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套-第6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莫墨点了一个烟,不顾自己扯伤的嘴角,狠狠抽了几口,淡淡的说:“在你们这些纨绔眼中,我们这不过只是市井小民贱命一条,可你试过吃一碗饭的时候里头的米有一半是参杂着米糠的么?你试过喝的水一半是浑浊的么?钱或许对你们这些人来说只是信手捏来的东西,可农民挣几个钱不容易,我们穷,出卖的是血跟汗水甚至泪水,但并不代表连尊严也被人踩在脚下。”
“你会为今天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的。”刘昆眯着眼警告。
“即使我们今天愿意和解,你们也不会放过我们的,难道不是么?”,莫墨讥讽的看了他一眼,确让刘昆心底一凛。
确实,刘昆从头至尾就没有同情过莫墨,更别提杵在他身后的那一干纨绔了,这一次莫墨怕是别想走出上海。
或许是年轻气盛,或许是骄傲使然,被巨大的天生优越感充斥着,刘昆当时的心比天高,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
刘昆当时哪里听得懂莫墨所言之意,而身边的另外两个人立即二话不说操起酒瓶就朝莫墨砸去,别看眼前的男人斯斯文文的,打起架来却如一头红了眼的犟牛,不管自己身上被啤酒瓶扎了几个口子。压根不当一回事似的,愣是把刘昆等人踩在脚下。
那次以后梁子就结下了,结果很明显,莫墨当时在这些纨绔子弟眼中只是个下里巴人,来自农村的刁民一个,想要在上海玩弄一个没权没势的人实在太容易了,只动用了一点关系,自然有人愿意出头动手,其中就包括在上海颇有势利的杜家,恰好,莫墨也正是杜冷峰的板上鱼肉。
在上海解决一个人实在太轻易了,比踩死一只蚂蚁要来得快,杜家不过是钱打发了莫墨,但决定下手的却是刘昆。
事发的那个晚上,刘昆派人把莫墨绑到了上海近郊处的某个水泥厂房,得到消息后刘昆亲自开车赶过去,等人到的时候却只发现地上的一滩血迹,以及松绑的绳子。
刘昆心中大骇,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人从身后狠狠踹了一脚。肩甲一阵刺痛,那是金属刺进皮肉血骨的撕裂声。
刘昆的眼睛就是那时候毁的,刘昆只记得当时那个男人说了一句话。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世界很大,有的事并不是你想玩就玩得起。”
刘昆还记得,他最后拼命的扭动脖子,看见的却是衣衫褴褛满是血迹的莫墨,那脸在灯光下笼罩着一层黑色的阴影,嘴角那抹极轻的笑意似一个古怪的毒咒,让刘昆的心渐渐沉下。
当徐饶赶到的时候,就只剩下在地板上躺着动惮不得,一脸血花的刘昆,刘昆的手中仍握着一把刀,刀刃上有血,却不是他身上的。
听完过往的事,冯饕的眼神黯了些许,随口说道:“纨绔子弟真不是个玩意。”
“你说得对,当时的自己确实是眼界太狭窄。”刘昆之所有后来义无反顾的选择进部队磨练,怕也是想收敛身上的傲气,又在后面的几年中,在刀锋枪口上混过来的日子里,在生与死往往一线之间的地带游移,刘昆才逐渐的成熟,羽翼渐丰,心依旧高傲,却不再选择锋芒毕露。
刘昆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似乎释然许多,一场梦魇始终困扰着他,如今说了出来,只稍微好受了一点。
冯饕兀自扭过身,这次刘昆倒没有再阻止她。
她望着他的眼睛,尽管看似平常,但不难发现他极力的遮掩其中尚未消散的惊慌。
叹了一口气,冯饕捂着他的眼睛,说道:“你还在恨他,即使当年是你们这帮子衙内少不更事惹下的麻烦,但你依旧恨他入骨,不仅仅因为眼睛,还因为他敲碎了你的尊严。”
刘昆喉咙一窒,抓紧她的手,蓦地收紧。
“是,我恨他,也许有天我会杀了他,总有一年你会怪我的。”
冯饕摇头,却又点头,心底一阵凝结,正要开口,却听到楼上一阵声响,原来是徐饶下楼了,手里还拿着什么东西,笑嘻嘻的望向两个人。
又不知道得搞什么幺蛾子。
第六十二章()
徐饶手里拿着的一个做工精巧的小瓷瓶,上面画着梳妆画眉的江南女子。
走至这两个人身边;徐饶脸上仍然是带着笑意的;且还是那种不怀好意的笑。
“都腻歪个把小时了,这小sao货怎么还醒着;我还以为你被昆子操晕过去了呢。”徐饶笑着坐在沙发旁边;看了一眼底下惨烈的战况;不由得啧啧出声。
即使是徐饶来了;刘昆也并不急着抽身而出,但瞥见冯饕红透的耳根;才在心底暗暗笑了下,并不急着逼她;才将拿过一旁的军大衣替她盖上;那根粗长事物才跟着拔出。
底下一松;冯饕才轻轻舒了一口气,任由刘昆将她搂着坐在沙发上。
这丫头如今什么也没穿,身上只披着此前来的那件军大衣,那军大衣够厚够大,只是略微敞开的衣襟仍能瞧见里头白嫩的一景。
徐饶笑着掰着她膝盖,冯饕吓了一跳,狠狠瞪了他一眼。
徐饶倒是也不急,只别有深意的看着他,刘昆在一旁擦拭干净穿上裤子,没急着走,喝了一口酒,才笑着说:“饶子,手里拿着什么东西?”
“自然是好东西”徐饶颇为神秘的瞥了刘昆一眼,只将那个精美的瓷瓶搁在茶几上,冯饕这丫头的视线自然落在上边。
对于这个神秘且新鲜的事务恰好能满足冯饕强大的好奇心。
徐饶将那瓷瓶打开,里头是一些红色透明的粘稠液体,并且散发出异常的幽香,虽是好闻,但闻久之后不由得有些头晕目眩,加上暖气开得很足,冯饕吸了好几口,身子更软了,只能完全依附在刘昆的身上。
“这是从一位老中医那儿弄来的,那老中医祖上三代曾出过宫廷御医,这东西可是祖传的手艺,可遇不可求。”
冯饕稍微离远了一些,怕那香味再次把她给弄晕了,瞥了一眼徐饶,才说道:“这该不会是药吧。”
徐饶眨了眨眼。“你试过不就知道了?”
对于徐饶半哄半骗的语气冯饕自然很不以为然,只撅了撅嘴巴,伸手拿过那小瓷瓶,瓶身冰凉透骨,仿佛有一缕缕的寒气逼上眼前。
冯饕用指尖勾起些许药膏,那红色逐渐退去立即变成了透明的液体。
见她两眼顿时瞪圆了,徐饶才开口解释:“这药膏遇热即无色无味,只能放置在阴冷潮湿的地方。”
“这么神奇?” 冯饕忍不住凑近深嗅了一口,依旧是香得过分的味道,但化在指尖上的液体却散发淡淡的清香,倒不是瓷瓶的那种味道。
“这是什么做成的?”冯饕抬起头望向徐饶,两眼蓄满了浓浓的兴趣。
徐饶抹了她脸颊一把,目光随即落在她□的下面,喉咙一紧,浑身不得劲,但面上依旧兀自强撑装成没事人的模样。
“处女血”
徐饶的话刚说完,冯饕手一抖,不可思议的盯着瓷瓶中的药膏,那红的颜色一瞬间确实像极了落红,但等脑子回过神,冯饕才摇着头说:“似真似假”
徐饶接着却说:“也不是真的是破chu的血,但确实是女人第一次来潮的血,那老中医祖上虽然是出过名医,实际上好几代都是的江湖上有挂上名号的【野郎中】”
刘昆的眼眯了下。“明代张时彻《摄生众妙方》中记载的“红铅接命神方”,系用身体健康的未婚少女的月经初潮提炼而成,“月潮首行者为最,次二、次三者为中,次四、五为下,然也可用”。稍后的万历年间,《万病回春》则明确要求选择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发黑面光、肌肤细腻、肥瘦高矮适度、年龄约为5048日左右的少女,因为古人相信5048日是少女首经之日。但实际上在这一天初潮的少女极少,若有则被视为珍宝,“若得年月日应期者,乃是真正至宝,为接命上品之药”。”
冯饕把那瓷瓶放了回去,反而颇为讶异的看着刘昆。
刘昆自然知道她心底所想,只说:“在部队没什么事的时候喜欢看点书。”
冯饕便立即接着话茬。“ 首长好兴趣,都是一些风花雪月的书籍啊。”
“你可不知道了吧,这基层部队里尤其是野战部队有几句打油诗倒是很应景。”徐饶在一旁开腔,见她提起了眉毛,笑了笑。”白天没鸟事,晚上鸟没事。”
这话一出口,冯饕的视线立即落在刘昆那依旧壮观的粗长上,徐饶乐不可支的掐了她ru尖一把,吓得冯饕喊了一声。
徐饶在指尖抹了一大块的药膏,朝刘昆一点头,刘昆便把尿似的把她抬起,那据说是混着处女初chao的药膏便塞进了她那地方。
小丫头浑身上下打了个激灵,徐饶抱着她上了楼,两个人又是一阵酣畅淋漓的肉贴肉,刘昆则在客厅底下闭目养神,脸上从容恬淡,瞧不出什么情绪。
等徐饶缠着要够了,冯饕早就在沉睡中了,就她那小身板,一个晚上被“吃”了两次,压根就扛不住,至于徐饶给她抹的那个的所谓药倒不见什么效果,反而是对面的人厮杀得凶猛。
其实徐饶的这个药也并非是“药,不如说是补品,补的那地方自然是她那儿。”可不是徐小爷怕她那儿被捣烂而想出的破主意么,当然了,这件事就没必要让冯饕个小畜生知道的,否则她能心甘情愿的给他抹么,没把他一脚踹开就不错了。
冯饕一觉睡得充实,第二天只让徐饶送她到地铁站,许是心虚,冯饕并不急着回家,反而去了李念那一趟,李念瞧着冯饕脸有疲惫之意,浑身懒散疲乏,但双颊却透着一抹红润,过来人一瞧就知道是需求过度早造成的。心中即使暗暗腹诽,但李念也不好过问冯饕的私事。又聊了一会儿冯饕才回冯家。
好在回去的时候老爷子不在家,冯饕又补了一个懒觉,到了晚饭的时间气色也恢复不少,至少老爷子并没有起疑。
晚饭的时候老爷子忽然提起冯饕父母的事情,虽然冯饕对自己父母并没有太深刻的印象,也就光从以前的照片看得出父母对自己也是极为宠爱的。
冯饕在这些事上颇为合老爷子心意,当下就说自己后天就去给看看父母,老爷子只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颔首,对孙女的乖巧懂事很是欣慰。
冯饕的父母亲曾经都是国家干部,葬的也是在八宝山的革命公墓。
冯饕出门用的是老爷子的专车,黑色奥迪,车牌上挂着红字牌,老爷子从部队调了一个警卫员给冯饕当司机,冯饕还没有取得驾照,自从车祸以后,老爷子对冯饕乘坐的交通工具都颇为严格,她曾经探过老爷子口风,冯老爷子的意思并不希望冯饕驾车。
冯饕也没反对,径自坐着老爷子的座驾抵达八宝山公墓,手里捧着一大束鲜花,只让警卫员留在车上,自己倒是轻车熟路的找到生父生母的墓碑。
冯饕不是第一次来八宝山革命公墓,之前也跟老爷子还有胜利部长来过几次,大致的方位她还没有忘记。
当看见墓碑上的照片的时候,冯饕仍不住叹息其生父冯餮的英年早逝,照片中的冯餮剑眉星目,五官青秀俊逸,也是标准的美男子一个。
而冯餮的母亲也是个英气十足的女子,照片上穿着一身戎装,干练的短发,给人一种巾帼不让须眉的气魄。
冯饕倒是规规矩矩的拜过