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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

宠婚来袭-第313章

小说: 宠婚来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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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中却是,牧子朗的两个丑孩子,丑不丑,和他真没多大关系。

    但是……

    牧子朗那家伙是怎么回事?到现在都不来看他的两个孩子?

    难道,也嫌丑,不要了。

    呵,不要才好,省得他还要准备走法律程序,让法院将孩子判给宋晚。

第554章余生偕老() 
接下来的两天,施子谦仍是没有等到牧子朗来看孩子。

    施子谦咽不下一口气,“阿泰,去办件事情……”

    阿泰听完,整个人震僵住。

    他们少爷要他带人去打一顿牧子朗,为宋晚和她的两个孩子出口气。

    “少爷,他……他可是外交官啊。”

    “管他什么官,我让你去就去!”霸道,又不容任何反抗。

    阿泰无奈,只能领了命令,去筹划怎么绑了牧子朗打一顿。

    孩子出生后的第三天。

    “老爸,现在怎么办?”宋晚趁着施子谦回家换洗的时间,埋怨道,“要怎么告诉子谦孩子是他的。”

    宋父皱眉,“再等等。”

    “还等什么?”宋晚炸毛。

    宋父眼眉一挑,“领证。”

    施子谦回到檀山别墅,先洗了澡,之后就去书房将宋晚一直好奇的东西拿了出来。

    而后,他开车又去了医院。

    病房里,宋晚又是一觉睡醒,刚睁眼,唇上就是一凉,“唔……”

    男人吻得,很温柔,可又带着急切。

    唇舌纠缠,宋晚被他吻得脑袋晕晕乎乎,忽感手指上有什么东西套进了她的手指。

    “晚晚,带上,就是我的妻子了。”

    这枚戒指,施子谦原先想在宋晚生下孩子的第一时间给她戴上,结果,她生得太突然了。

    “什么嘛。”宋晚脸颊潮红,举着手看戒指,“你好敷衍,可是我好喜欢啊。”

    “你出院,我们领证。”施子谦声音很急,像是怕失去什么似的。

    宋晚不矫情,害羞的一笑,“好。”

    她想着,早点领证,早点告诉施子谦孩子是他的。

    然而,事情却出乎了她的意料。

    这天下午,施子谦本着是孩子继父的原则去保温室看孩子。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两个孩子的眉眼渐渐长开,皮肤也越发水灵,粉嫩。

    施子谦专注看着,看着看着,他大脑猛地闪过一个东西。

    这个男孩,长得好像他小时候。

    他想着,脸色一下变得惨白惨白,惊恐的瞪大眼睛,伸手就掐了一把小男孩。

    “哇”的一声,小男孩就被掐醒了。

    施子谦抱起小男孩,手指轻掰着小男孩的小脸,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反反复复看了数十遍。

    一模一样。

    此刻,施子谦心中千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

    他好想骂人!

    施子谦见鬼般的跑去找医生,之后,得到孩子正确孕期的他,瞬间炸毛。

    “宋晚!”施子谦怒气冲冲,冲向病房,“你敢骗我!”

    宋晚愣愣看他,“什么?”

    “孩子!孩子!孩子!”这一刻的施子谦像头发怒的狮子,“孩子是我的!”

    宋晚脸僵,目瞪口呆,“你……你怎么知道?”

    “宋晚!”施子谦又炸毛,怒瞪着宋晚,“你骗我!”

    宋晚咽了咽口水,他瞪人的样子像要杀人一般,蓦地,她眼睛一瞪,瞪向他,“骗你怎么了!是你说少拿孩子恶心你的。”

    “我……”

    “你什么你,施子谦我告诉你,孩子是我生的,我愿意说是谁的就是谁的。”

    “你……”

    “我什么?施子谦你这个大混蛋,大笨蛋,我早告诉你是孩子的爸爸了,是你傻瓜想不起来,还赖我。”

    宋晚指责他,声音极其委屈。

    施子谦怔了怔,紧锁了双眉,她早告诉他了?有吗?不是说是她十年前的初恋吗?

    “宋晚,你拿我当傻瓜么?”施子谦气得笑起来,“你说是你十年初恋牧子朗的。”

    “呵呵……”宋晚冷冷一笑,“你就是傻瓜,牧子朗是我小叔叔,我爷爷亲生的小儿子。”

    小叔叔?亲生?

    施子谦遭雷劈一样震在那,好半天,他都没有缓过劲,回过神。

    “那……十年初恋……”

    施子谦喃喃,莫名的一阵心虚,他盯着眼前的宋晚,努力回想十年前,脑海里过滤着一个个画面。

    怔地。

    施子谦骇然一惊,眼前的小女孩与十年前一个瘦小的小布点丫头,一点一点,在重合……

    “你?”

    施子谦见了鬼,突然转身就跑进了卫生间,下一瞬,就传来水笼头哗啦啦的声音。

    约莫三分钟后。

    施子谦一脸冷水的走出,兴奋的像个得到糖果孩子一样,刹那间抱起宋晚,“晚晚,晚晚,我的晚晚……”

    原来原来……

    原来,十年前,上天就开始眷顾他了。

    宋晚被他高高抱起,她看着笑容像孩子干净的施子谦,心疼的呢喃一句,“傻瓜……”

    “晚晚,我的晚晚……”

    施子谦第一次,兴奋到失态,他喊着晚晚,他的晚晚……

    兴奋够了,施子谦脸一沉,糟糕,阿泰不会去揍牧子朗了吧。

    那边,阿泰接到电话,哀嚎一声,“少爷,就差一点!”

    他们已经逼停了牧子朗的车。

    “哦,那撤吧。”施子谦风轻云淡,挂了电话。

    “晚晚……”

    施子谦傻瓜一样,低头就狠狠吻住怀中可爱的小女人。

    这个吻,一落下,就好似要吻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似的……

    ……

    两年后的一天。

    施子谦终于解开了心中的谜团,为什么当年的宋晚找他,却不出现在他面前。

    因为……

    “我那时牙齿不好看,戴了牙套,我想等我摘下牙套,变美一点,漂亮一点再去找你。”

    施子谦躺在草坪上,宋晚躺在他怀中,轻声喃语。

    “傻瓜晚晚。”

    他紧紧搂着她,他爱上她,是因为她是他的阳光……

    “幸好,我们没有再错过。”他说。

    幸好,他及时回头去寻找她,不然,他不会像现在,拥有一对儿女,一只小狗,和一个……

    与他相携余生……

    他的阳光。

    他的晚晚

    宋晚笑,手指轻点他俊挺的鼻子,“幸好,遇见你,爱上你,不再错过你……”

    施子谦的心,狠狠跳动。下一瞬,猛地抱起她,“对了老婆,两年了,你试试你老公我是不是老了,嗯?”

    宋晚一愣。

    晕!

    这男人好记仇啊!

    春风暖人,阳光明媚,庭院里,一对白白嫩嫩的糯米团子,看着院里跑得欢快的小黄狗,乐得直拍手……

    幸好。

    遇见你,爱上你,不再错过,从此,余生偕老。

    (完)

第555章我就要睡她() 
“楚乔,你他妈明明喜欢我,你怎么就死不承认!”

    五光十色的灯光,闪耀在男人帅得惨绝人寰的脸庞上,喧闹的会所吵得他头大。

    男人冷酷一张脸,眼睛一厉,声音暴怒,“吵什么吵,都给老子滚蛋!”

    他一吼,整个房间的人脊背一寒,顿时停止吵闹,不敢再动。

    有人吓得手哆嗦,所执的酒杯洒出,泼湿了一裤子。

    男人立在那,醉酒的双眼红的像是要吃人。

    所有人,心惊胆寒的看着他,屏住呼吸,大气不敢喘一喘。

    男人身上散发的气场,让人畏惧到不敢造次。

    沙发座上,易少川反应过来,黑漆的眼睛示意震呆的众人,大掌拍了下趴在他身上的大胸美女,“还不赶紧走,别触了小七爷的眉头。”

    他话一落,一房间的男女瞬间呼呼啦啦的消失,眨眼的功夫,只剩下了四个人。

    “小七爷,您继续。”易少川皮笑肉不笑的对男人说。

    其余两个人,只紧抿嘴巴,看着全身寒气能冰冻三尺的男人,一言不发。

    男人冷哼,扭头,耳朵贴手上的手机,“说话!”

    “周彦辰,三更半夜你发什么疯?是不是又没吃药?”

    电话里,一道清丽的女孩声音传来。

    “你少跟我贫!”周彦辰双眼赤红,“我再问你最后一次,你到底要不要嫁给我!”

    那边,女孩似乎没了声音。

    “楚乔?”周彦辰皱眉。

    良久,女孩喟叹口气,声音很轻,“不愿……”

    那个“意”字还没说出口,周彦辰猛地就将手机摔出去,砸到墙上,反弹回地,手机摔得四分五裂,也摔掉了女孩的声音。

    房间里,易少川,和其余两个男人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

    虽然不知道周彦辰和对方具体说了什么,但个个人精的都知道,一定是楚家小女楚乔又拒绝了周彦辰的告白。

    八年了。

    周彦辰对楚乔告白,没有一千次,也得九百九十九回了。他追楚乔用尽了各种办法,威胁利诱,讨好卖乖,恐吓强吻……

    然而。

    他依然没有追到楚乔。

    周彦辰是周家最小的孩子,排行老七,人人敬称他一句:小七爷。

    周彦辰从小混世魔王,没几个人敢管教他,更没人敢得罪他。

    一是碍于他是周家小少爷的身份。

    南市周家,祖上有人做官,官大的压死人,几乎没一个人敢得罪,自然周家最受宠的小少爷周彦辰更是人人敬畏着。

    二是他周彦辰平日里就是一小霸王,自十岁因一个女孩和人打架,一战成名后,谁也不敢招惹他了。

    但。

    就像大闹天空的孙悟空有佛祖镇压一般,在混世的魔王也有人压得住。

    周彦辰此生最怕两个人,一个是他爷爷,他爷爷手里的皮鞭一响,他就忍不住招待犯的错误,尔后跪一晚书房,面壁思过。

    另一个是他的击剑师父楚非远,他七岁跟着十七的楚非远学击剑,被楚非远训的,一见到他小腿肚子抽筋疼。

    一般孩子的童年阴影可能是邻居家凶残的大黄狗,亦或者不小心看到的鬼片,而他,童年阴影是楚非远。

    正是这个原因。

    周彦辰想娶楚乔,因为娶了楚乔,再也不用喊楚非远师父。

    徒弟和妹夫相比,周彦辰喜欢做妹夫。

    可是。

    他追了八年,抗战都胜利了,他连楚乔半个男朋友都不算。

    在漫漫追楚乔的路上,他唯一战绩就是,强夺了楚乔的初吻。

    不管多少日夜过去。

    他脑海里仍是很清楚记得那个吻。

    那味道,那叫一个美啊,一个醉人啊。

    柔软香甜的唇,带着清新的芳香,像果冻,又像软糖,让他一吻沉醉,吻上去,就再也不想松开。

    最后,他秉着未泯的人性,在楚乔快昏厥前及时松开她,他看着楚乔又红又肿的唇瓣,痞气十足的说,“楚乔,我第一次亲吻人,技术还不行,以后我每天吻你十次练习练习,行不……”

    他的话还没落,楚乔一拳捶在他肚子上,他只好闭了嘴。

    后来……

    他再也没有吻过楚乔,因为楚乔说,“你再欺负我,我就告诉我哥。”

    她哥,楚非远,他的师父,就成了他追楚乔路上的一个不能清除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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