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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戴尔.卡耐基传记-第24章

小说: 戴尔.卡耐基传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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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会时,大家一致决议,宣称他们从未〃见过林肯所做的这么丢脸的事〃……对勇敢的生还者和光荣的殉国者滥施恶名只会激起每一位正直的伊利诺人的愤慨。”
  这股恨意郁积了十几年,直到十三年后,林肯竞选总统时,还有人重用这些话来攻击他。
  林肯对合伙的律师说〃我等于是政治自杀〃。此刻,他怕返乡面对选民,他想谋求〃土地局委员〃之职以便留在华盛顿,却未能成功,他想叫人提名他为〃俄勒冈州长〃,指望在该州加入联邦时,可以成为首任参议员,不过这件事也失败了。
  于是他又回到了春田镇那间脏兮兮的律师事务所,再度将爱驹〃老公鹿〃套在摇摇欲坠的小马车前头,驾车巡回第八司法区——如今,他成了全伊利诺州最没精打采的人,他已经决心放弃政治,专心从事法律工作。
  为了训练自己的推理和表达能力,他买了一本几何学,每次骑马出巡时就带在身边读。
  荷恩敦在《林肯传》中说:
  〃我们住乡下小客栈时,通常都共睡一张床。床铺总是短得不能适合林肯的身长,因此他的脚就悬在床尾板外头,露出一小截胫骨。即使如此,他仍然把蜡烛放在床头的一张椅子上,连续看好几个钟头书。我和同室的另外几个人早就熟睡了,他还以这种姿势苦读到凌晨两点钟。每次出巡,他就这样手不释卷地研究。后来,六册欧氏几何学中的的所有定理他都能轻轻松松地加以证明。
  〃几何学读通之后,他研究代数,接着又读天文学,后来甚至写了一篇谈语言发展的演讲稿。不过,他最感兴趣的仍是莎翁名作。他养成的文学嗜好依旧存在。
  〃从此时开始直到生命的终点,亚伯拉罕·林肯最引人注目的特色,就是深深的哀愁和忧郁,其情状几乎不是言语所能形容的。”
  耶西·维克在帮助荷恩敦准备《林肯传》的资料时,觉得有关林肯哀愁的报道似乎夸张了些,于是他去找几位林肯的老友——例如史都华、惠特尼、马森尼、史维特和戴维斯法官——讨论。
  维克这才相信〃没见过林肯的人,不可能体会出他的忧郁性格〃,荷恩敦也有同感,他更补充说道:“二十年间,我未曾见到林肯有过一天快乐的日子。他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永恒的悲容,他走路的时候,忧郁简直要从他身上淌下来。”
  骑马出巡的时候,跟他同睡一个房间的律师们,往往一大早就被自言自语的声音惊醒。他会起床生个火,然后盯着火光呆坐几小时,或者背诵道:“人类何必骄傲呢?”
  有时候他走到街上,连迎面而来的人跟他说话,他都没发觉。跟别人握手时,又是一副茫然的样子。
  对林肯几近崇拜的纳森·伯区说:
  〃林肯在布鲁明顿出庭,一会儿把审判室、办公厅或街上的听众逗得捧腹大笑,一会儿却又沉思入神,谁也不能打扰他……他坐在靠墙的椅子上,双脚放在矮梯上面,小脚弓起,下巴搁在膝盖上,双手抱膝,帽子往前斜,眼神充满悲哀,一副没精打采的阴郁样子。我曾看过他这样出神地呆坐几小时,连他最亲密的朋友都不敢打岔。”
  毕佛瑞吉参议员研究林肯的一生,恐怕比任何人都来得透彻。他说〃从1849年到去世前,林肯有着一般人无法估计或测量的深度悲哀。”
  不过,源源不绝的幽默感、卓越的说故事能力也是林肯的特色,与他的悲哀同样突出,令人难以忘怀。
  林肯甚至能使戴维斯法官停止问案,听他说笑话。荷恩敦说:“群众们两百人三百人成群地围在他身边,捧腹大笑几小时。有一位身历其境的人说:林肯讲到故事的精彩部分,男人们会大笑得滚下椅子。
  与林肯熟识的人都异口同声地认为:他〃地狱般的哀愁〃是由两件事造成的,一为政治上的失意,一为悲惨的婚姻。
  度过辛酸的六年之后,在林肯对政治前途即将绝望之际,突然发生的一件事,改变了他一生的方向,也使他开始往〃白宫〃出发。
  卡耐基从林肯的生活经历中看到了忧郁对人生的不利影响,所以当他在卡耐基课程中发现不少学员的生活也有强烈的忧郁感时,他迫切地感到必须引导人们走出忧郁的困惑,由此而引发了他对克服忧郁的研究和讲演。同时,卡耐基也认识到,即便是伟人也有失意的时候,关键在于如何迎接生活的挑战。林肯做到了,成功了,卡耐基本人也同样如此。
  虽然林肯的政治生命屡遭挫折,但在七年之内却又赢得不朽的荣耀。
  1858年夏天,亚伯拉罕·林肯参战了,他参加了美国历史上一场著名的政治战争。而且自此以后挣脱自己起狭的观念和默默无闻的状态。
  他当时四十九岁——奋斗多年,有什么成果呢?
  事业上他是失败者。
  婚姻一点都不幸福。
  他是个成功的律师,年收入三千美元,但是他的政治生命却屡遭挫折与惨败。
  他承认:“在政治野心上的竞赛我失败了,彻底失败。”
  可是从现在开始,事情的进展却快得出奇,快得令人目不暇及。尽管七年之后他就去世了。而在这七年间,他却赢得不朽的名声和荣耀。
  林肯的对手是史蒂芬·A·道格拉斯。道格拉斯现在又成了全国的偶像,他的声望达到了顶点。
  〃密苏里折衷方案〃撤销后的四年间,道格拉斯卷土重来,打了一场精彩又壮观的政治仗,赢回自己的威望,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堪萨斯敲着联邦的大门,要求成为蓄奴州之一。道格拉斯说〃不行〃,因为草拟该州的宪法的议会不是合法的议会,议员们是靠狡计和猎枪当选的。反对成为蓄奴州的堪萨斯人磨掌擦掌,准备作战,他们忙着行军、操练、挖战壕、堆胸垛,把旅社改为城堡。既然选举不公平,他们就要用子弹来争取。
  此后砍杀和射击的的事件层出不穷。〃流血的堪萨斯〃一辞自此载在史书上。
  史蒂芬·A·道格拉斯认为由冒牌议会拟就的宪法,根本一文不值,所以他要求再举行一场诚实公平的选举,以投票决定堪萨斯州是成为蓄奴州还是自由州。
  他的要求十分正当,可是美国总统詹姆士·布查南和华府那些支持蓄奴的政客们绝不肯容忍这种安排。
  于是布查南和道格拉斯吵了一架。
  总统说要把道格拉斯送上政治屠场,道格拉斯反唇相讥:“皇天在上,詹姆士总统是我一手捧出来的,我也可以毁了他。〃这句话,不仅是一句威胁,也改变了历史。
  道格拉斯为了自己的信念,也为了北方每一个人的信念,无私地奋斗,牺牲了政治的前途,虽然因此埋下1860年民主党的大难,使得林肯有机会入主白宫,却因坚持伟大的原则而得到伊利诺州人的爱戴。
  在1854年他进城时,曾经下半旗、敲丧钟赶他出去的芝加哥市现在派出专车、乐队和接待委员欢迎他返乡。在他进入市区时,得儿本公园发射一百五十响礼炮,上百人争相和他握手,女人们把成千朵的鲜花抛在他脚下。民众以他的名字作长子的学名。若说有人愿意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大概也不算夸张。在他死后四十年,仍有人以〃道格拉斯派的民主党员〃为标榜。
  在道格拉斯光荣地进入芝加哥后几个月,伊利诺州的民主党员自然提名道格拉斯参加国会参议员竞选,而共和党员推举的是一个姓林肯的无名小卒。
  选举战中一系列的激辩使林肯渐渐出名,他们的争论充满火药味。民众愈来愈激动,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空前庞大的辩论会使得任何聚会厅都容纳不下,于是演讲大会只好在树丛或原野中举行。记者忙着采访,报纸更以巨大的篇幅热烈报导这场轰动的竞赛,不久,全国人民的耳朵都在倾听着这场竞选声音。
  两年后林肯就入主白宫,这些辩论等于为他做了极佳的宣传。
  林肯在竞选前好几个月就开始准备,每当脑子里出现一个思想、概念或辞汇,他就立即写在手边零零星星的纸片上——如信封背面,报纸边缘,破纸袋……等等。他把这些纸头放在高顶丝帽内,随身携带。最后又重新誊写一遍,边写边念,一再地修正、改写。
  第一篇演讲初稿完成后,晚上他邀了几位密友到州议会的图书馆里,关起门来听他念演讲稿,每念完一段就停下来,要求朋友们批评指教。这篇讲稿中有几句传诵一时的佳言:
  〃内部分裂的房屋不可能屹立。”
  〃我们的政府不能容忍奴役与自由共存的状态。”
  〃虽然我不喜欢国家发生内战致使联邦瓦解,但是,我更不喜欢国家继续分裂下去,为了更长远的和平与团结,为正义而战是值得的。”
  林肯的朋友们听到这种言论,既惊讶又惶恐。他们说,这些话太激进了,一定会把选民吓跑的。
  但林肯没有改变这些语言,他向大家表明他的心意已决,他再度强调〃内部分裂的房屋不可能屹立〃是人间至理,颠岂不破。
  林肯说:“这是举世皆知的真理。我要用最简单的话表现出来,让人们了解时局的危险性。现在已到了该摸着良心说真话的时候,我决定不再改变我的主张,必要时我愿意为伸张正义而死。如果这次演说使我失势,那就让我与真理一同沦丧吧。”
  八月二十一日,第一次大辩论在芝加哥城外七十五哩的奥泰华镇举行。前一天晚上民众们就陆续抵达。不久,旅店、私人住宅和马车行都人满为患,方圆一哩内的山谷崖和低地营火通明,仿佛小镇是被军队包围了似的。
  道格拉斯乘着六七白马拉的高级马车,在城镇中穿行。民众叫好的呼声震天响。
  林肯的支持者也不甘示弱,他们以两头白骡子拉着一个旧干草台,载着候选人满街跑。后面的一个干草台上则坐着三十二位姑娘,每位姑娘身上挂着一个写着州名的大标语:
  帝国之星往西走,
  母亲离不开土地,
  姑娘们与林肯携手。
  演说家、委员团与记者挤了半小时,才越过人山人海,走到演讲台。
  讲台上搭有木制遮阳棚,二十多人爬上凉棚顶,把凉棚都给压垮了,木板落在道格拉斯的后援委员身上。
  这两位演讲人不论从哪一方面看都截然不同。
  道格拉斯身高五尺多,林肯是六尺四寸。
  大块头嗓门细细的,属于次中音。小个子反而声音嘹亮,是男中音。
  道格拉斯举止优雅殷勤,林肯又难看又笨手笨脚。
  道格拉斯具有大众偶像的风采,而林肯那没有血色又布满皱纹的面孔却充满忧郁,他的外表丝毫无吸引力可言。
  道格拉斯的打扮象个富裕的南方农场主人,身穿褶纹衬衫、深蓝外套、白长裤,头戴一顶白色宽边帽,林肯的打扮粗野,令人忍俊不禁:陈旧的黑外套太短,袋状的长裤太短,高高的烟囱帽饱经日晒雨淋,早已脏兮兮的了。
  道格拉斯讲评话来一点都不幽默,林肯却是有史以来最诙谐的人物之一。
  道格拉斯翻来覆去说的总是那几句同样的老话,林肯则绞尽脑汁,话题不断翻新。
  道格拉斯十分讲究排场,善于虚张声势,他乘一辆披着旗帜的专车,车尾架上一门铜炮,所到之所,大炮一声声响起,似乎向大家宣布大人物来了。
  林肯则很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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