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命的思考艺术-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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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问题是: 在此崎岖险阻的旅途上;什么可以作为我们前进的指引?当我们横
过原野;涉过河川;跌倒了又爬起来之后;当我们攀越一重一重的山岭;穿过云;穿过
雾;穿过雪;穿过风;穿过日夜之后;当我们踏着时光的足印;数着岁月的年轮;藏着
甘涩的记忆;抱着不熄的希望;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怀着清明在躬的灵魂;最后观
见上帝的时候;我们将会蓦然惊觉: 原来上帝并非深居于天国的琼楼玉宇桂殿兰
宫之中;而是一直默默隐身在我们各人的心里;成为我们的「寸心上帝”
;也就是化
作我们的理智良知;作为我们天国之旅的南针。这时回头下望;我们将会发现;我们
以理智良知为指引而起步的一刻;原来就是我们跨进天国大门的一刻;我们将会
发现;我们所走过的既有丛丛荆棘横阻、又有朵朵野百合开遍的旅途
;原来不在天
国之外;而恰恰就是伊甸园里最曲折危险但也最美丽动人的一条幽径。
如此看来;埋没自己的理智良知;岂非愚不可及?一旦悟到最终可凭的并不是任何
特定的观念;而是我们藉以判断任何观念是否确当的理智;一旦悟到最为可贵的
并不在于从来没有犯过错误;而是在于使人改过迁善的良知;一旦真切悟到这个
道理;我们就不会因顽执僵化而被所抱的观念封闭
;不会因面子问题而被过去的错
误锁死'注'32 。这么一来就海阔天空;我们就不会作茧自缚;自寻烦恼;以至自取灭
亡;我们就能自由无碍地从事独立思考;而我们的思想心灵也就可以得到最真实
最彻底的解放了。正所谓:
绿水本无愁;因风皱面;
青山原不老;为雪白头。
注:
'注'1 此外;总论思辩之道;在「尾声”中提示「赋能进路”;略探禅意;以及(特别
是)尝试结合哲学与文学(或说是「打破理论文章与文学作品之间的界线”);这些
都可归入本文的旨趣之中。
附带一提:(比方说);这种错误涉及思考方法;
「既然牙痛要拔牙;所以头痛要拔头”
而「水是
H 2SO4 ”这种错误;则涉及事实知识。
由前一类错误构成的蒙混之言;且名之为「谬误/诡辩。须注意的是:无意义的「言
论”属于语害
;而非谬误;因为凡是谬误均属错误;但无意义的「言论”却连错误都
称不上。
'注'2《神不存在?!哲学家李天命智斗神学家韩那》(香港学园传道会供稿);1987
年十二月号《明报月刊》。
'注'3 1988 年五、六月号《明报月刊》。
'注'4 或说是「。。。。。。十二种错谬或毛病;可归类为或归因于。。。。。。”。
'注'5 除非另外注明;否则对甲的言论所作的引述全部来自《评》文:见
1988年
八月号《明报月刊》
。为免编排复杂而生误导;引文的分段一般不另起抬头。按:本文
取「比喻”一词的广义或宽松用法。
'注'6 《评》文在此要建立的是一个省略论证
(enthymeme);所要推出的结论就是:
《思辩与宗教》「若能称为‘思辩’的文章
;那就叫人失笑”。甲肯定「对其中每一
个字词都有界定”乃属于其所谓的「思辩的规则”;并谓《思辩与宗教》对他的
批判「由于词句无界定和缺乏批判标准;均已自动溃退;毫无作用了。”
'注'7 比如;在讨论舜帝是否真有娥皇女英
2 个妻子时;若坚持必须首先界定
2 ;
那就是庸人自扰。另一方面;在数学基础论的语境中;逻辑家给
2 作出如下的界定
则非但不属庸人自扰;反而蕴藏了极深的洞见
'注'8 「上帝”一词可以只是虚用的
;即作为一种表达方式;而非肯定任特定教派
对「上帝”的解释;亦非断定上帝存在。
'注'9 对此问题而言;可能需要厘定「人”的条件
;但无须在「是”、「否”等字眼
上纠缠。
'注'10 逻辑矛盾和语用矛盾都属于这里所说的「自相冲突”。
'注'11 归谬法所涉之「谬”;通常指逻辑矛盾。(比方应用归谬法给出
proof of
logical determinism的时候;所要否定之谬;即为逻辑矛盾。)为免不熟悉逻辑的读者
感到混淆;正文里只对归谬法作一简明而必需(就阐明论点来说为必需)的摘要陈
述;仅着眼于此法所含的逆断式
'注'12 笔者论及「上帝与石头”的问题;所引起的回应除《评》文外;尚有郑志
诚先生的《宗教与思辨
/回应李天命博士的「思辩与宗教”》以及林瑞琪先生的《为
李天命未能一矢中的而感到意外》等等。有关问题将在《思辩随笔》讨论。这里先
稍提一下:《思辩与宗教》批判甲的言论有「概念错乱”、「胡混推理”、「颠倒逻
辑”等弊病;甲在《评》文里就用另一番同样(或更加)错乱、胡混的言论来回应;
其所用的「逻辑”也仍然是颠倒逻辑
。甲宣称:「一说‘全能者举不起’
;已引起矛
盾而被取消”;「一说‘全能者造不出’
;又已因矛盾而被取消。”设使有逻辑家
(或
数学家)在学术会议上兴高采烈宣布发现了某个系统有矛盾
;要把证明公之于世;
但在最关键的一刻;正要把矛盾命题推出来的时候;谁知说时迟那时快;「一说。。。。。。
已引起矛盾而被取消”。逻辑家不服气;再「一说。。。。。。又已因矛盾而被取消”。此时
满座皆惊;各人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了什么怪事。试想那逻辑家尴尬不尴尬?
又:根据逻辑;如果述句
P 有矛盾;而且(或者)述句
Q 有矛盾;那么复合命题「P 并
且
Q ”也就有矛盾。但甲的颠倒逻辑却认为这不能构成矛盾命题;因为
P 和
Q「分
别因逻辑矛盾而被取消”了。此所以甲声言要揭露「P 并且
Q ”之中「每述句'P ;Q '
各自本身的矛盾”
他以为一旦「揭露”了
P 、Q 各有矛盾;就等于证明了「
P 并且
Q ”没有矛盾
。
'注'13 或与注(6)所提的「规则”并举。
'注'14 此乃大略言之;所取的是「理性”、「事实”等词的一般宽松用法;无须牵
涉当前哲学上有关理生与事实的争论。附笔:以「合理生”代「公平”
;可消解大量
有关的哲学缠讼。
'注'15 真理理论的牵连甚复杂;是否凡辩论都要先讲一番真理理论?
'注'16 《评》文所谓的「批判标准”;语意含糊;有时指是非对错的定义或判准;
有时不明所指。又:对「字字界定主义”的批判;大部分可类似地适用于批判标准
妄。(凭什么标准说要先列出标准?)
'注'17 按:谬论的「理由
/所据的推理”;只可能是歪理。证明了某个说法为谬论之
后;即无须理其歪理。补注(关于上一节「断章妄”
):大体而论;笼统批评易;逐点分析
难;前者往往只有一堆空泛的评论字眼(常
见于一般的「文化论述”和「艺文论评”之中);后者则须具备方法学功底。
'注'18 反例法属于(广义)例证方法之中最强有力的一种。
'注'19 举例除了可作否证的理由;还可作归纳印证的理由。依据概率论的频率学
派;有关的基本归纳公式是(其中「”在此表归纳推理):
'注'20 归纳的结论并无必然保证;但可有概然保证。又;在本文的讨论脉络中;无
须牵扯及
Hume、Popper 、Goodman 等人关于归纳法的议论。
'注'21 说那是「任何人都不会反对的道理”;已是让了一步。其实「诚实的人不
肯诡辩”一语;在其语境里有警句的生质;无必要诠释为全称命题。
'注'22 「但书”之一:除非能建立起前提与结论的归纳相干性;将有关论证陈构
成归纳论证。之二:当结论刚好是一句关于品格、动机等人身因素的论断时
;以同类
论断作前提就未必构成人身攻击的谬误;所见的逻辑书和讨论思考方法的著作都
忽略了这个要点。另一个被忽略的地方是:
在界定人身攻击的谬误时;一般只提及就人身因素「进行攻击”
;而遗漏了「加以
挑拨”的情况。至于「人身攻击”与「人身攻击的谬误”是否需要作一区分的问
题;此处无须申论。
'注'23 此重言句的作用在于提点或提醒;而非当做经验事实的陈述;故不属空废
命题。照此类推。按:本节所论之「谩骂”;或作「漫骂”较妥今随俗。
'注'24 甲屡次在使用了一个语辞之后;立即在括号内声明该语辞是「借用”对方
的。甲说:「打出‘盲辩’一词;其实只是用几个语词‘胡乱配搭’(恕我借用他自
己的形容词)”、「第六项就‘溃不成军’
(恕我借用盲辩论者另一个没有界定的名
词)”、「却又‘百尺竿头
;更进一步’(借用其无界定的语句)”、「只是‘信口开河’
(这词也是借用他的)”、「如此‘丑陋绝伦’、‘错谬百出’(全是借用其自己的话)”、
「也许要‘垂死挣扎’(仍是借用其词句)。。。。。。
甲这种说法;凡人难解。像「溃不成军”、「胡乱配搭”、「信口开河”、「错谬百出”、
「垂死挣扎”、「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等等都是很普通的成语或常用语;用了就用
了;何须特别作出「恕我借用他自己的形容词”、「全是借用其自己的话”、「仍是
借用其词句”之类的声明呢?这些成语和常用语并不是《思辩与宗教》的作者发
明的;亦非其专有;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而不能说是「借用。。。。。。”;更不必那么客气说
「恕我借用”。
甲这种奇特的说法;原来可利用来制造蒙混的效果。设若对方说:「诡辩者的倒颠
逻辑一被刺穿;其诡辩即溃不成军的了。”诡辩者就这样回应
:「那人的立论已‘溃
不成军’了(恕我借用他自己的话)。”
这种「恕我借用他自己的话”一类的声明
;可造成假象;使人以为诡辩者的说法有
根有据;甚至具有「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效力
;殊不知那只是错觉。譬如说;当对方
断言「世间有鬼”的时候;诡辩者就从那断言之中抽出「鬼”这个词;然后指对方
「自认是鬼”;跟着声明「恕我借用他自己的话”这种诡策;让我们名之为「抽
词杜撰”。抽词杜撰是无中生有的一种狡狯的手法;见上文「无中生有之伎”。
'注'25 《评》文理路凌乱
;比如在其第八项「
。。。。。。恕不回答”之中
;有些逗号就难
以确定是用来表示「并且”呢还是用来表示「或者”
。从脉络推断;似是后者。注意
其「恕不回答”的条件
;虽分九组;但带有任意性;即可以合并为少于九组或细分为
多于九组而无损其「旨趣”。
'注'26 1989 年五月号《明报月刊》第
93 页。
'注'27 1988 年
10 月
24 日《信报》:《磨励精神》之《「道歉”也是招数》。
'注'28 《向李天命道歉》;1988 年十月号《明报月刊》第
115…116 页。
'注'29 本「尾声”多用比喻辞格。又:「穷途”首两段为警语而非纯描述语。
'注'30 此非本文重点所在;无须顾虑「考据”的问题。考据恒非哲学之本。
'注'31 不必看作正式心理学术语。
'注'32 或「不易会”如此。下同。
补注
补注本文旨在建构「反诡辩系统”
;对于《评》文的谬妄大都只从每类之中挑一
两个例子出来批判;剩下的就任其为漏网之鱼。此处仅仅补捕「鱼例”两则:
(1) 鱼目混珠甲认为《思辩与宗教》「断章取义”、不符「训诂学
ABC 或‘古
典解释学
A B C’”的要求
;并说「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