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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休谟-人性论-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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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往往赞助勇敢和进取的人;而最能以勇气鼓舞我们的莫过于对自己的好评。
还有一点;骄傲或自夸虽然有时对别人是不愉快的,可是对自己却永远是愉快的;正如在另一方面,谦逊虽然使一切观察到它的人感到快乐,可是它在赋有谦逊的人心中往往产生一种不快。但是我们已经说过,我们自己的感觉也决定任何性质的恶与德,正如那种性质在别人的心中所刺激起的感觉决定它的恶与德一样。
由此可见,自满与虚荣不但是可以允许的,而且还是性格中的一个必要条件。诚然,礼貌和礼仪都要求我们避免一切直接显示那种情感的姿态和表现。我们各人对自己都有一种极大的偏私,我们如果总是在这一方面发泄我们的情绪,那么我们彼此间就会激起对方最大的愤慨;这不但是由于有那样一个令人不快的比较对象直接呈现在我们面前,而且也由于各人的判断是相反的。因此,正像我们确立了自然法则,以便在社会中确保财产权,防止自我利益的互相对立,同样我们也建立了礼貌规则,以防止人们的骄傲的互相对立,并使交谈成为愉快的和不讨厌的。一个人的过分的自负是最令人不快的:每个人几乎都有犯这种过恶的强烈倾向;没有人能够区别清楚他自己身上的恶与德,或者确实知道,他对自己的价值的重视是有很好的根据的:因为这些理由,所以这种情感的一切直接表现都遭到谴责:而对
于聪明贤达的人,我们也并不加以袒护,使他们成为这个规则的例外。他们也和其他人一样不得公开地以语言对自己作恰当的评价;即使他们在自己的思想中评判自己时,如果也表示一种保留和暗自怀疑,那么他们就更会得到称赞。把自己估价过高的那种傲慢的、几乎人人都犯的倾向,使我们对于自夸发生了一种反感,以至我们不论在什么地方遇到了它,都根据一个通则来加以谴责;我们也难以给予贤达的人以自负的特权,即使在他们最隐藏的思想中。至少我们必须承认,在这一点上,某种伪装是绝对必要的;如果我们胸中藏着骄傲,我们也必须装出谦和的外表,而在我们的举止和行为中表现出谦逊和互相恭敬。在任何场合下,我们都必须准备着贬抑自己,推崇别人;即使对于同辈,也应当恭敬地对待;在任何交际场合中,我们如果不是十分出人头地,我们总是应当装作是最低微的人;我们如果在自己的行为中遵守这些规则,那么当我们间接地表示出我们的隐藏的情绪来时,人们就会更加宽容。
我相信,凡稍为熟悉世故、而能透察他人内心的情绪的人,都不会说,礼貌和礼仪所要求于我们的谦卑、会超出于表面以外,或者说,在这一方面的彻底的诚恳会被认为是我们的义务的一个真正的部分。正相反,我们可以说,一种纯真和真心的骄傲或自尊,如果掩饰得好,并且有很好的根据,乃是一个尊荣的人的性格的必需条件,而且要想得到人类的尊重和赞美,也没有其他的心灵性质比这种性质更是必要的。习俗要求各种等级的人们互相恭敬和谦逊:谁要是在这一方面越犯规矩,如果是为了利益,则被人指责为鄙卑,如果是由于无知,则被人指责为愚蠢。因此,我们必须知道我们在世界上的等级和地位,不论这个身分是由我们的门第、财产、职业、才能或声名所确定的。因此,我们必须符合于这种身分而感到骄傲的情绪和情感,并据此而调整我们的行为。如果人们说,在这一方面的谨慎就足以调整我们的行为,无需任何真正的骄傲心理,那么我就该说,这里谨慎的目的就在于使我们的行为符合于一般的习惯和习俗。人类若不一般地都是骄傲的,而且那种情感若不是在有很好的根据时一般地得到赞许,那么那种隐含的骄傲态度也不会被习俗所确立和认可了。
如果我们由日常生活和交谈转到历史上去,那么这个推理便获得了新的力量;这里我们就观察到,成为人类钦佩对象的那些伟大的行为和心情只是建立在骄傲和自尊心上面的。亚历山大在他的兵士们拒绝随从他到印度去时,曾对他们说:回去告诉你们的国人说,你们在亚历山大完成征服世界的大业中离开了他。在圣埃弗雷孟(St.Evremond)的书中,我们看到,孔德公爵(Conde)是特别赞赏这一段的。那位公爵说,“亚历山大被他的士卒离弃,身处尚未完全被征服的蛮夷中,却在其内心感到惟我独尊,有统治帝国的权利,以至不能相信任何人会拒绝服从他。不论是在欧洲或在亚洲,是在希腊人中间或在波斯人中间,他都觉得一切没有差别:什么地方他找到了人,他就想像他找到了臣民”。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说,我们所谓英雄德性,以及我们所钦佩的那种所谓伟大和豪迈的心灵性质,只是一种牢固的和坚定的骄傲和自尊,或者就是大部分沾有那种情感的。勇敢,无畏、野心、荣誉心,豪情、以及那一类的其他辉煌的品德,其中显然都含有大量的自尊成分,并且由那个根源得到它们的大部分的价值。因此,我们发现,许多宗教讲道家们就痛斥那些德为纯粹异端的、自然的德,而向我们宣扬基督教的优越,说基督教把谦卑列在诸德之中,而把世人、甚至哲学家们的判断加以改正,因为这些人一般是钦佩骄傲和野心的种种努力的。究竟人们对于这种谦卑的德理解得是否正确,我不在这里随便决定。我可以退一步说,如果有一种有节制的骄傲在暗中鼓动我们的行为,而不爆发为粗鄙的傲慢言行,以致触犯他人的虚荣心,世人是自然加以尊重的。
骄傲或自尊的价值是由两个条件得来的,即它所给予我们自己的效用和愉快;它借此就使我们能够经营事业,同时并给予我们一种直接的快乐。当它超出了恰当的界限以后,它就失掉了第一种的利益,甚至变成有害的;这就是我们所以谴责过度的骄傲和野心的理由,不论它们如何得到礼貌和礼仪的调节。但是由于那样一种情感仍然是令人愉快的,并且对于被这种情感所推动的人传来自豪和崇高的感觉,因此,人们对那种自满的同情,就大大减少了责备,而通常对于这种情感所加于那个人的行为上的那种危险影响是自然发生责备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一种过度的勇敢和豪情,尤其当它表现在形势险恶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渲染了一个英雄的性格,并且使一个人成为后代的景仰对象;同时,这种过度的勇敢却又毁坏了他的事业,使他陷入了本来不会遇到的危险和困难中。
英雄主义或武功,是一般人所大为崇拜的。人们把它看作一种最崇高的价值。冷静思考的人们并不热心地加以称赞。在这些人看来,英雄主义在世界上所引起的无限纷乱和搅攘,减低了它的大部分的价值。当他们反对世人在这一点上的看法时,他们总是描绘出这种所谓的德给人类社会所招致的祸害:帝国的颠复,地方的糜烂,城市的劫掠。当我们想到这些灾祸时,我们就倾向于憎恨、而不是钦佩英雄们的野心。但是当我们着眼于制造这一切灾祸的那个人本身时,他的性格中就显得有那样一种灿烂的品质,使我们一想到它,就心志昂扬,不由得肃然起敬。我们由于它危害社会的倾向所感到的哪种痛苦,就被一种较强烈的、较直接的同情所压下去了。
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各种程度的骄傲或自尊的功过所作的解释,也可以作为前述那个假设的一个强有力的论证,因为它表明了前述那些原则如何影响我们关于那个情感的各种各样的判断。这个推理不但表明,恶和德的区别发生于四个原则,即对于本人及他人的利益和快乐,并因而证实了我们的假设,而且对那个假设的某些附属部分也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有力的证明。
任何确当地考察这个问题的人,都会毫不迟疑地承认,任何卤莽的行为、或骄傲和傲慢的任何表现所以使我们不愉快,只是因为它震动我们自己的骄傲,并借同情作用促使我们进行比较,因而产生了那种令人不快的谦卑情感。即使这样一种傲慢行为出之于一个一向对我们特别有礼貌的人,或者甚至是出之于我们只在历史上知道他的名字的人,也都要遭到责备:所以必然的结果就是,我们的谴责发生于对他人的一种同情,发生于这样的是因为我们在社会上和交谈中遇到那些与我们的处境不同、利益不同的人不断地与我们所发生的矛盾。只有当我们考虑某种情感对于和某一个具有这种情感的人有直接联系或交往的那些人所有的有利倾向或有害倾向时,我们的情绪才和其他人的情绪有了唯一的共同观点。这种利益或损害虽然往往与我们是很疏远的,可是有时它与我们也很接近,并通过同情使我们发生强烈的关切。我们迅速地把这种关切扩展到其他类似的事例;如果这些事例是很疏远的,我们的同情就成比例地变得较弱,我们的赞美或责备也就变得较为微弱和含糊。这里的情形正和我们关于外物的判断一样。一切对象都由于距离而显得减小:但是对象在我们感官之前的现象虽然是我们据以判断它们的原始标准,可是我们并不说,它们由于距离而确实减小了;我们借着反省改正了那个现象,而对于那些对象达到较为恒常而确定的判断。同样,同情虽然比我们对自己的关切微弱得多,而且对远离我们的人的同情也比对近在眼前的人的同情微弱得多;可是在我们关于人们性格的冷静判断中,我们却忽略去所有这些差异。除了我们自己在这一方面往往改变自己的地位以外,我们每天还遇到一些和我们处于不同地位的人,那些人永远不能在任何合理的基础上同我们交谈,如果我们永远停留在我们特有的地位和观点上。因此,在社交和谈话中,彼此情绪的沟通,就使我们形成某种一般的、不变的标准,使我们可以据此而赞许或谴责人们的性格和风俗。人的内心虽然并不永远拥护那些一般性的概念,或是依据这些概念来调准它的爱和恨,可是这些概念足以供交谈之用,并且在交际中,在讲坛上,在剧场上,在学院中都足以达到我们的全部目的。
根据这些原则,我们就很容易说明我们通常所归于下面一些性质的那种价值,这些性质就是慷慨、仁爱、怜悯、感恩、友谊、忠贞、热忱、无私、好施和构成一个仁善与慈善的性格的其他一切性质。使人发生慈爱情感的那种倾向,就使一个人在人生一切部门中都成为令人愉快的、有益于人的;并且给与他那些本来可以有害于社会的所有其他性质以一个正确的方向。勇敢与野心,如果没有慈善加以调节,只会造成一个暴君和大盗。至于判断力与才具,以及所有那一类的性质,情形也是一样。它们本身对于社会的利益是漠不关心的,它们所以对人类具有善恶的倾向,是决定于它们从这些其他的情感所得的指导。
爱对于被爱所激动的人是直接使他感到愉快的,而恨是直接使他感到不快的:这就可以成为我们所以称赞一切掺杂有爱的情感、并责备一切含有大量的恨的成分的情感的重大理由。的确,我们受到慈爱情绪的无限的感动,正像受到豪情的无限的感动一样。我们一想到它,自然就眼泪盈眶;对于表现慈爱情感的人,我们也不禁报以同样的慈爱。这一切在我看来似乎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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