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命的思考艺术-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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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逻辑矛盾”之所指;当然不包括没有意义的述句在内。
(3) 《明报月刊》1987 年十二月号;第
47 页。韩那援用此说;以作回应。
(4) 《明报月刊》1988 年八月号;第
112 ─113 页。
(5) 也可用归谬法来论证;暂假定上帝全能;由此推出矛盾;因而反证「上帝全能”
有矛盾。一篇题为《上帝是全能、全善的吗
?》(作者李植;载于《明报月刊》
1988 年
九月号)的文章说:「‘无所不能的上帝能
否造出一块连他自己也举不起的石头?’(以下简称
A 问题)。。。。。。由
A问题而引出
唯一的一对答案本身都是矛盾;于是构成了一个‘悖论’。
‘悖论’是逻辑矛盾的
;所以我们不能藉
A 问题推翻‘上帝是无所不能’
”(第
4
9 页)。这显露了此文作者不但不懂归谬法;而且对归谬法有一颠倒的「了解”
。原来
除了《评》文作者之外;还有目前这位作者也是「颠倒逻辑”的同道
。可参考《思
辩与宗教》以及《从血路之旅到天国之旅》对颠倒逻辑的破斥
。该作者又说:「各
位留心;我只是告诉大家;A问题不能推翻‘上帝是无所不能的’
;但并未告诉大家;
为什么
A 问题不能推翻‘上帝是无所不能的’
。如果大家想深入了解;便要找些专
论‘悖论’的书看了
。”此作者根本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去说明「为什么不能推翻”
;
遂求蒙混过关;说「想深入了解
;便要找些专论‘悖论’的书看了”
。为什么不列出
几本(就算一本也好)对于「何以不能推翻
。。。。。。?”这问题有所说明的「专论‘悖论’
的书”呢?因为:世界上从古至今都没有如斯荒谬的一本「专论‘悖论’的书”。
(6) 一按前提与结论可由脉络和论证指示词(argument indicators)来分辨;而不
必由出现的次序来分辨。又:《评》文也提出了一个(包含十步「推理”的)论证;以
回答「上帝与石头”的问题:「( i) 上帝是全能的。。 。 ( X ) 所以上帝的全能性不被
前述问题所质疑。”这个《评》文所谓的「正面回答”
;其为循环论证;比《宗》书
更明目张胆(且更滑稽)得多。
二按《宗》书说:反方假定了「可以有一块神举不起的石头”(第
2 6 页)。错。反
方只是说:「如果”有一块上帝举不起的石头
;那么。。。。。。。《宗》书又说
:「神。。。。。。无所
不能;在辩论内是成立的;并不是一个假定。”(第
2 7 页)错。
《宗》书给出的唯一「理
由”就是「连整个宇宙都能创造的神
;自然是无所不能。”上文已剖示此说犯了「推
论失效”的谬误。
三按《宗》书错谬充斥
;光是上文所指出的已是洋洋大观;但其实那仍属九牛一
毛。现再稍提其有关「理性/信仰”之说的错谬如下:
(1) 「李博士曾一再声明;宗教问题与思辩扯不上关系”(第
1 4页)。错; 凭空杜撰。
辩论记录中有哪句话作出了这种声明?而且是「一再声明”?
(2) 「李天命讲过;一个问题;如果属于理性的;‘很早的时候;大家已经相信’;不
会仍旧在争论着。”(第
3 1 页)错; 断章取义。反方并不是说任何一个问题;而是说
已争论了至少几千年的有没有上帝的问题。原来的发言是:「如果能够'用理性去证
明‘上帝存在’这个信仰
'的话;很早的时候;大家都已相信上帝存在的了。”按「:‘有
没有上帝?’的问题是否属于信仰的范畴?”这问题本身;可通过分析判定;属于理
性的范畴。这问题并不像「有没有上帝?”的问题那样被争论了好几千年。
(3) 「李天命所讲的;‘问题只有两类’;‘两类的分界线不会造成问题’”(第
3 1
页)。错; 向壁虚构。反方有哪句话这样讲过?
四按有些人喜欢玩弄文字戏法;把「相信
1+1=2 ”和「相信上帝存在”这两种
相信等量齐观;相提并论;都称为「信仰”。其实两者有云泥之分;天渊之别。
五按试设想有逻辑门外汉跑出来「评论”一场涉及宗教问题之逻辑分析的辩
论;「安慰”经大家评定取得胜利的一方说
:「任何人;在今天的学术界;都不可能无
所不知。宗教问题不是个普通问题;阁下少涉猎;不是件大不了的事。”这种安慰之言;
可谓妙不可言。
本文(正文与附注)所作的分析;已够清楚照出了《宗》书作者(在大学任教)的水平。
《宗》书在结语里这样安慰「九月辩论”的反方
:「任何人;在今天的学术界;都不
可能无所不知。宗教问题不是个普遍'普通?'问题;李博士少涉猎;不是件大不了的
事。”
'注'33 「替而且只替”简略为「只替”
。此悖论在这里的陈构稍异于罗素原本的
陈构;为简明故。
'注'34 此盖大体言之;实际上「全能”这概念相当暧昧。按:前述全能论者的推理
还牵涉到「混淆定义与事实陈述、混淆指涉词与描述词、以‘全能者’代换‘上
帝’的时候藏有逻辑漏洞”等问题。不过本文已足供破斥全能论;故略过此等问题
而不作进一步的分析批判。
'注'35 在现代逻辑中;「逻辑”通常特指演绎逻辑。今天的逻辑学;主要为符号逻
辑、数理逻辑;其主力限于演绎逻辑而未达思维逻辑的其他环节;虽有高度精专
的发展;但其发展方向有点「失诸片面”
。按:「思考”与「思维”二词
;拙文偶尔交
替使用。又:本文论及思维科学时;略含界定性;而非旨在报道。附笔:可利用现代逻辑
去处理哲学中的一些缠讼论争;比如可将「
a 是β”分析为「”
;从而轻易解决公
孙龙子「白马论”的问题。
'注'36 可另参笔者在《破惘》(明报出版社编)之中对
de Bono 的简批。
'注'37 比如;脉络足以表明修辞引号与记号学引号之分;就不再另加区分。
'注'38 此「反诡辩系统”的内容
;主要(而非全部)属于谬误剖析的领域。注意「语
害”和「谬误”两者的范围并非等同
。附笔:从「言辞空废”和「概念滑转”
(尤其
是「概念扭曲”)等语害着眼;可找到希腊辩者、先秦名家以及某些佛学理论的许
多「诡辩死穴”之所在。
部分原载于《法言》月刊;1990 年十二月号
附论:批判思考创意思维
心理学家
de Bono 宣扬所谓的「水平思考”
(或译「侧面思索”较妥;今随惯译
);
认为那是创意思维的一种妙法。笔者在《破惘》之中对
de Bono 的批驳;只是顺便
一提;点到即止。将出版的一部拙着;则对「水平思考”作出全面的破斥。
其实只要掌握好下列各点;也就不难自行对
de Bono 及其他许多五花八门讲创
意思维的书册和课程提出切中要害的批判。
(1) 首要与上层
批判思考(属思维逻辑)旨在分辨是非对错;旨在判别真理与谬误;创意思维(归思
维科学的研究范围)旨在创作;旨在想出新意念或发明新产品。缺乏创意;或会显得
平凡。不辨真理与错谬;则足以致命(比方小孩误以毒药为可吃;义和团以为自身可
挡枪炮)。就此而言;批判思考是首要的;创意思维是更上层楼。
(2) 火炬与云梯
勉为比喻;可以说;批判如火炬;创意像云梯:
第一、创意每每需要批判作为「先行条件”
。倘只满足于现成的意念;故步自封而
看不见其中有何缺点;那就难生创意。所谓先破后立;常常是破旧然后才能创新。
第二、在学术上
;创意还需要批判作为「终检条件”
。评估新观点新理论是否确当;
终须通过批判的一关。
第三、另一方面
;批判也需要创意作为「提升条件”
。所给出的批判是套滥平庸还
是灵巧精妙;常取决于创意之强弱有无。
综括言之;批判与创意本有密切关系;难解难分;可谓「批创互补”。譬如创建思维
逻辑的批判架构;就要既有批判思考又有创意思维。又如一篇文学创作可以同时是
对某些观念的批判;而一篇优美的批判性论文也可以同时是一篇杰出的文学创作。
(3) 普遍与偏殊
任何人;乃至任何神;如果乱说一番全无意义的字眼拼凑;其所讲的「话”就称不上
真假;如果陈述一组自相矛盾的命题;其所讲的话就必然为假。诸如此类批判思考
的法则;全都具有绝对普遍性;概莫能外;连上帝也不能否定。反之;创意思维最多只
有偏殊的而没有绝对普遍的法则。纵使某些「创意法则”对某些人有效;同样的法
则对其他人却可以完全无效。
(4) 可靠与可疑
批判思考的普遍法则;都能确实证明(包括在理性上自明);例如逻辑定理便是如此。
相反;就算有创意法则;也往往难以确实证明。
在批判思考方面;懂了一条逻辑定理;就实实在在懂了一条真理;知道了某种推理
为谬误;也实实在在等于知道了一条真理(即知道「那样的推理犯了谬误”是真的
)。
但当某些讲创意思维的课程或书册告诉你「听音乐能增进创意”、「看图画能增进
创意”、「玩砌积木游戏能增进创意”。。。。。。当你听到这些说法(盖属伪专家言)的时
候;你如何去检验那是不是真的呢?
(5) 难能与易能
头脑混乱、拙于批判思考却去讲批判思考;此事难度甚高;因为容易拆穿;譬如讲
逻辑时推理犯错;即可被证明为谬。反之;素无创作表现、拙于创意思维却去讲创意
思维;此事难度甚低;因为不易拆穿;个中窍妙在于所讲的每多无从检验。
(6) 无牌脑科
有此一说: 「批判属于左脑; 创意属于右脑。理性属于左脑;感性属于右脑。逻辑、
科学等等属于左脑;诗、音乐等等属于右脑。。。。。。”详情如何;实情是否如此简单;那
是人脑科学的问题;而不是思考方法学的问题;也不是思考方法学需要理会的问题。
思考方法学探究(比如)演绎逻辑和科学方法的时候;根本无须理会逻辑和科学「属
于哪一边脑”;正如武术探究拳击方法的时候;也无须理会「左钩拳归哪一边脑管
?
右直拳由哪一边脑控制?”
有些书籍文章表示要讲思考方法;但实际上所讲的只不过是「什么什么属于左脑
/什么什么属于右脑”。这不是思考方法。这顶多属于(恐怕是无牌的)脑科。
(7) x 脑笑话
指出用哪些逻辑法则可解决某某论证是否对确的问题;或提出有关的诗学观点去
处理诗创作的问题;这都是与问题相应的。但如果说:
「逻辑属于左脑;用你的左脑去
思考那逻辑问题吧!诗属于右脑;用你的右脑去探索诗创作的问题吧!”这种说法就
只能是笑话。
有些书籍文章企图讲思考方法但由始至终都讲不出任何思考方法
;而只能讲讲
上述那一类的「x 脑笑话”。
(8) 可以不理
以为找到了确切可行的创意法则;于是如法炮制;依法创作;此事本身便有先天缺
憾。理由在于:
创作就不是如法炮制;如法炮制就不是创作。须知所有优秀的思想家、科学家、诗
人、作曲家。。。。。。虽然都不能违反(连上帝也不能违反)批判思考的普遍法则;但在进
行创意探索时却是不必理睬创意思维的偏殊法则的(即使有这种法则)。
(9) 明变则通
可考虑下面的建议对你是否合用:欲增进创意思维的能力;与其花钱跑去「看图学
创意”、「听音乐学创意”、「EQ 鸡汤补大脑”。。。。。。不如自己找
de Bono 的书来看
看;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