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媛种田记-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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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兵营确实因李府的喜宴打开了地方的局面,也因那次亮相,引得不少地方官和大户人家打起了与兵营联姻的主意。
他所在的营部也有几个与府城人家结了亲的,不过这几天也出了不少奇谈。
府城人家知道他们这些兵将常年打仗想娶媳『妇』想得快疯了,便很有些狮子大开口的意思,一心惦记着他们手里的金叶子和各种勋田宅地,有的甚至直接指定聘礼必须是金叶子多少,功勋田
地和宅子多少什么的,简直把他们这些兵将当成了摇钱树了。
那些姑娘的家世不少都是六七品甚至五六品官家的,身份比他岳父可高了多,但论起人品和行事,沈三郎非常不屑:这么明目张胆的捞好处,真当他们都是傻子?
还是他家方媛最好。
嗯,他岳父岳母也很明事理,果然他最有运气和眼光了!
沈三郎在心里给自己点赞。
方媛回来时,身后跟着一个婆子,那婆子手上提着一个沉甸甸的包袱。
“这是散碎银角子十两,还有五十串铜钱,你先拿去用。”一串钱是指一百文,五十串就是五吊钱。
铜钱沉重,太多了不好拿,银角子在好一些的酒楼吃饭倒是能付账,不过大多数普通的饭馆还是只收铜钱的。毕竟银角子还得称分量,辨成『色』,很是麻烦。
这种告别酒也不是一个人请,往往是大伙一起凑份子,倒也花不了几个钱,关系特别好的另算。
反正都是他们的钱,沈三郎也不客气地收了。
方媛瞧着他总是目视前方,不由好奇地问道:“今天怎么了这是?可是那窗户外头有什么好看的美人?”
沈三郎苦着脸,瞧着那婆子退了出去,才倾身朝方媛小声道:“看你我遭罪。。。。。。”
说着,扯了扯衣襟,他腿间都快可以支个小帐篷了。
方媛顺着他的手看去,顿时脸上火辣辣地,整个人都跟煮熟的虾子似的。
“啐,『色』胚!”
方媛小声骂道,脸却跟大红绸布似的,想起那天的事,她羞的眼睛都不知往哪看了。
沈三郎挨过来悄声申辩道:“你可不知我这几天遭的罪。。。我也不想这样啊,可见到你就控制不住咋办?”
方媛自以为狠狠地白了他一眼,娇斥道:“当心我娘让小舅舅揍你!”
却不知这一眼在沈三郎看来,绝对是情意缠绵的一眼,简直要命了,他不由苦『逼』地捶着胸口呻、『吟』一声:“好媛儿,你弄死我算了!”
不行了,他回去就跟军头说,他必须第一波轮休,不然他就活不成了。
第四十一章 暗流(小修)()
第四十一章暗流(小修)
沈三郎徘徊在军头营帐的门外,忽见帐帘一动,狗子从里头走了出了。他请了几天假,这几天都归狗子在军头营帐轮值。
沈三郎连忙朝他招手,狗子四下瞥了一眼,两人才凑到不远处嘀咕起来:。
“怎么样?军头现在可有空闲了?”沈三郎从城里回来还没见到军头。
他也知道由于明旨的关系,兵营的头领们现在正是最最忙的时候,所以,他自己的私事再急也得忍着,等军头空闲了才能去烦他。
狗子朝营帐里面一扬下巴,又点点头,沈三郎朝他拱手谢过,连忙站好朝里头喊了一声求见。
“还不滚进来!”
沈三郎滚了进去。
刚一进营帐的门儿,眼睛还没来得及适应里头的昏暗,便觉得一股风声异动袭来,他连忙一闪身,长臂一捞,果然手中多了个物件。
哟,是块不错的砚台!
沈三郎举到眼前仔细一看,里头还有一团堪比浆糊的黏糊糊的墨汁,也不知道是哪个不走心的,竟然把墨给磨成这样。
他朝上不远处端着脸的军头嘻嘻一笑,“多谢军头打赏!”然后熟门熟路地找了块抹布把砚台蹭干净了就往怀里揣。
“又去哪儿鬼混了?”说着,军头的身影已经到了近前,劈手夺回砚台,接着又踹过来一只脚:“还不滚过来研磨”。
樊天同这两天被轮休的事搞得心气起伏,身边经常服侍笔墨的沈三郎又请假不在,弄得他想写个东西都不能顺手,听得他在外头跟人嘀嘀咕咕的,便喊了人进来,见到他这副贼精贼精的样子,虽然有些嫌弃到底顺气了些。
沈三郎立刻一挺身板儿,朝军头行了个军礼,然后笑嘻嘻地忙活起来。
他不急着研磨,倒是先喊人送了一壶热水来,趁着水没到的功夫把军头常坐的椅子拉开来掸了又掸,再把上头的垫子拿出去拍了拍松软,才重新放好,请军头入座。
待热水来了,他给军头重新泡了茶,这才把另外一盏原本温热的水滴入砚台里,拿起墨条细细地画圈研磨。磨好一池墨,又铺纸、蘸笔,忙个不停,绝口不提自己来的目的。
樊天同舒服地坐在椅子上,瞧着沈三郎高大却异常灵活的身影忙来忙去,丝毫不显得笨拙,不由又头疼了起来。
他比沈三郎年长两三岁,因家世的关系,家中儿郎年少时就要被丢进兵营磨炼,他几乎跟沈三郎前后脚进得兵营。
他是从底层的士兵做起,沈三郎入伍如今有十年,在他身边就有八年多。可以说,两人少年相识,在一场场大大小小的战斗或战役中结下的生死之交。两人虽然身份有差别,但交情比自己家里的亲兄弟还深厚,还值得信赖。
可以说,他身上的伤,有不少是为沈三郎负的,同样,沈三郎身上的伤也有许多是为了救他而
来。
在每一次面临敌人的时候,他们都是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的人!
沈三郎在家中是幼子,『性』格开朗活泼,没太多心机却并不缺心眼,甚至还有些小狡猾,而他是家中次子,继承不得家业便被安排往军中发展,掌握一直属于自己的势力,这是老爷子的苦心,他和大哥都明白。
多年的相处中,两人早不用言语就能明白对方了。
就好像现在,面对沈三郎那有些赖皮的模样,他觉得自己像养儿子而不是教导部下,唉,也许每个家中受宠的小儿子都这么样吧。。。。。。
他抬手『揉』了『揉』太阳『穴』,无奈地朝沈三郎道:“你就那么急着娶媳『妇』?就不能在多等两年?”
再等两三年,估计大势已定,再考虑成亲多好,至少省事不是?
沈三郎献完殷勤,听军头开了口,脸上痞痞一笑,道:“敢情,你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我巴不得今晚就洞房呢,哪里等得!”
是的,军头家世好,不必像他们一样,不得军令不能返乡,人家早两年前就回家娶媳『妇』啦。
孩子都能跑了吧。
樊天同翻了个白眼,垂下眼眸扫视着手中捏着的密件,又看看那张笑得蠢兮兮的脸,不由思忖起来。
半晌,他忽然抬起头问道:“你那小媳『妇』可是个能吃苦的?”
这话怎么说?怎么就要他家媛儿吃苦呢?
以沈三郎对军头的了解,他绝对不会毫无目的的有此一问,所以,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盯着军头看了片刻,才认真地道:“说说看。”
别看他总是笑嘻嘻的,一旦认真起来,樊天同也得正视他,且人聪明却不卖弄,懂得分寸,守得本分,所以两个人才相交多年。
樊天同吹着火折子,点着手里的密件,眼瞧着它化为灰烬没有一点残余,才擦了擦手,答非所问地道:“你小媳『妇』虽有些嫁妆,不过那点东西在县城或许还算过得去,放到府城也就马马虎
虎,若是到了京城,只怕也只算是末流。”
京城是物华天宝,但什么都贵,要是没点本事连讨饭都轮不到你。
“若是在京城,不知道你们那点积蓄可过得下去?”
虽然他也听说李老爷子弄了些好处给外孙女,可到底有限,不说跟京城中的世家小姐相比,就是中等官宦人家也比不得。
沈三郎正『色』道:“我知道自己啥样,能娶到她已经是上天开眼了,别人再好也不是我的。再说,要吃苦也是我吃,怎么能让她吃呢?”
樊天同懒洋洋地往后一靠,嗤笑一声道:“得啦,别显摆了,你自己稀罕就行了。”
然后又瞄了瞄营帐外头,沈三郎连忙借口寻东西出去看了看,回来悄悄一摇头,樊天同才勾勾手指,悄声对凑过来的沈三郎道:“可能有个机会,现在还不能作准,但你有个准备。”
“。。。为了避免军中中坚力量流失,定北侯薛飒和安国公李福寿近日可能会有个提议。。。抽调各个主力大军中的轮休中的精英士兵或低级军官进行特训。。。由以往各个地区参与实战并且战绩卓着的将领和世勋传授以实战经验、心得以及兵法谋略。。。。。。”
且由于休整期间仍算在役,所以,抽调轮休中的士兵并不违旨。
虽说这建议有些针对明旨,可明显也是对国家安定大有益处,所以并不担心反对的声音,毕竟现在也不是天下太平,南边可是又打起来了呢。
所以说,现在的京城几乎可以说是暗流涌动,各方势力的私下角逐正在展开,此时不参一脚,以后分杯羹的时候可没份儿。
“定北侯?安国公?!”
这两位可是八大主力大军中的豪强!
比起沈三郎所在的大军还有厉害上一两分。要是能得到他们的亲传亲授,沈三郎咽了咽口水,这对于一个征战多年的老兵来说,简直太过诱人了。
“为期三到五年!按考核晋升,最后能获得通过的,按不同级别授以军职。”最后一句樊天同几乎笑着说的。
军职可带兵,五百人起,这可就是正经的实权军中官职了,而不是什么糊弄人的狗屁勋赏。
“这个,皇上能同意么?”毕竟采阴补阳的事都干得出来,沈三郎对这个老皇帝可没什么信任感,不过他马上想到这个用不着他来『操』心,连忙又小声道:“这么说。。。能带家眷?在京城?”
樊天同扯了扯嘴角,道:“不然,怎么安有些人的心呢。”
既然大军轮休很大一部分是为了多生孩子增丁,那抽调的人起码得允许带家眷同去吧,不然可不就与旨意相悖了么。
沈三郎搓搓手,军头前天还只说可能有别的安排,今天就有大概了,他一拍大腿,笑嘻嘻地道:“那。。。我带着媳『妇』去行不?”
“出息!”一只笔飞了过来,好在是没有蘸墨汁的。
沈三郎嘿然一笑,探手接下直接揣进怀里。
第四十二章 启程(补齐)()
第四十二章 启程(补齐)
十来年的出生入死,沈三郎早已经不是当年的跳脱少年,残酷的战争也让这个原本单纯质朴的乡下儿郎蜕变为一个有着坚毅狠厉和深藏锐利锋芒的老辣战士。
不光是沈三郎,几乎每一个从无数场战斗中幸存下来的战士,都是如此。
这样的一个人,若说对自己的前途没有一点想法,呵呵,谁信呢!
沈三郎就毫不掩饰地说过:“锦绣前程谁不想要?总比天天脑袋挂腰上强。可有命搏来这样的前程,也得有命去享,不然还不如老老实实回家种地去。”
至少这条血水里趟出来的命不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