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6散文卷四 1952年以后作品-张爱玲着-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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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典藏全集6《散文卷四》(1952年以后作品)
1。自序(缺)
2。关于《笑声泪痕》
久已听见说香港有个冒我的名写的小说《笑声泪痕》,也从来没想到找来看。前些时终于收到友人寄来一本,甚至于也还是搁在那里两个月都懒得看。骂我的书特意寄赠一册,也只略翻了翻,就堆在一叠旧杂志上,等以后搬家的时候一并清除。倒不是怕看,是真的不感兴趣。并不是我忽然“小我大我”起来,对于讲我的话都一点好奇心都没有。提起我也不一定与我有关。除了缠夹歪曲之外,往往反映作者自身的嘴脸与目的多于我。至于读者的观感,我对于无能为力的事不大关心,只有自己势力圈内,例如上次寄出《三详红楼梦》后又通篇改写,但是已经驷马难追,那才急得团团转。不过这本《笑声泪痕》需要写篇短文声明不是我写的,只好到底还是看了。
有人冒名出书,仿佛值得自矜,总是你的名字有号召力。想必找了枪手,模仿得有几分像,才充得过去。被剥削了还这样自慰,近于阿Q心理。而且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书末附有一篇类似跋的文字,标题《关于<恋之悲歌>》,下面署名制版,钢笔签名“陈影”。开首如下:
《恋之悲歌》,正如它的书名那样,从头至尾是一个悲剧。
作为悲剧的主角——章云裳,是值得我们同情的。她虽然因生活而被迫走入欢场,她虽然饱经沧桑,饱受苦难……
可知此书原名《恋之悲歌》,陈影著——除非是用另一个名字。这篇跋冒充附录的书评,自吹自捧一番。小说糟到坊间不会有人出的地步,可能是自费出版的。印刷所手中有纸版,乐得盗印,只换了个封面,书名改了,作者名字换了个比较眼熟的,人又在远方,不会有麻烦。这样看来,原作者也是受害人了。
此人大概是真姓陈,不是笔名,因为书中叙述者名叫陈丹,写跋的又是陈影。照他的作风做法,绝舍不得隐姓埋名。他是广东人,屡次称“喜欢”为“中意”:“这是我最中意听她唱的两支歌”(第十三页);“但是他对我已经中意,是毋容再研究的了。”(第六十页)——“容”是别字,不是排宇错误。——国语吴语虽然也有“中意”,用法不同些。——书中男主角的故乡也是广东一个小镇。
此人大概年纪不轻了。书中信件具名都是“王彼德鞠躬”,“陈丹鞠躬”,这款式近年来只有喜帖上难得有时候还有。
书中叙述者与男主人翁都是私家侦探,不过男主角已经在美改行经商。除了看电视影集,向往私家侦探生涯,他还有个理由要男主角也是侦探:得与女主角邂逅相遇。她在咖啡馆看见报上暗杀案标题与死者的照片,误以为是她离了婚的丈夫被杀,惊呼“桑坚国!”名探王彼得立即趋前问她是否认识桑坚国,因此交谈,得知她的身世。原来两个桑坚国面貌也相同——贾宝玉、甄宝五至少不同姓。
王彼得到舞厅去“拜访”她,发生情愫,但是没有与她结合,因为中学时代有个女同学单恋他,在一个大雷雨的晚上借口伯鬼,投怀送抱,失身于他。他离开了上海,到抗战后方去。辗转效美,失去联络。多年后,听说他那亥同学已经削发为尼,而又疯癫投井自杀了,他这才自由了,委托香港一个私家侦探打听那舞女的下落。侦探陈丹看她的照片面熟,想起半个月前救护一个车祸中的少女,长得一摸一样,当时没见到她母亲,再去找她,果然她母亲酷肖照片中的章云裳。自称王太大章依恋,伴舞瞒着女儿,只告诉她,父亲在美国经商,按月寄家用来。
陈丹因为主顾谆嘱切勿向章云裳提起他,好让她惊奇一下,因此不便说穿,在舞厅点唱王彼得从前最爱听她唱的两支歌,试探她的反应,证实章依恋是否就是章云裳。不料她歌唱时悲痛过度,当场晕倒,送人医院。王彼得自美来港,医院访问时间已过,次日再去,已经死了,缘悭一面,万念俱灰,告诉陈丹他预备终身不娶,把她前夫的女儿带回美国,视为己女。雨中机场道别。两位大侦探紧紧握着手,说不出话来。王彼得“脸上混凝着雨水和泪水”。终于进出一句“再——见,陈——先——生!……”
我看了不禁想道:“活该!谁叫你眼高手低,至于写不出东西来,让人家写出这样的东西算你的,也就有人相信,香港报上还登过书评。”
可千万不要给引起好奇心来,去买本来看看。薄薄一本,每章前后空白特多。奇文共欣赏,都已奉告,别无细节。
3。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
拙著短篇小说《色·戒》,这故事的来历说来话长,有些材料不在手边,以后再谈。看到十月一日的《人间》上域外人先生写的《不吃辣的怎么胡得出辣子?——评<色,戒>》一文,觉得首先需要阐明下面这一点:
特务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可以说是专业中的专业,受训时发现有一点小弱点,就可以被淘汰掉。王佳芝凭一时爱国心的冲动——域文说我“对她爱国动机全无一字交代”,那是因为我从来不低估读者的理解力,不作正义感的正面表白——和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就干起特工来了,等于是羊毛玩票。羊毛玩票人了迷,捧角拜师,自组票社彩排,也会倾家荡产。业余的特工一不小心,连命都送掉。所以《色·戒》里职业性的地下工作者只有一个,而且只出现了一次,神龙见首不见尾,远非这批业余的特工所能比。域外人先生看书不够细心,所以根本“表错了情”。
“007”的小说与影片我看不进去,较写实的如詹·勒卡瑞(Jonh Lecarre)——的名著《<冷战中>进来取暖的间谍》——搬到银幕也是名片——我太外行,也不过看个气氛。里面的心理描写很深刻,主角的上级首脑虽是正面人物,也口蜜腹剑,牺牲个把老下属不算什么。我写的不是这些受过专门训练的特工,当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点,不然势必人物类型化。
王佳芝的动摇,还有个原因。第一次企图行刺不成,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过是为了乔装已婚妇女,失身于同伙的一个同学。对于她失去童贞的事,这些同学的态度相当恶劣——至少予她的印象是这样——连她比较最有好感的邝裕民都未能免俗,让她受了很大的刺激。她甚至于疑心她是上了当,有苦说不出,有点心理变态。不然也不至于在首饰店里一时动心,铸成大错。
第二次下手,终于被她勾搭上了目标。她“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下,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是说“因为没自牺牲了童贞”,极其明显。域外人先生断章取义,撇开末句不提,说:我未干过间谍工作,无从揣摩女间谍的心理状态。但和从事特工的汉奸在一起,会像“洗了个热水澡”一样,把“积郁都冲掉了”,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王佳芝演话剧,散场后兴奋得松弛不下来,大伙消夜后还拖着个女同学陪她乘电车游车河,这种心情,我想上台演过戏,尤其是演过主角的少男少女都经验过。她第一次与老易同桌打牌,看得出他上了钩,回来报告同党,觉得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妆,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已经下半夜了,邝裕民他们又不跳舞,找那种通宵营业的小馆子去吃及第粥也好,在毛毛雨里老远一路走回来,疯到天亮。”
自己觉得扮戏特别美艳,那是舞台的魅力。“舍不得他们走”是不愿失去她的观众,与通常的the party is over酒阑人散的碉帐。这种留恋与施亥同学夜游车河一样天真。“疯到天亮”也不过是凌晨去吃小馆子,雨中步行送两个女生回去而已。域外人先生不知道怎么想到歪里去了:
我但愿是我错会了意,但有些段落,实在令我感到奇怪。例如她写王佳芝第一次化身麦太太,打入易家,回到同伙处,自己觉得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妆,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们走,恨不得再到哪里去。”然后又“疯到天亮”。那次她并未得手,后来到了上海,她又“义不容辞”再进行刺杀易先生的工作。照张爱玲写来,她真正的动机却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缺“个”字)目的。”
句旁着重点是我代加。“回到同伙处”显指同伙都住在“麦家”。他们是岭南大学学生,随校迁往香港后,连课堂都是借港大的,当然没有宿舍,但是必定都有寓所。“麦家”是临时现找的房子,香港的小家庭都是佐公寓或是一个楼面。要防易家派人来送信,或是易太大万一路过造访,年轻人大多令人起疑,绝不会大家都搬进来同住,其理甚明。这天晚上是聚集在这里“等信”。
既然算是全都住在这里,“舍不得他们走”就不是舍不得他们回去,而成了舍不得他们离开她各自归寝。引原文又略去舞场已打烊,而且邝裕民等根本不跳舞——显然因为态度严肃——惟有冒雨去吃大排档一途。再代加“然后又”三字,成为“然后又疯到天亮”,“疯到天亮”就成了出去逛了回来开无遮大会。
此后在上海跟老易每次“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引原文又再度断章取义,忽视末句,把她编派成色情狂。这才叫罗织人人于罪,倒反咬一口,说我“罗织她的弱点”。
一般写汉奸都是獐头鼠目,易先生也是“鼠相”,不过不像公式化的小说里的汉奸色迷迷晕陶陶的,作饵的侠女还没到手已经送了命,侠女得以全贞,正如西谚所谓“又吃掉蛋糕,又留下蛋糕”。他唯其因为荒淫纵欲贪污,漂亮的女人有的是,应接不暇,疲于奔命,因此更不容易对付。而且虽然“鼠相”,面貌仪表还不错士—这使域外人先生大为骇异,也未免太“以貌取人”了。——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他如果是个“糟老头子”(见水晶先生《色·戒》书评),给王佳芝买这只难觅的钻戒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不会使她抨然心动,以为“这个人是真爱我的”。
易先生的“鼠相”“据说是主贵的”,(《色·戒》原文)“据说”也者,当是他贵为伪政府部长之后,相士的恭维话,也可能只是看了报上登的照片,附会之词。域外人先生写道:“汉奸之相‘主贵’委实令我不解。”我也不解。即使域外人先生写信命相,总也不至于迷信中认为一切江湖相士都灵验如神,使他无法相信会有相面的预言伪部长官运亨通,而看不出他这官做不长。
此外域文显然提出了一个问题:小说里写反派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他们的内心?杀人越货的积犯一定是自视为恶魔,还是可能自以为也有逼上梁山可歌可控的英雄事迹?
易先生思将仇报杀了王佳芝,还自矜为男子汉大丈夫。起先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