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其外-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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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国公夫妻俩的荒唐事迹,叶岩柏亦有所耳闻,不久前因为一名歌姬大打出手,甚至闹到了太后跟前。国公夫人是太后的侄女,越国公则是功勋之后,太后只好两边安抚,谁也不得罪。
有这样的父亲和嫡母,身为庶子的莫怀轩有多难熬,其实不难想象。叶岩柏固然怜惜他,只是别人的家事不好插手,爱莫能助。
莫怀轩也瞧见了他,躬身行了一礼,问安:“叶相好。”
叶丞相难得柔和了一些脸色,道:“莫贤侄早,这是要去上书房?”
莫怀轩颔首,道:“承蒙太子不嫌弃,即日起,怀轩便是太子伴读,同在上书房听先生们授课。”
莫怀轩回答得不卑不亢,清晰明朗,叶岩柏却怀疑自己听错了,或是这孩子在骗他——他成了太子伴读,那他家晖儿岂不是
“莫贤侄,叶伯伯有句话问你,请你务必老实回答,这件事究竟是陛下做的主,还是太子殿下自己开口要的你。”
莫怀轩眸中闪过诧异,顿了顿,仍是规规矩矩地道:“怀轩听闻是太子殿下主动要求的,可是有何不妥。”
叶岩柏摆手道:“无碍,无碍。”
思及中秋宴那日太子的言行,叶岩柏如遭五雷轰顶,莫非太子殿下早有打算要莫怀轩,却故意拿他两个儿子试探他为的是敲打他,逼他看清朝中局势,让他早做打算。
可一个八岁孩童当真有如此谋算么。
叶岩柏惊出一身冷汗,莫怀轩见他脸色不对,问:“叶相可是身体不适?”
叶岩柏摇摇头,正色道:“莫贤侄,让殿下们久候可就不好,这便与叶伯伯一道去上书房罢。”究竟是谋算,还是孩童的恶作剧,一见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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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府。福宁院里一片祥和。
叶重锦趴在红楠木雕花罗汉床上,懒懒地瞧着一旁的小孩。自打进门起,这陆子延除了吃便没干别的事了,莫非他舅舅能饿着他了不成。
安嬷嬷倒了一杯水,递给小孩,温声道:“慢点吃,别噎着了。”
叶重锦更不悦了,安嬷嬷往日只对他这样温柔,今日怎的偏心起来。
不过这陆子延确有几分叫人偏心的资本,虽然同样是三岁,健康的小孩和泡在药罐子里长大的小娃娃总归是有些不同,这陆子延瞧着便有着一股机灵劲,生得肉嘟嘟的像个粉团子,脸蛋还没张开,一双水汪汪的黑眸衬得肤白胜雪,就连叶重锦瞧了,也想捏捏试试手感的。
陆子延喝了些水,拿了块糕点递给叶重锦,道:“你怎么不吃,这个很好吃的。”
叶重锦想,这是我家厨子做的,好不好吃我能不知道吗。
“你在家吃不饱吗。”他故作天真地问。
谁知陆子延竟是重重一点头,道:“我舅舅不让我吃甜的,说坏牙齿。”说着又啃了口手里的芝麻糖酥。
他的贴身丫头喜冬插嘴道:“那是因为主子前些日子把糖当正餐吃,后来又哭着说牙疼,侯爷才下的禁令,可不好乱说的。”
陆子延装作没听到,对叶重锦道:“真羡慕你,有吃不完的甜点。”
叶重锦嘴角一抽,道:“你可以打包带回府上。”
陆子延刚要说好,转念一想,若是被他舅舅发现了,怕是又要挨训,便摇头:“不用,不用,那多不好意思。”
他话才说出口,一旁的喜冬又是噗地笑出声,却是没拆他的台。
叶重锦暗自寻思,等你回府,我就让人送一盒点心过去,顺带把你今天的作为告诉你舅舅,看你好不好意思。
想到这里,他笑得越发人畜无害,又往陆子延跟前递了一盘糕点,自顾自坐到一旁去翻阅画册。
“阿锦,看哥哥给你带什么了。”叶重晖踏入屋内。
听到叶重晖的声音,小娃娃脸色一变,他哥哥最喜欢给他寻摸一些好吃好玩的,偏今日有个馋虫在屋里做客,他可不想都进了别人的肚子里。
叶重锦一咕噜从罗汉床上爬下去,没来得及穿鞋,光着小脚丫子跑去外间,把人往外推,道:“回去回去,晚些时候再来。”
叶重晖直接把小奶娃拎起,抱在腿上,拿手帕给他擦拭沾了灰尘的脚心,笑道:“哪来的小疯子,亲哥哥都不认了。”
第21章 白鹿为聘(捉虫)()
安嬷嬷追到外间,手里拎着小孩的鞋袜,忍不住唠叨:“小祖宗哎,天冷了,这地面上尤其凉气重,可不好光着脚乱跑的,若是有个头疼脑热的,岂不是受罪。”
叶重晖坐在黄花梨木靠椅上,捏了捏弟弟的小脚丫子,笑道:“不打紧的,过几日在屋里铺上虎皮软毡,阿锦就是在地上打滚都不妨事。”
腿上的小娃娃回过头白了他一眼,哼道:“谁会在地上打滚,我又不是”他想说自己又不是三岁小孩,可偏偏他就是,于是改口道:“我又不是不懂事。”
叶重晖“哦?”了一下,道:“那方才把哥哥往外赶的人是谁。”
这会喜冬也牵着陆子延从里屋走出来,叶重锦抿抿唇,不好说自己是在防备这馋猫抢自己的点心吃,只得鼓着腮生闷气,就是不言语。
叶重晖见着陆子延,便道:“这是镇远侯府的子延弟弟吧,方才在前厅瞧见了陆侯爷,正在与我父亲说话,应该是来接你的。”
陆子延听到自己舅舅到了,连忙擦了擦嘴,又清理了一下衣襟上沾着的碎屑,这才兴冲冲跑出去,过了片刻又回来,朝叶重锦道:“阿锦弟弟,我改日再找你玩。”
叶重锦应了一声,心里却是很清楚,这厮就是来蹭吃蹭喝的。
等人离开了,叶重晖轻轻戳他脑门,问:“阿锦不喜欢陆子延?”
叶重锦有些无语,不过是个贪吃的熊孩子罢了,谈何喜欢不喜欢,不过他哥哥这话里透着的欢喜是他听错了?
却听叶重晖道:“阿锦不喜欢他也是应当的,陆家这孩子不安分,这么小的年纪就敢爬树,爬到枝头下不来,最后还是被侯爷的侍卫给救下来的,听说他在家里淘气得没边,连院子里看门的狗都怕他,带坏阿锦可不好。”
在他眼里,自己弟弟是千好万好,别人家的小孩便是没错也要挑出点错处来,总之都会教坏他弟弟,都是深交不得的。
安嬷嬷在一旁听着,惊得捂住嘴。巴,连连点头,道:“正是这个理,小孩都是有样学样的,咱们小主子可不能学。”
叶重锦被这一大一小二人盯着,只得开口保证道:“阿锦不会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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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府里在清理莲花池里的腐坏根茎,叶重锦趴着窗户往外看,便能瞧到几个小厮手里持着工具,在池边忙活。
其实宫里也有一池开得极好的睡莲,是艳丽的紫红色,就在乾正宫外。到了莲花开放的季节,池水被点缀得格外热闹。
入了夜,荷花池里会有萤火虫飞舞,莹绿色的光点缀着漆黑的夜,平白增添了神秘的趣味。他被人推下池水中的时候,其实多少是有些惋惜的,他若是死了,以那人的脾性,这方莲花池怕也是要消失的。
可惜了这样好的花。
他之所以有闲心想这些,是因为他会游水,自从第一次被人推下水,他便特地学了这项技能,所以在夏夜的池水里泡一会,不过是白泡个凉水澡罢了。
不曾想,扑通一声,竟是有人跟着跳入水中,在黑夜中无法辨认相貌,直到那人到跟前了,他才发现这人是叶重晖,这倒是极大出乎宋离的意料。
夜色很深,池水也不算浅,文弱的男人就这样跳进水里,让自己抓住他的手,带着他往岸上艰难挪动,这场景莫名有些滑稽。
宋离甚至坏心眼地想,叶重晖,名满京城的恒之公子,文人口中的标杆,这样的人若是因他而死,他这人人唾骂的奸佞只怕又要加上一条残害忠良的罪名。所谓债多不压身,他其实真的不介意。
书生多文弱,叶重晖这样的尤甚,他虽然会游水,体力却不足以支撑携带一个宋离上岸,见他越发吃力,宋离便对他道:“叶公子,其实宋离是会游水的。”
叶重晖怔愣了一瞬,便松开了他的手腕,自顾自爬上了案。
宋离也随之上岸,顾琛派遣的暗卫早等候在一旁,立刻送上暖茶和干净的衣物,他问:“人抓到了吗。”
有人回道:“抓到是抓到了,不过已经服毒自尽了。经核实,是静妃娘娘宫里的洒扫宫女。”
静妃那女人还没有笨到这个地步,应该是有人蓄意陷害,不过他已经懒得追究真凶,这后宫里谁都想让他死,不过是看谁先按捺不住罢了。
他转身朝叶恒之道谢,那男人面色复杂,却是冷冷道:“宋离,你当真不怕死。”
他那时是如何回答的?
——恒之公子说笑了,在下其实怕死得很。
然后那男人便拂袖而去。
回过神来,下人们已经清理完莲花池,安嬷嬷正指使丫鬟们送上糕点茶水犒劳,小厮们拿了点心欢欢喜喜地出去,胆大的便朝窗户这边张望,想瞧瞧丞相大人的宝贝么子究竟是什么模样。
自然是瞧不见的,因为叶重锦已经合上窗户。
他前世其实怀疑过叶重晖对他有些意思,非他自恋,而是他的相貌原本就极出色,加上顾琛娇惯了他十几年,吃穿用度皆是最好,那张脸也称得上倾国倾城了。
只是,后来被这叶重晖接连几十份奏折狠狠打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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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便是年底,这几个月来,除了太子殿下时常送些小玩意儿到福宁院,陆子延偶尔过来蹭吃蹭喝,倒没什么特别之事。
不过听说晟王爷的爱女安成郡主闹了大笑话。
这晟王爷乃是太后娘娘最疼爱的一个儿子,不过他自小爱舞刀弄枪,不喜文墨,最后求娶了将门虎女,这夫妻俩都是烈性子,生下的女儿自然也是个小辣椒,小小年纪便传出了刁蛮的名声,动不动就喊打喊杀。
不过此番闹的笑话,倒不是误伤了谁,而是这安成郡主瞧上了镇远侯,竟是进山里猎了只白鹿,径自去侯府提亲。
自前朝起,白鹿便有着吉祥如意的寓意,因此男儿若是有心仪的女子,便猎一只白鹿作为求娶的聘礼之一。倒是不曾见过女孩猎白鹿,求娶男人的,难怪镇远侯把安成郡主关在门外,任由她喊破嗓子也不开。
夏荷还在道:“听说那日侯府门前挤满了围观群众,热闹非凡呢,可惜没能够亲自见一见。”
叶重锦想想陆凛平日里的为人,打了个冷战,心说看谁的热闹也不敢看这位的,日后被报复起来,可不是开玩笑的。
于是转移话题,道:“白鹿肉好吃吗。”
“这事简单,孤去王府替你要来便是。”
听到那人的声音,叶重锦小脸一僵,果不其然被人托着小屁。股抱起来,这几个月他没长多少,顾琛却又高了半个头。男孩垂眸看着他,唇角露出浅笑,姿态竟是十足的宠溺。
顾琛似开玩笑一般,说了四个字:“白鹿为聘。”
第22章 礼()
白鹿珍稀,世代深居东峄山的涧泉下,可遇而不可求,安成郡主也不过是运气好,恰巧得了那么一只,便亟不可待地去找陆凛献宝,全然不顾大家闺秀的教养,可见已经高兴得失了理智。
以白鹿为聘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