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书-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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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红着颜色,透过杯子,映见灯光,七彩迷离,很有些斑斓的意味。那如同生命破碎了的颜色,艳艳的叫人心惊。心同于那些颜色一起沉淀,凝结成块状,之后又再度分裂漂浮,将原本就奢靡的生命再度张扬。鲜血一样鲜艳的颜色,铺张开来鲜艳的味道,那像是一双鲜活的眼睛,睁开,忽闪的明净。
我怎么会突然这么煽情啊?不知道,不过是真实,看见的情形就是如此。那就不是煽情,不是做作了,实况而已嘛。我觉得现实也就跟这酒的颜色差不多,常常也是把人晃悠得晕头转向。晕头转向还不说,常常还是神魂颠倒,不知所措。
我也不知道该说些啥了,感觉舌头在打卷,眼睛因为睁得太大,视线而变得模糊不清。从来事实也是这样,你越是想明白,就越是糊涂了。头发是和耳朵纠结在一块的,过分亲密的动作,会导致最后的耳朵也变得软弱。这就是俗话里提到的耳根子软,手舞足蹈之际,只能感叹,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还不如闻名啊。
世界突然静寂下来。像是在火热的闹区,从天上掉下来一场瓢泼大雨,到地面时,却变成了冰雹,砸得地面一阵山的响。所有的人都吓傻了,于是世界倏忽间就变得了安静。张开口,睁大眼睛,吃惊的那种静,缓慢却不僵硬。
于是乎记得,其实一个人的怪诞任情,也并非是坏事。如果世间没有了这么一类人,我们反而应该惋惜,那就应该是人世的悲哀了。因为我突然想起了许多人,不是某一个,而是一群人,生活在很遥远的年代,离得却只有一壶酒的距离。
在后半夜里回家。夜晚,这是专属于我的时间。我以前自喻为夜猫子,这完全没有什么错的地方,而且还很恰当。
不过问题还是有的,感觉像是我一出生就知道我注定是要做夜猫子的。后来又常听说经常夜晚工作,也就是黑白颠倒的人,容易短命。看我这乌鸦嘴,我很为我这张嘴抱不平。好的是从嘴里出来,不好的也是从嘴里出来,估计这世间最脏的也就是人的一张嘴了。
但是我还是感叹,为我先知先觉的预感,哎,可怜的先知者啊!毕竟被它言中,却没有给我带来任何实质性的作用。真是该杀。
然而现在情况有很多不同了,我回家的时候,曾宜和陈天居然两人都还在。看见我一脸的惊异,那感觉分明就是,我是火星上来的一样,而且还保持着火星人的特征,跟地球人完全不搭调。这年头地球也确实是很危险的。
“看我干嘛,出去走走,走走走走就走回来了,没见过外星人走路回来的啊?”
两人这才将脸转过去,转过去的时候,我看见两人同声一气鄙夷的神情。你鄙就鄙视呗,难道因为你们鄙视,就还怕了你们不成?想我也是久经风雨刀尖浪口上走过来的人,几只白眼,能奈我何?
第169章 50小节 两个女朋友打架你帮谁()
有关于李冰,我没有将我的意思告诉曾宜,这种事情我实在拿不出什么意思来。这也可见得我基本上是个没什么主见的人。
倒是第二天傍晚,李冰来了,来的时候是和曾宜一起的,真是不好意思,这下子连意思都彻底节省,不用意思了。
我总是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陷入一种相同的尴尬境地。这尴尬不分年龄,不分种族,也不分性别,没有半分歧视的意识,连同我的周围人也一并带了进来。
我只是在时间之余,悄悄的顺手牵羊一点空闲,好叫它找不到我。不许说我这是偷。我也并非躲避,实在是长久的处在一种表情高度紧张的气氛里,新陈代谢不好,对身体有害,就只是想换一换表情而已。你们不要将人盯得那么紧行不行,你们情报局出身的啊?
活了这么多年,什么苏格拉底,什么柏拉图,什么老孟庄子,都没有什么用。最后发现还是邓爷爷最体贴人心,管它花猫白猫,能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要不你去给我抓只老鼠来,不信我还能说你多管闲事不成?不过后来也才知道,这句话也并非邓爷爷的发明。不过这句话的诸多漏洞也是明显的,因为反正我是做不了猫的,就算做了,老鼠也是不能见到就抓的。然而事实的根据,当你不做猫的时候,你就只有被抓。
不要以为你的皮毛很值钱,被皮草贩子看上了。要是真被看上了,那也只能证明你的脸蛋比较值钱,或者干脆是脱去衣服后的那一身肉比较值钱。这句话应该没错吧?人家是看上你那一身肉了。要不你穿着衣服,站大街上突然脱了试试,看看哪个反应更强烈?
当然小孩子就不要去试了,你去了别人也不会反应。还是安安心心多看会儿,饿了就去吃饭,吃饱了食困,没事就上床睡觉去。
我也只是在她们两人都还空闲的缝隙里,思想跑出去做一小会儿有氧运动,开开小差。她们一旦势同水火,我就是专门负责打火警的那一个。作为一个由祖国曾经的花朵成长成型的爱国青年,我们都有热血一样的生命,都有为人类事业献身的伟大斗志,是不能眼睁睁看着她们殃及池鱼的,虽然窗子下面是条河,也没养鱼。
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很严重,关乎到人命那么严重。不要瞎想,跟鱼没关系。我只是在想,她们可能会打架。这方面的身手记录,我大略都有,李冰那自是不用说了,身手矫健;曾宜虽然柔弱了些,但是女人发起狠来,揪头发总还是会的。
于是问题接踵而至,下面就该是我思考的了。我是到底帮曾宜呢,还是李冰了呢?或者还是两个都不帮呢?站在一边看她们打,打到最后谁要输的时候,就帮着打一下要赢的那个,两个力量一平衡,抄手站一边,继续看她们打。
于是每次都这么帮一下,反正看热闹不嫌事大,就一直看她们打到地老天荒昏天黑地。最后实在不行了,还决出了一个世纪最佳打手奖。最最后再添补一个世纪最佳抗打奖,安慰一下失败者,充分发扬人道精神。
这个想法不错,也很有施行的条件以及可能。就是唯一一点不好说,最后的结果到底会像是什么样子呢?上帝啊,看在菩萨的面上的,你就告诉贫道吧,阿门。
曾宜和李冰都很安静。这是没道理的,难道真的是暴风雨前最后的宁静?估计是这样,因为很多人都是这么说的,暴风雨之前,必定会有一段平静。欲扬先抑嘛,要形成强烈的反差对比,否则怎么凸显后面风雨的狂暴呢?
然而事实很出人的意料,远没有出现臆想中的两个人打起来,我看见两个人甚至连那方面的意思都没有。害得我绞尽脑汁,白白的空想了那么多。最可气的,想得还那么精彩,而现实一点都没有发生。
李冰像往常一样的坐了会儿,又走了。还是一脸的笑意,无限的姣好。只可惜苦了我,她要是再这么多来几次,铁定了我得进不正常人类研究所。
看见她一脸姣好的笑容,我突然觉得难过。这个形容词都谁发明的啊?我真恨不能将它揪出来鞭尸,鞭尸后还要挂城墙上去示众。这想法也突地空落了,这年头想鞭尸大约还是可以的,偷偷跑农村去掘了人家祖坟,还是能找到几块骨头。然而挂城墙上示众,却是难办。万里长城只剩下八达岭一段都当文物保护了,社会文明也进步到连人都不吃了,你挂城墙上去,故意恶心人啊?
曾宜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学会了沉默,当然她一直话就比较少。这是为了便于比较,便于设定情形,只好说是刚学会的。她坐在沙发上一语不发,心事重重的样子。我觉得还是她哭的时候,叫人稍微能好受一些。
不要误会,我远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坏,我也绝对没有落井下石的习惯,虽然小的时候,看到有人落到水井里,也忍不住好奇,常常往里面丢两块石头,但我那只是想确认一下那人淹死了没有,或者是想看看到底是那人落进去溅起的水花高,还是我的石块溅起的水花高,仅此而已。
我很想说的是,看见李冰突然叫人难过,而曾宜却也叫人看了揪心。想上去将她紧蹙的眉头轻轻抚平,一如爱惜自己一样的爱护她。将她揽在怀里,给她我还能看见的温暖。
但是李冰已经回去了。
第170章 51小节 话可不能乱说()
“要不我陪你出去走走吧?”
这里的夜色似乎永远都会很好,月亮在天空等着星星,将风吹走,空气变得无限的轻柔,并且干净。雾在空中凝结成露,偶尔下落一滴,将最后的干燥,都变得清脆。
我唯一能做的,便是陪她出去走走。而且每次看她不高兴,或是忧郁的时候,也都只能出去走走。就像一个朋友,在你伤心或是落寞的时候,会有最贴心的问候。除此,或者什么都是不需要的。
这种束手无措式的无助,前前后后地找原因,可惜结果也是令人束手无措。更严重的甚至有想要搬起凳子砸自己脚的冲动。稍微冷静一点,终于才在街道的拐角找到一点点的答案的踪迹。就像是在水中望月雾里看花一般,模模糊糊。不小心的晃荡,淋了一身的冷汗。
谁家的孩子这么没教养,往水坑里扔石头?
小学时候老师教作文,常常说要一滴水中见太阳,于是就要求学生说话做事全要以小见大,以少见多。
现在想想,见太阳是大可不必的,我们总不能老是看见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在一起,就说他们互相通敌叛国吧?也不能说看见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相互骂了一句脏口,就上升到种族问题********吧?
有时候从一滴水中,就看见自己的眼睛,或者干脆就只看见是露珠,这样会来得更加真切。往往真切会更加真实,真实才有感人的力量。
太阳自是可以不必见了,免得晃人眼睛生痛。以小见大,以少见多,偶尔却还是可以用用的。就像是在大街上看见一个小偷,根据以少见多的原则,于是我知道,这个社会远比我想象的要美好,至少这个人不可能是大盗了,那么也就是少了很多类似的大盗的存在,又根据以小见大的原则,这社会还是很公平的,否则又怎么会只是个小的偷呢?
当然了,我也可以有更加真切的想法,那小偷就是专门劫富济贫的侠士,但肯定不是英雄,也可见得,好人还是比较多。
突然觉察到,好像我陪曾宜出来过很多次,几乎每次没什么事做,都不会出来。稍微有一点事情,也不会出来,等到事情有了,又不知道怎么解决了,就出来了。
一般标准也是这样的吧,谁会无缘无故的跑出来?反正我是不想走在大街上给人看着像是被展览。被人看看也就算了,人生下来,都是供人看的,顶多也就是做了一回免费的人体模特。偏偏那些人明明是一群生物,却过着生物一样的生活,你说社会主义马路宽又阔,干嘛一个劲的往拢里挤。哎呀妈呀,脚后跟都被踩扁了。
“你看什么呢,在想什么啊?”
每次曾宜都会这么问,每次我都不怎么回答。因为这个问题很明显,是不用回答的。而更重要的,是她对我说了,问这个问题的时候,不要我回答。
实际上,就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