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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反派他过分美丽-第178章

小说: 反派他过分美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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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撩起袖子,亮出自己的右手。

    他的右手齐腕断掉了,腕部以上是由梨花木制成的假手。

    徐屏坦然地展现着自己的残缺:“我这副模样,您叫我进去,莫不是叫我白白送死?”

    徐屏还记得自己在话本里是如何设定孟重光的战力值的,那是只天地灵气孕育而生的灵妖,性情冷漠如山间冰雪,不把任何人的性命放在眼中。

    有人曾冒犯了他,孟重光只在谈笑间便剥下他后背皮肤,将他脊骨完整抽出,磨成粉末,制成茶盏,日日用其饮茶。

    肺痨鬼咳嗽两声,方缓声道:“世上只有一人,他绝不会僭越冒犯分毫。我会将他的皮囊借与你。”

    徐屏更觉好笑:“那为何不直接叫那人前去杀掉孟重光?”

    肺痨鬼回答:“他是孟重光的师兄,因为孟重光顽劣可恶,屠杀同辈,抢夺丹药宝器,他被判教养不力。现而今,他已被抽了仙骨、罚入凡尘,成为凡俗之人,死在外界了。”

    徐屏:“”

    肺痨鬼见他沉默,便追问道:“你觉得如何?”

    徐屏干脆答道:“我觉得不行。”

    这次轮到肺痨鬼沉默了:“”

    半晌后,一股力道猛然袭来,徐屏只觉身体一轻,朝后仰倒过去。

    白光顿消,后脑生风,他根本来不及反应,便再次堕入幽沉的虚空之中。

    肺痨鬼的声音在极速下降中距徐屏越来越远,但那虚弱的声音却像是撞钟似的,一声声撞入了徐屏的耳朵里:“若是杀不了他,你就永生待在蛮荒里罢。”

    徐屏用尽全力,骂了一声你大爷。

    不晓得下坠了多久,徐屏的心口都麻了,身体才跌入一片柔软之中。

    他根本爬不起来。

    粗略估计一下,徐屏起码在空中飞了有小半个时辰,期间穿过了一扇扇宏伟的巨门,一道道炫彩的光练围绕着他飞旋,晃得他双眼发花。

    刚落地时,他耳不能闻,眼不能视,只能躺平。

    突然间,无数杂乱的信息闪入徐屏脑中。

    他只稍稍反刍了一下,便咦了一声。

    涌入他脑海中的片段似乎属于孟重光的师兄,但奇怪的是,他竟和自己同姓,都姓徐,唤作徐行之。

    片段相当杂乱无章,且只有一些基本信息,徐屏温习了半天,也只能勉强归结出几点。

    徐行之是正派仙山风陵山的大师兄,孟重光是被徐行之捡回山来的孩子,自小便跟在徐行之身旁,灵力低微,常常被欺负,若不是徐行之在他身边护着他,他怕是要被其他弟子们给欺负死。

    然则孟重光的真实身份却是天妖,灵力诡谲,他故作柔弱,潜伏在风陵山多年,只为趁机谋夺安置在四大仙门中的神器。

    多年间,他苦心经营,在各大仙门间拉拢人脉,动用阴谋阳谋,策反煽动,竟拉拢了一票正道弟子,为己所用。不过,在他即将盗取神器成功的前夕,他的阴谋败露,他竟在年夜亲手弑师,而徐行之却在阴差阳错下替他背上了这口锅,蒙冤入狱,饱受折磨。

    再后来,正道清理门户,孟重光连带着几个背叛门派的弟子,被一道流放至蛮荒。

    蛮荒,是一处世外鬼蜮,也是一座坚不可破的牢狱。

    徐行之也被视为同党,被贬为凡人。

    而要杀死孟重光,说起来不难,只要用那柄附满了天地灵气的匕首,对准他额头中心的朱砂痣扎入,就能了结他的性命。

    徐屏绝望地躺在地上,想,干,我写的时候好像没想这么多啊。

    徐屏对才子佳人、英雄美人、仙门情史全无兴趣,他只是单纯想写一个不同于普通话本、以反派为主角的故事而已。

    他甚至没有想过要为他话本中的“孟重光”编纂一个前史。

    而现在看来,他的故事和这个世界中的孟重光意外地重合了起来,就像是两根琴弦,本无交集,只因自己拨动了其中一根,才引起了另一根的震动,扰乱了此处的世界秩序。

    又恰是因为自己和那堕入凡尘、仙骨尽失的“徐行之”同为凡人,所谓的“三界之识”才会招自己前来,借自己之手除灭孟重光。

    徐屏,也即现在的徐行之缓过了些神来,翻身坐起,信手一摸,摸到了一颗圆圆的东西。

    他垂首一看,发现那是一颗人头。

    徐行之猛地跃起,这才骇然发现,此地方圆一里内,尽是尸首骸骨,大多被扯得破破烂烂,红白之物零散一地。

    嗅觉在看到这些尸首的瞬间回到了徐行之体内,臭味把他的脑仁刺得阵阵作痛,胃里一片翻江倒海。

    好在他在现世中曾为了一两银子的赌约,在义庄里呆了整整三日三夜,与守义庄的老人同吃同住,倒也不惧什么尸首。

    只是这样零零散散的尸体,第一次见,对徐行之来说未免刺激太大。

    徐行之倒也在书里描写过蛮荒里人吃人的惨状,所谓“人筋如银,人头作灯”,白纸黑字看来倒不觉怎样,但赤。裸裸地化为现实,还是叫他不禁齿冷。

    他忍住恶心,尽量挑着尸体与尸体间的间隙,想尽快逃离这片尸地。

    徐行之本不欲多看那些尸首的惨状,可不多时,他便刹住了脚步,面对着一具尸首蹲下。

    顷刻之后,他站起身来,再不犹豫,拔腿就跑。

    徐行之看出来了,尸首的撕裂处并非是兽类啃咬,竟是人的牙印。

    换言之,此处尸地,竟是蛮荒中某人的厨房。

    徐行之感觉自己若不快快离开,搞不好就该换自己躺在这里了。

    可这茫茫蛮荒,他要去哪里去寻孟重光?

    想着这个问题,逃出几步的徐行之陡然听到一声咆哮。

    他回转过身去,只见一只形容可怖的人形怪物,发了狂似的朝他狂奔而来。

    除了双臂是两把锋锐的剃刀外,怪物脖子以下还算正常,但他的面容却像是被人撕下来又草草重新拼合上去似的,鼻子在额头,眼睛一只在原本的嘴唇位置,另一只长在了颈子上,看起来像一枝融化得不像样子的巨型蜡烛。

第140章番外 一(完)() 
如果订阅比例低于70%的话只能在36小时后看到更新了;比心徐行之能下地那天;就着一团湿泥捏了只泥壶,又叫孟重光动用法力;将泥壶烤干;制成了结实的瓮壶。

    孟重光挺乐于做这件事,或者说,徐行之叫他做任何事,他都很热衷。

    壶做好了,徐行之便开始教周望如何玩投壶。她之前从未玩过这样的游戏;一不留神便上了瘾,可是她那能挥百斤双刀的手总收不住力道;时常喀锵一声把壶投碎。

    徐行之倒也耐心,昨日已一气儿替她多做了十七八个壶;随她糟蹋去。

    徐行之走出塔外时;周望已然玩累了,靠在曲驰身侧休息。

    曲驰似乎很爱吃糖,周望刚一坐定;他便又从怀里摸出他新找到的小石子,递给周望:“吃。”

    她面不改色地接过;将石子含在嘴里;认真品了品:“挺甜的。谢谢干爹。”

    曲驰很温柔地笑开了,伸手揉一揉周望的头发。

    周望侧着脑袋;任他揉搓;但表情分明是大孩子假扮懵懂;逗小孩子开心。

    徐行之靠在门墙边,望着他们两人,不禁失笑。

    曲驰的年岁尚不可知,但他现在的智力基本等同于一名稚童。周望与他如此和谐,看起来不似父亲与女儿,倒像是姐姐在宠不懂事的弟弟。

    陶闲来到他们跟前,弯腰问了些什么,又将手上挽着的麻衣长袍盖在曲驰身上:“别着凉。”

    曲驰拉着陶闲坐下,执着地推荐他的“糖果”:“糖,请你吃。”

    陶闲一本正经地哄着他:“曲师兄,糖吃多了伤牙。”

    曲驰鼓着腮帮子,一脸懵懂:“为什么?”

    陶闲哄他:“以后若是能出去了,我请曲师兄吃许许多多的糖,还请师兄吃糖葫芦。”

    曲驰来了兴趣:“什么是糖葫芦?”

    陶闲耐心地比比划划:“就是一种小儿爱吃的东西,用山楂所制,酸酸甜甜,师兄定然喜欢。”

    曲驰从兜里抓出一把小石子,自言自语:“我知道什么叫甜。这个的味道,就叫做‘甜’。那什么又叫做‘酸’呢?”

    陶闲哭笑不得,而周望就在一旁听着,也甚是好奇。

    她生在蛮荒,不晓得酸甜辣都是什么滋味。

    徐行之听了一会儿这孩子气十足的对话,又仰头看去。

    陆御九坐在高塔第三层的飞檐处发呆,垂下一条腿来。他身侧放着一把木头削制的排箫。

    周北南坐得还比他高上一层,闲来无事,将自己的鬼枪当飞镖,一下下投向地面,又驱动灵力,一次次将鬼枪收回。

    他显然是玩投壶的好手,相隔数十米远,每一次投枪都能准确无误地扎入上一次的落点。

    骨女正在溪边,背对着他们,浣洗他们的衣物。

    她这副弱骨支离的模样看多了,自然也不吓人了,更何况她看起来是极爱音律的人,一边洗还一边唱歌,歌的调子也不悲伤,反倒还挺欢快。

    陆御九拾起排箫,与她应和着演奏起来。

    徐行之看到这些,心中竟是前所未有的安宁。

    来蛮荒前三日,许是心中负累太甚,日日噩梦,又多旖旎春宵,他每每醒来便浑身发酸,第三次醒来时还发了热。

    元如昼来看他,他也不好说是多发怪梦,苦思良多,只好说自己是着了凉。

    养了这几日,他躺在床上,将进入蛮荒后一直未曾整理过的思路细细梳理了一番。

    其一,为何自己到了这个世界中,仍是残缺之身?

    那“世界之识”难道是考虑到自己残了十余年,压根用不惯右手,怕在这群人面前露馅,索性把原主的手也斩了,好方便给自己使用?

    若是如此,这“世界之识”倒真是心细如发了。

    其二,这些人当年究竟是为何盗取神器?又是为何失败?

    “世界之识”给出的原主记忆断断续续,原主身体里潜藏的记忆这几日也没再出现过,徐行之试着去找过兽皮人,想从他那里问个究竟,但他还在重伤昏迷,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

    经过他试探,周望亦对当年之事一无所知。

    除周望以外,任何一个人都是当年事件的亲历者,然而,徐行之若去问他们,恐怕会招致怀疑,若是身份暴。露,那就彻底没得玩了。

    但是,经这几日的相处下来,徐行之着实看不出这群人恶劣在哪里。

    前几日他们重创封山来犯之徒,血腥味据说飘了十里之远,听起来残忍无道,但在这蛮荒里,弱肉强食,莫不如是。

    蛮荒中本就资源短缺,封山与高塔之间相距又近,都处在蛮荒中央地带,自然龃龉良多。况且,封山之人专爱挑着孟重光不在的时候来犯,只指望能杀掉这七人之中的一两个,剪灭孟重光的羽翼。

    在自己到来前,孟重光之前一心寻找原主,一出门少则十天,多则月余,当然不会对这件事多管什么。恐怕在他看来,这群封山的乌合之众不过是一群大扑棱蛾子,不足为患。

    即使被多番袭扰,这群人也没有一次主动反攻过封山,打退了便算。

    徐行之左思右想,也不晓得这么一群人要神器作甚。

    周北南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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