。或三寸半。妄说也。又按甲乙经曰。 
上脘在巨阙下。一寸五分。去蔽骨三寸。中脘在上脘下一寸。居心蔽骨与脐之中。此皇甫氏之 
误也。滑寿。遂以 鸠尾共做蔽骨而看。故曰。上脘去蔽骨三寸。注上脘曰。巨阙下一寸当 
一寸五分。强合内经鸠尾下三寸文。盖鸠尾穴。在蔽骨下五分。古来相传之说也。滑寿曰。无蔽骨 
者从岐骨际。下行一寸是也。然不辨蔽骨长短。故后人论说。棼然。今按岐骨至脐为八寸。 
岐骨下行一寸为鸠尾穴。此蔽骨长五分。为常人之度。其下五分为鸠尾穴。是大概而言之。由此 
观之。假令蔽骨长一寸。亦以为五分。自蔽骨端至脐中。折为七寸五分。以定其穴。其旁准拟 
而取之也。若蔽骨短不见者。以岐骨下一寸取鸠尾。恐无害。学人察诸村上亲方。骨度正误曰。 
HT 者。蔽心骨而从岐骨之间。垂下如指之大骨也。附胸骨之部分也。是胸腹之界限也。不 
察于此。而以岐骨为限。以分骨度。岂合经旨乎。舍蔽骨而取岐骨岂合骨度乎。其弊由不知 
HT 有三义。肘后曰心厌者指鸠尾。或言心厌尖。心厌之说。多参差盖不知有三义也。厌与蔽同 
护于心脏之意也。广雅曰。 缺盆 也。玉篇曰肩骨。不是。 
巨阙(脉经)一名心募。(大成)鸠尾下一寸。(甲乙) 
按肘后方曰。正心厌尖头下一寸。不是。又曰。心厌尖尖四下一寸以赤度之。此文不解。 
恐有脱 
误。资生曰。鸠尾拒者。少令强一寸。中人有鸠尾拒之。亦不可解。千金。外台。巨阙注散 
见各篇者。差谬多。不与明堂篇所记同。以其文繁。故不录于此。金鉴曰。两岐骨下二寸。 
大成。亦作鸠尾两岐骨下一寸。两字。不可解。骨度正误曰巨阙一穴。今人多言脐上六寸。 
非也。是亦自张氏始。是由岐骨蔽骨之差也。当作六寸五分矣。此说亦误。 
上脘(脉经)一名胃脘。一名上纪。(素问)一名胃管。(乡药集成)一名上管。(宝鉴)巨阙 
下一寸。(千金)脐上五寸。(类经)鸠尾下二寸。(增注)孕妇禁灸。(类经)不针。(乡药集成) 
按甲乙经。作巨阙下一寸五分。去蔽骨三寸也。非矣。说既见。为一寸五分。腹部旁穴 
。皆不合内经每寸一穴意。上脘。中脘。下脘。外台。皆作管。 
中脘(甲乙)一名太仓。(素问)一名胃募。(千金) 至脐八寸。太仓。居其中。为脐上 
四寸。(素问)上脘下一寸。(甲乙)鸠尾下三寸。(千金)孕妇禁灸。(类经) 
按至脐。脐上。皆自脐中度之。经云。上纪者。胃脘也。次注曰。谓中脘。资生。类经 
。以 
胃脘上纪为中脘一名。而经曰。鸠尾下三寸。胃脘五寸。胃脘。脘管也。上脘。中脘。皆胃 
脘也。然则上纪者。盖上脘一名。资生类经。共承王冰之误。千金翼。胃病篇曰。心下二寸 
。名胃管。又曰。胃管。在心鸠尾下三寸。是上脘。中脘。共称胃管。又针灸中篇。作心下 
四寸。甲乙作在心蔽骨与脐之中。非也。说既见。肘后方。曰。在心厌下四寸。千金霍乱篇 
曰。在心厌下四寸脐上一夫。巨阙注。言心厌尖者指蔽骨。此言心厌者。似指岐骨然易混。 
故不取。 
建里(甲乙)中脘下一寸。(甲乙)脐上三寸。(类经)鸠尾下四寸。(入门)孕妇禁灸(类经) 
禁灸(入门) 
下脘(脉经)一名幽门。(圣济)建里下一寸。(甲乙)脐上二寸。(类经)鸠尾下五寸。(入 
门)孕妇禁灸。(外台。引甄权) 
按难经曰。太仓下口为幽门。滑寿曰。在脐上二寸下脘之分。以幽门不为穴名。今从圣 
济总录。气府论曰。鸠尾下三寸。胃脘。五寸胃脘。 
水分(甲乙)一名中守(千金)一名分水。(明堂)下脘下一寸。脐上一寸。(甲乙)鸠尾下六 
寸。 
(入门)孕妇禁灸。(外台。引甄权)禁刺。(资生注曰。明去水气。惟得针水沟针余穴水尽即 
死。何于此却云可针今校勘不针为是。) 
按明堂。医学纲目。作分水。今为一名。难经云。大肠小肠之会为阑门。滑寿曰。在脐上 
一寸。水分穴。诸家以阑门不为水分一名。暂记之以俟知者又奇穴有水分。 
神阙(外台)古名。脐中。(甲乙)一名气舍。(外台)禁刺(甲乙) 
按古书无注。气穴论曰。脐一穴。甲乙。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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