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第5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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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行车调度员密切配合,组织均衡开车,保证机车供应。
(三)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提高机车运用效率。
(四)及时正确地处理日常运输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安全正点。发生行车事
故和重点列车运行晚点,要及时查明情况,并逐级上报。
(五)正确填记各种表报和台帐。
(六)掌握回送机车动态及备用机车的加入与解除。
(七)加强与行车调度之间的联系,严格掌握机车乘务员按规定时间叫班,防止列车晚
点和乘务员超劳。
(八)经常深入现场、添乘机车、熟悉情况,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指挥水平。
组织领导
第
(条机车调度工作实行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机务段分层管理。业务管
理分别由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铁路局机务处、铁路分局机务主管部门、机务段运用车间
负责。
第
)条各级机车调度实行逐级负责制,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上级调度的指挥;机车
乘务员及机务行车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机车调度的指挥。
附录三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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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第
!!〃条各级机车调度员应从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司机中选拔,或由现
职调度员中逐级选拔。新任用的机车调度员必须经过机车调度专业知识的培训。各级机
车调度员的任命和调离,必须征得同级机务部门的同意。
机车调度室的设备
第
!!#条各级机车调度室应配置下列设备:
(一)良好的通信、照明、取暖、降温设备和与行车有关的直通电话、录音电话等。
(二)各级机车调度室应备有下列文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铁路
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和各种机车的检修规程
《机车操作规程》《铁路行车事故救援规则》
以及与行车有关的规章、命令、文件、电报等。
%列车运行图、列车时刻表、机车周转图及有关技术资料。
&管内机务段、折返段、车站平面示意图,列车操纵示意图,救援列车编制和停放位
置等。
’常用的技术业务参考书籍。
(三)各级机车调度的微机联网系统及传真设备等。
(四)机车动态牌,运行揭示栏、天气预报板、安全成绩和机车运用指标完成情况显示
板,机车运用计划公布板,机车乘务员名牌及动态板等。
(五)机务段机车调度室必须设有监控装置数据处理微机系统,除保证退勤分析外,并
应配备两台以上指导司机分析微机。
机车调度命令
第
!%(条各级机车调度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分别代表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
发布调度命令:
(一)机车及救援轨道起重机配属、调拨、回送、助勤、出租、报废。
(二)过段及变更机车工作种别。
(三)备用机车的加入与解除。
(四)动用救援列车或救援轨道起重机做非救援工作。
(五)布置日计划机车周转图。
(六)发布事故通报。
(七)根据领导指示,布置其他有关机车运用等工作。
第
!%!条机车调度命令下达之前,应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合理、正确的判
断。各级机车调度之间的命令传递,必须直接授受,并履行复诵制度。
第八章铁路局以外的机车运用管理基本要求
第
!%%条路内企业(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路建筑总公司、中国铁路机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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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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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工业总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等)、地方铁路、合资铁路、地方厂矿企业等单位所属
的机车,有动力(或无动力)托运回送、因工作需要进入国铁营业线路(包括临管营业线路)
运行时(称过轨运行),均按铁路局以外的机车运用管理。
第
!〃#条铁路局以外的机车有动力(或无动力)回送、过轨运行时,其司机、副司机
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车驾驶证及副司机证。否则该机车不准过轨及办理任
何回送手续。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铁路局机务处、铁路分局机务分处(科)负责对其管内
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第
!〃条铁路局以外单位的机车司机晋升考试,考核、年鉴由所在铁路局机务处负
责,机车驾驶证的批准、签发由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负责。
人员管理
第
!〃%条铁路局以外的机车司机晋升,必须具备机车副司机资格,委托路内机务段
进行不少于一年的乘务培训,并在机务段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由本单位持铁路局考试成
绩和审定意见,经铁道部批准后办理手续,领取路外机车司机驾驶证。
第
!〃&条铁路局以外的机车司机是否晋升岗位等级,由各单位自定。晋升考试可
委托铁路局在年度职务鉴定中进行。
第
!〃’条铁路局以外机车司机一律由所在地铁路局负责进行年度鉴定,鉴定合格
后,由铁路局加盖年鉴专用章。
第
!〃(条发现严重违章、无证执乘或所持机车驾驶证、机车副司机证未加盖当年年
鉴印章者,视情做如下处理:
(一)立即停止其执行乘务工作,没收机车驾驶证、机车副司机证,责其回本单位听候
处理。
(二)没收机车驾驶证,发给铁路机车司机临时驾驶证(附件八),责其继续运行回本单
位等待处理。
(三)路外机车在国营铁路线路上运行,机车司机被停止乘务工作后,其机车不准继续
运行,由机车司机本人通知其所在单位另做处理。
机车过轨运行
第
!〃)条机车过轨运行时应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需在铁路分局管内进行一次性过轨运行时(未设分局为铁路局管内),过轨机车
单位应向过轨车站和分局调度所提出申请,并委托担当该区段牵引任务的机务段承担过
轨运行的带道工作。
(二)需在铁路分局(未设分局为铁路局)管内过轨运行不足三个月时,过轨机车单位
应与铁路分局机务、运输主管部门签订过轨运行的合同。铁路分局(未设分局为铁路局)
机务主管部门应指定机务段承担期限不少于一个月的带道工作。
(三)三个月及其以上过轨运行以及三个月以内但需跨越铁路分局运行时,过轨机车
单位应与铁路局机务、运输主管部门签订过轨运行的合同。并由铁路局机务主管部门指
定机务段承担期限不少于一个月的带道工作。
附录三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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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铁路局、铁路分局机务、运输主管部门在与过轨机车单位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各
自在运输生产、行车安全以及带道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过轨机车担当任务前
(一次性过轨时除外),铁路局、铁路分局,机务、运输主管部门应对过轨机车的有关人员,
进行行车安全、机车操作、规章制度和“车机联控”等技术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
立担当过轨工作。
(五)铁路局或铁路分局应指定单位对过轨机车的技术状态进行认真检查,符合《铁路
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出段机车技术条件时,方可准许过轨运行。
(六)担当过轨运行任务的机车,应按规定安装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机车自动信号、自
动停车装置或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暂未安装上述设备的机车(含一次性过轨),在担当
过轨运行任务时,必须配备与运行区段频率、制式相同的无线对讲机。运行中要严格按信
号的显示要求和有关规定行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运输安全。
机车回送
第
!〃#条非铁路局所属的路内工程局、合资铁路、厂矿企业的机车需跨局回送时,
原则上采用无动力托运方式回送。由于工程局、合资铁路临管运营、分流运输急需机车等
特殊情况,根据部令的要求可采用有动力附挂直通(直达)货物列车加速回送。在铁路局
管内回送时,由机车所属单位与铁路局商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回送办法。
第
!〃!条路外单位机车需要跨局回送时,一律按无动力托运方式回送。在铁路局
管内回送时,由机车所属单位与铁路局商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回送办法。
第
!〃条铁路局所属单位以外托运的机车回送一律按收费办理。办理托运的机车
发运单位应填写“回送机车状态书”“回送机车请求书”,段的机车
和(运规附件六)由驻厂、
验收室主任签认或由机车所属单位委托邻近机务段有关技术人员按回送机车技术要求协
助检查机车技术状态,确认良好后,签署证明文件。由所属单位向车站办理托运手续。机
车回送状态书由回送人员携带交到达单位,并在司机室外揭挂发送年、月、日及到达处所、
机车重量和限制速度的标牌。
机务段对机车进行技术鉴定的同时应对其机车乘务员进行回送安全教育,并进行考
试,合格后方准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第
!〃〃条回送机车的整备条件比照本规程第四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
!〃%条本规程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本规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铁路局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一、铁路机车驾驶证格式(略)
二、副司机证格式(略)
三、机车添乘证格式(略)
四、机车乘务员动态表(略)
五、机车配置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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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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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机车技术状态书、回送机车请求书、轨道起重机回送状态鉴定书(略)
七、临时驾驶证格式(略)
八、登乘机车证格式(略)
九、长期备用机车记录单格式(略)
十、机车工具及备品(略)
十一、机车编号规则(略)
附录三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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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计算机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和
铁路企业秘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
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
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铁路用户,是指将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与国际计算机网络联网
并进行信息交流的铁路单位或职工。接入单位,是指负责为铁路用户提供国际网络接入
服务的铁路单位。铁路用户及接入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铁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
负责、有利发展的原则。部保密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