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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李天命的思考艺术-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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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逼问其实是很残忍的。一个人双手掩面;说摄影师把他的脸扭曲了;「把原是
好看的脸安排成丑陋”。你问他为什么不拿开自己的手;让大家观赏一下那张「原
是好看的脸”呢?这样逼问就是十分残酷的了不是因为他的脸本来丑陋;而是因
为他原来是没有脸的。 

(C)不相干妄
曲解相干性;把不相干的当做相干的;或把相干的当做不相干的;这样的谬妄;且称
之为「不相干妄”。 

甲说《思辩与宗教》的第三道板斧就是「讲些不相干的例子和判断来混淆视听” 

实情是怎样的呢?《思辩与宗教》采用「反例法”(method of counter…example)来
论证;甲却声称那是「利用举不相干的例来放烟幕 
。但凡受过思想训练的人;都知道
举例顶多可让读者增强联想去理解一些抽像的推论;却不能作为论辩的理
由”。'注'17

这个说法暴露了甲全然不了解举例的相干性。著名的雄辩者如西方圣哲苏格拉
底;固然会得在辩论时以举例作理由;一般的辩论队成员也懂得这个辩论要诀。下
面就用反例法来驳斥「举例不能作为论辩的理由”这个论调。'注'18 

符号逻辑有一条表述反例法的简单定理: 

即使没有学过符号逻辑也不要紧;只要知道这定理的涵义就行。这定理表示:一个
反例便足以推翻一个全称命题。譬如辩题是「所有人都孝顺父母”;此全称命题一
碰到「不孝的人”这种例子(该全称命题的反例)就会被推翻。换言之;举出一个不
孝的人即构成了「驳倒该全称命题”的充足理由。又如大家正在辩论是否凡人皆
老实;反方只须捉一个不老实的人来示众;主张「凡人皆老实”的正方就要举白旗
投降的了;除非他

是那个不老实的人的同党。 

一言以蔽之;凡受过正常思想训练的正常人都知道;所谓「凡受过思想训练的人都
知道举例。。。。。。不能作为论辩的理由”这个论调;无非歪论而已。'注'19
四、五伎
除了四盲三妄之外;《评》文还有五种诡辩伎俩。下文予以逐一刺破。 

(A)东拉西扯之伎
无法反驳别人的批判时;就装盲不见;只作题外之响;即一味顾左右而言他;赖以回
避问题、蒙混过关;这种诡辩伎俩;可以叫做「东拉西扯之伎”。 

《思辩与宗教》有一附注说 
:「我们可设想 
X 与 
Y 对话;X 说。。。。。。。”这类对话是
一种表达论点的方式;X 和 
Y 显然不必真的要有个会说话的嘴巴;就像童话故事
透过太阳与北风的对话来表达「温和胜粗暴”的观点;我们都不会因而要求太阳
与北风真的有口能言。有趣的是;甲却声称上述附注「可谓莫名其妙” 
;「乱说了一
些语言;就以为提出一论辩了。”甲问 
:「请问 
X 和 
Y 是否有个口去互相对话呢?”
著名的儿童电视节目《芝麻街》;便常有英文字母讲话的镜头出现;大概只有某些
弱智儿童才会觉得字母讲话「可谓莫名其妙”。 

像「X 和 
Y 是否有个口去互相对话呢?”这一类的胡闹质询 
;正可视为「顾左右


而言他”的一例 
。在《评》文里 
;这种例子俯拾即是。比如甲指《思辩与宗教》的作
者「穿上白衣白裤白鞋。。。。。。”;那也是不相干的东拉西扯吧了。 

要识破东拉西扯之伎;只消提高警惕;紧记论题所在;细查论者所言;那些左闪右躲
的题外之响就会原形毕露的了。 

按: 细心检查东拉西扯的诡辩;会很烦闷;幸好一经确认出这种诡辩者后;便可考
虑停止那种烦闷的查阅;不再理睬诡辩者继续不断的诡辩。这个决定是有归纳法 
(「鉴往知来;举一反三”的方法)为根据的。比方误喝了一口臭奶就不再喝同一杯
子里的第二口;那就是归纳法的一种应用。临出门远行;把从没及格过的顽劣儿子
捉来「先揍一顿”;因其学校将在翌日发出成绩单;这个做法也是有归纳法为基础
的。'注'20 

(B)无中生有之伎
断章取义;歪曲事实;或甚至凭空捏造;颠倒是非;这些诡辩伎俩;可统称为「无中生
有之伎”。 

《思辩与宗教》说:「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对方就溃不成军的;那是高手。若能令对
方不但溃不成军;而且没有退路;即是说一出手就连对方的后路都全数封杀的;那
是高手中的高手。又如果自己的‘武功’同时是无懈可击的话 
;那就是绝顶的高手
了。”

甲凭此便说:《思辩与宗教》的作者「自称是‘无懈可击’的‘绝顶高手’”。 

这是否无中生有?与其讨论这个多余的问题;宁可讲个故事消遣一下。话说有个叫
「小 
b”的孩子;不知怎的;总爱向壁虚构;谎诳杜撰。老师在班上说:如果符合了某几
项条件;那就是一条蛔虫。小 
b 听了;回到家里向母亲说: 

「老师说他自己是一条蛔虫。”

只有蛔虫才会相信小 
b 的话;小 
b 的母亲不是蛔虫;结果带了小 
b 去看医生。医
生说小 
b 的脑袋结构异常;唯独上帝才有办法矫正。做母亲的听了只好摇头叹息;
拎起小 
b 就拖回家里去;对小 
b 的父亲说:「无中生有是狡诈的行径。我们这个孩
子;大多数时候痴蠢;不蠢的时候就狡诈;你说怎办!”

做父亲的说:「无中生有固然是狡诈;但太明显的无中生有却是痴蠢。我看你是冤
枉了小 
b 啦;他只是傻愣愣吧了;因为没有人能狡诈得这么蠢的。” 


(C)鱼目混珠之伎
试设想有位渴望一鸣惊人的科学家;企图推翻「凡是活人都有头”这个命题;却苦
于找不到反例(找不到没有头的活人);于是宣布:「只要我找到一个活人没有头;那
么‘凡是活人都有头’这命题就被推翻了。”然后假装他这个说法已成功推翻了
那个命题。 

科学上有没有这样的诡辩呢?大概没有。《评》文里有没有这样的诡辩呢 
?恐怕有。 

《思辩与宗教》说:「诚实的人不肯诡辩”。甲反驳说:「这只是一个断言;笔者从
前文后理看不出‘有不欺骗德性的人’和‘不肯诡辩’之间有何必然联结;只要
我找出一个诚实的人肯诡辩;这命题就不成立”。 

下文呢?没有下文。换言之;甲并没有「找出一个诚实的人肯诡辩” 
;虽然他可能展
出了一个不诚实的诡辩者。 

甲这种诡辩采用了转移视线的手法。他表示要驳斥「诚实的人不肯诡辩” 
;但驳不
倒这个命题;就利用「只要我找出一个诚实的人肯诡辩。。。。。。”这句话来转移视线。 

转移视线的手法有种种不同的级别。左臂打了防疫针;就把胶布改贴到右臂上去
误导人;让搞恶作剧的同学追打右臂;这是孩子级的转移视线。至于前述那种诡辩


手法;则属「甲级”转移视线 
。这样的转移视线;且名之为「鱼目混珠之伎” 
。其结构
可剖析如下: 

(1)表示要驳斥某个命题(比如要驳斥「诚实的人不肯诡辩” 
)。(2)由于驳不倒那命
题;就陈述一番任何人都不会反对的道理(例如「只要我找出一个诚实的人肯诡辩 

这命题就不成立”'注'21 )。(3)然后伪装驳斥成功;好像已驳倒了要驳斥的命题似
的。 
这种伪装驳斥便是「鱼目”;而那一番根本没有人会反对的道理就是「珠”了。 

鱼目混珠之伎利用了人的心理弱点:一经接受了「珠” 
;对于混进来的「鱼目”就
会降低警觉性。不过;我们只消紧盯「鱼目”不放 
;在适当的时候把它一刺刺穿;那鱼
目混珠之伎还是无所施其技的。 

(D)诉诸诋诟之伎
讨论时以谩骂或人身攻击代替讲理;让我们合称之为「诉诸诋诟之伎”。 

(1) 人身攻击的谬误
这种谬误可用四个字概括;即:「因人废言”。在讨论中针对别人的品格、动机、态
度、阶级、种族、处境 
。。。。。。之类的个人情况进行攻击或加以挑拨;以此当做提出了
理据去驳斥对方的言论;那就犯了人身攻击的谬误。 
最常见的一种人身攻击的谬误;就是猜估别人的动机或内心态度;然后当做已给
出了理据驳倒了对方。指对方「缺乏诚意”、「别有用心”、「要为某某阶级服务”;
或像甲那样;指《思辩与宗教》的作者「态度 
。。。。。。专横”、「想称王称霸”、「心里恐
惧;由于心知肚明自己的论辩松动;一被揭破就不能做教主;所以。。。。。。”;凡此都是从
别人的动机或内心态度来做文章。可略去有关诬捏的问题不理;不可忽略的是:动

机态度是一回事;所说的话是否正确是另一回事;不能由前者推论后者'注'22 。譬
如老太婆对弱智孙儿说:「用香炉灰混了水来喝就能医好弱智。”尽管老太婆很有
诚意;出发点很好;但她的话还是错误的。相反;一个心怀恶意的流氓;以无赖的态度
对人说:「你乌龟王八蛋连那么远的太阳都能看见;竟然他妈的患了近视。”纵使这
流氓别有用心;要撩起打架;但如果对方的确能看见太阳而又患了近视;那么这流
氓的话还是真确的(假定「乌龟王八蛋”等字眼只是「语气助词”)。 

(2) 谩骂
关于人身攻击的谬误;有一种十分流行的误解;就是以为责骂或批判人的品格便是
犯了人身攻击的谬误。其实只要没有将品格批判当做驳论的理据;那批判就没有犯
人身攻击的谬误。否则的话;父母责骂子女;法庭判辞批评罪犯的操行;便全都犯上
人身攻击的谬误了。所谓「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该骂则骂;碰到品格恶
劣的人;口诛笔伐有何不妥? 
用「虚伪”一词指称虚伪 
;用「狡诈”一词指称狡诈 
;用「倒颠逻辑”四字指称倒
颠逻辑;此之谓真;此之谓如实;此之谓 
Call a spade a spade。假如凡是责骂人就犯了
谬误;那么当我们责骂人责骂人的时候;我们自己也都犯了谬误了。 

但必须分清「责骂”不等于「谩骂”。以其本质而论;谩骂即是无理乱骂。就其外
观而言;谩骂常现暴跳如雷、气急败坏之象 
;或咬牙切齿、怒不可遏之态 
;而缺乏从
容自信、气定神闲之风。 

谩骂是思考力弱的表征;是没有道理的人的道理。幽默讽刺;智者能为;那是绅士式
的;破口大骂;愚者优为;那是市井式的。最可观的是谩骂者对骂之际;这方骂那方
「无赖”;那方骂这方「无耻” 
;双方的身份特点均已如实报道了;却还未见有分析、
推理等活动进行。 


究竟谩骂与人身攻击的谬误之间;有何关系呢?如果对别人的品格、动机等进行
谩骂;以此当做驳论的理据;那就同时犯了人身攻击的谬误。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以
谩骂充当理据;那谩骂就不算犯了人身攻击的谬误但谩骂终归是谩骂'注'23 。在
讨论时;不管有没有犯人身攻击的谬误;谩骂本身已是不合理性法度的。至于谩骂
之为粗鄙;之为缺乏教养的表现;则是品行方面的问题了。 

根据以上对谩骂的分析;我把《思辩与宗教》细心检查一遍 
;看看内文有没有句子
可归入谩骂的范畴里;结果空手而回。不过甲却有不同的观察。甲说:《思辩与宗教》
是一篇「垃圾文章” 
;是一个「学术骗局” 
;「以情绪取代说理;以漫骂来自封胜利”;
「在论辩上错谬百出;而又在表达上充满泼妇式漫骂”。 

甲的洞察力又进一步由文章转向文章的作者。甲说:「盲辩论者'指《思辩与宗教》
的作者'很懂得放烟幕遮掩自己的丑态”;「‘盲辩论’者的思辩只是一个骗局;而
其所教的‘唔知你讲乜’的方法 
;亦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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