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中国产业国际竞争力论坛上的讲话-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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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8日
环保产业是环境保护的物质基础和技术装备保障,也是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重要方面。加快环保产业发展,不仅能有效带动社会投资、扩大内需,而且对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解决惠及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快环保产业发展。
一、加快环保重点工程建设,拉动环保产业需求
(一)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目前,全国城市污水管网长度约为10万多公里,管网不配套是污水处理厂不能发挥效益的重要原因。解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和负荷率低的问题,保障现有污水处理厂在3年内负荷率达到75%,必须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
2、中西部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2008年底,全国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1529座,污水处理能力8836万立方米/日,仍有部分设市城市及大部分县城没有投运污水处理设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相对落后,需加快建设。
3、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目前,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主要有以下方式:约10%左右堆肥、制肥回用到土地;约20%采用填埋;少量采用焚烧和生产利废建材等;其余大部分被随意外运,二次污染隐患严重,需加快建设污泥干化焚烧、生产利废建材、稳定化填埋等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
4、严重缺水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目前,全国再生水利用量约为1100万吨/日。严重缺水城市需加大再生水在城镇工业、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5、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为适应水质标准的进一步提高,以及解决湖泊水体富营养化等突出问题,采用高效脱氮除磷技术与装备等已势在必行,需在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改造一批污水处理厂。
(二)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1、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建设。目前全国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700多个,处理能力35万吨/日。但全国仍有大部分县城没有垃圾处理设施,需加快上述县城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为防止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需在南方多雨地区现有填埋场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
2、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目前,全国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67座,垃圾处理设计能力5。4万吨/日,占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12%左右。在重点城市及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垃圾产生量有一定规模、土地资源有限的市(县),需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解决垃圾填埋占用大量土地问题。
3、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问题,为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焚烧创造条件。需建设一批垃圾分选中心及垃圾分拣系统、分类输送等配套设施,使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全部预先进行分选。
(三)加快重点流域工业废水治理设施建设
加快重点流域“十一五”规划内工业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重点流域的环境质量。目前,国家已批准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三河三湖”以及渤海等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综合治理方案。其中,对淮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流域规划内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给予了支持,上述流域还有480多个规划项目没有启动。需加大规划内项目的实施力度。
(四)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试点
参照国务院批复的《铬渣综合整治方案》治理模式,开展镉、汞、砷、铅、锌等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试点。2005年以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了历史遗留铬渣的治理,目前已安排34个项目,可安全处置铬渣340多万吨。下一步需开展镉、汞、砷、铅、锌等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示范试点,解决重金属污染等突出性环境问题。
二、提升环保技术和装备水平,增强环保产业竞争力
(一)加快重大环保技术和装备示范
1、实施燃煤电厂烟气脱硝示范工程。氮氧化物是造成酸雨、光化学污染、灰霾等环境问题的主要污染物之一。2007年,火电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约为840万吨,比2003年增加了约40%;其中首都经济圈、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氮氧化物浓度普遍较高,且呈增加趋势。下一步,需在上述重点区域的现有火电厂建设一批烟气脱硝设施,重点解决高效、低成本催化剂的生产技术,尽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烟气脱硝工艺技术和装备。
2、非电行业烟气脱硫示范。为实现“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需通过钢铁烧结机脱硫30万吨。但钢铁等非电行业的脱硫因主导技术路线不清和缺乏政策支持等而进展缓慢,导致“十一五”期间钢铁烧结工序排放二氧化硫总量不降反增。下一步,需重点支持钢铁等非电行业烟气脱硫示范装置建设。
3、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示范。化工、石油、制药、发酵、造纸、食品行业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排放约占工业排放总量的一半。其中,高浓度工业废水难处理、有毒有害性强。下一步需在上述6个重点领域,建设一批高浓度、难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水处理示范装置。
(二)加快环保装备、产品和药剂升级换代
1、重点扶持一批水处理、大气污染控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装备生产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动生产要素和市场份额向优势企业集中,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2、重点扶持一批环保仪器仪表企业,支持其进行改造和产品升级,优化监测参数,提高检测精度,减少和替代进口。
3、重点扶持一批环保药剂和材料生产企业,支持其进行技术改造,重点是高效生物填料、固定化特种工程菌、复合型絮凝剂、天然高分子木质素絮凝剂、精细过滤材料、高效吸附材料、生物膜填料与滤料、新型高效缓蚀剂和阻垢剂等。
三、加快环保服务业发展,提高环保服务业比重
(一)发展环保工程服务
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规范环保产业服务领域的经营。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推行烟气脱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特许经营。新建烟气脱硫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原则上要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由专业化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行,培育环保产业大企业集团。
(二)加强环保咨询服务
加快发展生态效率评价服务、清洁生产审核、绿色产品认证评估服务、环境投资及风险评估服务等。进一步规范环保技术、管理和信息服务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以资金融通和投入、工程设计和建设、设施运营和维护、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环保产业服务体系。
四、政策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支持力度
国家在新一轮扩大内需中,将节能减排作为重要的支持领域,在新增的4万亿元投资中,计划将2100亿元用于节能减排,占5。25%。中央前两批安排新增投资2300亿元,其中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资230亿元,占10%。下一步需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环保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拓宽环保产业投融资渠道
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允许特许经营权、收费等作为贷款抵押。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加大对资质好、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环保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选择若干城市,作为发行项目收益债券的试点,重点用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解决地方配套资金不足问题。
(三)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机制
研究制定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征收和使用行为。加强对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研究垃圾收费的有效载体,降低征收成本,提高征缴率。根据保本微利原则,适时提高收费标准。同时,需进一步提高工矿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
(四)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
一是落实国家对城镇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及环保设备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继续执行市政规划用地政策;三是落实好脱硫电价、垃圾生物质发电政策等。
(五)积极扶持环境服务业发展
大力推行污染治理市场化,鼓励采取特许经营、建设-运营-移交(BOT)、移交-运营-移交(TOT)等方式从事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等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专业化运营,加大对环境咨询、生态设计等环境服务业的扶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环保市场,支持发展一批从事专业化环境服务的骨干企业。
(六)优化出口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
积极培育环保产业出口基地,鼓励环境设备由以单机出口为主向成套供货为主的设备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转变;逐步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环保技术装备出口;支持有条件的环保企业到境外承包环保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