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博议-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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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食则高。而要非所以为卫之由也。唯其为下焦先天之本。故能出入阴阳。而无所不至。经曰。平旦阴尽而阳受气。日
入阳尽而阴受气。则常从足少阴入。其于阳目张。则气上行于头。以下六阳。入足心以下阴分。复合于目。于阴则从少
阴内注六阴。是以昼行阳二十五度。夜行阴亦二十五度。此若以经度分之。则卫将为一路之路。抑其未至而不卫者多矣。
故言五十度者。尽昼夜十二时而言也。行阳二十五。极昼六时也。行阴二十五。极夜六时也。平旦阳动而动。即与阳俱
出于目。以下六阳。然非不下阴分也。日入阴静而静。即与少阴同息于诸阴。以遍六阴。然非舍阳而去也。及夜半而大
会于子中者。以肾气动少阳于子。故阴阳相见而会也。总之其气为太阳有余之气。阳明溢满之气。而一本于下焦。故于
太阳阳明之守气外。更有此剽悍以常护于脉外。日得以效用于阳。夜得以效用于阴。其行阳而卫于阳也。如列营然。卒
乘居前。非谓中军无卫也。其行阴而亦为阴之卫也。如宿值然。戒严肘腋。非谓壁垒无军。要其昼夜二十五。各尽六时
言之耳。必若循次而传。何谓之剽气。又何以名卫乎。
卷之一人道部
五脏五主论
属性: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其主肾也。肺之合脉也。其荣毛也。其主心也。肝之合脉也。其荣爪也。其主肺也。脾之
合肉也。其荣肌也。其主肝也。肾之合骨也。其荣发也。其主脾也。
五脏藏神主用。而职有贵贱。事有相使。内经明之矣。而于五行之相克。脏之受制。经反以为主而用之。则何也。
盖五
行之妙。每以相制为生。故内经于此特明五脏之养。受生之本。其道固有以逆而不以顺者。乃非以为克而以为生也。夫
心藏血脉。自当以合脉为主。而偏主于所畏之水。此养心之法也。何则。心以神用。则必取金多而用物宏。苟非太冲之
精腾上而调护之。则神空而无所丽。是神之所丽。唯有阴精承之。以为之济也。所以然者。心本纯阳。而其象反为 女。
内自含阴。故其象又为月窟。参同为 女之性冤而最神。得火则飞。不见埃尘。必使清静有匹以镇之。俾婴儿谐于 女。
而后月窟天根通其往来也。天使 女之有匹者。非其主之者耶。老氏云。上善若水。水善下而不争。此持心之道也。天
根月窟之往来。 女婴儿之谐偶。此养心之妙也。此可知肾之为心主矣。肺主气。而其象应秋。 敛清肃。肺之性与用
也。若寒凉过甚。则太和失而元气遂伤。此必有所相济以生其和。而后元气得行。能生其和者。非心德之暖乎。唯有火
德之暖。以益金体之清。是以金为丽泽。而沛雨露于天河之上。凡金之不燥不溢。得以治节体元加于众物之表。而不若
气上逆者。此物此志也。肝厥阴。而职风木。其气兆甲于艮。而凋落于兑。则燥金固所畏也。然肝之少阳。其少也苦稚。
其盛也苦怒。其横溢也苦逆。调之者唯在其金。而轻重治之。使稚者渐坚。怒者遽平。逆者敛缉。而后乃成其为少阳之
盛德。故其主肺也。至若太阴脾土。以浓德载物。而育之长之。尝苦于木之克制。是木为脾 也。然土泽而滞。每有水
火二窒。水湿则土泥而不生。火燥则土坚而不荣。唯有厥阴之气。以疏通之。而达其升德。则水不为濡。火不为燥。而
后能奔走诸经。以行津液。是脾不可一日不主肝也。至于土为肾主。则更有妙于此者。夫水由地中行者也。以流为性。
以险为习。惟是生于天。而涵于土。故源泉不竭。而泛溢无虞。是土能制水。正土能养水也。知乎此。则知肾之所以能
蛰藏者。固非土莫主也。由是言之。养心者莫若补肾。保肺者莫若宁心调肝者在于敛肺。扶脾者在于达肝。而滋肾者在
于葆脾。相克之道。转而相生。此五行五德之妙也。
卷之一人道部
五脏苦欲论
属性: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补之。酸泻之。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欲 。急食咸以软之。
用咸补之。甘泻之。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欲缓。急食甘以缓之。而苦泻之。甘补之。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补之。辛泻之。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欲坚。急食苦以坚之。用苦补之。咸泻之。
五脏苦欲药味补泻。前人王好古有论。然凿住药味。胶柱鼓瑟。其于五脏之性情。五味之即泻即补未之知也。夫肝为少
阳木。其性疏达而不能屈抑。故常过中而苦急。急则以刚乘刚。其发暴怒。故不耐郁而欲散。苦急欲散者。肝之性情也。
甘味性和而缓。肝急得之。可以平其中。而制其有余。故当甘以缓之。辛味发散。与肝同性。为肝之所欲。故当辛以散
之。然肝既欲散。而辛适投其所欲。是不唯散之。正以补之矣。故曰以辛补之也。酸为木之本味。而云泻之者。盖以酸
先入肝。故即借其先入之势。以巽入而渐以敛焉。则木不急而肝可和。故谓之泻也。甘缓酸泻者。皆以制其有余。甘以
缓其前。酸以泻其后。辛散辛补者。皆以益其不足。散以充其力。而去其郁。补以顺其性。而养其神。此调肝之法也。
心为太阳火。其用则明。其官则思。而每苦离照之不充。是以病常苦缓。治之者。以酸味饮之。使安于内而不外驰也欲
者。思虑之极。猝难安妥。每喜和靖以镇之。咸。水味也。能济火之有余。故当咸以 之。心 。而后心不虚。是即
咸能补之也。甘泻者。以其神用不休。乃以甘性之和缓。即用其神而休之。故曰甘能泻之也。盖神明之用。常见不足。
苦缓欲 者。皆不足之为也。酸收咸 者。皆补心之法也。故即甘之为泻。亦不过少为缓之。以使神明之克安。而要非
实有事于泻也。脾为土德喜燥。而主乎健运。故常苦湿。苦能下滞。滞去则湿去也。土性乎奠而和缓故欲缓。维稼穑作
甘。是其本性。故甘可用以缓。亦可用以补也。甘以益其元。苦以散其滞。是之谓苦泻甘补也。肺主治节。得职则其气
下行。失职则其气上行。故苦气上逆为火。苦性清寒而能下。故泻之以苦。肺金居上。其性常散而不能聚。故欲收。惟
酸味能收。以此收之。自使清肃之令。底于容平。此以酸收。即以酸补也。盖苦气上逆。为肺气上不足。苦泻其火。所
以制外来之侮。酸收且补。所以益不敛之金。若本家自壅。则直以本金之辛味而泻之可也。肾主藏真水。而行客水。燥
则真水自病。故苦燥。辛以润之者。辛为金味。金能生水而兼溢。又能活水也。然肾虽得润。而或肾气不坚。则与客水
相汨。势必使相火煽。而精不守。此蛰藏之本。所以必欲其坚也。苦之性味寒而且清。寒能静龙火之出入。清能别淄渑
之本源。故苦之味可以坚可以补也。王氏谓无泻法。则本经以咸泻之之谓。何不知肾司行水。客水不行。则真水不藏。
古方补肾填精。必兼行水之品。有补必有泻也。唯不护其精而泻之。乃为不可耳。但肾家有水火二守。水减则火炎。火
衰则水泛。燥与不坚。两病俱甚。则壮水之主。与益火之源。乃治肾之要也。
卷之一人道部
六腑说
属性:六腑皆以出入名阳。而有重轻之别。其得与于三阳者。唯阳明胃。与少阳胆。连及三焦。他若大小肠膀胱。皆使器
传道受盛之官。不得列于阳数。其以六腑名者。以其同为形脏。同有出入。故名之耳。后学不察。以为生人之阳在此。
而加诸五脏之上。以经络表里之故。遂从而夫妻之。此大谬不然。试明之。夫阳明胃能合于二阳者。以胃为水谷之海。
六腑之大源也。五味入口。以养五脏气。是以五脏六腑之气。皆出于胃。而即为五脏之藏耳。五脏不得胃气。则不能至
于手太阴。与胃气。肾能为营卫周身脏腑之主。而其脉同变见于气口。故阳明独得列一位于五阴之间。本经曰。气口亦
太阴也。诊胃气者。亦得以右寸与关上。当肺气宁静。而右寸独盛者。此胃脉之盛也。且胃腑之位。为两阳合明。其经
属相火。夏气当乎二阳。经为二阳为卫。二阳为维。以其气用之大也。知气用之大。则知阳明之大矣。次则少阳胆。胆
列中正之官。决断出焉。又指为中精之腑。则其所主已异乎形脏。而其腑之气。直得先天甲气。而起于少阴。发于厥阴。
是二阴之真精所生。以为一阳之妙也。经曰。少阳连肾。肾上连肺。夫少阳起于夜半之子。为肾之天根。其气上升。以
应肺之治节。是所谓中和。极通之上下。故得游行于三焦。而即三焦之所治。以致用于阳明。凡诸腑脏不得此气。则不
能以为和。是胆之为用。能起九地。而升其地德。亦能出三阳。而布其天德。不止为中正之官。五神之决断。凡十一脏
皆取决于胆。经之所谓谓此也。要其为腑。虽微有出入。劳则有之。而其体则独居于清静之腑。以冲和之气。温养诸脏。
故有中精之目也。若膀胱者。其邪虽大。而其本则州都之官。津液藏焉。待气化而后能出。夫州都之下邑。绝远京师。
且津液必待化而出。则膀胱之为器。绝不得与诸阳并。而其经反纳太阳者。以太阳起于少阴。今归之以阳。故借纳之于
此也。其实太阳为三阳之主。为经为父。膀胱虽其本脏。而要不得竟以为父之太阳目之也。后学不详本经。皆谓膀胱为
太阳寒水。以主寒令。岂知六气寒水之所主。本为少阴肾。人身太阳之经。实非寒令。而膀胱之水。亦非寒水也。二肠
者。受盛传化之官。为胃之器使。亦供役动用之物耳。其腑无灵。其经亦非当阳之用。要以营气之隧道与心肺相接。故
经络得与心肺为表里。非曰此二物能与心肺为互用也。脉经以其络列寸口心肺之上。其说遗误后学。莫此为甚。夫心肺
为阳。在上主诸关前。以主夏秋。此岂可使二肠当之。即脉经伪揆种种。竟无二肠脉状。知其无以加心脉之浮大。肺脉
之浮涩。而别撰二肠络矣。经又曰。脾胃大小肠三焦膀胱者。仓廪之本。营之居也。名曰器。能化糟粕转味而出入者也。
此皆至阴之类。通乎土气。内经明指其阴。叔和以其为阳。读书无眼耳。
卷之一人道部
太冲三焦论
属性:太冲三焦。内经之论备矣。后世知冲督任分三脉。而不知后曰太冲之义。知中焦起营卫。而不知其为匡济于阳明。
必欲求其为腑之形。以为三焦无状。空有名。是以其说纷纷。皆拘文牵义之徒也。经曰。冲脉者。五脏六腑之海也。五
脏六腑皆禀焉。夫为五脏六腑之海。而脏腑皆禀焉者。岂为一线之冲。而与督脉无关哉。至论三焦。则经曰上焦出于胃
口。并咽之上。贯膈而布胸中。中焦亦并胃中出上焦之后。下焦别回肠注于膀胱。而于阳明胃之经络。则曰循喉咙入缺
盆。下膈属胃。其直者。缺盆下乳内廉。其支者。起胃口下循腹里。下至气街。此与三焦同行在前。故知三焦者。特胃
部上下之匡廓。三焦之地。皆阳明胃之地。三焦之所主。即阳明胃之所施。其气为腐熟水谷之用。与胃居太阴脾之前。
实相火所居所游之地也。故焦者以熟物为义。上焦如雾者。状阳明化物之升气也。中焦如沤者。状化时沃溢之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