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帝之凤谋江山-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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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日,我若站在帝君旁侧,那坐下,必会有你一个位子。”帝君旁侧?能站在帝君旁的人是谁呢?只有皇后。欧阳素问竟是不掩饰自己争夺皇位的野心。若是这话在两年之前说出,必会落人笑柄,只是此时此刻,眼前的女子将此话说出,竟让人产生一种她似乎真的会成为皇后的错觉。
可靖榕的表情,却一直都是淡淡的。
她刚刚还在为欧阳素问的直白而心中一震,可此时,当她听到对方的雄心壮志之时,竟无所触动。
“你不信?”见靖榕竟毫无回应,欧阳素文略有些慌乱。
“素问美色倾城,我哪里会不信?”靖榕略一施礼,便转身离开。
“陆靖榕!你还未回答我的问题。”见靖榕想要离开,并不给出答案,欧阳素问慌乱叫住对方,语气虽狠,却无底气,“你愿不愿意与我联手?”
靖榕虽是挺住,却没回头,只是淡淡说了一句:“自是不愿意多个敌手。”
第二十二章、烬()
“啊,靖榕,你回来了?”文音看到靖榕回来,向她展开了一个动人的笑。这两年,她虽是成熟了一些,但醇善天性未变,依旧是一副天真烂漫的模样。
他们两人所住场所,亦是原来那个房间。此时文音面前摆放着一大堆的衣服。那些衣服丝质细软,绣工精细,一看就是极其金贵的面料。
“这些是安福送来的,他说,我们将明晚面圣。”一说到那位并未谋面的君主,文音的脸上泛出一一丝红,“君上今年四十七岁,正值壮年,听哥哥说,君上是一位极其魁梧英俊的君王呢……”
说到这里,她将脸埋进了那一堆布料中,这些布料虽是冰冷,却掩不下她脸颊的火热。
“靖榕可不许和我抢!”文音抽出一堆布料中一件鹅黄色的衣服,“这件衣服我要了,靖榕可不许选它。”
靖榕点点头,走到窗边——此时夕阳西下,金乌如火,天边偶有孤鸟飞过,虽是初夏,却一点也不减热意。靖榕此时突然觉得自己的心,燥的很。
文音觉得奇怪,便看着靖榕的背影问:“靖榕,你怎么不选?”
眼前那一件件衣服挑的人眼花缭乱却心中欢喜——哪有女人不喜欢锦衣美饰的,文音也是花了好久才选出一件自己喜爱的衣服的。
两年的风餐露宿让她的皮肤不再柔滑白皙,但文音脖颈极美,她这才选了这么一件鹅黄色长衫将双臂盖住,但领口处刚好设计成一字肩,恰好能露出她那白皙的脖颈与消瘦的肩膀。
靖榕回头看了一眼那衣服,回答道:“我选身上这件就好了。”
“身上这件……”文音端详着靖榕身上这件绛红色绣牡丹长袍——这件长袍并无什么特色,只是靖榕肤色白皙,毫无瑕疵,倒是显出一派端庄大气来。
文音越看越觉得靖榕漂亮,顿时后悔起自己为什么没早早挑选这一件红色长袍。
靖榕并非不想选,只是此时心中乱的很。
文音的头脑被面圣的喜悦给冲糊涂了,可靖榕却没有。从一开始,她就不想当什么贵妃。幼时最大的愿望是吃饱,再长大一点的愿望,便是活下去,而再更大一点,便被送进了宫,前几年陆廉贞的训练在这两年里救了她的命,她还只不过是个孩子,只是知道孩子是活不下去的,便硬把自己逼成了大人而已。
她只觉得自己可悲可怜,却不愿意自怜自艾。
“安福有这样大的权力可以安排秀女面圣吗?”靖榕在心中问自己。
就在这时,一只花斑鹦鹉从远处飞了进来,落在靖榕手上,而文音依旧在挑选衣服,而没有看到——但她,听见了声音。
“靖榕,我刚刚似乎听到了什么……”文音问。
靖榕一把轻捏住那只鹦鹉,将花斑鹦鹉藏进袖子里。
“许是风声吧。”靖榕回答。这时刚好一阵风吹过,惹得院子里乘凉的那些鸟儿被惊吓飞走。
“原来是这样……”文音喃喃自语,又兀自将目光放在那堆衣服上。
靖榕慢慢走出屋子,将花斑鹦鹉上爪上的纸条拿下,又将其放走。她这才发现自己的手背上,有几条血痕——刚刚鹦鹉受惊,便狠抓了靖榕一把。
靖榕看着手背上的伤痕叹了口气,将纸条打开后,她的目光,竟是有一丝停顿。将纸条吃下去后,她仿若无事地回到居所,陪着文音挑选饰品。
陆府。
陆廉贞看着那鹦鹉飞回落在笼子里。
“这么快就回来了?”陆廉贞看着那鹦鹉发呆——鹦鹉的脚上并无绑什么字条,“靖榕不会是忘了我这个‘爹’吧。”
他又将那花斑鹦鹉拿起,仔细端详一番,想要找出什么暗号痕迹,可到最后,却什么都没找到,倒是让他发现了别的东西:“这是,血吧……”
陆廉贞捏着那鹦鹉的一只爪子端详着,那鹦鹉被捏的生疼,开始扑腾起来……
“哼,野性难驯,竟敢伤了主人。”陆廉贞一脸不快,将那鹦鹉捏在手里,轻轻一用力……
“来人……”他喊了一声,几个仆人走了进来,他将那死去的鹦鹉丢给其中一个仆人后,无谓地说道,“这鹦鹉交给下厨,今晚我要喝鹦鹉汤。文火慢炖,炖的越久越好。”
哪怕一个物件,把玩了两年也该有些感情,何况是一只活生生的鹦鹉,可陆廉贞竟是毫不犹豫地将那鹦鹉杀死,做成汤品,食之入腹。
待到晚膳过后,却有一位不速之客不请自来。这位客人虽算不上不速之客,但却平素与陆廉贞没有什么来往。
陆廉贞乃鸠阁之主,天生带杀,虽是长得英俊嘴角亦常带笑,可让人见之便怕。杀的人多了,身上便带着一股血腥味,而这股血腥味是怎么洗也洗不掉的。
陆廉贞司杀,而这位客人却与陆廉贞刚好相反。陆廉贞擅长将活人变死人,而这位客人,却有逆生死,医白骨的能力。赤国中有名的有两位神医。一位居无定所,浪荡不羁,喜欢走街串巷,看人情听人声。而另一位则被宣召入宫,做了太医院第一把交椅——此人乃是太医院院正欧阳仁。
而欧阳仁,亦是欧阳素问的父亲。
“陆阁主,别来无恙。”此时天色微暗,月刚初升,星月不明。陆廉贞正坐在自家老槐树下乘凉,旁边还放着几块切好的冰镇西瓜。
“原来是欧阳医正,你来的正好,我这儿刚好切开一只西瓜,我又吃不完,恰好可以分你一半。”陆廉贞急忙起身,热络地将欧阳仁迎到槐树下,又打发下人替欧阳仁去搬了把雕花红木椅。
自古黑白不相容,正邪不两立。这两人一个善杀,一个善医。却竟是和乐融融地坐在一棵槐树底下,分吃着一个西瓜,半分看不出与对方不和。
第二十三章、老狐狸()
“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便不多作累赘了……”欧阳仁吃完半片西瓜后,对陆廉贞说,“今日里叨扰陆阁主,不过是为了小女……”
那欧阳仁说完后,便是一阵叹息。欧阳仁大约四十多岁,生的亦是俊朗,面有美髯,眼有笑纹,一看便是一副慈祥长者的姿态,因为长年浸淫于医药中,所以身上总是带着一股淡淡的药味……
“哦……”陆廉贞低低回应了一声,也不知道这一个字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欧阳仁略有些尴尬,他将那吃剩下的半片西瓜丢进旁边的杂桶中,用手巾擦拭一下手上的水渍,这才把话接了下去:“小女两年前同陆阁主的女儿一起入宫,我教女无方,劝不动女儿,她一心向往宫中生活,便瞒着我们入了宫。两年已过,前些日子听安总管说,小女竟……竟是安然无恙……”
他话说到这里,便停顿了一下。
“这不是很好吗?恭喜欧阳院正将成皇亲国戚。”陆廉贞假装不知道欧阳仁的所言所语,又拿起一块西瓜。
“这……哎……陆阁主,陛下两年之前得了一场大病,太医院束手无策,我等医术不精,无法缓解陛下病痛,便只好将一位民间神医请来,可那神医不肯入宫,只留下一句药方,说是要医治此病,需女童之血每日洗浴。陛下已十几年未选秀女了,两年之前突然选秀,我等皆是人心惶惶,我本想像其他大臣那样买一童女代替小女,可哪知……”可哪知那欧阳素问竟兀自进宫。
欧阳素问暌违后位,可那万盛之尊十几年前就不再选秀,此次选秀虽九死一生,可一朝得活,就有面圣的机会。若是架前得宠,便是荣华富贵不断。
“素问小姐志向远大,那是好事。”陆廉贞又轻轻巧巧地说出这样一句。
“我这当父亲的,不求女儿荣华富贵,只求她安稳过日,能在那深宫之中活下去……”欧阳仁又说。
“我相信,以素问小姐的聪明才智,必是不成问题。”陆廉贞拿起第二块瓜,一口咬了下去。
“可那深宫之中步步为营,柔妃、丽妃、宸妃三妃已在宫中十几年,其根基之稳,不是我那初入宫的女儿可以撼动的,只怕三妃之中有人一动指头,我那可怜单纯的素问就变成了一缕孤魂了。”说罢,竟是擦了擦眼泪。
这欧阳素问不但不可怜,也并不单纯。她若是可怜,便早就死在皇家猎场里了,她若是单纯,怎么会有这野心争夺后位?欧阳仁把欧阳素问形容成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那陆廉贞也就当做不知,顺着他的话说下去。
“那欧阳院正想要我如何?我虽是鸠阁阁主,可也没有得到能在后宫行走的允许。男人一入后宫,除非帝君,别人不过一个死字?难道欧阳大人想……”他把这话说到一半便不说下去了。
欧阳仁连连摆手,辩解道:“陆阁主想到哪里去了……不过是我知道陆阁主的女儿亦是安然无恙,陆阁主教出来的女儿必是得了阁主的精髓,若是能与小女成为好友,必是日后有益。”
一个欧阳素问,一个欧阳仁。一个女,一个父。一个白天拉拢陆廉贞的女儿,一个晚上拉拢陆靖榕的父亲。一个以登上后位后的荣华富贵为诱,一个装低伏小求陆廉贞保护。倒真真是一对“好父女”。
陆廉贞哈哈大笑,说道:“欧阳院正说的极对。听说院正前些日子研究出一味丹药可以解百毒,可否让陆某参详参详?”
欧阳仁一愣,心想:“他是怎么知道我带着避毒丹的。”
他虽是不愿意,但面上却不显,小心翼翼地将装着避毒丹的瓷瓶拿出,递到陆廉贞手里。
“陆阁主既是喜欢这枚丹药,便参详个一年半载又何妨?”他将那瓷瓶交到陆廉贞手里——这参详丹药哪有参详一年半载的,说是参详,不过是将这丹药送给陆廉贞的借口而已。
“岂敢岂敢。”虽是这样说着,但陆廉贞却并未推辞,而是将那丹药接过,放进袖中。
欧阳仁一面心中暗骂,可脸上,却是笑盈盈的。
“天色暗了。我也该告辞了。”欧阳仁与陆廉贞告辞后,便慢悠悠地走出了陆府。
陆廉贞打开瓷瓶,嗅了嗅那丹丸的味道后,这样说道:“哼,花了皇宫万两雪花白银做出的东西,也不过尔尔……”
另一面,欧阳素问走出陆府后,迅速钻进了马车里。马车外,他的一位徒弟正在等他。
见他出来,那徒弟立刻把他扶进了马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